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了余傑雄文《林肯的三民主義不是孫文的三民主義》,哈哈大笑。

余傑人到中年,卻不見中年人的老成持重,文章裡仍舊不脫輕狂躁急之氣。 論理,他「血氣未定」的時代早已過去,不該這麼好勇鬥狠,也不該這麼膽大妄言。

遺憾的是,這篇雄文不僅「錯誤萬出」,而且等同于「一派胡言」。下面就讓我一一表而出之。

一、 自相矛盾 

余傑大膽說,林肯的三民主義與孫文的三民主義「豈可煮成一鍋粥」,這也是他文章的主旨——林肯的三民主義不同于孫文的三民主義。奇怪的是,下文當中他卻說,如果兩蔣時代的國中生把「民有民治民享」解釋成「三民主義」,「一定會被教官拳打腳踢,並送至綠島管訓」,這是「林冠孫戴」。

奇怪了,按余傑的說法,既然兩蔣時代國民黨並不承認林肯等於孫中山,那余傑你今天還在這裡罵什麼? 你不就是要證明,「林肯三民主義不等於孫文三民主義」嗎? 既然國民黨的教官都幫你出了這口氣了,那末你今天還有必要討伐? 國民黨不是照你說的那樣否定林肯等於孫文了嗎? 難道是朱立倫現在說了這句話,所以余公子就受不了了,要代表「兩蔣」來教訓朱立倫?

顯然,要麼是余傑根本犯了「稻草人謬誤」(兩蔣時期根本不存在如此解釋林肯和孫中山而被拳打腳踢甚或送到綠島管訓的可能),要麼就是根本自相矛盾——余傑寫這篇文章的立意就錯了。

其實,余傑的本意是想說,兩蔣時代黑暗透頂、專制獨裁,人們根本視「民有民治民享」為畏途,國民黨談三民主義是「只說不做」。 如此一來,余傑就能憑藉這個「事實」,來「證明」他「林肯不等於孫文」的結論。但文章的後來,余傑批判的毋寧說是國民黨的「說」,而不如說是國民黨的「做」—— 那麼問題來了,我請問,兩蔣時代一個國中生向老師討教三民主義和民有民治民享的關係,是「說」還是「做」? 答案是不言而喻的「說」。 國中生的「說」,豈可以與雷震、殷海光們的「做」相比?

其實,國民黨在「做」上面,容或有「分期付款的民主」、「動員戡亂」、「自由是多與少的問題」等缺憾,在「說」上面卻從來不打折扣。「三民主義」是孫中山創党之初至今,國民黨一以貫之的主張。 將它與林肯的「民有民治民享」合併解釋,從來都在國民黨的話語體系中存在。 遷台之初,國民黨中央改造委員會將党定義為「革命民主政黨」。 甚至於,兩蔣、陶希聖、蕭自誠等人都曾提出國民黨改名的問題,「三民主義党」、「三民主義革命党」、「中國民主勞動党」的名稱都曾在考慮之列。 [①]

兩蔣時代,如果有一名國中學生這麼將兩者放在一起解釋(注意,只是解釋,而不是政治行動),那麼一定會得到教官的褒獎。 眾所周知,兩蔣時代,尤其是1979年之前,臺灣社會可是極度親美的。

余傑想批評國民黨「只說不做」,文章卻一直糾纏在國民黨的「說的不對」,滑稽之至。 真替余傑捉急——他如果借用雷震、殷海光們的事例來論證,可能比不倫不類的「國中生」還要有力一些。 其實,哪怕是兩蔣時代,地方自治、縣市選舉也都在正常進行,「做」的不知道多到哪裡去了。

余傑既然讀過《中華民國憲法》第 1 條,就該明瞭「中華民國基於三民主義,為民有、民治、民享之民主共和國」這段條文的真意。

這句條文裡,「三民主義」在憲法裡屬於立國精神、建國宗旨,而「民有、民治、民享」屬於國體性質、政體性質。 [②] 這兩者豈可混為一談? 顯然,在中華民國憲法和服膺于中華民國憲法的中國國民黨那裡,「林肯的三民主義和孫文的三民主義」本來就不是一鍋粥。 但把它們做貫通的解釋,國民黨是沒有人反對的。

 

二、 罔顧事實

余文中存在太多罔顧事實的地方。

「孫文只受過不完整的醫學教育,對西方民主憲政思想並無深入研究,大都是道聼塗説,一知半解。 …… 沒有受過完整的中國古典文化的教育,對中國的歷史和現狀都不甚瞭解。 …… 孫文的中國知識程度有限,僅僅局限于民間的演藝、小說和戲曲。 他對未來中國的想像,是一個以忠義、君父的原則來建立的傳統帝國——他所依託的‘党’,不是現代意義上的因選舉而產生的政黨,而是對個人效忠的‘會黨’(黑社會)。 ”

看了這段無禮的文字,不禁回想起不久前仙去的北大歷史系教授劉浦江給中文系上通識課時的名言:我認為你們中文系大多是沒文化的。

這句話用於北大中文系本科生余傑身上,再合適不過了。 下面就讓我為余傑補一補課。

1921 年,孫中山對共產國際代表馬林說,「中國有一道統,堯、舜、禹、湯、文、武、周公、孔子相繼不絕。 余之思想基礎,即承此道統,而發揚光大耳。 」試問,這難道是「局限于小說、戲曲」知識結構的人可以說出來的話?

在 1923 年寫的一個自傳草稿中,孫中山講自己的思想:「余之謀中國革命,其所持主義,有因襲吾國固有之思想,而規橅歐洲之學說事蹟者,有吾所獨見而創獲者。 」試問余傑,沒有受過中國古典文化教育的孫中山,能寫出「規橅」(不是「規模」)這種典雅的文言?

1924 年 7 月,在孫中山逝世錢幾個月,他還捐贈了一套二十四史和一部《四部備要》給黃埔軍校圖書館。 顯然,他認為中國經典對實現三民主義理想是很必要的。 更不必說,孫中山念茲在茲的《禮記·禮運·大同》篇和名滿天下的「天下為公」書法條幅,幾于復活了中國三代古儒的「天下者天下之天下」理想。

試問余傑,「對中國的歷史和現狀都不甚瞭解」的孫中山,何以能體認到「中國民眾一盤散沙」? 何以能體會到「香山與香港相隔甚近,而大大不如」? 「對西方民主憲政思想並無深入研究」的孫中山,何以能翻譯出《民權初步》這樣代議制民主的經典之作? 何以能創發出「截西補中,五權憲法」、「軍政、訓政、憲政」的可行方案?

試問,《建國方略》、《建國大綱》、《中華民國憲法》裡白紙黑字的「選舉、罷免、創制、複決」之「直接民權」、「中華民國之主權,屬於國民全體」,難道不是「選舉意義」? 1948年,國民政府召開「行憲國大」,全中國地區推行了中國有史以來第一次普選,共選出國大代表兩千余名,這如果不是選舉制度,什麼叫選舉制度? 這難道也是「忠義、君父」原則的「傳統帝國」?

恰恰與余傑宏論相反,正是國民黨和蔣中正在抗戰後激進推行民主憲政,急切召開國民大會、制定憲法、還政于民、軍隊國家化,以至於中共得到了可乘之機,席捲全國,傾覆憲政。 這是事實,無須辯論。

至於余傑對孫中山「是指人民來做黃帝」、「阿斗與諸葛亮」等指摘,那都是孫中山向不同人等宣傳革命、解說民主時所打的比方,豈能與政治理論、政治實踐混為一談? 余傑難道不懂,宣傳要因材施教? 孫中山難道把這些話寫進了《三民主義》、《建國大綱》、《建國方略》? 中華民國國民大會難道寫進了《中華民國憲法》? 又真的依據這些小說戲曲之言治國了? 余傑真是善堆稻草人。

 

三、 引喻失義

 

余文最令人訝異之處,是將太平天國與三民主義的「民族主義」相提並論,說「驅除韃虜,恢復中華」的口號,與南明抗清和太平天國的意識形態「沒什麼兩樣」——恢復漢族為主體的統治,將異族的滿族趕走。

這真是大開玩笑了。 孫中山曾明言,「就算漢人為君主,也不能不革命」。 [③] 余傑視而不見? 試問,余傑的引喻失義,到了何種荒謬程度?

1895 年廣州起義後,滿洲大臣榮祿都看出「孫文有綱領,有組織,與一般的毛賊大大不同。 」余傑的見識不如一百多年前的榮祿,我們為余傑的退步和無知,道一聲哀哉。

太平天國所謂「驅除滿妖」,是為其「天國」服務的,早已落入宗教神權的窠臼,我們總不能說革命党的奮鬥目標(哪怕是洪門、天地會一類的會黨),更接近太平天國式的神權國家、文化專制吧?

 

四、 邏輯錯誤

余傑接著說,孫文五族共和的民族主義,「當時能夠在一定程度上凝聚民心,而在趨向全球化和價值認同的今天,早已被淘汰。 ”

這句話讀了,唯有啞然失笑。 就算他的這個論斷正確,那麼余傑豈不懂「知人論世」? 一百年前被淘汰的東西太多了,今天同性婚姻可以合法,一百年前豈能想像? 達爾文、佛洛德、羅素還都曾被西方保守勢力斥為離經叛道,國父豈能未卜先知今天的世界潮流? 試問今天國民党還提「五族共和」嗎? 拿今天的標準苛責古人,余傑真的好意思以今當古? 連共產黨還知道「歷史局限性」呢。

況且,孫中山的「五族共和」,今天看來,請問又與「全球化和價值認同」又有何衝突?! 論證,論證,余傑不要有論無證!

 

最後,余傑的所有邏輯錯誤,都在這段話中顯露無疑:

孫文的經濟思想,一是「平均地權」,二是「節制資本」。 所謂「平均地權」,其實是「土地党有」;所謂「節制資本」,說白了就是「計劃經濟」。 實行這兩大經濟政策的國家,哪一個不是奄奄一息呢? 孫文還異想天開地說:「中國行了社會革命之後,私人永遠不用納稅,但收地租一項,已成地球上最富的國家。 」今天看來,真是癡人說夢。

這段話所集中體現的余傑之顢頇無知、罔顧事實、不懂裝懂、邏輯錯誤、價值倒錯,到了無以復加的地步。

首先我要質問余傑,國民黨何時推行過計劃經濟?! 請舉出事例! 既然沒有,憑什麼用子虛烏有的事情來指責孫中山的經濟思想? 憑什麼敢說「節制資本,說白了就是計劃經濟」? 誰給你的這個口氣和勇氣?!

其次,「節制資本」能「說白了」變成「計劃經濟」? 這是哪一家的經濟學? 余傑經濟學? 美國政府還曾經對微軟搞反壟斷訴訟呢,這也是「節制資本」,難道美國就是「計劃經濟」??!! 稍有經濟學常識的人都不會不知道,「節制資本」絕不是「扼殺資本」。「節制資本」是在「自由市場、私有產權」的基礎之上,才談得上「節制資本」。 「節制資本」與「計劃經濟」,相去豈止萬里!?

再次,我想問問余傑,究竟什麼叫「土地党有」?

1929 年(注意,這是國民黨北伐告成後的第一年),國民政府頒佈《中華民國民法》。 《民法》第七百七十三條:「土地擁有權,除法令有限制外,于其行使有利益之範圍內,及于土地之上下。 如他人之干涉,無礙其擁有權之行使。 ”

經人民依法取得擁有權之土地,為私有土地,應受法律之保護與限制。 (《中華民國憲法》第143條第1款,《中華民國土地法》第10條)。

我們不禁要問,余傑哪來的自信與魄力,大喊一句「所謂平均地權,其實是土地党有」? 余傑是不是法盲?! 余傑既然常去臺灣,難道對臺灣隨處可見的「此處為私人土地,地主某某,不准侵佔」的標牌視而不見?

最後,余傑的無知,在他評點孫中山「癡人說夢」這段話裡,顯露無疑。

孫中山這段演講,其實闡發的是一個合理稅制、社會公平的問題。「政府只收土地稅」,是基於優化稅制、節制資本的設想。

單一土地稅的設想,還真就是從經濟學原理出發的。 19世紀美國經濟學家亨利·喬治在《進步與貧困》(Progress and Poverty)提出,政府的所有收入都應該來自土地稅。 鑒於19世紀出現的貧富分化、勞資糾紛和「地租資本主義」現象,本書認為,美國之所以出現「進步與貧困」共存的現象,土地私有是一大問題。 單一土地稅能夠節制土地資本,縮小貧富差距,促進社會公平。 同時,單一土地稅也有利於政府合理稅制,減去不必要的所得稅、消費稅,「餓死政府巨獸」(starve the beast),實現小政府。 這樣,既有利於節制資本,更有助於節制權力。

土地的供給完全無彈性,土地稅並沒有改變市場配置。用思想實驗來推演,單一土地稅並沒有扼殺市場效率、造成無謂損失(deadweight loss),也就有利於繼續保持自由市場的活力。

當然,單一土地稅的設想,只考慮到思想實驗上的最理想狀況,沒有考慮到土地擁有者改進土地條件、提高土地價值的情形,也沒有顧及到政府籌集稅收的現實問題。 但它畢竟是極具價值的經濟學說,也確實對百年來各國的稅收政策有很大啟發,直到今日也常被借鑒、參考。 孫中山長居美國,受到這種思潮的影響,再正常不過了。 試問余傑,何來「異想天開」?

我終於約略知曉,為何余傑沒法接著在美國做訪問學者了。 一,不好好提高知識水準;二,或者就是知識水準基數太低,即使翻番也無用。

最後讓我儘量不帶諷刺地奉勸余傑一句:余傑先生,一進入智識的領域,你就出局了。畢竟也是年過不惑、快知天命的人了,建議好好反思、深刻反思,好好學習、勤奮學習,惡補一下初中邏輯學、高中歷史學、大學經濟學和法學。 如果還是停留在文青水準不長進,恐怕今後的吃相會更難看。更嚴重的是,余傑屢屢如此秀無知,將給民主事業帶來極大損害——你看,自我標榜反共的名角竟然和共產黨一個水平!

為了我們大家共同的民主鴻圖,奉勸余傑多長進、不要拖後腿。PS:以目前余傑的這種畫風,去台灣反國民黨的政論節目做嘉賓,其實蠻合適。當然,政論節目也是有供求關系的,余傑先打造一下自己的吃相,免得賣不出好價錢。

蕉下客

2015年12月12日


編者按:本刊所發表文章均不代表本刊觀點;本刊鼓勵各種正反意見熱烈爭鳴。

[①] 《改造的誕生》,王良卿著,臺北:政治大學歷史系,2010年,第363~364頁。

[②] 《中華民國憲法概要》,林騰鷂著,臺北:三民書局,中華民國九十四年,第22頁。

[③] 《孫中山全集》第1卷,北京:中華書局,1981年,第32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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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余傑原文:

余杰:林肯的三民主义不是孙文的三民主义

台湾国民党主席朱立伦抵达美国华府时,恰逢孙文一百五十周年诞辰纪念日,在出席华府地区侨界晚宴时,他说美国民主的真谛来自林肯的名言「民有、民治、民 享」,而这就是「国民党所遵奉的三民主义」。虽然林肯的演说原文被翻译成「民有、民治、民享」,确实是孙文的功劳。1921年6月,孙文在演说《三民主义 之具体办法》时说:「这句话的中文意思,没有适当的译文,兄弟就把它译作:民有、民治、民享。of the people就是民有,by the people就是民治,for the people就是民享。林肯所主张的这民有、民治和民享主义,就是兄弟所主张的民族、民权和民生主义!」但事实上林肯与孙文的三民主义是有很大区别的。
  
 古人有诗云:「暖风熏得游人醉,直把杭州当汴州。」国民党主席朱立伦在访问美国途中,大概也是「酒不醉人人自醉」,比马习会后的马英九还醉得厉害。朱立伦抵达华府时,恰逢孙文一百五十周年诞辰纪念日,在出席华府地区侨界晚宴时,他说美国民主的真谛来自林肯的名言「民有、民治、民享」,而这就是「国民党所遵奉的三民主义」。
 
 林肯所说的「民有、民治、民享」与孙文所说的「民族、民权、民生」岂可煮成一锅粥。朱主席因为年年轻轻就赴美留学,没有 上够作为「国父思想」、「总理遗教」的「三民主义」课程,才会如此「林冠孙戴」。若他是两蒋时代的国中学生,如此胡说八道,一定会被教官拳打脚踢,乃至送 到绿岛管训。不过,如今他已经贵为国民党主席,即便对国民党的「核心价值」含糊不清,旁人亦只好敷衍过去。
 
 林肯的演说原文被翻译成「民 有、民治、民享」,确实是孙文的功劳。1921年6月,孙文在演说《三民主义之具体办法》时说:「这句话的中文意思,没有适当的译文,兄弟就把它译作:民 有、民治、民享。of the people就是民有,by the people就是民治,for the people就是民享。林肯所主张的这民有、民治和民享主义,就是兄弟所主张的民族、民权和民生主义!」
 
 然而,孙文的英文和中文都马马 虎虎,他的翻译并不准确。倒是在《胡适留学日记》中,胡适有这样一段记录:「赵宣仲(元任)寄书问林肯《葛底斯堡(Gettysburg)演说》中之 『The government of the people,by the people,for the people』一语当如何译法。此语梁任公尝以为不可移译。今姑试为之:此吾民所自有、所自操、所自为之政府。然殊未能得原语之神情也。又译:此主于民、 出于民,而又为民之政府。」显然,胡适的译文虽有点拗口,但更加准确。
 
 孙文将自己炮制的「三民主义」与林肯的讲话相提并论,是「拉大旗 作虎皮」。孙文只受过不完整的医学教育,对西方民主宪政思想并无深入研究,大都是道听途说、一知半解。同时,孙文长居海外,没有受过完整的中国古典文化的 教育,对中国的历史和现状都不甚了解。故而,其「三民主义」是东拼西凑、不成体统的学说,后来却被国民党奉为绝对真理、不二法门。
 
 以 「民族」而论,孙文初期的口号是「驱除鞑虏,恢复中华」,这跟南明小朝廷抗清以及太平天国起义所凭借的意识形态没有什么两样——恢复汉族为主体的统治,将 作为「异族」(外国人)的满族赶走。之后,孙文发现梁启超提出「中华民族」的概念更具吸引力,遂偷窃过来「为我所用」,以近代民族主义的观念打造出「五族 共和」的远景,此前要戮力驱逐的「鞑虏」(管他是满人还是胡人)亦被涵盖其中。此种「民族主义」,当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凝聚民心,而在趋向全球化和价值认 同的今天,早已被淘汰。
 
 以「民权」而论,孙文并不知晓现代人权观念,他所说的民权只是指「人民来做皇帝」,甚至不伦不类地引用《三国演义》中阿斗与诸葛亮来形容人民与政府的关系。这跟《西游记》中孙悟空的妄言「皇帝轮流做,今天到我家」有什么差别?孙文的中国知识程度有限,仅仅局限于民 间的演艺、小说、戏曲。他对未来中国的想象,是一个以忠义、君父的原则来建立的传统帝国——他所依托的「党」,不是现代意义上的因选举而产生的政党,而是 对个人效忠的「会党」(黑社会)。
 
 以「民生」而论,孙文的想法更与世界潮流背道而驰。孙文在1924年发表的《三民主义演讲》中开宗明 义地指出:「民生主义就是社会主义,又名共产主义,即是大同主义。」而如今共产主义的「伟大实践」早已在全球范围内破产,惟有中国还在权贵资本主义的伪装 下苟延残喘。孙文的经济思想,一是「平均地权」,二是「节制资本」。所谓「平均地权」,其实是「土地党有」;所谓「节制资本」,说白了就是「计划经济」。 实行这两大经济政策的国家,哪一个不是奄奄一息呢?孙文还曾异想天开地说:「中国行了社会革命之后,私人永远不用纳税,但收地租一项,已成地球上最富的国 。」今天看来,真是痴人说梦。
 
 可悲的是,就是这样一个无法自圆其说的「三民主义」,不仅在两蒋时代成为大中小学的必修科目,而且还被列入中华民国宪法总纲第一条,就跟「四项基本原则」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序言一样。两者都是臭不可闻的裹脚布。
    
 说到「三民主义」,还有一则跟「新三民主义」有关的趣事。胡锦涛执政时期,胡的智囊绞尽脑汁想出「三民主义」的升级版「新三民主义」,号召全党全民热情学习、深刻领会。后来应者寥寥,只好偃旗息鼓。
 
 与此同时,一群自由派学者在青岛召开一次以修宪和宪政为主题的民间会议。胡耀邦时代做过宣传部长、很快又被赶下台的朱厚泽,作为嘉宾到场发言。朱在会上非议 了胡锦涛的「新三民主义」。他说,宪法关键要解决国家权力的授予和制约。「领导人要求各级干部『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被海外称为『新三 民主义』。那么,靠甚么保障它的实现?凭觉悟、凭良心吗?我认为关键还在于『权为民所授』,这才是根本的制度保障。」
 
 胡锦涛获得线人告 密,得知当年在贵州省委书记任上深得人心、让作为继任者的他黯然失色的朱厚泽,如今居然敢以戴罪之身于「画蛇添足」。震怒之余,胡不顾事实,指责朱厚泽是 青岛论坛的「黑后台」,目的是企图改变中国现行制度,并且亲自批示予以处理。于是,中共连续发布三份文件,点名批评朱厚泽。
 

 朱厚泽所说 的「权为民所授」不是来自于孙文的「三民主义」,而是来自于林肯的演说。西方政治学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就是权力的来源,也就是权力的合法性与正当性。对 于中国的历代皇帝和近代以来从孙文、蒋介石到毛泽东的形形色色的独裁者来说,他们只需要宣称「奉天承运,皇帝诏曰」就高枕无忧了。在国共两党看来,选举从来都是「走过场」,人民则是愚昧无知的、需要加以规训的对象。从孙文的「训政」理论到共产党的「人民素质太低、不能搞选举」的怪论,百变不离其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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