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根本性矛盾—–东海客厅论所有制

 

余东海

论经济制度,社会主义是公有制,自由主义是私有制。两种制度相反相对,各有其概念的基本义和规定性。

 

社会主义公有制,计划经济是原配,市场经济是纳妾,是原配死后迫不得已的后娶。然而,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只能是权力市场经济,国家市场经济。无论怎么改革修正,都不可能真正化,不可能真正成为市场经济国家。

 

因为社会主义与私有制市场经济,存在着先天性矛盾。社会主义即社会本位,属于集体主义范畴,与人本位、民本位格格不入。社会主义最方便财产权有化和权力私有化,经济上必然通往公有制,政治上必然通往极权主义。

 

山海群友提出理想中国四条,其中第三条是:“基于社会主义基本原则而使全体人民可公平地分享社会财富的政体。”可谓四个字坏了一锅汤。社会主义的错误就是社会本位,从原则上彻底剥夺了人本位和民本位的可能性,遑论仁本位。

 

社会本位的思想落实到政治,必然构成对个人之人、弱势之民的轻蔑和侵犯;落实为经济制度,必然是公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只能是特权私有制,其按权分配、贫富悬殊具有绝对性。所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只能是特权市场经济。

 

從容厅友说得不错:“所谓私有制,实则是民有制。自由国家承认个体的人可以有完整的产权,承认国家是由个体组成,个体优先于群体,即使产业上公有经济比重很大,仍为自由国家。不自由国家是否定个人可有完整产权,视个人为集体之工具,即使祖宅也没有完整产权,而其所谓公有,实则是官有。”

 

有徐姓明韵人士称“西方存在大量公有制”,因为“民主国家的政府和军队及其拥有的无数财产、土地、资金、楼房、武器装备,都是国有的”云。私有制下,当然有股份制企业,有集体所有、国有资产和官营企业。这不影响美西的基本经济制度的私有制性质。身在西方的明韵人士如此见识,让人笑不出来也。

 

当然,随着生产力、科技力的高速发展,股份制企业越来越多越来越大,公营、国营经济成分越来越高,甚至高过民营经济,是完全可能的,如挪威。但基本经济制度的性质依然是私有制,或者以私有制为基础。或者可以换一种名称,称为民有制,以与马列主义、社会主义公有制区别开来。

 

有一条东海律:对于好东西,追求方式方向错误,其后果与反对无异。换言之,反对她就得不到她,追求道路方向错误,同样得不到她。反对和错误追求,都说明你配不上她,不配得到。通过社会主义道路欲实现民主制、私有制和市场经济,就是道路方向极端错误。

 

五四以来无数志士先烈启蒙派,以反孔反儒的方式,以民主主义、平等主义、民族主义、马列主义、社会主义的方式追求自由,都是极端错误的。这些主义都是与自由相悖的,而反孔反儒必然反掉基本的社会道德和自由的社会基础。这样追求自由,与反对自由的效果不约而同,得到的只能是空前的极权!

 

特此重申:人本主义和物本主义,个人主义和集体主义,自由主义和虵蜖主义,正邪有别。前者不中而正,后者邪而不正,两者不能混淆,更不能颠倒。儒家对于前者,应该有所肯定,取其精华,为我所用;对于后者,应该旗帜鲜明,立场坚定,一破到底!2021-8-3余东海集于邕城青秀山下独乐斋

首发于北京之春http://beijingspring.com/bj2/2010/280/8320214374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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