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自本期开始,《议报》将陆续刊发原中国大陆维权律师李建强纪实作品《无为在歧路——我的律师经历》。近年来,李建强律师以从事政治性案件辩护而广为外界所知,不过,在这一作品中,他所记录的是十多年间从事普通案件代理的所见所为,文章贴近民众生活,贴近一般社会现实,使人们可以从中窥见某些中国社会的潜规则,有助于了解中国的司法状况。

由于作者目前被中国司法当局吊销律师执照而被迫脱离原工作环境,加之其一贯直言无忌的性格,作品直面现实,叙述真实,而且具有普法价值,非常值得一读。

李建强:无为在歧路——我的律师经历

第一章:出山第一案:强奸

还乡

我做律师是个偶然。
我毕业的那年正是北京的那场风波刚刚平息,作为当年的毕业生能够拿到学位并分配已经万幸,我被分配到家乡那个县城的一所普通中学任教。
那个学校像周扒皮一样,每天天不明就按响电铃,把睡眼惺忪的青少年学生从睡梦中弄醒,赶到操场上一圈一圈地跑步,活像监狱里的囚徒。更让人不能容忍的是,那个肥胖地像胡汉三一样的校长王向东还命令所有老师都必须跟学生一样到操场跑,等到黑暗散去,黎明升起,所有的老师学生全都像猪一样东倒西歪,气喘嘘嘘。有学生在作文中说,跑操是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刻。我在大学四年,养成了早晨睡懒觉的习惯,根本无法忍受这样的囚徒待遇,我拒绝跑操。
但是能够看到我档案的校长对我早看不顺眼,动辄抓住诸如不跑早操、上课迟到等鸡毛蒜皮的小事在校务会议上羞辱我,终于有一天,战争爆发了。
那天我夹着书本去上课,突然发现教室空无一人,看看隔壁教室,一样人去楼空。一抬头,看到教学楼下的操场上,黑压压一篇,校长王向东正在训话。
我们班上的一个女生气喘嘘嘘跑上楼来,对我说:李老师,校长叫你去操场。我跟着女生下楼,在门口遇到教英语的同事齐香芹,她朝我眨眨眼;小声嘀咕一句:小心点,校长发火了。
脚下白霜如盐,头上热气腾腾,上千名师生齐聚操场,鸦雀无声,听那位满口黄牙、一双金鱼眼的胖校长声嘶力竭地训话。见我走来,那校长大吼一声:李建强,你到前面来!
我莫名其妙,走到竖着旗杆的那个高台下面。王校长居高临下,指着我鼻子骂:你看看现在几点了?就是一头猪,现在也该起床了,可你还赖在床上!你是教师,应该为人师表,你不是一头猪!
我能感到满身的鲜血一下子都涌上了头顶,半年来的屈辱一下子全部涌上心头。我指着高高在上的校长大骂:看来没有人教你如何说人话,老子今天教教你!说完冲上前去,一把把这个老家伙揪下台来。校长没想到我会动手,吓得哇哇大叫,体育老师陈明和化学老师罗广达赶紧上前抱住我,拼命拉开,操场上秩序大乱,一班调皮捣蛋的学生跟着起哄,嘘声雷动。
这场风波发生后,王校长去了教育局声称不开除我他就辞职,我没等他们开除,自己打起铺盖回了老家。
其时,农村开始搞多种经营,我的老父亲在家养了300只鸡,我受够了校长的鸟气,就回家帮老父亲养鸡。
在小学校当老师的大嫂嘲笑我说,读了四年大学,混成个养鸡专业户,你可真有出息呀。老父亲却说,养鸡怎么了?养鸡也是凭本事吃饭!
帮老爹养了半年鸡,学校终于沉不住气了 。因为我毕竟是大学毕业正式分配过来的,没有说得过去的理由就开除一个正式教师,毕竟不太容易。所以,这半年的工资一分也没有少了我的,而我不干活,他们也没有办法调进新的老师。最终,校长跟教育局达成协议,将我调走。
我被调进了一个成人中专学校,这个学校只有四名老师,但是却没有一个学生。我们的全部工作就是制造一些计划、报告,编造一些农村扫盲的数据。工资却跟我原来所在的学校那些辛苦工作的老师一样多。每天除了钓鱼、打牌、吃吃喝喝之外,没有半点正经事做。这种不干活闲拿钱混日子的日子过了半年,我就厌烦了。我知道,这样混下去,不要说我的那些思想,就是骨头也会发霉。
忽一日,县法院贴出公告招考法官,我借了一些法律方面的书籍看了一个礼拜就上了考场,考试成绩公布,我居然是全县第一名。一想到自己要当法官,离开这个让人发霉的学校,兴奋之情无以复加。老父亲打了酒,买了鱼,还宰了几只鸡,兄弟姐妹一家人热热闹闹喝上了庆祝酒。大嫂这时又说,“天生我才必有用”,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不当这个破老师,却当了法官,也算我们老刘家祖坟冒了青烟了。老父亲却吧嗒着旱烟袋说,还没去上班呢,先别高兴得太早。
果然被老爹一语言中,法院最后下通知,我这个第一名却榜上无名。找熟人问了问,原来毕业时学校在档案里塞了一些黑材料,法院院长说,我们政法机关岂能要这种人?结论是政审不合格。
虽然没当上法官,但是我却对法律产生了兴趣,闲来无事悉心研究,不到半年居然看完了宪法、刑法、民法和诉讼法等部门法的教科书,粗通法理。
这年的年底,国家举行全国统一的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大大放松,只要法律专业专科毕业,其他专业本科毕业都可以报考,而且也不搞政审。鉴于考法官的经验,我对考律师有点信心,准备了一个月时间,又是一举中的。
但是,由于当年的律师所都是官办的,是司法局的一个部门,考上了律师资格,并不等于可以当律师。我就还只能还在那个发霉的学校混日子。但是我也感觉到,时代正在发生变化,我迟早会离开这个令人窒息的地方。我开始学习英语,因为我隐约感到,英语和法律一样,在一个新时代即将开启的时候,肯定将派上大用场。
第二年的秋天,县里成立了一个合伙制的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是原来司法局律师所里的两个律师。两人都姓李,老李是当兵出身,前额高宽,说话慢条斯理;大李是工人出身,比老李年轻十几岁,个子很高,性格宽厚。我跟他们谈了自己的情况,愿意加盟到他们的律师楼。大李对我的情况很感兴趣,老李却不置可否,只是收下了我的材料。
一个月之后,二李的律师楼成立,他们招聘了五个律师,但是没有我。我的一个老乡,也姓李,比我晚一年考出律师资格,却先我进了律师楼。一天小李来我们学校,我们一起喝酒,我说了自己的苦恼,小李说这算怎么回事?你可以做兼职呀,我明天去青岛市司法局报律师所材料,给你把材料送上去,看他们批不批。我当时感觉到这事有点不靠谱。但是感到小李这么热心,就把材料交给他,由他去办。
一个月后,司法局居然给我寄来了律师证。看着那本鲜红的印着国徽的律师证,我简直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后来我去律师楼上班,得知老李对小李暗度陈仓很不满意,但是他们的律师楼只有3个人有律师证,其他人都是实习,做兼职律师可以不用实习期,所以大李对我能进入他们律师楼当律师很欢迎,这样律师楼就有了4个律师证。老李虽然有不同看法,事到如今也不好再说什么了。
就这样,我踏上了律师之途,从此一去再难回头。

二、律师楼

我们律师楼除了老李、大李、小李还有一李,我们叫他中李,他原来在法庭做书记员,但不是法院的正式编制,跟我同年考取律师资格后,被老李和大李拉来做合伙人。本来他没有律师从业的实践是不能做合伙人的,但是律师所必须有三人才能成立,老李他们就把他在法院工作的经历折算成律师的业务实践,报到司法局。律师处那边也睁眼闭眼,给他批了律师证。这样这个所就算正式成立了。新的律师所必须有个名号,老李行伍出身,没有多少文化,就翻新华字典,大李说,还翻什么字典?叫“新华”不就得了?于是我们就有了一个名号:新华律师所。
我们的律师楼很小,在法院斜对面的一个二层小楼上,大概有60个平米,里外隔开,里面是老李和大李,分别任主任和副主任,外面是我们几个律师。因为刚开业,连财务人员都没有请,副主任大李就兼任了会计兼出纳。
我们这些新律师没用任何的从业经验,所以出庭的业务都是老李和大李在做,我们跟着出庭当助手,学习诉讼技巧。但是没有过多久,因为案子太多,我又有律师证,主任就让我单独出庭了。

三 强奸案

记得我独立做的第一个案子是一起强奸案,一个乡政府的合同工
强奸了一个餐馆老板的女儿。我去会见他的时候,他却大喊冤枉,称自己跟那女孩本来就有性关系,那天女孩身体不舒服,他老兄霸王硬上弓,结果被餐馆老板的父亲撞见,谈判不成告了官,他也就进了大牢。
“律师啊,您说,这怎么能算强奸呢?”
这个案子还真让初出茅庐的我犯了难,根据刑法理论,违背妇女意志强行跟妇女发生性关系,就构成强奸。但是现实生活往往是复杂的,两人此前有性关系,偶然有一次女方不愿意,男方霸王硬上弓,能否一律定强奸?这可真是个灰色地带。我在律师楼汇报的时候,大家七嘴八舌,议论纷纷,经验丰富的老李对这种情况也很头痛。我决定下乡找那个受害的女孩了解一下真实的情况再来决定辩护思路。
一个星期天的上午,我带上一个女实习生去了那个叫洪山的案发地。因为担心直接去找受害人会碰壁,我先去了司法局在那个乡镇设立的司法所,他们跟我们属于一个系统,在所辖地有些行政职能,所长派一个叫张立军的司法员给我们带路找到那个餐厅。穿着制服的张立军对餐馆老板说,这是市里来的李律师,来调查你女儿的案子,你要配合。
“市里都来过好几拨人了,怎么还调查?”餐馆老板嘀咕了一句,把我们领进他的脏兮兮的房间。
这个老板50岁左右,秃顶,个子很矮,一双老鼠眼睛闪着精光,显出一些农民的狡黠。
我问:你女儿在家么?
“不在。回胶州读书了。都走了好多天了。”老板回答的很干脆。
“别瞎扯,”张立军呵斥道,“你女儿不是早退学了么?赶紧把她叫出来,市里领导还有事呢。”
老板嘟哪着出去了,张立军对我说,“这家伙不是好鸟,有人说他卖女儿做生意呢。”
“真得呀,他可是她亲爹哎。”实习生小蒋很惊诧。
“怎么会假?我听说老宋给他敲走了10000块,这次又敲,老宋没给,这才翻脸告了强奸。”红脸膛的张立军一脸真诚。我心里咯噔一下,这个案子看来比想象的更复杂!
老板带着他女儿进来,这是个个子矮矮、相貌平平、脸色苍白,眼前走过你绝对不会留意的女孩,她低着头,双手交叉放在小腹前,看上去也就二十一二岁的样子,显得胆怯而又可怜。
我根据规矩让张立军带着老板出去,我必须单独询问,让小蒋给她做笔录。
我说:“你别害怕,我们是市里来的律师,找你调查宋大壮强奸你的案子。你可以回答,也可以不回答。我们不会强迫你。”
女孩点点头。
“你以前跟宋大壮认识么?”
女孩再点点头。
“怎么认识的?”
女孩不说话,沉默了半天,突然抽泣起来,大颗大颗的泪珠从苍白的脸上滴下。
“别哭呀,你如果不想说就算了,我们知道你很伤心,很委屈,不愿意提这些让人烦心的往事。”我示意小蒋递给她手帕。
我只好再换个话题:“听说你在胶州读书?读什么专业呀?”
“护士。”女孩终于开口。
“放假了么?”
“不读了。”
“为什么呀?护士毕业可以进医院,多好的职业呀。我一个外甥女也读临床专业,不过她在潍坊读医学院。她的志向就是当一个医生。”
“我怎么能跟人家比?你们是城里人,命好。我爹就认钱,让我下学做生意。”
“这怎么可以?”小蒋又睁大了眼睛。
“你是下学以后跟宋大壮认识的么?他为什么欺负你呢?”我赶紧引入正题。
“他没有欺负我,那天是我不舒服,不想做,而他又猴急。让我爹撞见了。”女孩认真地说。
“你们在恋爱?以前做过么?”
女孩又点头,脸色微红,头低得更深。
“做过几次?对不起,这事很重要,我必须问,但你可以不回答。”我对女孩说。
“好几次吧,可能四五次。老宋这个人其实很好,心眼实,对我也好。但是他有老婆,不会娶我,我也不想嫁给他。”
“那么,你们第一次发生关系是什么时候?是自愿的么?”
“大概半年以前吧,他喝了点酒,让我给他揉脑袋。后来他就亲我,再后来就…….”
“你们在什么地方发生的关系?”
“在楼上我的房间。”
“你愿意么?”
女孩再点头。
“为什么?你当时还在读书吧,才20岁,一个学生,为何要跟一个比你大一倍的男人发生关系呢?”我感到不可思议,决定深挖这后面的因素。
“因为他对我好。”
“好在哪里?给你钱?给你买东西?”
“不光这些,我爸总骂我,把我当赚钱的机器,而他却关心我。有一次我爸不给我上学的学费,他给了我,还把我送到学校。”除了在你家楼上,你们还在别的地方发生过关系吗?”
“是的,在胶州,他带我去开过房间。”
“那你们是在谈恋爱啊,你为何要告他强奸呢?”
“不是我告的,是我爹。”
“你跟老宋发生关系的事,你爹知道么?”
“他应该知道,因为我流过产。老宋还赔给他10000块钱。”
“公安和检察院询问你的时候,这些情况你说了么?”
“没有,我爹不让说。”
“你爹为何要告宋大壮?”
“我爹要钱,他不给。”
我和小蒋对看了一眼,这个情况太重要了。
“你把过程说一下。”
“三个月以前,我爹看中了我们楼后面的一块地,想买下来,可是没有钱,请宋大壮来喝酒,跟他借钱。宋大壮说手头没有现款。我爹不信,两人就打起来了。后来酒喝多了,宋大壮就到楼上来找我,我那天头疼,在床上躺着。宋非要我跟他做,我不愿意,他就撕我的衣服,我把他踹下床,我爹拿根棍子破门而入,骂老宋强奸我。老宋边穿衣服边说,你女儿这破货,老子操了又怎样?然后就走了。我爹就打电话报了警。老宋跟我爹闹矛盾,却骂我破货,我很生气,再说他确实撕碎了我的衣服,还掐红了我的脖子。我也就对警察承认他强奸,当天他就被抓了。”
“这么说,老宋并没有跟你做成?”
“没有。他把衣服脱光了,把我的内裤也撕碎了。但是我拼命反抗,他没有做成,我爹就进来了。”
“以前有没有他想做,你不同意,后来强作的情况?”
“有。我不太喜欢做这种事,尤其是他喝了酒,那东西很软,我就不愿意做。但是如果他做进去了,我也就随他了。”
“这次如果你爹不进来,他做进去的话,你会不会跟以前一样随他做了?”
女孩想了想,说:“我想会的。”
“为什么呢?”
“因为我其实不讨厌跟他做,只是一时身体不舒服。如果做进去了,那种厌烦会随着消退,也就配合着做完了。”
“这不是强奸啊,这叫半推半就啊。”我皱着眉头说,“你不向警察、检察官说清楚,这样把他告进去,他可是要坐牢的。”
女孩又哭泣起来:“都是我爹害的。”

我把笔录交给女孩看,完了让她签字按手印。我问她:“你愿意到法庭作证么?”
她摇摇头。
“为什么?难道你愿意看着宋大壮受冤枉么?”小蒋问。
“我爸会打死我的。”女孩又哭。

那天我又调查了那个刁钻的餐馆老板,他最终承认拿了老宋10000块钱,也承认跟老宋要钱不给才告他强奸的事。最后他说,他判不判我不管,但是那些钱我绝对不会还他,他糟蹋了我女儿,难道不该赔我么?

四 案外生案

把调查的结果告诉主任,主任要我去找主审法官谈谈。
主审法官綦庭长是我的老乡,业务精湛、德高望重。他听了我的意见,看了调查笔录,沉思良久,问我:你打算做无罪辩护么?我说,还没有最后决定呢,这不,想请您老人家谈谈看法?
老綦说,“你没有想到这个问题么?宋大壮只是一个合同工,月工资不到100块,他哪来的10000块钱给受害人父亲?他在镇政府做会计,这些钱有没有可能是公款?如果是公款,就是贪污,或者挪用,不管哪个罪,都三年下不来。就算强奸不成立,判他也没问题。你自己想想吧,如果你坚持要做无罪辩护,就送个律师意见书过来,我把案子退回检察院重新起诉。”
我赶紧道:“您先别忙着做决定,我回去跟主任汇报一下.。”
出了法院大门,我决定先去看守所会见了宋大壮。
看守人员提来宋大壮,我开门见山,劈头就问:“你给王寿材的10000块钱,从哪来的?”
宋大壮一怔,支支吾吾:“怎么想起问这个?这跟强奸有什么关系?”
“关系太大了,你必须跟我说实话,否则,你自己承担不利的后果。”我口气很强硬。
宋大壮考虑许久,最后才承认钱是他从镇政府拨给下面一些村庄的水利工程款里挪用的。他说,“我不是被逼急了没办法么?那个王寿材就是个财迷,出事那天又逼我要10000块,我一个月100块钱,哪里来的那么多钱给他?这些钱我还愁着怎么还人家呢。”
我说,“你赶紧给你老婆写信,借钱退赃吧,否则,加上贪污罪,你没有五年出不去。”
宋大壮一听差点哭了,马山按照我的主意给他妻子写了退赃信。我回到所里,张立军正带着宋大壮的妻子在主任办公室等我呢。
原来宋大壮挪用公款的事发了,镇政府查出了这笔账,通知他妻子还钱,如果不还,就去检察院报案。我拿出宋大壮的信对他妻子说,“你还是还了吧,你丈夫挪用的钱到现在为止还差几天三个月,过了三个月想退都不行了,都得按犯罪论处。宋大壮的妻子又哭又闹,一会儿骂宋大壮,一会儿骂王寿材的女儿是狐狸精,勾引男人。闹够了,抹着眼泪找亲戚朋友筹钱去了。

五 庭审

綦庭长将案子延期一个周,等宋大壮退赔了挪用的钱才开始开庭。鉴于宋大壮确有撕烂受害人内衣,强行跟受害人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和企图,我没敢做无罪辩护。我只强调,宋的强奸受害人的主观愿望不明显,宋如果没有跟受害人存在那种特殊的暧昧关系,不会有撕毁对方内衣的粗暴行为,因此将这种行为认定为强奸行为的外部特征,似乎欠妥。其次,受害人虽然不愿意跟被告人发生性关系,但是没有外来的因素干扰(受害人之父的破门而入),受害人不见得对与被告人性关系的完成持坚决的排斥态度。
我的发言让公诉人感到费解,她说:“你说来说去,无非是想说被告人不想强奸,受害人也不反对被强奸,请问,事实是这样的么?”
我耐心说:“世界上的任何事情,并不是非黑即白,那么分明,那么清晰,这中间还有一些模糊的中间地带。这就需要法官运用自己的智慧而不是套用僵死的法条来裁决复杂纷纭的各类情况。”
法官问:“你的建议是什么?”
我回答得温和、肯定:“请合议庭根据本案的特殊情况,对被告人免于处罚。”
审判长说:“你作为律师站在被告人的立场这样发言,我表示理解,但是法庭更要考虑被告人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考虑受害人权益的保护和社会秩序的维护。你的意见我们会慎重考虑。现在休庭。”
20分钟后,法庭宣判,宋大壮犯强奸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2年。

六 谜底

被告人被带走后,审判长把我叫到他的办公室。他给我倒了一杯水,赞许地说:“你是个新律师,工作作风如此认真并体现出如此高的水平,是我从事法官职业以来所少见的。但是我得提醒你一句,你找被害人取证这种做法,以后要慎重。你可知道,这次我没有将这个案子退回去,很大程度上也是为了保护你这个没有经验的新律师?”
我很惊讶:“是吗?请您指教。”
审判长说:“如果我把案件退回去,宋大壮挪用公款的事案发,公安和检察院就等于办了错案,这对办案人和办案机关来说是不好接受的。你去调查被害人,把被害人没有对公安检察院说的内容提交法庭,这又是公安检察院的一个把柄,他们为了捍卫自己的正确,会不会在你取证上找麻烦?”
我很紧张感觉后背发凉:“他们如何找麻烦?”
审判长一笑:“如果他们找到受害人再做一份笔录,受害人说你的笔录是诱导或者欺骗她写的,你说我们法院该信谁的?你又怎么办?”
我惊出一头冷汗,天呐,我差点犯了伪证罪?
审判长继续道:“宋大壮一个有家有室的政府工作人员,诱奸民女、挪用公款,判他两年也不过分。况且他使用暴力也是事实,根据法律判他强奸未遂不算错案。本来想判他三年,考虑到他退了脏,挪用就不追究了,还考虑到你的辩护确有一些道理,我临时打电话请示院长,给他减了一年。好了,就这样吧。”
綦庭长是我在法院直接打交道的第一个法官,也是我的良师。他为人正直,对官场陋习深恶痛绝,可惜,我做律师不到一年他就退休了。在那个县城执业的岁月里,如果我有一些困惑,我就会去找他。那时候社会还比较清廉,綦庭长从不吃请收礼,但是对我是个例外,每逢过节过年,我去看望他,带两瓶酒,一包茶,他也不推辞。

七 跟女实习生讨论强奸

实习生小蒋暑假结束,要离所回校了。她提出请我喝冰茶。
这座城市本来是个县城,90年代初开放之后,外资纷纷注入,商业开始发达,各种各样的冷饮店、茶楼、比萨店,一家接一家的开张,城市也就分外繁华起来。
小蒋带我找了家法式冷饮店,这里不仅供应各式冷饮,还有各种法式糕点、比萨饼出售,服务员穿着色彩鲜艳的短袖制服,戴着小巧可爱的帽子,很像童话里的人物。
小蒋问我喝什么,我说随便。
小蒋可爱地笑道:“律师大人,‘随便’是一种什么东东?这家店里好像没有哎。”
小蒋是个高挑的姑娘,皮肤白皙,柳眉削肩,说话的时候会显出一对浅浅的酒窝,很有一点古典美女的风韵。她的眼睛很亮,像一泓清水,但美中不足的是单眼皮。
有一次下乡,她问我:“李律师,你说我要不要割个双眼皮?”
我说:“千万别,你这是天然风韵,你的眼皮本来就薄,割了也双不了,再说割了眼皮,就算成功,也是人造风景,比你这“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可就差远了。万一割坏了,弄得人不人,鬼不鬼的,你找谁说理去?”
“我妈也不让我割,不过她自己就是单眼皮,我就随她。真是的,也不传点好的基因给我。”
我不禁乐了:“那么,你的白皙的皮肤,乌黑的头发,弯弯的柳眉,杨柳般的腰肢,都从哪里遗传来的?”
小蒋的妈妈是司法局的王欣玉副局长,政法系统有名的大美人,快五十岁的人了,看上去风韵绰约,还像个少妇。我刚进所的时候,参加司法局的会议,听她做过报告,声音清亮,一口标准的普通话。
小蒋美滋滋地不说话,半晌问:“李律师,你很会夸人啊,用词酌句那么讲究,学文科的吧。”
我告诉她我学中文出身,但是很少用我的专业拍马屁,我又不是郭(沫若)老。
小蒋点了两份冰茶,两份草莓巧克力糕点。草莓鲜红欲滴,巧克力糕点白得像两座雪山。小蒋说,这叫雪峰旭日。
小蒋请客的目的是要跟我探讨刚刚结束的那个强奸案。她说,“你知道么?我在乡下跟你一起调查那个女孩的时候,一度对你很反感呢。”
“为什么?”
“你对那个女孩被强奸的细节问得那么仔细,那么琐碎,连人家的心理感受都要刨根问底,我当时觉得你太过分了,简直是变态。”
“对不起,我忘了你不是律师,而是个刚刚在读法学院的实习生了。我忽略了你的感受。”我赶紧道歉。
“什么呀,我已经改变当时的看法了。我现在觉得你这样刨根问底是有深意在焉。”
“是么?那你说说我有何深意?”
“想考我么?”
“算是吧。”
小蒋转着眼珠说开了:“其一,你要通过这些细节追寻被害人的真实意愿,我们在学校也学过司法心理学,人的主观意愿是非常复杂的,那个女孩不愿意跟被告人发生性关系,但是这种拒绝的意愿是基于自己身体不适而不是对被告人这个主体的绝对排斥,后者是实质性拒绝,而前者只是一种表象性拒绝;前者通常被解释为一种‘半推半就’,不成立强奸罪的违背妇女意志。”
“理解的不错,请继续。”我鼓励她。
“其二,你深挖被害人的心理,甚至要人家说出如果被告人达到了做爱的目的,被害人是什么样的心理感觉,目的是想加固对被告人不在本质上违背妇女意志的判断。”
“有理。还有么?”
“没了。我就理解到这一层。不过你不觉得你对那个家伙太体贴入微了么?”
这个小姑娘能把问题理解到这个层面,让我暗暗吃惊。真是个做律师的好苗子。我说:“你理解的基本正确,但是还有一个层面的东西你没有说出来,那就是法理。国家为什么要立法打击强奸犯罪?规定强奸罪要保护的是什么?”
“妇女性的不可侵犯性啊。”
“基本正确。完整的表述应该是妇女性意志的不可侵犯性。如果不违背妇女意志,即使对妇女的性侵犯过于粗暴,也不在法律打击的范围之内。”我进一步解释说。
“你是说,有些强奸可能不违背妇女意志?”小蒋忽闪着一双大眼。
“这样说不妥,因为‘强奸’一词已经赋予了违背妇女意志的含义,我们另用一个词‘粗暴奸淫’吧,比如有些妇女就喜欢带有暴力色彩的做爱。”
“这可真费解。”
“人本来就是宇宙中最复杂的动物。好了,我们不谈这个话题,还说强奸罪的法理根据。妇女拒绝做爱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不拒绝跟某人比如张三做爱,但是拒绝此时此刻跟张三做爱;另一种是无论何时都拒绝跟张三做爱。后者如果张三强行要求做爱,就毫无异议构成违背妇女意志,因为它侵犯了妇女守护自己性纯洁的贞操观;前者则根本不会侵犯妇女的性贞节,只是暂时地违背了妇女器质性意愿。这显然不是刑法打击的范围。”
“如果你的观点成立的话,这次对宋大壮的审判,不就是错案了么?”
“我这只是一家之言,而且是完全从法理的最高标准提出的一种看法,用来指导司法实践当然还不具有现实操作性。”
那天我们讨论了很久,后来小蒋回到学校还给我写过两封信和一些学术资料,郑重其事的讨论强奸。我看着信,突然感到自己有些荒唐,居然跟一个未结婚的女孩讨论起这么“龌龊”的话题来。看来律师这个职业,真不是一种容易让世俗理解的行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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