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民间“草根律师”,我对南通并不陌生,近年来,为了帮助南通市的被拆迁户维权,我曾不止一次来到这里,并有过被当地警察以查暂住证为名逼走的经历,但让我没有想到的是,在2009年即将结束的时候,我在南通被戴上了手铐。

这次去南通有几件事同时要做:一是受港闸区秦灶乡八里庙村张华及其母亲的委托,试图与拆迁方就有关拆迁安置问题进行协商谈判;二是看望被南通政府视为精神病并曾被关过精神病院的古稀老人李忠琦;三是拜访受拆迁株连的一位的崇川区法院施法官——作为法官,他无力阻止自家的房屋被非法拆迁,并因遭受“不拆迁就换工作”的威胁而不得不签署拆迁协议;四是接受一位当地人大代表的邀请,帮他进行法律维权——作为人大代表,他对非法拆迁同样无计可施;五是顺便与近年来一直保持联系的南通拆迁维权人士相聚,并帮部分拆迁受害人代写法律文书。

12月27日早晨,我首先到李忠琦家。见他坐在藤椅上,已经半身风瘫,骨瘦如柴,有风烛残年之象,倍觉伤感,幸好他还能说话,虽然说话很费劲,但很有份量,并不影响我们的思想交流。李忠琦说,最近他二次中风,与南通地方政府将他非法关押在精神病医院有关。他被关押在精神病医院达95天,精神受到打击,身体受到摧残,南通地方不但不赔礼道歉,连一句安慰的话语也没有。他上访,政府就堵截,他向法院起诉市政府,法院不受理,剥夺了他的诉讼权利,逼得他走投无路。但他说,上帝还不让他死,还要留他在人间揭露南通政府的黑暗。我竭尽全力安慰他,并为他写了起诉状,控告南通政府非法将其关押在精神病医院的恶行。

与李忠琦握别后,中午12点左右,我住进格林豪泰南通鸿鸣广场酒店8205房间。刚刚入住不到一个小时,突然有人来砸门。我开了条门缝,看见有三个身穿制服的警察、一个便衣人员,还有酒店服务员站在门口。因为房门上系有铁链扣,他们冲不进来。

虽然大致明白他们的来意,我还是首先问他们是什么人、来干什么?他们说是公安,但不出示任何证件。

因有服务员带领,而且我也不认为自己的南通之行有任何值得动用警察的地方,就开门让他们进来。警察一进门就拿走了我的手机,并命令我将口袋里的东西全部掏出来。我问,我犯了什么罪?警察说:“少噜苏,叫你掏,你就掏。”在他们的逼迫之下,我将口袋里的钱物全部掏了出来,放到警察指定的塑料袋里。然后,警察又命令我脱鞋,连鞋垫也得拿出来检查一番,并对我全身上上下下仔细地搜查了一遍,我受此奇耻大辱,非常愤怒。我要警察出示搜查证,这些警察根本不予理会,反而用手铐将我双手紧紧铐住,并以电警棍威胁,将我押走。我一再追问警察为什么要铐我,并要求他们稍微松一下手铐,但无济于事。此时,手铐将我双手紧紧铐住,我感到一阵刺痛,铭心刻骨的痛。

我被警察带入南通港闸区唐闸派出所后,却无人理会,;几个小时候,有一个警察走过来,二话不说将我释放。我对警察说,你们不能莫名其妙抓人,更不能莫名其妙地放人,你要给我一个理由。警察说有人举报你。我追问时谁举报的,警察不回答。过了一会,警察又告诉我说,是电脑系统出了问题,抓错了。我问,电脑出错,错在哪里?这些都应当有个明确的说法,并把出错的记录提供出来。可是,警察对我的合理要求不予回答。我一再追问,只了解到其中一个抓我的警察的名字叫孙友林(警号:063720)。

在我被抓后,曾经被南通地方政府非法关押的张华和她母亲赶到我入住的酒店,责问该店前台服务员为什么不保障客户的安全。前台服务员说,辖区片警4人从宾馆后门进入房间,又从宾馆后门将倪文华押走,说是抓逃犯。张华说,公安机关有没有事先向你宾馆下达逃犯通缉令通知,公安机关来抓人有没有办理登记手续。宾馆服务员说,最近没有接到派出所送达的逃犯通缉令通知。张华问服务员:你们宾馆竟然有后门,服务员解释说,此楼一至三层是我们宾馆的,还有是其他住户的,共用的后门楼梯,所以我们管不了那么多。他们对辖区片警不敢多问。张华责问服务员,如果警察可以随便专人,旅客在你们这里住店还有安全感吗?随后,张华打电话给警察要求放人。

2009年12月29日,我向南通公安局督察举报,南通公安局督察告诉我,他们会调查,并承诺在一个月内给我答复。我知道这只是托辞。对他们来说,这绝不是什么错抓,他们要抓的就是我。

离开派出所后,我哭笑不得,南通警方真可谓错抓的行家里手了:南通地方政府将古稀老人李忠琦关进精神病医院达95天,是错抓吗?将张华从省高院抓回南通关进黑监狱达75天,是错抓吗?更多的访民被抓进黑监狱也是错抓?张华尤为令人愤怒的是,张华12岁的儿子也曾因为拆迁受株连被关在学校的阅览室内,这也是错抓吗?

事实上,南通的公安机关对倪文华这个名字可谓十分熟悉,早在2009年2月15日,我来到了南通,为防不测,住到了通州市刘桥镇刘东校村的一家偏僻农舍内,仍然没有逃出南通公安机关火眼金睛,他们以查暂住证的名义,包围了这个农舍,将我逼走。他们所做的这一切,唯一的目的就是阻止我与拆迁受害人联系,阻止我帮助他们合法维权。

12月初,首届中美法人权联合研讨会刚刚在南通召开,我原本以为这会对改善南通市的人权状况有所帮助,没想到的是,南通警方竟然完全无视法治和人权规则,上升到对我这样一个花甲之人动用手铐和电警棍!但是,作为一个守法公民,一个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种法律保护的维权人,我对手铐、电警棍又有何惧?近年来,南通地方当局违法各种法律法规,随意拆迁民居,致死、致伤多人,非法拆迁问题极为严重。在民众越来越认识到人权的重要、在全社会越来越反感非法拆迁的今天,南通地方当局唯一正确的做法只能是尊重法治,尊重市民的人权,而不是错上加错,用本应对付犯罪嫌疑人的手铐和电警棍来对付我。

我要告诉那些执法犯法的南通官员:尽管受到一次次的威胁和打压,但我为南通人拆迁维权的决心不变,如今,我暂时离开南通回到山东,但南通不是我的滑铁卢,我还会回来,直到南通再也没有官权对民众财产、人身权利的侵害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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