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先看《贵州都市报》舍近求远、出口转内“消”的新华网1月14日电: 贵州省安顺市警方昨天通报:1月12日下午,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发生一起暴力袭警事件,两名男子在民警正常执行公务时,暴力袭警并公然抢夺民警佩枪,被子弹击中死亡。

而目击者刘先生告诉“扒粪”记者,他看到便衣警察张磊左手指着郭永华,右手正在掏手枪,嘴里还说:“跪倒,否则我毙了你!”“一共开了五枪,其中两枪对着脑袋打,枪枪致命”

这也罢了,最令人大跌眼镜,也最有中国特色的是其他媒体有关这一“暴力袭警”事件的一则后续报道:

14日,郭永文等人向记者出示了两份盖有坡贡镇政府公章的《补偿协议》。协议称“坡贡镇派出所民警张磊在坡贡街上持枪打死”村民郭永华、郭永志,甲乙协商达成协议,“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补偿费35万元”、“乙方必须在1月17日之前将死者安葬”、“此补偿作为一次性了结,乙方今后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民事赔偿”。协议末的甲方签字人是坡贡镇镇长吴昕。郭永文称,双方谈判,家属最终之所以将每家75万“赔偿”降到35万,是因为有亲戚发现在镇路口的收费站旁,四五辆大警车上坐满了警察,他们担心被强行抢走尸体。

暴力袭警居然可以获得巨额赔偿,这倒给生长在“特色制度”下的人们不少“特色启示”。且听我一一道来。

首先,当然是给没有富裕起来的,非“先进组织”成员的穷鬼们的启示:暴力袭警,致富捷径。我们都知道,煤矿工人死亡,所谓的国家规定:赔偿标准为每人20万人民币。一边是不该死的矿工非正常死亡,一边是该死的暴徒的“准正常”死亡,前者得到的赔偿却少了后者差不多一倍,“暴力袭警”的这两个人,他们的亲人可谓获得巨额赔偿了,以后的孩子读书,父母养老,生病治疗等,都基本有保障了。所以,知足了吧,你那屁民,依法而论,暴力袭警,你们懂得这点基本常识的:打死活该。不是狗日的网络和网民多嘴多舌,哼……!所以,那些孩子考得起读不起,家有病人没钱医治,养不起老父老母等等各色死无出息的人等,都可以考虑这条新的致富之路。牺牲我一个、幸福全家人,这是某某主义道德体系所提倡的。再说,暴力袭警可以致富,这可是白猫黑猫抓住耗子就是好猫的总设计师的理论精华。

给纳税人的启发:人民税收,原来可以如此用之于民。有人质问我:这可是公安打死人,镇政府买单,税收可是取之于民、用之于警啊?我说,喉舌媒体对公安的尊称是什么?人民警察。还是的,人民警察不是人民,你能说他是敌人?人民税收,用之于人民警察,还不是天经地义,理当如此的?不仅理当如此,你还得触类旁通、举一反三:人民公仆弄几个小钱揣进自己腰包,去楼堂馆所桑拿按摩泡小妞,到澳门、朝鲜豪赌,到国外参观学习,人民政府多置办几台豪华车辆,多建几栋巍峨办公楼,多整几处形象工程等等,也是人民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特色主义版本。还是想不通?那是你没有读过奥威尔的《动物农庄》,里面拿破仑先生有一句话:“在动物农庄,所有的动物都平等,但有的动物更平等”。套用在这里,就是:在特色中国,人人人民,但有的人更人民。

给人民“保护神”的启示:平时我为老大保驾护航,急时老大为我挺身而出。瓮安事件等等,我们可是立下汗马功劳的,所以,看看吧,12日接连枪杀两人,14日,关岭,我们自己的政府,新华社、《贵州都市报》等,我们自己的媒体,都异口同声地为我们“障”义执言: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发生一起暴力袭警事件,两名男子在民警正常执行公务时,暴力袭警并公然抢夺民警佩枪,被子弹击中死亡。哈哈,看看吧,都定性了,我张磊是“正常执行公务”,而那两个死鬼则是“暴力袭警”。什么叫“被子弹击中死亡”,学问就在这里了,这就是说,那两人不一定是被我张磊枪里的子弹击中的,有可能,不,简直就是他们抢夺了我的配枪去自杀的,或者干脆就是除了我张磊之外的任何人开枪杀了这两个倒霉蛋的——世界上有配枪的人何止千千万万、万万千千,法院还没有下判决,你怎么就说那两人是我枪里的子弹击中的?恨只恨最后一枪哑了,留下一个近距离“活口”。好在14日,两份盖有坡贡镇政府公章的《补偿协议》及时达成了。协议为我们警察想的太周到了:“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补偿费35万元”、“乙方必须在1月17日之前将死者安葬”、“此补偿作为一次性了结,乙方今后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民事赔偿”。并且,之所以付给两个死者家属70万,让尽快安葬尸体,都是根据县上要求,这是镇党委书记罗兴平亲口告诉记者的,消息可靠,我们心里特踏实。正因为如此,直到15日,我张磊还是自由之身,可以接听记者电话。难怪,一些在外干“剪径”业务的小兄弟因此在网上给我们的上级发去决定金盆洗手的信息:老大,您乃忠义之士,我要投奔您的门下!看门、执鞭,为老大鞠躬尽瘁,不死而后已!

给可能被就地正法者的启示:“人民公安”有血性,螳臂挡车枉丢命。我“人民公安”已经开始依法执行掏枪的公务了,哪厮还不识时务、狗胆包天地说:“我没有犯法,你不敢开枪。”人民公安可不听从教头鲁提辖拳打镇关西时说的鬼话:你这厮若和我硬到底,我倒饶了你,你讨饶,我偏不绕你!是的,虽同是从事公共安全工作,但“人民公安”与封建小吏有本质的区别——你和张公安说硬话干什么,你跪下,你讨饶,不就捡得条狗命了!你那两个姓郭的“厮”们,你那成千上万的屁民们设身处地地想一想:如果我们的公安干警在这个考验他的关键时刻产生了妇人之仁,那么,以后的犯罪分子纷纷效尤,公安一掏枪,一句 “我没有犯法,你不敢开枪”就把枪压回枪套,那这枪,还不烧火棍还不如?这警察,还不吃屎的狗还不如?

给喉舌媒体的启示:新华媒体是权威,儿孙喉舌紧跟随。重大如此的,事关两条人命的恶性事件, “权威”如新华社的也没有记者亲临现场采访当事人,就将开枪警察张磊发财的安顺公安局的通报“复制”下来,作为这一事件的“真相”新闻稿件向十多亿中国人发布出来了,这给其膝下次权威、次次权威的儿喉舌、孙喉舌媒体的心得体会只能是这样的:只听信一面之词还远远不够,还得只听信政府的一面之词。难怪,作为当地媒体,在安顺就有驻站记者的《贵州都市报》社,居然没有一个记者赶到现场采访,反而舍近求远地“复制”了新华社的“稿件”,发在自己报纸上。

作为也曾经当过《贵州都市报》驻站记者的笔者,忍不住要在这里发问:我曾经的同事们,你们为自己的饭碗报如此“采访报道”新闻而感到憋气、感到悲哀了吗?你们的新闻良知因此蒙羞,你们做人的底线因此在颤抖吗?

以上,当然都是“正面”启示,唯一的“反面”启示是:不愿跪下,就学杨佳。( “跪倒,否则我毙了你!”张磊毙了郭永华之前,边掏手枪边如此说。)邓玉娇为何手刃淫官?杨佳为何连杀五个公安?因为:他们不愿意跪下,他们清楚地知道:“我没有犯法,你也敢开枪。”

这样的“反面”启示是向激愤之下走极端的网民指出的。不要说淫官、恶警,任何一个尊爱生命,任何一个有一点基本人权理念的人——当然包括我——也不愿意有人从1.12枪杀事件中得出如此启示。但是,你愿不愿意是一回事,有没有人会从贵州安顺“暴力袭警获得巨额赔偿”事件中总结出这样的,不应该有的“特色启示”,那又是另外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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