首先感谢郭牧師的回應文章《中華民國的出路何在?》,讓我有機會重新審視雙方的觀點和立場。幷能借著這樣的機會,進一步解釋和溝通。我相信以一顆謙卑和溫柔的心,真誠而坦率地進行交流,對雙方都是莫大的造就。我禱告,願這樣的交流得蒙上帝的保守,願我們最終都得蒙歸正的祝福。

郭牧師在《中華民國的出路何在?》一文中主要觀點有三:

1、如果是一個徹底認同人權、自由民主等普世價值的人,那麽允許臺灣地區實行公投也是應該的。如果是一個徹底認同人權、自由民主等普世價值的人,他也必然是一個認同自由主義(Liberalism)和個人主義(Individualism)的人。現代自由主義以個人主義(或個體主義)爲核心,認爲個人是社會和國家的基礎,是整個社會和國家的目的。爲了生命、財産和追求幸福的權利,衆多個人重新建立一個國家、脫離一個國家,或者不要國家,都是自然的、天賦的權利。如果高揚民族主義、國家統一而輕視普世價值,那麽這個中華民國和中共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最終就沒有區別了,而中國「泛藍」存在的歷史必要性也就蕩然無存了。

2、民調顯示,近6成台湾人支持两岸維持現狀。但在“二選一”沒有中間立場的情况下,对台湾獨立的認同达到6成。隨著2016總統大選的臨近,民進黨很可能勝選。在這種趨勢下,中華民國在臺灣也許撑不了多久。大陸泛藍心中的中華民國與國民黨、民進黨心中的中華民國區別巨大甚至南轅北轍、幾無交集。中華民國未來的出路也許只能是光復大陸地區。民進黨儘管會贊同和維護中華民國憲政人權等的普世價值,但中華民國對他們來言只不過是一個不得不穿的外衣,隨著天氣轉暖,說脫就脫了。「天要下雨、娘要嫁人」,這是民主憲政下的自然選擇,中國民間「泛藍」只能尊重其權利與選擇。

3、綠營有高瞻遠矚者願意推動中華民國光復大陸。如果光復民國(大陸)工作委員會才能真正代表中華民國的未來,那麽在臺灣的國民黨合法性就經不起推敲,所以綠營有必要聯手光復民國(大陸)工作委員會來對付在臺灣的國民黨。光復民國(大陸)工作委員會可以此吸取一定的資源和援助。

今天我將從策論、理論、經論這三個方面對郭牧師的以上觀點作出回應。我知道哲學和神學都是郭牧師的專業,而這些領域是我所陌生的,但今天若要進行的更進一步的交流和討論是無法回避這在这兩個领域的探讨。我抖膽班門弄斧,望郭牧師您斧正,以令晚輩我有所長進。

一、策論——正確VS務實

郭牧師一直在强調獨立、公投是政治正確。既然是政治正確,就應該因著徹底認同個人主義、自由主義而表示支持。否則就是價值觀上的分裂和矛盾。但事實真的如此嗎?

一個法案、政策、政治立場的出臺,需要具備三個條件:1、政治上的正當性;2、局勢上的必要性;3、實施上的可操作性。若只大談特談正當性,而罔顧必要性和操作性,無疑是不嚴謹、不成熟的表現。政治表態從來就是一個現實的政治行为,决定政治行为能否推進的主要問題往往不是抽象的、政治哲學上正當性的理論問題,反而恰恰是必要性和操作性的技術問題。若刻意模糊這三者的區別,甚至以正當性論證去掩蓋其餘兩者的空白,恐有忽悠之嫌。從郭牧師與我的前文中很容易看出,郭牧師僅僅只是强調臺灣獨立的正當性,而未在必要性和操作性上,作出足够的有份量的回應。(且郭牧師高举的人權和自由的政治正確,我看來也是相當有誤導性的說法。待後文詳述。)這如何能服人呢?

郭牧師認爲我在文章中“高揚民族主義、國家統一而輕視普世價值”。这無疑是非常不嚴謹的結論。我强調的是要重視民族主義的輿論場,要重視本土、乡土性的問題。要“最大限度地把憲政、人權、普世價值的霞光收斂起來,然後把這些很洋氣的價值包裝得土得掉渣,讓他們能够進入大陸主流的輿論場。”這既有對普世價值的肯定,也有在必要性和操作性上的考慮。且反复说明我们是以古典自由主义,以保守主义的立场去试把解民族主义、国家认同引导向符合普世价值的方向,而避免被中共任意操弄。這怎麽能說是輕看普世價值呢?中藥講究“君、臣、佐、使”辨證施治。沒有國家認同、民族主義作爲佐藥和使藥。單靠作爲君藥、臣藥的普世價值、憲政制度恐怕难以见效。且这药方恰恰也是民进党最擅长的。一边在台湾高举“本土主义”、热衷于族群议题、主打“爱台湾”、“台湾共识”。一边高举普世价值、自由、人权、宪政。这一土一洋两极的舆论战场在台湾转型期被民进党 “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地牢牢掌控。才有了今天的民进党。可见民进党也不是“徹底認同人權、自由民主和普世價值”,而是在舆论场和价值观上面采用“调合主义”的政党。是一个非常务实,重视必要性和操作性,也注重实际效果的政党。大陆泛蓝目前采取的舆论策略与当年的民进党如出一辙。如果大陆泛蓝的“歷史必要性蕩然無存”,郭牧师又如何评价民进党呢?恐怕与郭牧师评价的“綠營有高瞻遠矚者”甚为矛盾吧?就连台湾基督教长老会1977 关于“台湾独立”的《人权宣言》也公开宣告:“确信人权与乡土是上帝所赐。”也是在普世价值和本土性上采取调合主义,亦没有徹底認同人权自由。那台湾基督教长老会的“歷史必要性”是不是也就“蕩然無存”了呢?

與其說我輕看普世價值,不如說我是輕看一味地喊口號,而不智慧地去提供有技術含量的分析和解决方案的行爲。好像自由、人權、普世價值是個筐,什麽都可以往裏面裝。裝進去後就占據了道義、輿論制高點,可以一勞永逸地敲打他人。一個因信才稱義的基督徒,能够這樣去爭奪制高點嗎?一個基督徒真的可以這麽“裝”嗎?我有一個經驗性的感受,在我接受海外媒體采訪的時候,談到我幷不擅長的領域,沒有能力作更有技術含量的分析評論時。我就會去瞎扯自由、人權、普世價值,以期搪塞應付。而這時采訪記者往往會表現出輕看的態度,能說這些記者對我的輕看,是因爲他們輕看了普世價值嗎?恐怕是輕看我喊空洞口號的行爲吧。

郭牧師在文章中列舉出了一系列的民調資料,在統獨二選一的极端前提下,6成人贊成臺灣獨立。但這些極端狀態下二選一的民调仅仅只能證明臺灣人的主體意識在增强。并非表示台湾支持马上进行独立公投。这并不能成爲大陸泛藍目前應該马上支持台獨的理由。大陸泛藍爲什麽不更務實地尊重目前6成的臺灣人希望維持現狀的诉求,而要選擇支持極端狀態下才會出現的情况呢?因爲那些空洞的口號?

聯合國沒有因那些口號而對臺灣獨立表示支持。美國、英國、德國、法國、日本等等的國家沒有因那些閃爍著霞光的“價值”而表示支持。甚至都表示坚持一个中国的立场。爲什麽一個連社團法人資格都沒有的大陸泛藍群體更有必要和責任站出來支持?按郭牧師的邏輯和扣給泛藍的帽子,那些“沒有徹底認同人權、自由民主等普世價值”的國家是不是都有價值觀的矛盾和分裂?!2014年蘇格蘭公投,美、德、意、西班牙、比利時、北約、歐盟哪一個又是因所謂的“徹底認同人權、自由民主等普世價值”而表示支持蘇格蘭獨立?他们是不是犯了郭牧师所指控的“以國家至上、民族至上的神話,用集體、國家、民族來進行獨裁和專制的思想和實踐”的错误呢?是不是违反了「人權高於主權」的「住民自決權」原则呢?這些國家存在的歷史必要性郭牧師認爲有多少?親赴蘇格蘭力挺統一的英國三大政黨領袖所代表的三大政黨存在的歷史必要性是不是也就蕩然無存?以上這些政黨和國家與中共政權在郭牧師眼中是不是也就沒有本質區別了呢?李登輝在任上搞了《國家統一綱領》,陳水扁在上任時宣布“四不一沒有”,馬英九承諾“不統、不獨、不武”。他們都沒有因“徹底認同人權、自由民主等普世價值”而公開主張臺灣獨立。這三任民選總統的歷史必要性又在哪裏呢?就連蔡英文女士的“3個有利、3個堅持”中,也未能看出她有因“徹底認同人權、自由民主等普世價值”而公開推動台獨的主張,那這位2016年的中華民國民进党的總統候選人的歷史必要性又在哪裏呢?他們哪一個又沒有郭牧師批評的所謂的“矛盾”呢?在事實和慣例面前,郭牧师那些空洞的口號往往會變得蒼白無力……

郭牧師關注的著力點無疑是兩岸的統獨問題。文章中顯得好像國民黨在臺上,就是要投靠中共。2016民進黨一上臺,似乎馬上就要公投制憲,宣布臺灣獨立。既在反問:“中華民國在臺灣還能撑多久?出路何在?”又不無矛盾地說:“即使民進黨全面掌權,中華民國在臺灣的存在還要維持不短的時間。是短時間內無法摒弃的歷史傳遞。”如此前後矛盾的描述哪一個才是真實的臺灣呢?或者兩個都只是郭牧師罔顧事實,而刻意忽悠出來的矛盾與對立?

觀察一個地區的政治生態,第一看民調,第二看選戰話題,第三看立法院焦點事件。我們從選戰中包含的統獨話題以及立法院焦點事件來看。能看到統獨議題態勢是什麽呢?2012年臺灣大選,民進黨方面最初主打分配正義,效果不錯。但最後民進黨誤判形勢,轉而打兩岸議題,用“臺灣共識”死磕“九二共識”。結果是恐懼的臺灣工商界用選票教訓了民進黨。2014年選戰,兩岸議題的主動權掌握在誰手裏呢?恐怕是國民黨吧。我只看到藍營逼問柯文哲對“九二共識”的看法。藍營逼問民進黨候選人回答:其綠色身份會不會阻礙城市與大陸的經濟交流,進而影響城市的發展。民進黨在2014年的選戰中何時抓住過兩岸議題的主導權?民进党2014的选战主题,并非是传统的“爱不爱台湾”、“统独”议题。打的是权贵,打的是阶层、打的是和平民阶层打成一片,是分配正义的议题。这些议题没有一个是国家统独层面的。这和“中华民国的出路”哪有一毛钱的关系呢?郭牧师文中所持的观点,无疑是缺乏事实依据的。

3月6日,蔡英文表示:“無論哪個黨,都有維持台海和平穩定的責任。兩岸關係的處理,我們希望能够著重在實質的層次上面,名詞,甚至是標簽化的處理,其實不是有利于兩岸關係的有效的、跟好的方向去處理。”蔡英文都不急于台獨而要維持台海和平穩定。大陸泛藍有什麽必要在此問題上急于表態呢?郭牧師爲什麽不搞些更務實更實際的事,而去搞的那些名詞、標簽化和不利于兩岸關係的事呢?民進黨在選戰中都不方便打的台獨牌,蔡英文都在聲明重視兩岸關係,憑什麽要讓大陸泛藍幫著深綠陣營空喊不切實際的台獨口号呢?郭牧師把大陸泛藍當成什麽角色啦?

郭牧師說:“2016民進黨很可能勝選。在這種趨勢下,中華民國在臺灣也許撑不了多久。民進黨儘管會贊同和維護中華民國憲政人權的普世價值,但中華民國對他們來言只不過是一個不得不穿的外衣,隨著天氣轉暖,說脫就脫了。“天要下雨、娘要嫁人”,這是民主憲政下的自然選擇,中國民間「泛藍」只能尊重其權利與選擇。”

首先,不希望台湾独立;台湾有权利选择独立;台湾能否公投独立成功;对台湾公投独立成功的结果大陆泛蓝是否承认和尊重,是四个完全不同的问题。大陆泛蓝所持的态度谈不上不尊重台湾的选择和权利。实际上我们非常尊重台湾人维持现状的主流民意。其次,我不確定郭牧師是否知道一個常識:根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規定,修憲案必須經1/4立委提議,交付立法院修憲委員會審查;經委員會審查通過的修憲案,須經3/4立委出席,且出席立委3/4投票通過;還須超過半數的公民投下同意票,才能通過修憲案。就算在2014年國民黨大敗之際却仍有41%(民進黨48%)的總得票率,地方議會中藍營的議席依然超過綠營近100席。民進黨有望在2016年拿下3/4的立法院議席嗎?恐怕不可能吧?全世界選舉年齡都是18歲,唯日本與中華民國憲法規定爲20歲。連調低選舉年齡短期內都沒有可操作性,談什麽公投獨立呢?這不是瞎忽悠嗎?

臺灣目前政治版圖一片綠色,春意盎然。民進黨尚且知道“不得不穿上中華民國的外衣。待天氣轉暖,方能說脫就脫”。大陸現在北風凜冽,天寒地凍。上有《反分裂法》、“煽動分裂國家罪”,下有求“和平統一”的主流民意。憑什麽要我們現在就脫呢?民進黨在携鼎盛之勢、錦衣玉食的今天尚且知道要待天氣轉暖;大陸泛藍現在篳路藍縷、粗茶淡飯,爲何要在凜冽的北風中去裸奔呢?爲了那些空洞口號和價值?郭牧師对大陆泛蓝的“進言”很不厚道呀!

10年甚至20年之內,臺灣無論獨立還是統一几无可能,大陸泛藍爲何要去討論這些名詞、標簽化的東西。而不把工作重點放在實質的層次上呢?(蔡英文觀點)

臺灣公投獨立與否,抛开政治不谈,首先是一个國際法問題。大陸泛藍只是一個民间群體,連合法社團都不是。既非民事主體,更非國際法主體。大陸泛藍對此持有的觀點和態度。只是一個群體的態度,甚至只是一群人的個人態度。且大陆泛蓝群体并不享有台湾地区的公民权。臺灣能够公投獨立成功,幷得到國際社會的廣泛承認。大陸泛藍一群人有什么资格不同意、不支持呢?臺灣公投制憲若在國際法和國際政治上有可行性和操作性,大陸泛藍的允不允许、承認與否能够成爲障礙左右局勢嗎?我们無論持何等的願景和希望,無論持何等的立場;更無論承不承認、允不允许臺灣公投獨立,均沒有任何效力。到時候形勢比人强,“天要下雨、娘要嫁人”,我们也無能爲力。台湾若要进行公投,又岂须得到大陆泛蓝的“允许”?故此郭牧師完全不必考慮我們的態度,也無須拿著那些空口號吓唬人,更無須拿著些是似而非的東西忽悠人。幷非大陸泛藍不尊重其權利和選擇,而是郭牧師至少要等民進黨有望拿到3/4的立法院議席,才能喊出“天要下雨、娘要嫁人”如此“心急火燎”的市井俚語吧?郭牧師太過心急、以至于有些失态啦!
我相信中國大陸的政治變革將在10或20年內。而變革的主導力量在大陸內部,而非外援。我們堅持以中華民國憲法、憲政體制爲大陸政治改革的藍圖,对目前現行的《中華民國憲法》持保守主义立场。目前沒有任何迹象表明,在大陸完成民主化這10到20年内,臺灣能够實現公投制憲和獨立。有這20年的時間,對于大陸憲政轉型來講足够了。無論若干年後臺灣2300萬人要選擇一個什麽樣的未來。相信兩岸民衆到時都會更有條件從容地溝通和面對。

郭牧師認爲:“綠營有高瞻遠矚者願意推動中華民國光復大陸。如果光復民國(大陸)工作委員會才能真正代表中華民國的未來,那麽在臺灣的國民黨合法性就經不起推敲,所以綠營有必要聯手光復民國(大陸)工作委員會來對付在臺灣的國民黨。光復民國(大陸)工作委員會可以此吸取一定的資源和援助。”

郭牧師此論調讓人感到非常驚訝!十年來民國潮的方興未艾幷不是依賴外援而生,恰恰是自發的民間力量。我們無意對臺灣的未來指手劃脚,更不希望介入臺灣民衆已經相當厭惡的藍綠紛爭。現代政治规则的基本逻辑是“程序中心主義”恪守價值中立和程序正義。如果光復民國(大陸)工作委員會可以與綠營聯手對付國民黨,以吸取一定援助的話。那麽郭牧師是否也認爲光復民國(大陸)工作委員會可以聯手藍營對付民進黨,以吸取援助呢?某一個陣營可以聯繫外部的力量,直接參與島內的政爭嗎?這樣做的法律依據又是什麽呢?要求別人直接參與島內政爭,是個什麽意思呢?幷許諾給予援助,又是個什麽行爲呢?如果郭牧師所謂的援助除了特定的政治條件,其餘門檻與其他基金會沒有區別,光復民國(大陸)工作委員會爲什麽不選擇沒有特定政治條件,更不至于惹來爭議的援助呢?如果該援助除了特定的政治任務,其餘門檻比其他基金會低得多,那這與變相雇傭有什麽區別呢?難道中华民国的憲政體制如此破壞價值中立原則,對綠營此行爲給予鼓勵,而對藍營此行爲給予壓制?難道目前臺灣的憲政框架跟中共體制一樣?不講程序正義,只要支持某個党的就是愛國的,就是維護國家主權的國際友人。反對某個黨的就是賣國的,就是內外勾結搞破壞的敵對勢力?這是什麽邏輯?國民黨的合法性來源于中華民國憲政體制,來源于2014年地方選舉大敗却仍有41%(僅比民進黨低7%)的總得票率。又豈是郭牧師三言两语,就可以推敲沒的?

一個規範運作的關注大陸人權、劳工、性别歧视、环保、民主等议题的基金會或NGO(例如大赦國際)。會恪守政治中立,豈會在人權、民主等政治中性的援助項目之外附加特定傾向的政治條件和政治任務?又豈會以此援助爲條件變相雇傭外部力量介入臺灣民衆已經相當厭惡的藍綠政党间的争鬥?統計一下这30年來對大陸民主事業的援助,在民進黨执政時期的份額又有多少呢?與世界各國的援助相比,臺灣地區的又占多少呢?如果光復民國(大陸)工作委員會爲了一時的援助而成爲了一支雇傭軍。對其長遠的發展來說,真的是有益處的嗎?

無論是“光復民國(大陸)工作委員會”、還是大陸泛藍。我們的宗旨是以中華民國憲政體系爲藍图推動大陸的民主化。在這個原則下,可以通過正當渠道得到的支持我們應該爭取,但是我想再重申,有特定政治任務,或者特定政治要求的援助,至少從我的角度來講不會接受。相信“光復民國(大陸)工作委員會”也會持同樣的態度。

AIT前高官施蓝旗表示:“美国不适合干预台湾的民主过程。”基于同样的理由,大陆泛蓝也不认为我们适合直接参与台湾的蓝绿政党之争。臺灣的前途和未來由2300萬臺灣人决定,對于沒有臺灣地區公民權的人。只能通過交流溝通去影響臺灣民意,由臺灣的民意再去决定臺灣未來的方向。這才是合情合理的方式。才是尊重臺灣主體性的表現。也是基本的政治倫理和程序正義。而不是去许之以利,邀約外部力量介入臺灣民衆已經相當厭惡的藍綠惡鬥。胡適說:“一個肮髒的國家,如果人人講規則而不是談道德,最終會變成一個有人味兒的正常國家,道德自然會逐漸回歸;一個乾淨的國家,如果人人都不講規則却大談道德,談高尚,天天沒事兒就談道德規範,人人大公無私,最終這個國家會墮落成爲一個僞君子遍布的肮髒國家。” 不知胡適此言,對喜歡高談普世價值,而無視現代政治基本規則和“程序中心主義”的郭牧師,有無警示作用呢?相信郭牧師比我更瞭解聖經中一句話的含義:“凡事都要規規矩矩地按著次序行。(林前14:40)”因为那才是一个基督徒应该有的样子。

二、理論——保守主義VS個人主義

前面谈到支持台独、公投对大陆泛蓝来讲既无必要性,更无操作性。那么大陆泛蓝对台独选项的消极态度是不是纯粹出于政治上的犬儒呢?上面提到的英国三大党及其余各国对于苏格兰公投的不赞同立场,对于台湾独立的不支持立场。是不是根本违悖了郭牧师所声称的那些具有“无可辩驳的政治正当性”的“普世价值”和“联合国原则”呢?上面提到的英国三大党及其余各国是不是在以“國家至上、民族至上的神話,用集體、國家、民族來進行獨裁和專制的思想和實踐”呢?上面提到的英国三大党及其余各国是不是违反了“目前國際社會通行的「人權高於主權」「住民自決權」”呢?为什么把现实活生生的案例,放在郭牧师的“理论”中,会显得那么地格格不入呢?到底是现实太荒谬,还是理论太荒唐呢?郭牧师高举的基于“普世價值”的臺灣獨立的正當性的理解是否正确呢?这些疑问已经进行哲学领域。而哲学是郭牧师的专业,晚辈抖胆班门弄斧了。

无论是对大陆泛蓝,还是那些对苏格兰独立持不支持、甚至反对态度的国家和政党。以哲学专业出身的人应该有的严谨和专业水平,是不应该轻率和简单地给别人扣上“民族主义、国家主义”的帽子。在上一篇文章中,我曾多次声明我是持古典自由主义或者说保守主义立场。而几次又非常委婉地提醒郭牧师是持现代个人主义立场(在我看来那并不应该是一个长老会牧师应有的立场)。但哲学出身的郭牧师似乎并没有感觉到我委婉的提醒。反而在《中華民國的出路何在?》一文中对此现代自由主义、个人主义进行了一番颇为“理论自信”的论述,这令我非常遗憾。所以让我简单地对保守主义和个人主义的区别作一个回应吧。

首先从自由主义、民主人权的概念产生至今,就不存在彻不彻底的问题。自由主义是尊重多元的,天生就排斥一元化的彻底。强调彻底的哲学,要么走向一元论的柏拉图、马克思式的绝对理念、绝对真理;要么走向砸烂一切的后现代虚无主义。虽然自然权利最早的源头可以追溯到古希腊哲学,但真正形成“权利”一词是在公元1400年以后。而自然法的核心理论完成其经典性表述,已经是17、18世纪的事了。自霍布斯、洛克以降,自然权利给人权、社会契约论、普世价值乃至宪政理论奠定了哲学基础。然而自然权利并非是向郭牧师所言把实现个人幸福作为国家和社会的目的;而是通过确立自然权利先于、优于国家权力的正当性,而勒令国家权力止步于此。并通过对自然权利先在(不依赖于国家政治法律而生)的确立,反过来为国家理论提供目的论的正当性支撑。国家的作用是惩罚恶行,抑制人本性中的利己恶性。让人走出 “狼与狼”、“一切人对一切人的战争”的自然状态,在法律的约束和保护下实现高级文明形态的安全、秩序和自由。

也就是说在古典的自由主义中,自然法所确立的自然权利和正义,从来都只是一个哲学上抽象、先验的存在,这种抽象意义的自然权利的并非是以为个人主义奠定理论基础为目的。而恰恰是为国家权力划定边界,确定国家和政府作为消极的“守夜人(最低限度的国家)”的角色,并不具有积极实现个人幸福的职责。自由主义就其本源来看,决非为了实践个人主义的积极的政治哲学。而仅仅是勒令公权力不得介入的消极的政治哲学。古典自由主义唯一的政治主张,就是最大限度地不让政治权力有预定的主张。古典自由主义旨在建构一套价值中立的政治博弈机制(宪政体制)。然而随着自由主义的发展,古典自由主义这套消极的政治哲学,在德、法唯理主义、理性主义哲学体系的演绎下(从康德到尼采、马克思以至后现代)。大致上以穆勒(John S. Mill)为界,就分为古典自由主义与现代自由主义。古典与现代自由主义的差异,主要在于对政府功能的看法不同。前者主张政府祇应扮演一个“守夜人”的角色,不宜逾越消极性的功能,是持古典自由主义的保守主义、经验主义的哲学观;后者则认为政府应该积极地去作为,实现功利主义的个人幸福。在古典自由主义的范畴中,人权、言论自由、原住民自决权,是消极的政府不得干预、公权力止步的“权利(right)”,他的指向是公权力,而并非是现代自由主义所伪称的是一种应该在生活层面积极实现的“正义(good)”。现代自由主义的唯理主义哲学观;与古典保守主义的经验主义哲学观,简单地说,就是西方意义上的左派和右派。

理性主义、唯理主义,往往从一个抽象的逻辑概念出发,走法德哲学的路子,妄图把复杂的现实社会硬塞进其推导、建构出的自认为是真理且放诸四海皆准的那套哲学体系。并把政府通过消极的,在自然权利面前止步所定义的古典自由主义。进一步通过逻辑演绎,而转换成了应该通过政府的积极干预,而用功利主义的方式促进“社会幸福”。通过这样的转换,现代自由主义、个人主义应运而生。卢梭、马列主义、都是这种对人的理性有过度崇拜的一派。这种左翼的现代自由主义成为法国大革命、苏俄革命的哲学基础,而最终走向了极权暴政。使理性主义在19至20世界几乎就成为了激进主义、空想主义的代名词。而现代自由主义也往往被指责为“社会主义”。(而在哈耶克看来,这种左翼所持有的自由主义观,已经不是纯正的自由主义。自由主义的概念被左派偷窃了。以哈耶克的《个人主义:真与伪》标准来看,郭牧师所持的个人主义恰恰是一种伪个人主义。)

而基于经验主义的保守主义则显得谦虚得多。经验主义者道德从问题,而不是从哲学理论出发。他们质疑理性主义者的方法论,他们拒绝接受那种基于抽象唯理主义所产生的个人主义。也反对彻底的个人主义那种用一套抽象和“浪漫”的逻辑,就可以抛弃传统和历史的主张。保守主义相信历经时间沉淀的经验所生成的自发的社会秩序,才是真正自由的秩序。秩序、正义和自由是漫长而痛苦的社会经验的产物,是多少世纪以来不断尝试、反思和实践的产物。这个秩序不由哪个“哲学王”臆想出来,而是蕴含在历史经验与传统之中。保守主义对智力和理性有深刻的警惕,认为现实世界的丰富性远远超过任何一群哲学家的认识能力,理论和哲学是用来解释现实世界的分析工具,而不是对现实世界上纲上线的真理。不能够削足适履地用理论去强奸现实。唯理主义的“理论自信”,只不过打开了道德和真理上的独断主义和政治上的激进主义。经验主义、保守主义的政治观,相信自由的秩序是由“看不见的手”——无数群体和个体基于自身的利益选择和价值判断共同作用的结果。任何试图用唯理主义建构的政治新秩序,不过是“致命的自负”,其最终会走向集体主义甚至极权主义的“通往奴隶之路”。以保守主义、经验主义的典型代表是英美的现代转型,而唯理主义的代表恰恰是制造过人类空难的德国、法国、苏联。从日本、韩国、台湾地区、大陆的现代史表明,越是对传统、历史持有温和的敬畏,越是能够在步态轻盈中实现宪政转型。
简单地说,美国的共和党、英国的保守党、台湾的国民党。都是持保守主义的右翼政党。主张自由经济、尊重传统、政治上趋于保守、通常中产阶层和富裕阶层是其基本盘。而美国的民主党、英国的工党、台湾的民进党则往往是持现代自由主义的左翼政党。强调福利分配公平、文化持个人主义,政治主张比较激进。通常平民阶层是其基本盘。

国际社会通行的政治原则是“现代个人主义”与“古典保守主义”这两大自由主义支流所达成的共识和交集。“普世价值”就是两派所共同持有的价值观。「人權高於主權」是基于确立自然权利先于、优于国家权力的正当性,而勒令国家权力止步于此的古典自由主义。绝不是郭牧师所声称的左翼色彩深厚的个人主义。故此郭牧师声称:“個人主義也是目前國際社會通行的「人權高於主權」「住民自決權」等原則的政治哲學基礎。”恐怕是瞎忽悠的行为。

以上观点并非我的独见,自上世纪90年代以后,中国大陆的主流思想界是被保守主义、共和主义的右翼思潮所占据的。经济上是哈耶克、弗里德曼、张五常;哲学上是列奥•斯特劳斯、伯克、罗尔斯、德沃金、亨廷顿;政治上认同于英美宪政之路;传统文化上是胡适、钱穆、殷海光。大陆学者茅于轼、杨小凯、刘军宁、邓晓芒、刘小枫、朱学勤、徐友渔,包括后来成为牧师的宪政学者王怡、范亚峰。这些无论在文化还是经济、政治、哲学领域的顶级学者都可以归为保守主义阵营。甚至政治学领军人物刘军宁先生的成名作就叫《保守主义》。甚至连刘晓波先生的《08宪章》文本本身也散发着浓郁的保守主义气息。当下大陆知识分子群体不说对左翼现代自由主义弃若敝屣,至少也是颇不待见的。哲学出身的郭牧师又凭什么如此“理论自信”呢?

哈耶克所说的“真个人主义并不是无政府主义,并不否认强制性权力的必要性。”而郭牧师却认为:“爲了生命、財産和追求幸福的權利,衆多個人重新建立一個國家、脫離一個國家,或者不要國家,都是自然的、天賦的權利。”这个说法毫无疑问是卢梭的人民主权论的套路。人民主权的共同意志高于一切。人民只要愿意,可以通过共同意志决定不要一个国家,而进入无政府状态。人民只要愿意,可以为了追求幸福的權利,去践踏任何传统和习俗。那“爲了生命、財産和追求幸福的權利”,衆多個人是否可以“砸烂公、检、法。打倒刘少奇呢?” 人民意志的立法权真的可以如此傲慢吗?郭牧师是否认为只要人民愿意,通过同性婚姻、堕胎合法化法案也是自然的、天赋的权利呢?这种个人主义的、唯理主义的左翼价值观,是否可以傲慢到可以藐视一切并非谬误的既定的规则、传统和习惯呢?是否傲慢到可以追求绝对的不受限制的权力呢?

我们可以看到,不光是美国的共和党持保持主义立场。甚至美国三权分立的原则本身就是保守主义立场的产物。司法界,乃至任何正常国家的宪政体系。哪一个又不是持保守主义立场呢?从废奴运动、到种族隔离;从劳工权益,到罗斯福新政;从城乡议员平权,到男女平权运动。从言论自由到宗教自由;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若干判决,有哪一个不是基于保守主义而对现行规则与传统持有“无罪推定”的尊重;又有哪一个不是基于保守主义对“人民意志”时刻保持着警惕和怀疑呢?有哪一个判决没有基于保守主义对民选的政府和总统、对民选的参众两院的“人民意志”屡屡地进行限制和否定呢?哪一次对美国产生影响的重大判决,不是等到社会条件成熟,必要性和操作性皆已具备。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才作出今天看来已经是“美国政治正确”的判决呢?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是“徹底認同人權、自由民主等普世價值”的吗?按郭牧师的逻辑,持保守主义而轻视普世价值的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其歷史必要性是否也就蕩然無存呢?进而再推论,美国三权分立的体制,其历史必要性是否也是荡然无存呢?今天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开庭时,基于历史传统在出庭律师桌子上准备20支鹅毛笔的习惯,是经得起理性主义分析推敲的吗。一个有41%总得票率政党的合法性都可以三言两语推敲没,想必若让郭牧师去分析推敲一番,不光那一打鹅毛笔应该“蕩然無存”。甚至应该在美国掀起一场轰轰烈烈的“砸烂联邦最高法院”的“伟大”运动呢。

大陆泛蓝所持的统独立场。与英国三大党对苏格兰独立的立场,与各国对苏格兰,对台湾独立的立场一样,都是基于保守主义立场。保守主义者认为,只要你不能证明既有的传统和规则是绝对应该被改变的,那么他就应该是被尊重和保守的,不应该草率、莽撞地实施变革。现代自由主义和唯理主义者则认为,如果你不能证明我的“先进的逻辑和理论”是错误的,那么他就是应该被马上实践的,你不同意就是“阻拦历史车轮前进的反动派”。形象地说,保守主义者对历史经验和传统持“无罪推定”的态度。而现代自由主义对历史和传统持“有罪推定”的态度。所以郭牧师在现代自由主义的激进逻辑下,就得出了一系列荒谬的结论:持保守主义立场的就是“历史必要性荡然无存”的民族主义和国家崇拜。权利“right”与政治“good”就可以混为一谈。台湾有权利选择独立,就被偷换概念成为——台湾独立是个好选择,台湾必须马上独立。两岸间目前的现状、中华民国的法统和国统,又哪里到了必要要改变,必须要公投的制宪的程度呢?

郭牧师既忽视台湾主流民意,也罔顾对台湾问题持保守主义立场的国际大环境。给主张维持现状的观点扣上“國家至上、民族至上”、“獨裁和專制”,“和中共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最終就沒有區別”的大帽子。如此自以为义、如此的论断他人。符合一个基督徒的身份吗?郭牧师岂不知《圣经》上说:“你这论断人的,无论你是谁,也无可推诿。你在什么事上论断人,就在什么事上定自己的罪(罗2:1)。因为你们怎样论断人,也必怎样被论断;你们用什么量器量给人,也必用什么量器量给你们(太7:2)。”

对于台湾未来的方向,无论统一或是独立。都是一种基于民族主义、或本土主义的国家认同。只要稍微观察一下民进党和国民党在所持的文化认同和民族主义便不难得出上述结论。郭牧师所标榜的个人主义,基本上与国家、政治层面无关。个人主义主要关涉的是文化、宗教领域,与个人主义相对应的是文化、宗教的保守主义。在我看来一个长老会背景的牧师,恰恰应该持文化、宗教的保守主义立场而不是现代自由主义立场和个人主义立场。以个现代自由主义和个人主义立场来看,同性婚姻合法化。难道不是自然的、天賦的權利?堕胎难道不是天赋的权利?婚前性行为难道不是天赋的权利?吸食大麻难道不是天赋的权利?基督教长老会对此持什么样的态度呢?2014年台湾基督教長老教會總會發布「反同性婚姻」決議的牧函。又是否是持个人主义的现代自由主义立场呢?台湾基督教长老会的歷史必要性也是否也就蕩然無存呢?
持个人主义立场,视国家为个人追求幸福的工具的郭牧师,对此问题如何回应呢?眾多個人通过“人民公意”不要國家,也不要政府(在圣经的新旧约时代。政府与国家这两个概念是很难区分的。就算在近代产生“民族国家”概念之后,政府也是国家要素之一,没有国家就没有政府。),是自然的、天賦的權利吗?郭牧师关注中国的宗教人权事务,且是以牧师的身份。那么一个牧师应该在个人主义和保守主义之间持怎样的立场呢?应该如何理解政教关系呢?这些立场对于唯独圣经、唯独基督、把荣耀神作为人生首要目的的基督徒。有什么圣经上的确据,和神学上的依据呢?我将在下一部分来回应郭牧师。

三 经论——民国的出路事小,天国的出路事大

郭牧师关注的重点一向是政教关系,作为一个人持什么样的观点是其人权自由,公权力不得干预。但并不意味着其观点不受习俗、宗教、伦理、和其所在社团的约束。对于牧师尤其如此。上一篇文章中,我曾多次引用圣经。甚至在结尾的时候,非常委婉地提醒郭牧师:“你的财宝在哪里,你的心就在那里(太6:21)”但郭牧师并没有感觉到我委婉的提醒,并没有反思您的财宝是在地上还是在天上,这令我非常遗憾。一位牧师,出于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的心与神同行而去关注公共议题,甚至参与政治在我看来都是有圣经上的依据的。但郭牧师对现代自由主义、个人主义、人民公意论的那番颇为“理论自信”的论述,其《圣经》上的依据何在呢?长老会背景的牧师应该持什么样的政教关系观呢?其神学依据在哪里呢?我将在这一部分要集中回应的。

在《圣经》中,国家和政府是工具性的,但绝对不是郭牧师所讲的是以实现个人幸福为目的的工具。基督教在讲国家是工具时,包含了三重含义:第一,它是神意的工具,用以扼制人的罪的倾向,作为辅助性的救赎工具;第二,它是服务于人的彼岸追求的工具;第三,它是满足人的世俗生活基本需要的工具。归根结底,国家和政府是神在地上所设立的三大权柄之一(其余两个是教会和良心)。这三种权柄的神学观也成为古典自由主义政治哲学中,划分政治、社会、人三个主体各自行为边界的依据和来源。可以说古典自由主义消极的国家观源于基督教政治哲学观。是基督教政教关系的世俗化(这恐怕不光是学界通说,也是神学院的通说)。因为人的罪性是永恒的,那么人类社会的罪行就是难以避免的。因为政府“不是空空地佩剑;他是神的佣人,是伸冤的,刑罚那作恶的。(罗13:4)”也因为国家是不可避免的恶。

郭牧师的“國家為個人而設立,國家只不過是實現個人幸福的工具。”是哪一本阐释圣经的神学书籍所持的观点呢?有什么圣经依据呢?郭牧师声称:“为了追求幸福,建立、脱离、或者不要国家,都是天賦的權利。”中的“天”,是基于古典自由主义、自然法哲学的“天”?或者左翼个人主义所偷窃古典自由主义的“天”?还是圣经中的“天”呢?凭着“天赋”的人民公意的立法权就可以不要国家。如此狂悖的无政府主义,除了那些荒唐的尝试,又何时在世界上有过成功的先例呢?我也回应郭牧师一句市井俚语——哪里有那本(神学)书卖?!

加尔文在《論政府》的一開頭,就講到人受雙重治理,一個是內在心靈裡與永生有關的治理,另一個是民事判斷和統治行動的政治,既不能廢掉純正的天國信仰,也不能忽視世俗國家、政府的存在。這兩者是有充分的理由聯繫越來的。尤其因為在一方面,愚妄邪惡的人企圖顛覆神所設立的這種政治制度;另一方面,迎逢君主的人推崇君權過度,甚至不惜以之與神的至高權柄相對立。這兩方面的錯誤都必須予以拒絕,否則就不免要將純正的信仰廢掉了。 【《論政府》路德、加爾文,貴州人民出版社,第83頁。】
加尔文在《基督教要义》讲:相反地,圣经也记载无政府的状态非常邪恶:“那时,以色列中没有王,各人任意而行。”(士12:25)【《基督教要义》加尔文出版社 2007年版,第1141頁。】

无论是路德宗,还是加尔文宗。恕在下浅薄,我从来就没有看到过有主张可以不要国家的观点。也不知“哪里有这本(神学)书卖?”或者郭牧师能从《威敏信条》或者别的什么《宣告》中找到对您的无政府观点的支撑?一位牧师在神学院《基督教的政教关系》的课程上讲,中国大陆今天的民众,要么是无法无天的个人主义,要么是虚妄的国家主义。只有极少数持有符合基督教政教观的古典自由主义。郭牧师所声称的可以不要国家的个人主义,还可以不要什么呢?最后是不是可以以自我为中心、自以为义地不要神所设立的权柄,不要纯正的信仰。也不要上帝呢?郭牧师对台湾外部政治力量期之以利,诱惑其参与台湾岛内蓝绿两党间的恶斗。算不算得上规规矩矩的正直而公义的行为呢?郭牧师“不要国家”的主张,有没有在世界上有成功的先例?是不是加尔文所言的“无政府的邪恶状态”呢?郭牧师有没有因为过于热衷于政治,而忽略了灵性的修习,反使自己受到了试探而跌倒呢?郭牧师有没有得救呢?这恐怕是首先应该解决的问题。

我无意搬出神学来指摘台湾未来的方向,这未免是“妄称耶和华的名”而冒犯戒律。因为凯撒的归凯撒,上帝的归上帝。但我们不难发现。无论是台灣基督教長老會1971年《國是聲明》,1977《人權宣言》基于中共的威胁而出于保障人权之需要选择独立,还是民进党1988年的《417決議文》中的“四个如果”、1990年的《1007決議文》、1999年《臺灣前途決議文》的“事实独立”。这些都不是基于郭牧师所声称“个人幸福”、“现代自由主义”。反而是从对既有事实、状态的保守,安全需要的角度去阐述的台独主张。不征得台湾民众的同意不可改变两岸的现实状态的主张。决对不是现代自由主义的。而是不单方面改变两岸局势的保守主义。故此,台独诉求中几个标志性、里程碑式的文件,无不带有浓厚的保守主义色彩。郭牧师以现代自由主义、个人主义的路数去阐述的台独主张。能不能得到正统的深绿人士的支持。还是一个未知数呢。

在今天的两岸关系中,外无中美建交时台湾面对的险恶局势。内有维持现状的主流民意。修宪门槛又极高。大陆泛蓝有什么必要去支持台湾独立呢?台湾20年内能够独立的可能性微乎其微。而大陆也将在这20年内完成转型。我们深知,大陆转型的主要力量是在大陆内部。我们的首先要解决的是大陆的问题。有那么一部《中华民国宪法》,有那么一个“三民主义”,有那么一段台湾民主转型的经验、有那么一个中华民国自由区静静地呆在那里就已经足够了。我们并没有奢望太多,也并不希望被诱惑而沦为无谓的雇佣。我们甚至并不关心中华民国在台湾有没有出路,我们只关心中华民国的制度、文化、法律和历史在大陆能否得到民众的回应。

而今天,我更期盼天国的福音,就像陪同蒋中正先生入殓的《圣经》和《荒漠甘泉》一样,能滋润中华大地每一寸的荒漠。能让每一个中国人得救。能让每一位牧师不因为政治的荒谬而跌倒。此时此刻。能让每一个人在天堂得复活。在我的心里——民国出路事小、天国出路事大。也希望郭牧师能同我一同默念:“民国出路事小、天国出路事大。阿门。”

张起

于2015年 复活节


2015/4/16 21:0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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