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本人涉及的案件全部是涉及14亿人健康的案件,因此每个案件都受到无数人的关心。

关于儿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问题的案件是本人涉及的案件之一,今天向全国人民汇报工作进程如下:

一、我的两次申请公开和国家卫健委的答复

1、申请公开疫情中儿童的有关数据

由于国家卫健委于2021年11月1日起对全国3-11岁儿童接种疫苗,本人于2021年11月5日向国家卫健委发出申请:“请公布我国从新冠病毒流行开始到现在,3-12岁儿童确诊的病例数、住院的病例数、危重的病例数和死亡的病例数”。

国家卫健委的回复如下:

上述要求公布的数据,是全国推行3-11岁儿童接种疫苗的最最基本的数据,但是国家卫健委的回复让我完全出乎意料之外。
国家卫健委竟然说:“经查,你申请的数据属于行政机关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不予提供”。本人认为这是完全错误的,根据国家卫健委的提示,写了“行政诉讼起诉书”。

2、申请公开对3-11岁儿童接种疫苗的法律依据

本人认为我国应该是法治社会,任何行为都应该有法律根据,本人要求国家卫健委公布推行3-11岁儿童接种疫苗的法律根据。
国家卫健委于11月10日回复说我要求公开的法律依据不属于信息公开范围。


本人认为在全国范围内对3-11岁儿童接种疫苗应该有法律依据,不公布法律依据是不应该的。
于是决定到法院起诉国家卫健委。两个行政起诉书的详细内容已经在《国家卫健委关于儿童接种疫苗问题的回复和我的起诉书》发表过,现在这篇文章仍然存在,这里就不重复了。

二、到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1、第一次去北京一中院
11月24日本人携带起诉书等有关资料前往北京一中院立案庭起诉,接待人员告诉我这是两个回复,应该分开起诉。
2、第二次去北京一中院
11月25日本人携带根据国家卫健委的两份回复携带两份起诉书第二次到北京一中院立案庭起诉,已经按照接待人员的要求分成了两个起诉书。但接待人员没收,告诉我昨天的起诉书他们已经复印了,让我回去等通知。
3、第三次去北京一中院
按照有关规定立不立案应该在七日内通知我,但到了12月3日仍然没接到通知。于是我12月3日下午第三次去北京一中院询问,接待人员告诉我不能立案,我说不立案应该通知我呀?接待人员说,“因为不能立案所以就不用通知了”。我说“不立案应该有理由呀”。接待人员说“就是不能立案,没有任何理由”。

三、到北京高级人民法院立案

1、12月13日本人到北京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立案,
12月13日本人到北京高院立案,仍然说不能立案。但接待人员说明了理由。不能立案的理由是如果立案了会影响当前对疫情的防控。
2、向北京高院邮寄上诉状
由于我本人当面去北京高级法院起诉不受理,由“湖南德传律师事务所律师熊春喜”为我起草了“上诉书”,通过邮政特快专递于12月21日把“上诉书”和我的起诉书,附件等一起发给北京高院。

3、电话查询无结果
因为是特快邮递的,十天后我的律师熊春喜天天与北京高院电话联系立案情况,但始终没有结果,有电话录音,必要时可以公布。
4、2022年1月27日本人再次到北京高院立案
接待人员说没有一审判决书不能立案。我说是一审不立案,接待人员说那你邮寄吧。我说邮寄已经一个多月了,没有结果。然后记下了快递的时间和号码,告诉我回家等待通知。
5、1月29日晚接到北京高级法院电话
电话的内容是告诉我不能立案,我问她为什么不能立案,她告诉我不符合立案规定。电话有录音,必要时可以公布,基本就是这种情况。

目前的情况就是这样,北京一中院和北京高院都拒绝立案,我下一步还应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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