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为國立中央大學客家語文暨社會科學學系兼任副教授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於去年6月30日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強行通過,完全不理會《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23條國家安全立法應經香港立法會自行立法之規定。今年7月正逢中國共產黨建黨第100週年,10月為辛亥革命為110週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為了避免香港政治形勢不利於黨國形象和習近平核心政權穩定,進一步落實《港版國安法》,整頓香港憲法秩序,乃成了今年最重要的政治議程,而這也成了香港人權的重大災難。

愛國者治港──變調的香港高度自治

2月2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港澳研究會在北京召開《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落實「愛國者治港」根本原則》專題研討會,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夏寶龍發表談話,宣示愛國者治港原則,並對愛國者做出界定:愛國就只能愛中華人民共和國,也必須擁護一國兩制的設計者中國共產黨。夏寶龍接著說明香港政治的主要走向,就是要把「愛國者治港」原則轉化為政治制度的建設,相關建設包括了香港立法會選舉規則的改變、公職人員宣誓制度的確立以及行政長官選舉制度的變動等等。

愛國者治港原則脫胎自共產黨的階級鬥爭理論,1918年列寧(Vladimir Ilyich Lenin)在起草的《被剝削勞動人民權利宣言》中,主張在無產階級專政階段,要無情地鎮壓剝削者,因而1918年《俄羅斯蘇維埃聯邦社會主義共和國憲法》僅規定了勞動者的權利,此一區別階級敵我的觀念為中國所繼受,而1924年乃有共產國際指導之《中國國民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宣言》中革命民權觀念的成形,主張「民國之民權,唯民國之國民乃能享之,必不輕授此權於反對民國之人,使得藉以破壞民國。凡賣國罔民以效忠於帝國主義及軍閥者,無論其為團體或個人,皆不得享有此等自由及權利。」國民黨清黨分共,中國共產黨建立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而於1931年《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憲法大綱》第3條後段中規定:「只有軍閥,官僚,地主,豪紳,資本家,富農,僧侶及一切剝削人的人和反革命分是沒有選派代表參加政權和政治上自由的權利的。」毛澤東在1957年反右派鬥爭中發表的〈關於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問題〉中,明確主張將社會中的矛盾區分為敵我矛盾和人民內部矛盾。愛國者治港原則敵視反共者,堪稱黨同伐異,無疑是正統共產主義革命人權觀的復辟,和《世界人權宣言》揭櫫的普世人權價值乃不可共量。我們要提醒的是,《港版國安法》突破了一國兩制的缺口,加速了香港的內地化,香港人權的惡化必可預見。

3月11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草案》,將大幅刪減香港立法會等各級選舉的直選議席,同時也將進一步改變特首選舉制度,《香港基本法》既有2007年後由香港人民自行決定選舉制度的規定已經被人大決定完全架空了,不僅收緊了香港民主派的生存空間,也是對於《香港基本法》保障的香港自治權的完全否定。

至於公職人員的宣誓,目前關於立法會議員有《宣誓及聲明條例》以及人大的解釋,需依誓詞宣誓,且態度必須真誠,實務上,香港選舉主任曾依《選舉管理委員會(選舉程序)(立法會)規例》規定,取消原訂去年舉行之立法會議員選舉中為其認定曾有宣誓不誠或有威脅國家安全、不愛國言行紀錄的參選人資格,去年11月11日人大常委會通過決議,指香港立法會議員有宣揚或者支持香港獨立主張、或具有其他危害中國國家安全等行為者,一經依法認定,則即時喪失議員資格。特區政府隨即公告,楊岳橋、郭榮鏗、郭家麒以及梁繼昌即時喪失議員資格;立法部門之外,今年1月15日,港府公務員事務局要求全體18萬公務員中於2020年7月1日以前就任者於2月18日前完成補宣誓,如有公務員不理會或拒絕宣誓,會逐一考慮個案情況,決定是否按《公務人員(管理)命令》終止聘用。活躍於反《逃犯條例》修訂/反送中運動的新公務員工會因會員面臨秋後算帳和價值衝突而於1月應聲而倒,宣布解散;而關於區議員,依港府將提交的《宣誓及聲明條例》修正草案,會授權政府委任民政事務局官員為區議員監誓,並有權決定宣誓是否有效,兼且可以裁決個別區議員過去言行有否參與違反宣誓內容,拒絕宣誓的區議員將被取消議員資格。

《港版國安法》通過後,香港政府對公職人員包括政府、立法會和區議會成員全面要求宣誓,乃有思想檢查、甄別敵我之嫌。從普世人權的角度,愛國與否與思想、良心自由有關,只要不著手實施具有高度公共危險性的以顛覆國家政權為目的的暴力行動,單純的不愛國言行,事實上也是立憲主義憲法所要保障的基本權利。在具有國家認同分歧的國家,臺灣的憲政實踐經驗說明了基於立憲主義和多元文化主義的價值而尊重每個人的國家、族群和政黨認同,反而有可能在立憲主義和法的安定性基礎上建立多數人對於尊重體制和憲法秩序的共識。

香港美麗島到香港二二八──香港紅色恐怖和國安司法

1月6日拂曉,香港警察兵分多路,以涉嫌違反《國安法》為由,大肆拘捕 民主派人士共55名,被捕者包括初選計劃發起人戴耀廷、協調的前立法會議員區諾軒、民主動力召集人東區區議會副主席趙家賢、副召集人兼西貢區議會主席鍾錦麟、司庫兼美藉人權律師關尚義(John Clancey)、灣仔區議會主席楊雪盈,以及立法會議員參選人楊岳橋、袁嘉蔚、何桂藍等多人。除了進行逮捕,警方也對在囚的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和被捕多人的住所或辦公處、關尚義任職的何謝韋律師樓,以及執行初選的香港民研辦公室進行搜索,也同時送達法庭手令,要求《立場新聞》、《蘋果日報》、《獨立媒體》及壹傳媒等四家媒體辦公室在七日內交出涉案資料。香港警方如此如臨大敵般的大隊人馬出動,原因在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和保安局初步認定民主派為參選與第七屆立法會選舉,舉辦初選協調人選,企圖贏得多數議席,而欲以優勢席次否決財政預算案,令特首下台,是歹毒計劃癱瘓特區政府,而涉嫌顛覆國家政權。

去年3月,民主派中有人提倡以爭取立法會過半35加1席次,掌握立法會多數,令香港林鄭月娥政府癱瘓,直到4月28日前香港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戴耀廷發表〈真攬炒十步,這是香港宿命〉一文,方有具體方案之提出,簡而言之,戴耀廷基於反對林鄭月娥政府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港政策,而計畫以民主派掌握多數的立法會,透過兩次否決預算案令政府停擺,逼迫林鄭月娥下台、香港政府改變立場,另外則是以立法會多數展現香港民意,籲請西方國家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政治及經濟制裁,以令其遵守《香港基本法》,履行雙普選承諾。

杯葛預算、罷免特首,都是立法會的合法權力,政黨輪替執政,更是民主國家政治運作之常態,豈能以此認定顛覆國家,何況戴耀廷計畫,還繫於民主派的政治主張是否能獲得香港多數民意的支持,而能克服基本上有利於建制派的選舉制度障礙,贏得香港史上第一次多數席次。這一政治主張的實現存在許多變數,而其實現的手段是經由合法的自由投票,其目的最終也是為了確保香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香港基本法》架構下的高度自治,而如果政治發展的最終結果,如香港政府所擔憂的,是香港政治經濟的崩潰,那也是香港人民的選擇,所必須共同承擔的民主自治多數決定的後果。

香港政府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將反對黨的選舉策略和政治主張,以《港版國安法》的顛覆國家政權罪加以指控,自是對於反對人士的全面政治打壓和司法迫害,而侵害了反對人士的思想言論自由和參政權利,香港人有將港府的全面大逮捕比擬為臺灣的美麗島事件。香港警察署國家安全處於2月28日通知香港美麗島55名報到接受偵訊,其中47人以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情節重大遭扣留,3月1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召開偵查庭,多數遭到當庭收押。二二八是臺灣近代史上的重大政治事件,香港政府選擇在二二八這天傳訊民主派,不免令人聯想到臺灣二二八及其為臺灣社會所烙下的歷史傷痕。未來香港法院特種國安法庭如何審判本案,是對於香港司法獨立的重大考驗。

大學自治陷落,學術自由無存

2月25日晚間,香港中文大學發表聲明,指新當選學生會內閣朔夜成員曾發表涉嫌違反《港版國安法》言論,決定暫停代收學生會會費、暫停內閣成員校內不同委員會職務、及暫停場地支援等,並要求學生會註冊為獨立社團或公司,自行承擔法律責任。

香港中大學生會長係依《香港中文大學條例》下《香港中文大學規程》訂明屬教務會當然成員,且中大學生會係依校董事會通過之《中大學生會章程》設立之組織,故而學生會係校內法定組織,學生會長之校內兼職亦係法定職務,不容校務行政任意干擾其職權之行使,若中大的懲處包括剝奪會長教務會職務,而未經法定程序,即構成違反《中大條例》之情事。但本案的荒誕之處則更在於校方指控學生會言論違反《港版國安法》,大學為追求學術真理之殿堂,大學內的言論應有學術自由或言論自由的保障,思想立論之正確與否,應經由討論和辯論來判斷,而非憑校方行政人員的單方指控,況且,如真有所謂叛亂違法,本案當事人的法律責任也應有權受到司法之救濟審查。

中大學生會是香港反送中時期的學生領導團體,更曾經領導中大學生抵抗過香港警方非法進入校園,中大學生會受到校方停止代收學生會費與要求獨立設立法人之處分,使本屆學生會的營運財政,馬上遭受嚴重衝擊。3月1日,中大學生會長林睿睎和外務副會長羅子維率領朔夜內閣宣誓就職,傍晚宣布總辭,希望藉由此舉,繼續維持學生會制度的存在,但他們知道,以後的學生會,只能做為福利莊,而不能再是學生權利的維護者了。

更早在1月底,香港科技大學學生會會長麥嘉俊及內務副會長勞啟浩及領導幹部,則以在去年5月舉辦紀念反送中時期計算機科學及工程學系殉難學生周梓樂之周同學逝世半年追悼會等不當活動,而遭受校方停學半年等處分,此皆可見香港大學當局對於具有學生民意正當性的學生自治團體的忌憚,但這也顯示香港大學當局面對《港版國安法》的政治壓力,對於維護大學自治和學術自由的意志已見動搖。

結語

香港正進入《港版國安法》體制建構的階段,中華人民共和國在香港全面貫徹「一國」的意志無比強悍,愛國者治港原則將體現為黨同伐異,對反送中運動乃至更前的愛與和平佔領中環/雨傘運動的領導者和積極參與者進行全面的國安司法獵捕和追殺,同時也逐步通過國安司法,將香港的司法黨化;進而則將通過選舉法規的修訂,終結香港人對雙普選的幻想,將所謂不愛國者排除在香港政治體制之外,確保香港地方政權控制在愛黨愛國的中共代理人手上;愛國者教育是重建香港人意識形態的陣地戰,過去幾年,香港各大學學生會皆為學生運動的重要基地,香港獨立甚至成為香港各大學學生自治選舉的主題,在愛國教育一時尚未能完全深化於國民教育之前,由大學開始整頓學風,對香港政府而言,當可收殺雞儆猴和風行草從的效果。

香港本為奉行普世價值的東亞法治櫥窗,而今革命人權觀與愛黨國者治港原則當道,令人不勝唏噓。香港建制派中人不要以為剷除了民主派,以後香港全屬愛國者的天下。錯了,愛國與否存乎一心,內心狀態如何剖白與判斷,又豈是共產黨人說了算數。試問,林鄭月娥行政長官家人都寓居英國,他們是否同心,她是愛國者嗎?

民國110年3月17日9時半

臺北晴園

 

 

 


【转载请加上出处和链接:https://yibaochina.com/?p=241250
【作者观点不代表本刊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