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獨立記者高瑜,於四月十七日因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和〈保守國家秘密法〉,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為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七年與剝奪政治權利一年。美國以及歐洲聯盟各國均已就此一判決向中華人民共和國表達嚴重關切,因為這一判決將對人類文明價值產生巨大的傷害。

高瑜所洩漏之所謂國家祕密,是中國共產黨中央辦公廳於二零一三年五月所祕密發布的第九號文件〈關於當前意識形態領域的通報〉,要求相關官員同「危險的」西方價值觀作鬥爭,凡涉及該通報的網際網路內容都應刪除或封禁,文件中所指之危險的西方價值觀,具體例示為七個不要在大學教育課堂中講授與宣揚的主題,此即所謂的「七不講」,包括:普世價值不要講、新聞自由不要講、公民社會不要講、公民權利不要講、中國共產黨的歷史錯誤不要講、權貴資產階級不要講、司法獨立不要講。中共所禁止的七個主題,皆為憲法或公民教育的核心內容,其中如中華民國代表中國起草與簽署的〈世界人權宣言〉,即為自然法之實證法化表現,是聯合國各會員國關於人類普世價值內涵的共識文件,新聞自由、公民社會、公民權利、司法獨立等概念,皆可以在當中找到其論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中國作為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常任理事國,不能為聯合國各國之表率,反而誣指其為西方價值,挑戰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全球人類反抗法西斯主義所凝聚形成的文明價值共識,勢將嚴重危害在全球價值共識基礎上所建構的國際法環境和全球秩序,是當代文明的災難。而有關中國共產黨的歷史錯誤和權貴資產階級的兩個不要講,則涉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統治正當性,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允許大學和人民議論其是非,不願面對批評,也正顯示其心虛,對於自身所犯下的種種錯誤無從辯駁,而欲以對於異議的強力鎮壓來遮蔽罪孽,目的只為維護政權及其所保護的權貴資產階級特權。

中共要求大學七不講,也正是對於大學此一學術共和國之專業自治和學術自由的嚴重侵犯。大學是探索真理、創造知識的神聖殿堂,如果共產黨對於七個主題有所異見,則應當容許校園對於相關問題進行研究和辯論,以確證共產黨基於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乃至於鄧小平、江澤民、胡錦濤和習近平歷屆領導人的思想所統合建構的具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真理性,但其卻不循此途,無疑自知當中盡皆假大空話,自己都不相信,自難經受學術的檢驗。但以中國之大,大學之多,僅有華東政法大學、北京大學少數學者公開批評反對政治干涉學術,也不免令人感慨諤諤之士一人難求,中國士志於道而不可不弘毅的道統蕩然無存。

第三,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認定中國共產黨中央辦公廳的內部文件〈關於當前意識形態領域的通報〉是國家祕密,是典型的黨國不分。不論政黨內部秩序是否可以違反憲法之價值與規範,中共黨內文件至多僅對於其黨員具有拘束力,非黨員何有義務遵守。對此,中共強解〈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國家由中國共產黨領導,因而共產黨即為國家機關,共產黨內部文件也就成為國家文件,此旨在揭示一個事實,即中華人民共和國屬於共產黨,不屬於人民,黨凌駕於國,也大於法。此可證之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第九條對於「國家祕密」的界定,指「涉及國家安全和利益的事項,泄漏後可能損害國家在政治、經濟、國防、外交等領域的安全和利益的,應當確定為國家秘密」,「政黨的秘密事項中符合前款規定的,屬於國家秘密」。同法第十一條又復規定:「國家秘密及其密級的具體範圍,由國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門分別會同外交、公安、國家安全和其他中央有關機關規定」,可見,國家祕密有其文義和論理之界限,而應與國家安全和利益的可能損害相聯繫,七不講究竟如何涉及國家安全和利益,究竟是有害於國家安全和利益,還是有助於國家安全和利益,有助於提升共產黨依憲執政、依法治國的能力,促進人民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向心力,恐怕大有商榷之餘地,而七不講作為國家祕密是否經過國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門即國家保密局的規定,亦有待確認,如果只是事後在本案判決中才鑑定認可九號文件和七不講屬於國家祕密,請問國家如何對高瑜或一般人民期待其對於國家祕密有未卜先知的預判能力?本案判決無異即在製造寒蟬效應,讓人民杯弓蛇影地認為所有國家事務都是國家祕密,「勿妄議」。

今日造成兩岸分隔的,不是臺灣海峽也不是民族主義,而是專制和民主,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待人民如芻狗,臺灣人民看在眼裡,唇亡齒寒,哪裡還會想要和它「兩岸一家親」。兩岸如要創建未來的共同家園,必須擁有共同的價值認同基礎。民主進步黨主席蔡英文已經對高瑜案表達關懷,也指出高瑜案對於兩岸關係的可能影響。馬英九總統和中國國民黨主席朱立倫,如果你們以中國的政治家自許,是不是也該承擔道義責任,為高瑜聲援,或是利用國共兩岸經貿文化論壇向共產黨當面表達關切之意?



高瑜曾經來臺訪問,對於臺灣有期待也有深厚的感情,她為了新聞自由,曾經兩度被捕入獄,但未改其志。我們對她充滿敬意與不捨,祝福她平安歸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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