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李文亮医生去世后,中共官方不但不给李医生道歉,反而更加疯狂地抓捕传播疫情真相的公民。在民间的”谣言“和中共的”谎言“之间,网民宁可选择”谣言“,也不再相信谎言。

 

若政府封锁信息,人民有权“造谣”

邓聿文

  武汉疫情的信息被大白于天下后,人们没忘当初被警方传唤的8名“造谣者”,近几天中国舆论密集关注他们的后续进展,还原当时被传唤的场景,明显将矛头指向地方公安部门。中国最高法网站还发文专门谈及治理新型肺炎的谣言问题,称“如果当时听信,可能是幸事”,有间接为这8名人士正名之意。而官方疾控部门负责人则称赞这8名“造谣者”是“可敬的”。不过,武汉警方的回应还在为当初的传唤含糊狡辩,强调没有对他们进行处罚或拘留。

(2月7日,人们在武汉中心医院悼念李文亮医生。 CHRIS BUCKLEY/THE NEW YORK TIMES)

根据媒体披露,官方在去年12月就已获悉武汉新型冠状病毒能够人传人,但拒不告知社会。现在也清楚,8名“造谣者”均为医生。在重大疫情面前,警方约谈医生,不让他们发声,该举动产生了非常恶劣的示范效应,它让想说真话者因害怕而自觉闭嘴。这就是武汉疫情为什么会爆发和扩散的初始原因。

不仅这8人,是次疫情爆发后,其他地方也有多人因“造谣”或“散布谣言”被当地警方传唤和拘留。面对疫情汹涌的现实,人们对中国警方借打击谣言实则钳制舆论的行为,理所当然表示强烈不满和愤概,连中国政府的辩护士胡锡进都感受到民间的这股怒火,前段时间在微博喊话武汉警方重新开展调查,并依据更新的事实情况作出结论。

在中国民间,对于谣言有“遥遥领先的预言”的说法,尽管这个说法并不完全准确,但它道明了一个事实,即在中国,要获取真实信息,尤其在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或者面对敏感政情,民众要想及时得知事实真相总是很难,于是各种小道消息或内部秘闻不胫而走,有些消息事后被证实,这也就养成了中国人喜欢打探和传播小道消息的习性。这当然不能怪民众,官方的大道没有消息,人们就只能从各种小道猎取信息满足好奇心。

针对武汉疫情中官方打击“造谣者”的行为,进一步,在一个更广泛的层面上,对一个民众毫无知情权,不能自由获取信息,官方习惯于欺和瞒的国家,我提出,人民有权反抗,包括“造谣”的权利,即使所造之谣与事实有一定出入。

我知道这个主张会引起争议,但之所以仍提倡人民有权“造谣”,不仅是因为上面讲的信息不公开、不透明,“谣言”具有填补官方信息空白的作用;还在于,作为“遥遥领先的预言”,在某种特定时期,“造谣”能够倒逼事实真相,减少民众损害,特别是,“谣言”作为大众情绪的一种反应形式,它表达了民众对官方信息封锁的不满和反抗,能够起到冲击或消解威权或专制统治的作用。

民主社会虽然也免不了受各种谣言的困扰,但它自然会产生辟谣机制,谣言很难在民主国家成为一个社会问题,更不可能通过警察力量来处理造谣和传谣者。所以,我们说的谣言一般出现在威权或专制国家,因为后者天然不喜欢信息公开,总想垄断所有信息,不让大众知道的太多,信息一旦公开,为民众知晓,隐藏在信息背后的利益和特权就暴露于大众眼前,要想维护特权就很难,除非靠军警。因此,专制国家在限制信息的同时,总要以“谣言”的名义打击那些泄漏和传布其内部特权信息的人,称之为“造谣”或“传谣”。

在所有专制国家中,中国在这方面的情况又尤其普遍和严重。因为政府对信息的控制恐怕除朝鲜外,就数它最厉害了。故中国社会的小道消息特别多,真真假假,假假真真,人们一般也不去分辨或懒得去分辨。当事实真相总是缺席,人们也倾向相信“谣言”。而官方打击“谣言”也绝不手软,隔三岔五,有某人因发布不实消息而被警方拘留的事情报出。

面对中国官方这种绵密的几乎无死角和缝隙的信息控制,特别是面对官方对“谣言”的打击和污蔑,我们需要为“谣言”辩护和正名,肯定“谣言”在中国这个特定的转型时期促进信息传播和反抗中共专制统治的正面价值。即便是完全编造的,没有一点事实根据的谣言,从绝对意义看,对撕开信息铁幕的一角,消解政权虚伪的神圣感,让人们看清它的假正经和丑陋,从而心生厌恶,也是有价值的。何况很多“谣言”接近事实真相、只有细节差异。可以把“谣言”看作是大众对无道政权的消极反抗。

谣言总是出现在一个社会的不正常状态下。这里的“不正常”指两种情况,一是从历史比较来看,某个时代总是显得格外让人不舒服,和人们的常识、常情和常理不合拍,中国目前就处于此种状态;二是指发生的某个具体事件,这个事件给人们的感觉很不正常。在这两种情形下,谣言总是容易出现。眼下,正好碰到了这两种不正常状态,一个大的不正常的时代套上一次重大的不正常的公共卫生事件,要想人们不造谣、不传谣实在太难。

事实上,中国社会要感谢那8名“传谣者”,没有他们传播武汉疫情的“谣言”,也许官方对这个疫情麻木的时间会更长一点。尽管没有证据表明疫情信息的公开跟他们被传唤有直接关系,但至少外界对此事的关注加剧了当地政府在疫情上的瞒报压力,否则官方很可能要对疫情瞒报一阵,以致更延误防治,使疫情传播得更快更远,让更多民众的生命受到威胁。从这个角度说,这8人的“造谣”,功莫大焉。

当然,我主张人民有权“造谣”,并非鼓励人们毫无原则、毫无根据地去造谣污蔑,尤其涉及某个具体的人时,不管我们多么讨厌他,也不能毫无事实去编造谣言,尽管有时候两者很难截然分开。我是在一种反抗的意义上提出这个观点的,强调的是政府有错在先,而且不改正,当人民不能从政府那里得到他们本来应该得到的东西,人们有权造反,包括“造谣”的权利。某种工作失误不在其列。那么如何来界定工作失误和有意欺瞒的界限?其实也好辨别。当大众需要某种信息而政府不给,就不能借口工作失误而是属于有意的封锁信息,欺瞒社会。

让“谣言”更多的飞起来,倒逼习近平的新时代走向公开透明和公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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