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人最大的囚笼不是有形的,而是无形的,就在自己的身上。用作者那代人最熟悉的话形容,必须“灵魂深处闹革命。”因此,比打破有形的囚笼更难,更复杂,更漫长,这也是改变民情比改变制度更难的原因,而民情是制度更新和巩固的基础。要突破精神的囚笼,一要有真信仰,重获新生,靠上帝的恩典而不是企图抓自己头发离开大地似的自我拯救;二要不断更新文化积累,谦卑地终身学习,突破思维定势;三要保持批判精神,不耽于精神舒适区,勇于自我否定,才能冲破精神囚笼,拥有真正的自由和自我。

久没有读文学了,不久前,一位我尊重的师长、与红色政权同龄的1966届老高中毕业生(笔名柴胡),寄来他刚出版的长篇小说《错乱人生》。几年前,他关掉与我的微信,说要结合自己的经历,闭门写一部长篇小说,作为人生最后一搏。他虽然未与我谋过面,但他生活的两千多年文化古城,也是我出生的地方,在那里我度过了童年和少年。那里不是我的原藉,却是第二故乡,那里是我的精神摇篮,那里也有我与他共同的朋友和熟悉的人(包括书中角色的人物原形),于是我一口气读完了这部37万字的长篇小说。

由于小说的地理环境,书中的那座古城,使我感到熟悉而亲切。同时因我比小说男主小11岁,且家庭出身不同,高中毕业后就上大学离开了那里,小说男主的坎坷经历又让我感到新鲜,虽然时代背景是熟悉的。

这部小说的主线是一位出身农家的男孩努力读书,一生奋斗逆袭(以副厅级退休)的故事,其间穿插了他的情感经历以及时代变迁。

作者作为体制内的成功人士和非专业作家,当初我对他写小说的期待并不高,觉得不过是一位老人在圆自己的文学梦,但当我读到这部小说,觉得作为文学爱好者,他这样的成绩已经很不错了,起码能满足一般读者。从他转发的朋友们的好评,可以看出他的欣慰。因此,我不忍让他扫兴,又不愿说违心的话,只好相告说小说具有史料价值。

与我的想法一样,当初有位朋友曾建议小说作者,把回忆录和小说分开撰写,因为小说作为艺术有更高的写作难度,需要天赋和文化积累(作者在文章中回忆写作准备时提到阅读文学名著,竟然把已成为乌克兰禁书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列入其中,可见他信息与鉴赏力的局限)。没有对世界的丰富了解,就无法通过对比认识自身所处的历史与现实。如果根基浅,即使名著摆在眼前,也很难得其精髓。常言道“眼高手低”,眼界不高,手就更低了。我认为,回忆录是私人性的,可以私传,也可以公开,小说则不然,是为公开发表而写。如果以小说的形式写自己的经历,会受很大局限,掌握不好,会不伦不类,弄巧成拙,既减弱回忆录的真实感,又影响小说的自由构建。现在,从更高的标准看,这部小说完成后存在的问题果然如此。因纪实性的束缚,作者既难以畅所欲言(例如回避历史节点的那场风波、自己入党的经过以及其它可能的忌讳,这样,就削弱了内容的丰富性),小说的优势也没有发挥出来。既失去纪实的分量,又缺乏小说的灵动。由此可见,作为文学爱好者,从本色写作向艺术写作攀登,不是轻而易举的。勇气可嘉,令人遗憾。成绩值得肯定,问题无法否认。

在此,我不打算针对这部小说的写作技巧加以评论,有文学名著阅读经验的读者自然能看出其中的得失(我越读越像在看《故事会》杂志),比这更重要的是引发出我的问题意识,不吐不快。

作者这代人正在退出历史舞台,这部小说多少代表了那代人对人生和历史的认识,也是人生的自我鉴定。作为社会演化的一个环节,那代人不同群体的精神世界作为标本,尤其是体制内的精英人士,值得研究。对他们的剖析,也是对包括我自己在内的所有人性的剖析和观念的清理。无论正面还是反面,他人的经验与教训也是警醒自己的一面镜子。

以下文字对事不对人,只针对作品和作者代表的思想观念,尝试进行一次精神标本的解剖,从中找出病因。如医生的手术刀,尽管锋利,难免伴随疼痛,但对病不对人,旨在治病救命。我对作者本人及所有生命永远持尊重与善意,望读者理解,也欢迎指正与争鸣。

一  独立人格的缺失

阅读经验丰富的人都可以从这部小说得出结论,尽管它是在境外出版的,依然属于大陆主流意识形态下的“体制内写作”,因其思想内涵的“政治正确”,作者不知不觉使小说成为另一种“歌德派”作品,不但与当今大陆文学精品无法相比,甚至也未达到上世纪八十年代“伤痕文学”、“改革文学”的天花板,更遑论遥追世界名著。作者最后在小说大团圆的结局中,用对西方思想家和鲁迅的讨论作为点睛之笔,但苍白无力,与整个小说的内涵相比像是两张皮,并不协调。

从文化发展史看,艺术最初产生于宗教,文化从宗教和特权阶层普及后,文学艺术包括学术研究最初并未专业化,纯属个人爱好,有感而作,并不囿于利益,如此才保持了文化创造的鲜活。因此,任何业余写作、民间艺术的可贵之处就在于其非功利(名或利)的原生态,如果失去这种原生态,或想兼顾意识形态的“政治正确”,结果只能如这部夹生饭似的小说。

任何文学创作,作者的理想无非是向读者表达自己的人生体验及对世界的独特感悟,同时提供一种审美。而作者的感受与观念性的表达,无论自觉与否,都是有前提的,这个前提才是作品之外的底层逻辑,是作者深层意识包括三观的所在。

由于作者自觉或不自觉的偏爱,小说男主作为作者及其观念和理想的外化,才貌双全,集中体现了作者的理想人格,近乎“完美”的高大全,小说不是在表现有血有肉的凡人而是心中的神(反而不如次要角色鲜活)。正因如此,在观念深处,男主并不是自以为有个性的异类,否则不会成为这种体制中的成功人士,小说中的主要角色也大都属于体制中人。而相形之下,作者身边不乏体制内外特立独行乃至失败的异类,他们并没有进入作者的笔下,是作者有意回避还是不敢认同?只有作者自己知道。

小说男主的经历看似坎坷,但内在的逻辑仍是千百年来“学而优则仕”的传统,令人想到路遥《人生》中的高加林,只不过高是失败者,前者则赶上了社会发展的上升期且靠贵人相助(如人所言:当赶上了好风头,一只猪都能飞起来)而成功,其中个人的因素比重并不很高。对于任何时代的底层人,在别无选择的情况下,要改善自己的生活和命运,借助体制、投靠体制无可厚非,但如果具有独立人格、自由思想,即使无力摆脱乃至挑战体制,做不到事后诸葛亮,至少做个事后臭皮匠,应当对体制和自己的人生有所反思,谦卑地忏悔,而不是仅仅只敢发几声怨妇似的牢骚,同时得便宜卖乖,心安理得地享受体制的特权,当作奋斗成功的标志。

作者应该明白,自秦制以来,华夏社会一路衰败失衡,形成强权与弱社会的二元结构,单调而僵硬的超稳定性结构不断循环,难以突破。其中要素之一是科举产生后,历代当政者逐步把精英纳入权力体制,包养控制,为其所用,由此形成官本位的传统;而对不肯被纳入体制的,除了消灭就是边缘化,绝不允许其独立而强,成为社会力量发育壮大的种子。由于权力的来源,加上体制法统的缺失,决定了小说男主的任何职务行为,从根本而言旨在为权力效劳,而不是为社会和民众服务,不过是历代官吏的缩影,是官僚机器上的一个零件,稍有不慎则身败名裂。正因如此,对体制最依赖最忠诚的就是来自底层的工具,他们以此光宗耀祖,人前显贵,知道自己位子的含金量,这个位子有多少人羡慕嫉妒恨,随时等候替补,所以他们格外珍惜自己的饭碗,格外卖命。

常识告诉我们,一个正常社会是民情与制度的平衡结合,靠民间社会的强大与丰富,靠多阶层参与的社会共治,所以,个人成功的途径是多样化的。但是,在男主所处的社会,他的“成功”可复制吗?他背后那些更多的“失败者”为何没有其它选择?当他利用权力帮助亲友时,是否还记得当初自己备受歧视的痛苦遭遇?是否想到那些无权无势底层人的无助?是否感到羞愧?一个社会如何才能恢复和培育社会生态,上下结合建立公平的规则,让更多的人在各个领域有自我实现的机会,而不是直接或间接地只能依附垄断所有资源的权力?体制不变,仅靠个人自律,所有体制人都能像男主那样全身而退吗?……质疑是觉醒和寻找出路的开始。将日常生活陌生化,保持距离地审视,防止麻木与同化,是创作者起码的素质,诚如鲁迅的诘问:“从来如此,便对么?”这也许是对作者的苛求,每代人有每代人的局限,但这并不能成为每代人未能超越前人的借口。作为自称基督徒的体制精英尚且缺乏托尔斯泰、陀思妥耶夫斯基那样的自省忏悔精神,遑论无信仰的普罗大众。

从宏观和整体上讲,作为与新政权同时诞生的那一代及其后人(无论哪个阶层),与虽然动荡但相对自由环境中成长的民国人相比(即使比较小说作者与出生于民国的“两头真”老干部,无论思想还是勇气,高下立判),由于成长环境的先天贫瘠和生活腐蚀,无论外在命运还是内在精神,整体上是退化和失败的,精神底色高度同质化(包括当下的年轻人)。在小说中,时代背景是人物和情节的基础,而作者对时代的认知并无独特见解,与官方意识形态相一致,是身份的自我束缚?还是自觉地认可?我认为后者的因素更大,俗话说:“屁股决定脑袋”,因为他就是这个时代和体制的特殊受益者,否定了时代和体制就会引发自我否定。

一个族群精神和社会的丰富性与否,是互为因果的。即使是文革后所谓个人和社会的逆袭(作者那样的幸运在今天是更多还是更少了?这也是判断社会进步与否的指标),只不过得益于重复了几千年来时代变迁的无奈选择,是脆弱而短暂的。每当丧失自我更新能力的华夏面临危机,只能主动或被动地依靠从世界文明生态链比自己更高的地方输血。至今,由于沉重的历史包袱和现实的惰性,这个族群仍未向现代文明彻底谦卑,靠着传统的灰烬和外来的输血苟延残喘,现代化转型可能因对自身和世界的误判而选择倒退以致失败。作者写作出版期间的社会衰败,已证明所谓“中国模式”的失败,这部小说只能成为讽刺。所以,得施舍就膨胀的暴发户刚刚吃了几天饱饭,不但不值得骄傲,而且应当感恩和反思。

正是由于个体难以摆脱时代的逆流,才使少数觉醒者显得弥足珍贵,包括体制中人。正如圣经中象征堕落的峨摩拉和索多玛城,只要其中有几个义人(是信仰层面的因信称义,不是世俗层面的因行称义甚至因言称义),上帝也绝不将其毁灭。

二  身心双重体制化

作为小说,应当表现人物精神的成长变化,尤其是作者应突破自我、超越时代,从高更广的视野,表达对人性的洞悉,对人间悲剧的省思。我们每个人都应扪心自问,人间的苦难和罪恶是否有自己的一份责任?这样才能对切身相关的体制及社会本质给予深刻的剖析与批判,但这些在这部小说中体现得远远不够,失于肤浅,甚至遗憾地缺失。即使表现男主置身官场的矛盾与冲突,依然没有突破清官奸臣宫斗的套路,而最后求助主持公道的不过是由皇上变成了领导,其中自然有这些领导与男主各种私人关系的作用(也是作者津津乐道的)。如此,是作者观念的局限?还是表达功力不够?抑或自我阉割了手中的笔?作者是否感到力所不逮写小说也是一种错乱?

所以,可悲的不是肉身被体制化,而是精神的体制化。明明从政治贱民成了“坐稳了的奴隶”,又升格为奴才,却毫无身份自觉,甚至引以为荣,加以美化,错把自己真的当成了赵家人,这连“身在曹营心在汉”的人格分裂两面人都不如,不过是重蹈水浒梁山好汉“杀人放火受招安”的覆辙。如果对体制的不满和反抗,仅仅是为了私利,为了参与分赃或取而代之(“皇帝轮流坐,明天到我家”),而上升不到公义的高度,寻求根本变革,那么,奴隶和奴隶主有何区别?如何才能走出两千多年的帝制?

进一步探究,这种精神被招安、被体制化,未必是从进入体制才开始的。

庙堂与江湖之间并不是泾渭分明的,有着深刻的历史与现实根源。由于远离文明中心的地理封闭,又无上帝的拣选和特殊启示与恩典,从无位格的上天崇拜退化至天人分裂、多神崇拜泛神论、祖先崇拜,直至圣贤崇拜、权力崇拜,使这片土地集世俗化与意识形态化的矛盾于一体,产生了世界上最多最荒唐的迷信,至今挥之不去。加之随着封建制的过早消亡,失去权力制衡、多中心秩序社会自治这些向宪政民主演化的土壤,编户齐民的大一统秦制成为不断延续的制度基因。如此,人治传统所造就的权力意识而不是个人权利意识,成为这个族群的潜意识,区别于西方权力制衡的规则(法律)意识,成为庙堂与江湖所有人的观念基因,酿就诡诈厚黑的酱缸文化,难以走出丛林法则。在这样的社会,缺乏个人和社会的自由空间,绝对权力是一切问题的根源,也是解决问题的唯一手段。两千多年前,陈胜那句“帝王将相宁有种乎?”揭示了此后几乎所有人的隐秘心理,解决人间不公只能靠你死我活的零和博弈。人人心中有个秦始皇(一旦有点权力,立刻从奴隶变成大小奴隶主,皆因自己和先辈对何谓人的生活毫无经验和认识),崇尚权力而不是规则(法律)。这样的社会犹如人间地狱,每个人都被异化,集施害者和受害者于一身,既是权力机器的零件,又是其吞噬的耗材。

人治独裁体制的稳定性远远低于有法统的封建制或民意选举基础的宪政体制,完全依靠统治者克里斯马权威型的个人能力支撑,一旦权力者因健康或能力出现危机,整个体系就失去安全,继续千百年的治乱循环。过去,皇权统治下的读书人,达则独尊儒术,困则遁入佛道。如今,所谓文明古国,衰败得连律法主义的儒家传统都守不住,被更野蛮强势的红色殖民代理人所征服,至今无法开启走向真正共和的道路,趋炎附势者只能靠体制苟活,个人荣辱得失主要靠是否跟对领导而不是能力。所以,唯有将个体置于历史的大格局中,才能清醒地认识自己。

如此,这部小说的男主和作品是成功还是失败?抑或一种“成功”的悲剧、反证其精神贫困?不言自明。现实很难摆脱历史路径的锁定,个人也很难摆脱大环境和遗传的文化基因,所以才有“造就富翁只需一代,培养贵族至少三代”之说。

阶层出身(包括出身底层的后居高位者)不仅影响个人,纵观七十多年,张献忠的继承者们德不配位,祸乱华夏,当下暂时的满眼浮华,也掩盖不住他们的粗鄙野蛮。历史学家刘仲敬深刻剖析道:“无产阶级都是生活在眼前的,今天和明天都没有因果关系。中产阶级通常把自己的一生看成一个整体或投资周期,所以奥威尔就说工人阶级子弟瞧不起高中毕业后还不能自己挣钱养家,像小孩一样靠别人的钱读大学的中产阶级子弟,认为这是缺乏男子汉气概的表现。小说作为文学的兴起,其实就是中产阶级文化的一生时间观的体现。贵族生活在责任、荣誉、信仰当中,意思就是上等人必须为自己看不见的祖先和看不见的子孙牺牲自己,或者说投资收益周期要跨越几代人,像十字军时代的城堡一样。”从这个角度看,小说男主咸鱼翻身,成功赢得了自己和子女的现世利益,但这个体制打工者依然不是东家的人,精神也难以脱离原有的阶层。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他的代价是丢失了自己的灵魂而不自知,令人想起与魔鬼做交易的浮世德,感叹中国聪明人太多,错把世故投机当智慧,还沾沾自喜,聪明反被聪明误。小说结尾,男主的一位后代移居国外,也间接否定了这个社会。如果其后代盲目继承他的精神遗产,那么即使到了文明生态位更高的国度,也是“背井离乡”。

显然,剥开曲折的故事情节,透过男主耀眼的光环,小说的内核是平庸的,作者的价值观是人本的、世俗的,缺乏超越性。一是在体制里做个好公务员(不过是重复儒家理想的修齐治平),二是收获亲情和爱情,三是通过权力帮助他人而赢得好口碑。这与作者自称的基督徒身份完全不符(小说中仅有一处提到圣经,还不是针对男主)。作者如果是非信徒,无可厚非,这属于上帝赐予的普遍恩典(圣经曰“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但他的成功标准显然与真信仰相悖(如果按作者的价值观,小说男主与耶稣相比,耶稣绝对是个失败者),其官本位意识甚至还不如民国知识分子(上世纪九十年代的经商热中,出于不同目的,许多体制中人纷纷下海,小说男主也曾利用自己的权力间接试水,但最终也未抛弃寄生性官场而独立)。当年,民国中研院想请语言学专家李方桂任民族所所长,派傅斯年去作说客。李方桂说:“一流人才搞研究,二流人才做教师,三流人才做所长。”傅斯年一听此话,边退边说:“我是三流人才。”推而广之,我认为在一个正常的社会,一流人才应是创造财富的企业家,二流人才应是维护正义的法律人(包括司法人才和律师),三流人才应是科技文化教育工作者,而服务社会的各级公务员只能是第四流人才。

与小说男主相比,我的家庭和职业起点远高于他,作为上世纪八十年代末那场风波的亲历者,与无数因此被改变命运的人一样,两年后我选择主动抛弃了压抑的体制,离开省级单位,成为体制的叛逆者,自我放逐到市场竞争中,甚至作了卖水果当小贩的心理准备。然而,上帝看顾顺服他赐予的良知之人,经过艰难历练,我成为觉醒敢言的公知,所得到的人生收获远超过我的想象。今天看来,这完全是上帝的引领、拯救和使用。否则我肯定因寄生而废掉,或因腐蚀而可能变成贪官。我的大学同学退休时不是厅级处级干部就是教授,但我拥有比他们相对多的自由和不被权力包养的自豪自尊,还白白得到人间最大的特殊恩典——在基督里重生的新生命,这被神拣选的无价之宝不是任何人可以自己选择的。“神却拣选了世上愚拙的,叫有智慧的羞愧;又拣选了世上软弱的,叫那强壮的羞愧。”(林前1:28)所以,每当我看到街边小贩、商铺店主和靠手艺生活的人们,就能与他们那种自食其力的自信与坦然产生共情。就连地上的流浪猫、天上的麻雀,都让我被上帝眷爱每个生命的普遍恩典所感动,我们的信心与平安就源自这神圣之爱。耶稣安慰我们说:“你们看那天上的飞鸟,也不种,也不收,也不积蓄在仓里,你们的天父尚且养活它。你们不比飞鸟贵重得多吗?”(太6:26)

当一个人没有真信仰的时候,任何人间之物都无法带来安全感,也满足不了灵魂的空虚,因此,他的三观是不稳定的,相对主义和机会主义的,双标甚至多标,人格是不统一的,往往陷入首鼠两端、两头通吃的虚伪,唯一不变的中心是私欲。谁的成长没有困惑?谁的人生没有错乱?最可悲的是对人生反思的错乱,根源是无法诚实谦卑地直面人性的幽暗。而圣经告诉我们,人的价值与高贵源于上帝的创造,人生的终极意义统一于上帝的旨意,生命的最高目的是荣耀创造自己的生命之主上帝,这才是超越法律意义上“人人平等”的价值标准。不是光宗耀祖,不是青史留名,因为尘世不是永恒的(上帝启示人类“天地要废去”)。具体到每个生命的最终结果,因人对上帝拯救回应的自由选择,决定了人是义还是罪,人的价值在上帝终极审判中是不平等的(上天堂或下地狱):“……岂不知与世俗为友就是与神为敌吗?所以凡想要与世俗为友的,就是与神为敌了。”(雅4:4)“一个人不能侍奉两个主。不是恶这个爱那个,就是重这个轻那个。你们不能又侍奉神,又侍奉玛门(“玛门”是“财利”的意思)。”(太6:24)

三  实用主义的人生观

作者对人生的解读,屡次经小说中通晓《易经》的高老先生之口,归之于缘分与命运(作者对贵人相助除了感激并无反思),与作者在结尾对传统文化的批判相矛盾,这是中国人几千年来弥散性宗教之下“天命靡常”的人生观和历史观,也与人类现代性危机高度契合。近代以来,逐步否定上帝、信仰衰落后,尤其是19世纪末以来,西方人本主义的现代性因人的盲目自信而失败,人类精神悲观地陷入后现代相对主义的虚无和碎片化,失去了整体性方向,人生意义只能自我赋值,或鲁迅那样西西弗式悲剧性的努力,或犬儒主义的趋炎附势,或用物欲甚至毒品等片刻快感替代心灵慰藉,或从东方神秘主义宗教寻找出路。

由于处在文明的边缘地带,东亚洼地总是与文明中心存在时间差。20世纪末,毛时代强制下的所谓稳定被打破后,控制松动带来社会发展和阶层的分化,加上社会转型,这块内部衰败、靠外部救济、差异悬殊的巨大空间,既有前现代,又有现代和后现代。四十多年的快速变化,也给缺乏信仰的族群带来前所未有的精神冲击,儒家传统的丧失和权力意识形态的破产,造成精神秩序的真空,于是各种思潮趁虚而入,这个自王朝崩溃后一直靠强力维系大一统、缺乏国家建构共识基础的地方,随着主流意识形态凝聚力的下降,民众精神的变化速度远远超过经济领域,许多人无所适从。但精神世界的颠覆是更新的开始,如破茧成蝶、浴火重生,其痛苦是不可避免的,甚至超过肉体,否则不可能精神成人,永远停留在类人孩或巨婴状态。然而,从亲历社会变迁的小说男主身上,我们看不到他精神上的自我否定与涅槃。由此推断,自称信仰耶稣的作者肯定知道但并不理解克尔凯廓尔那句名言:“人是一棵会思想的芦苇”,人的本质是灵魂,灵魂的更新才是本质的成功,而灵魂的更新从根本上来自上帝白白赐予的恩典。

面对历史性危机,在正常社会总能激发自我调节功能。近年来,西方保守主义传统重新被重视,政治保守主义正在回归,也引发了中国大陆思想界尤其是基督信仰的知识分子群体的保守主义热。观念更新是社会变革的基础,也决定或影响个人和社会的方向。

小说另一个重要辅线是男主与婚外多位女子的情感线和性关系,以塑造男主官场亨通、情场得意的成功人生,增强了小说的可读性,这种才子佳人的传统套路,也是近代西方人本浪漫主义的影响。一个人的爱情观是其重要的精神标志。人的情欲与满足是上帝的创造与恩典,而当一个人的情欲脱离律法和恩典,不论书中描写的是真实还是虚构,无论怎样以爱情之名给予美化,依然是自我中心、自我为义的傲慢,不过是堕落的美容而已(与利用两性关系抹黑他人是一体的两面),尤其对一个自称为基督徒的作者,更是自欺欺神,应当在忏悔的基础上,谦卑自己,求神的怜悯与宽恕。

也许有读者认为我太较真儿,太苛求,甚至二极管思维。我的信仰告诉我,在现实关系中,人与人当然要友爱宽容(但源自上帝之爱的宽容与人本伦理的宽容是根本不同的,且现实的宽容并不能取代信仰的不宽容),皆因世界和人类是不完全的,但这种存在并不是正常合理的。全能的上帝不会造废品,世界和人类被造之初是完美的,可是当亚当夏娃不顺服上帝(真理),以自我为中心,滥用自由而堕落,罪性和死亡便入了整个世界,代代遗传。人类始祖被逐出伊甸园后,其自治的世界是残缺的,充满了罪恶与苦难,因着上帝的怜悯与暂时任凭,以及人性残存的良知和伦理,上帝容忍人间在是非善恶的黑白两极之间灰色地带的存在。绝对公正(义)和绝对的爱(善)只合一存在于上帝,唯有全知全能全善的上帝才有资格拥有统一的绝对权柄,类似父母对自己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相反,在有限有罪性的人间,除了上帝,人不可拥有绝对权力,只能退而求其次——政教分立,即政治权力与伦理教化权力必须分散制衡(不能既管身体又管道德),各司其职,分工互补。同时,所有权力必须置于体现上帝公义的法律之下。按此逻辑,在世俗世界,爱义合一只能是上帝针对教会内部信徒彼此关系的要求;而在社会公共领域,爱和义必须分野,爱(善)交由个人和社会组织去实现,公正(义)则隐性地化为法律的程序正义,以实现相对的事件正义。另外,在思想观念领域的交流竞争中,不能靠法律裁决,而是以上帝的公义(真理)为绝对标准(有如化学试剂),才便于鉴别其是非善恶的程度(上帝眼里容不得半粒沙子),包括各种观念的纯正与否和杂质的成份与含量。如此,才能在现实中,因着上帝的恩典与怜悯,在终极审判之前,在精神和现实中坚守文明的底线,将相对性人间的多样化统摄于一元正义,否则就陷入相对主义的混乱,失去文明进步的导向,使世界的堕落突破底线不断下跌,分裂呈碎片化、马赛克化。

四  结语

人最大的囚笼不是有形的,而是无形的,就在自己的身上。用作者那代人最熟悉的话形容,必须“灵魂深处闹革命。”因此,比打破有形的囚笼更难,更复杂,更漫长,这也是改变民情比改变制度更难的原因,而民情是制度更新和巩固的基础。要突破精神的囚笼,一要有真信仰,重获新生,靠上帝的恩典而不是企图抓自己头发离开大地似的自我拯救;二要不断更新文化积累,谦卑地终身学习,突破思维定势;三要保持批判精神,不耽于精神舒适区,勇于自我否定,才能冲破精神囚笼,拥有真正的自由和自我。以上也是我与作者和读者的共勉。

如果说有一种诗叫“老干部体”,那么这部书可以称为“老干部小说”,我之所以以此为标本进行剖析,不仅是为了那一代人,为了历史,更是为了新一代和后人不再继续他们的精神悲剧,埋葬旧时代的黄昏,托起新时代的朝阳。

2025.2.1.于汉塘古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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