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9日,我会永远记住。这一天,我被北京市公安局“传唤”并“抄家”。虽然事情已经过去整整两个周了,但在这段时间,我一直在回想我从被“喝茶”到被“抄家”的公民经历。

“喝茶”

平生第一次被“喝茶”是在2005年4月19日。那时,我刚到博客中国上班没多久。一天早上,同事突然告诉我说,楼下的值班室有警察找你。我下去后,看到值班室有两个穿便衣的人,他们说是市局的。一个姓韩,另一个叫王峰。他们首先问我,是不是叫古川,还说古川很有名气,并且接着解释说,上了他们名单的都是名人。然后,他们问我,是不是给王怡出过一份证明。我说是的。

当时,王怡自己出钱印了四本书(王怡自己的评论文集《美得惊动了中央》、廖亦武的《中国冤案录》第一卷、康正果的自传《我的反动生涯》、汪建辉的小说《有没有》),用于朋友学术交流,这些书均标有“内部交流、严禁翻印”字样。这四本书,王怡也给我寄了几套。但2005年3月21日,四川省新闻出版署却以“涉嫌非法出版”,将王怡委托快递公司寄送的906册书籍抄收。抄收发生后,王怡让我写一份证明文件,说这些书是用于朋友学术交流的。我就写了并寄给了王怡。让我没想到的是,仅仅因为这份证明材料,北京国保就来找我“喝茶”。

国保问我是怎么与王怡认识的,以及为什么要给他写证明材料。他们一再强调说,叫我不要被王怡利用。对此,我回答,这不存在被利用的问题,我说的都是事实,这些书本来就是用于朋友学术交流的。

谈完王怡的事情后,他们转而问及悼念赵紫阳的事情,问我赵紫阳去世的时候做了什么。我这才明白,其实他们找我的主要目的,并不是王怡的事情,而是因为悼念赵紫阳的事情,王怡的事只是他们找我的借口而已。就像这次我被“传唤”并被“抄家”,主要并不是因为研讨会的事情,而是因为“维权网”的事情,研讨会的事也只是他们“传唤”并“抄家”的借口而已。

2005年1月17日,赵紫阳去世。第二天,我就写了《我们的悲哀》来悼念他。后来,又签名参加李健等人发起的《关于署名哀悼赵紫阳先生的倡议》。为了将这份悼念签名名单送到赵家,李健来到北京。1月24日上午,李健来到位于国家图书馆行政楼四层的北京新时代致公教育研究院(当时我在这里工作),他准备在下午的时候将签名送到赵家。中午的时候,李健、周鸿凌、张星水和我等人一起到附近餐馆吃饭。吃完饭后,我们一起回到办公室,李健走在前边,我和周鸿凌走在他后面,快到国家图书馆北门的时候,走在前面的李健被四个国保快速的抓到天桥下的车里。我和周鸿凌、张星水只好回办公室等李健的消息。一两个小时以后,李健回到我们办公室,说国保不准他到赵家递交悼念签名名单,要把他送回大连,他回来拿一下东西。因此,他将签名悼念名单给我,要我帮忙递交到赵家。赵紫阳去世后,中共官方要求参加悼念的民众必须先打电话登记申请,然而于25日到金台饭店领取“出席证”。我当时也申请了,于是25日来到金台饭店,却没有领到“出席证”。不过,我将悼念签名名单给了赵紫阳的孙女,她向我表示感谢。

因此,当国保问我做了什么时,我说帮李健送交了悼念名单。他们就说我被李健利用了。我说不存在利用的问题,这是我作为公民对赵紫阳的悼念而已。赵紫阳不是曾经是共产党的总书记吗?为什么不能进行悼念?他们说,赵紫阳已经被官方定了性,不能进行悼念的,悼念是与官方作对。后来,他们问我认识到错误没有,并要我写一份认错书。对此,我说我没有错,拒绝写认错书。

他们要我每天用电子邮件向他们汇报行踪,我答应了他们。因此,2005年4月19日17时51分,我向hansir@263.net这个邮箱发出了第一封汇报行踪的信,其内容如下:“王先生、韩先生:您们好!我今天工作,参加中关村知识产权保护论坛,在友谊宾馆。其余的没有什么。丁访关 2005年4月19日。”

他们收到信后,于当天21时57分给我回复如下:“小丁:你好,邮件已收到。希望你能按照我们达成的承诺,以更加积极的态度来改善我们的‘距离’,希望看到你明天的邮件有更丰富的情形。即日”

其后,我每天都向他们发送内容相同的信。如2005年4月22日18时09分我发的是:“今天一天工作,没有别的事。丁访关。”发了几天后,我烦了,就设置成定时发送。然后我于2005年5月4日17时05分收到他们的回复:

“小丁,你好:‘五一’期间,能看到你的来信,比较欣慰,不知你们有没有放假,如果放假的话,你上网一定不是很方便,但你能每天坚持住,这个态度值得肯定,我也很高兴能看到你的这个态度。但是,细观你的来信,不足的是,无论内容还是措辞都是一样的。我并不是苛求你将每天活动情况如实记录,(当然你这些天也不可能是什么都没做,这个我知道得很清楚,毋庸多言),我只是要求你讲一讲心里的想法,因为,经过我们前两次的见面和谈话,我觉得我们在一些问题上还是有一些不尽相同的看法,这些日子以来你也不可能没有想这些事情,你也不可能没有一些想法,所以呢,我就提出这么一种渠道,用来沟通我们的想法,我觉得这种方式是能够被你所接受的,并不至于太影响你的工作和生活。如果换一种方式,隔三差五去找你或每天给你打电话,对我来说是无所谓的事情,但我还是从你的角度考虑对你的工作、生活可能不太好,所以我们才会有这么一种约定,但经过这么长一段时间,我对你的表现还是不尽满意!单就发信这件事情,我无话可说,你确实按时完成,一天不差,但从内容上来讲,恐怕从头到尾都不能令‘你’满意!从我的角度来看,我说你蒙混过关我觉得不为过,你第一天给我写信,我就给你回了信,我的态度自认为很有诚意且很明确,期间的你的来信我不满意,之所以过了这么久今天才给你回信,是想充分给你一段时间好好考虑一下,希望你有所明白,能够拿出你的“诚意”来,可是,今天我仍然没有看到,因此,今天我再回信给你说明这一点,下一次我就不会再讲了,希望你好好考虑一下,如果我还不能看到你的诚意,我想我们得换一种方式了。”

虽然他们这么说了,我还是依然每天发送内容相同的信,如2005年5月12日我发的是:“王先生,韩先生:你们好!今天工作,没有别的事情。丁访关 2005年5月12日”这是我向他们发出的最后一封信。
第一次见面时,他们还要过我的住址,我告诉了他们。几天后,他们十几个警察去我的住地,试图进入我的房间。当时我不在,但把房东吓坏了。后来,房东就让我搬家。

第一次见面之后,他们又找过我两次,一次在“五一”之前,一次在“五一”之后,把我带到海淀区东升园派出所,要我认错,我拒绝。后来,又让我写保证书,我拒绝。我搬了家以后,他们又要我地址,我说,上次告诉你们,你们去威胁房东,我不告诉你们。第三次见面时,我还告诉他们,汇报我不写了。在这三次见面中,他们两个国保总是姓韩的唱白脸,威胁恐吓我,而姓王唱红脸,温和软化我。但他们还是拿我没办法,最后告诉我说,要去找我老板方兴东聊聊我的事情。后来,方兴东告诉我说,你的事情,你好好与警察聊聊就算了。再后来,他们又找我了一次,说要去茶馆喝茶。前几次都没有真正喝过茶,他们只给我喝过水。但他们开着车把我带到圆明园公园门口,又不愿意请我去茶馆了,只好就在车上聊了一段时间。此后,他们就没有再找我了。还需要提及的是,他们对我说,不要再与敏感人士交往。当我要他们提供具体的敏感人士名单时,他们又说这是国家机密。

“失业”

2010年4月17日,《南方都市报》历史评论版编辑朱蒂,因4月11日编发历史评论《爱国家不等于爱朝廷》而遭停职,由广东省委书记汪洋作出批示。这件事让我想起了我这个博客中国主编的“失业”。

2006年10月17日早上,我值早班,值班的时候,我在我自己的专栏发了《要想“爱国”必先成为“公民”》。这篇本来是我之前写的文章,那天我把它找了出来,并加了如下按语:“本文是为2006年4月《中国青年》杂志的约稿,但后来据说太激烈《中国青年》杂志未刊发。虽然时间已经过去了半年,但是思想是不变的,当时在讨论“武汉大学的樱花是不是耻辱?”,而现在讨论的“9.18事件”,都是与日本有关,都涉及到爱国,因此我把此文找出刊发。”

文章发出来后,当时在博客中国担任副总编的郭明虎(网名叫“小国寡民”)看到后,在MSN上要我将文章删除。我就商量性的问了一下,真的要删除吗?郭明虎以为我挑战他的权威,怒不可喝地说:“不删就滚蛋。”我也火了,“滚蛋就滚蛋!”郭明虎接着说,那正式上班之后你去把离职手续办了。正式上班之后,我本来要去办离职手续的,不过我先去找了总编王俊秀,我和他是很好的朋友。王老师说,你不要去办离职手续,他不能把你怎么样的。

其实,郭明虎来到博客中国还是因为我。当时我到博客中国任主编后,邀请专栏作家时邀请他来开专栏。这样他就被方兴东与王俊秀认识了,后来经陈永苗的介绍,他来博客中国担任副总编。他来之前,王老师还问我,郭明虎这个人怎么样,我说还可以。实际上,郭明虎是一个权力欲极强的人,与毛泽东一样容不得别人的挑战,喜欢与别人斗。他曾在很多著名网站,如天涯社区、百灵社区、中国搜索等网站都做过,在这些网站,他不是与员工斗就是与领导斗,最后都被扫地出门。

在博客中国,这件事没发生之前,他对我很好。但这件事却将他本来面目暴露出来。为了达到将我从博客中国“失业”的目的,他找到北京市新闻办网络管理处副处长陈华,说我是在国安挂号的人(之前我与郭明虎交流时,曾提到我被国保“喝茶”)。于是,陈华于11月1日向博客中国下了三条命令:一、博客中国停止更新三天;二、删除何家栋、李新德、李一磊、李玉海等四位专栏作家;三、对责任人博客中国主编进行处理。此事发生后,郭明虎还给王俊秀打电话说,博客中国停止更新三天与他无关。这真是此地无垠三百两,不打自招了。对此,方兴东让我暂时回家休息一个月,躲避一下风头。

此后,郭明虎开始与方兴东斗,写信给董事会,要方兴东不再担任董事长。对此,方兴东当然不干,于是在11月1日将郭明虎扫地出门。随后,我回到博客中国继续工作,然而一天郭明虎去博客中国办公室,看见我在工作,就问其他人我是不是回来工作了。然后,他又向陈华反映,陈华再次要求博客中国处理我。在这种情况下,方兴东再也包庇不了我,我于是从博客中国“失业”。因此,虽然这次“失业”,不是直接源于国保“喝茶”,但间接还是源于国保“喝茶”。

再“喝茶”

再次被“喝茶”是在2009年1月9日,因为《零八宪章》的事。《零八宪章》发布之前的2008年12月9日早上,我得到消息说,作为《零八宪章》发起人的刘晓波和张祖桦,前一晚被“传唤”并被“抄家”,而且我放在张老师家的护照也被抄走了。当时,我实际上已经签署了《零八宪章》。但考虑到我的护照被抄,我想要回我的护照,于是决定不签名而退出。直到今天,这本被抄走的护照仍然没有归还我。不仅没有归还,还将我新办的护照抄走了,真是可恶。

因此《零八宪章》发布时的第一批名单里并没有我的名字。不过,国保告诉我,他们手上的《零八宪章》第一批签名名单里有我的名字。而由香港开放出版社出版的《零八宪章》一书里,第一批签名名单就有我。主编这本书的张老师告诉我,他提供的名单本来是没有我的,但不知道具体什么原因,我被列在了里面。既然国保手里有我的名字、《零八宪章》一书也有我的名字,因此我本人在此正式宣布:我(古川,真名丁访关,北京人权捍卫者)同意签署《零八宪章》。

让我没想到的是,正好是《零八宪章》发布一个月后的2009年1月9日早上,我却接到香山派出所(当时我住在香山)朱警官的电话,说有人在派出所等我聊天。我去了之后,发现是上面提到的王峰与另外两位属于海淀分局的国保,在香山派出所二楼会议室等我。王峰与一个国保坐在中间是空的一圈会议桌南侧,我坐在他们对面,另一个国保坐在我旁边。

王峰对我说,是不是很久没见面,以为我们把你忘了呢?他们问我知不知道《零八宪章》,我说知道。问我怎么知道的,我说从博讯知道的。又问我签没有签名,我说我认同,但没有签名。问我认不是认识刘晓波、张祖桦。我说认识刘晓波,但不熟,与张老师是朋友,经常去他家借书。

在“喝茶”过程中,我夫人李昕艾给我打电话,手机响了。他们不准我接,并要求我关机,把手机放在桌子上。我把手机关机放在桌子上后,王峰中途出去回来,路过我旁边,趁我不注意时把我的手机拿到了他的桌子上。后来,“喝茶”快结束时,王峰与他旁边的那个国保出去,我想趁此机会去拿回手机。但我站起来路过我旁边的国保时,这个国保(姑且称之为“倒地国保”)拦着我,我使劲往前走,他就假装被我推,倒在地上。他倒在地上后,紧紧抱着我的腿,试图把我放倒,并且还大声呼喊另一个国保的名字,让来帮忙。那个国保听到后,与王峰一起回到屋里,把我们分开。分开后,“倒地国保”站起来后,又试图用腿将我扫倒,被我躲过。平息下来以后,“倒地国保”还诬赖我打他,并威胁说,只要我还住在海淀,就会再找我的麻烦。我说,我敢打你吗,这是派出所,你们的地盘。我只是要拿回我的手机,你挡着我,自己倒地的。王峰说,没想到几年没见,你的脾气越来越大了。“喝茶”结束以后,王峰边上那个国保还送我下楼,并安慰我,说他与“倒地国保”都是八零后,我们是同龄人,希望我谅解。

此后,我于2009年4月搬到天通西苑。当然,并不是害怕“倒地国保”找我麻烦,而是因为孩子即将出生,在天通西苑租了一套大一点的房子。搬到天通西苑后,一直没有事情。只是中途的时候,香山派出所的朱警官还打电话,问我是不是还住香山,我说不是。他问我具体住在哪儿,我没告诉他,只是说反正不是在香山。直到刘晓波第一次开庭之前,昌平分局两个国保与东小口两个警察才来找我,在我家“喝茶”。据说,他们把我的地址弄错了,敲了我邻居家的门。后来,他们找到房东,终于找到了我。刘晓波第二次开庭时,昌平分局的这两个国保又来我家“喝茶”。他们来的目的主要就是让我在刘晓波两次开庭时,都不要去现场。不过,这两次国保找我,可把房东吓坏了,以至于不敢再继续租房给我们,让我们到期就搬家。

还需要提及的是,2010年1月8日,我原本准备去泰国旅游。然而,到了首都机场之后,却被边检警察告知:“接有关部门通知,根据《出入境管理法》第八条,禁止出境。”1月10日再去首都机场,还是被告知:“接有关部门通知,根据《出入境管理法》,禁止出境。”

“抄家”
我们搬到新家后,刚好一个星期的4月9日早晨,我夫人李昕艾从窗户上看到我们车的旁边停着一辆车,里面坐着三个人在看报纸,还有一个好似是以前来过我们家的东小口派出所的警察。李昕艾说,是不是来找我们的。我还说,别神经紧张了。十点半的时候,我们下楼去买菜,顺便把扫车的刷子带到车上去,其实主要还是去看看究竟是不是国保。

让我没想到的是,当我们走到我们的车时,里边的三个警察坐直了身子,并启动了发动机,那个来过我们家的警察说,等你半天了,给我们去派出所一趟,有事情要了解一下。李昕艾追问多长时间,他们回答很快。

他们把我带到东小口派出所以后,让我把手机掏出来关机并放在桌子上。对此,我认为是在侵犯我的通信自由权,因此予以拒绝。后来,过来一位自称是副所长的人,问我为什么不拿出来?我说这是侵犯我通信自由,你们要了解什么可以,但我不会掏出手机放在桌子上。然后,这个副所长就提高声音威胁我,我说我记下你的警号。他就说,警号牌我撕下来给你,你敢怎么样。受到威胁,我说我不给你说了,我走了。我站起来时,他也站起来按着我的肩膀,我也就抓住他前胸的衣服。另外两个警察也过来按着我,并且说你先坐下。我于是坐下,我说我与你们国保打交道,今天不是第一次,我与市局、分局的都打过交道。他听我这么说,声音低了下来,开始变得温柔一点。他说他看我站起来,以为我要攻击他。我说我敢攻击你吗,这可是在派出所。

然后,他就说,要是没有毛泽东打下江山,今天会有这么好吗?我说,正是因为毛泽东打下江山,导致了几千万人被饿死。如果没有毛泽东,中国会更好。他还说什么党是母亲之类的话,我说你这些都是废话,有什么事你就说吧。他却不说事,坚持要求我配合,将手机掏出来关机并放在桌子上,我说这是不可能。后来他无法,离开了。当时李昕艾给我打电话,他们说你不要接,接的话,我们就要抢过来,所以我没有接。我一再问具体什么事情,他们一会儿说领导正从市里赶过来,一会儿又说市局的人正赶过来。十二左右的时候,他们给我打来饭,让我吃饭。

后来我才知道,也就是我吃饭的时候,市局的八九名警察,由王娜带队正到我家抄家,将我家翻了过底朝天,抄走两台笔记本电脑、两本护照、一个移动硬盘、一个U盘、两大本名片册、三十二册手抄笔记本、六十二份打印材料、十二份《中国改革的末路》及《改革之死》作者的协议书和资料领取单、一册古川著《梁启超时代》打印稿、一册吴祚来著《时评是一种力量》打印稿;书籍有:《零八宪章》(珍藏本)一本、《零八宪章与中国变革》一本、崔卫平等译《哈维尔文集》、《通往公民社会》各一本、崔卫平著《正义之前》一本、章诒和著《往事并不如烟》一本、陈子明等著《中国改革的末路》一本、王力雄著《递进民主——中国的第三条道路》一本、张祖桦著《政治改革与制度创新——中国大陆的宪政民主道路》一本、《人权年鉴(2007-2008)》一本、繁体台湾版复印件《极权主义的起源》一本、《大风》杂志一册、《方舟》杂志一册。留下了两页纸共计26项扣押物品的“北京市公安局扣押物品、文件清单”一份,办案人只留下“焦帅帅、李硕”二人的签名。他们还在衣橱内翻出一件印有“还我人权”的T恤拍了照;翻出我们的数张银行卡和存折拍了照。

下午一点的时候,一个自称是市局的人来找我,把我带到另一个房间。带我的人和那个调摄像机的人分别坐在我的侧边,只有一个穿着警服的人坐在我的对面。他们首先向我出示传唤证,上面没有提及任何的罪名。我要看他们的警察证件,带我进去的那人说:根据法律,有穿警服人员在场时,不用出示警察证件。实际上,他们是害怕知道他们的名字,将其公布出去。其实,他们做国保的,基本上都是使用假名。无论是上面提到的王峰、王娜、焦帅帅、李硕,可能都不是他们的真名。

他们首先问我与维权网的关系,认为我是维权网的工作人员。他们说,维权网的问题是国与国的关系问题,维权网背后是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和中央情报局,它们的背后又是美国国会,所以维权网的问题是中国与美国的关系问题。并且还说,为维权网工作,用历史上的话来说叫“汉奸”,用现在的话来说叫“走狗”。实际上,如果说“汉奸”、“走狗”的话,共产党本身就是,它曾经用了苏联的卢布,并且还曾组织大学生游行,高喊“保护苏联”。对此,我予以否认,我说我与维权网没有任何关系,无论是“汉奸”、“走狗”的说法都与我无关。

他们又问我认不认识张祖桦,我说认识,我们是朋友。我说,张老师的来头很大。我的意思是说,张老师曾经与李克强、刘延东等人都是团中央的常委,而且他还是中央国家机关团委书记、中央国家机关党工委委员。罗干曾是他的领导,同为中央国家机关党工委委员。“六四”屠杀后,中共当局一度要他去担任营口市市长,避避“六四”审查风头,可是他断然拒绝,不再与中共当局同流合污。

他们对我说,张祖桦被抄家时搜走的160多万块钱,是维权网给了我们之后剩下的钱。我当即表示,我不是维权网的工作人员,而且那些钱也不是维权网的,是张老师父母和岳父岳母的。他们就问我听谁说的,我说张老师告诉我的。他们就说,你已经成为张老师的一条狗,被他利用。我说,我不是任何人的狗,也没被任何人利用,这是我的独立判断。

他们随后问到第二天会议的事情,说这是维权网主办的,要我不去参加。对此,我说是不是维权网主办的我不知道,而我去不去参加需要考虑一下,我还需要与主办人员沟通。后来我一想,他们这么兴师动众,会议肯定开不成了。这是一个环保方面的会议,题目叫“守望生态中国——生态灾难与政府公民责任研讨会”。本来这个会议不是很敏感的,但只是因为他们认定是维权网主办的,所以调动北京全市国保,阻止这次会议召开。他们对张祖桦、李智英、王德邦、王京龙、王俊秀、陈永苗、姚遥、梁晓燕等人进行“喝茶”。张祖桦、王德邦、王俊秀、李智英甚至被国保守门监视,直到第二天中午才撤离。而王俊秀在会议原本举行的当天,还被所在的西三旗警察从早上九点拉到大兴,在大兴吃了一顿饭后,于下午六点才回到家里。据维权网报道说,有二三十人因为这次会儿而被“喝茶”。当然,遭遇最严重的还是我,不仅被“传唤”还被“抄家”。

王娜带的八九个国保抄完我家之后,去了东小口派出所。她给我做思想工作,要我为父母、为孩子着想。她给我说时,我说你不要给我说这些,我不想听。她说你不想听,我也要说,要尽到我的责任,将你从悬崖边拉回来。她又说,你做了这么多事,为什么就不能说出来的?俗话说,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你难道就为不自己着想。

她的“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说法,实际上是撒旦的逻辑。而马克思本身就是撒旦教的教徒。所以,她的说法正好适合共产党的逻辑。当时我想,既然你们说要为了自己,那么你给我说这些,不也就是为了你们自己吗?为了你们自己吃着人血馒头而升官发财,何必打着为我好的旗帜呢?

传唤于下午四点半正式结束。从十点半开始,我已经在派出所滞留了整整六个小时,从正式传唤开始,也已经滞留了三个半小时。这些时间都是被他们的废话所浪费。传唤结束时,要我签字,我拒绝。我说,在刘晓波案,你们随意把对别人传唤的材料掐头去尾来作为起诉刘晓波的证据,因此我拒绝签字。他们就说,那你写上本人拒绝签字,签上你的名字。

在传唤的时候,他们问我对刘晓波案的看法,我说,这是因言获罪,你们公检法是一伙的。本来没什么事,你们却无限放大,现在让刘晓波有可能还会获得今年的诺贝尔和平奖。他们就说,你的意思是刘晓波被判刑入狱,你觉得是好事。他们又接着说,从魏京生、徐文立开始,凡是与国家作对的,没有好下场。对此,我说,要看什么叫好下场?当1949年共产党没有夺得政权之前,国民党肯定说共产党没有好下场,但是历史是在不断变化的,你看南非的曼德拉、韩国的金大中,他们是不是有好下场呢?他们就说,你的意思是将来有一天你要来审判我们。我说,这可是你说的,我并没有这么说。当然,每一个中国公民都在期待着审判他们时间的到来。

2010年4月23日,写于被“传唤”并被“抄家”之后第十四天。

附:

要想“爱国”必先成为“公民”

文/古川
按:本文是为2006年4月《中国青年》杂志的约稿,但后来据说太激烈《中国青年》杂志未刊发。虽然时间已经过去了半年,但是思想是不变的,当时在讨论“武汉大学的樱花是不是耻辱?”,而现在讨论的“9.18事件”,都是与日本有关,都涉及到爱国,因此我把此文找出刊发。

时下,由于樱花,在武汉大学引起了一场“是不是耻辱”的争论。据说武汉大学的樱花是日本侵华时为了安慰日本军人的思乡而栽种的,因此被认为是一种耻辱。这件事让我想起了柏杨先生的话:“中国人可以说是天下最爱国的动物,连拉屎都要扛出爱国的招牌……”也许,我们确实需要反思一下,今天,我们该如何“爱国”?

对“爱国”而言,首先最应该追问的是,究竟什么是“国家”?

在《现代汉语词典》把“国家”解释为“阶级统治的工具”。实际上,这样的解释明显带有意识形态的色彩,也是不符合人类的历史与我们自身的感受。把国家解释为“阶级统治的工具”就意味着国家与普通的公民没有任何关系,它变成了奴役公民的工具而已。更确切的解释应该是“国家是一种社会之公器,是为了维护公民的自由与财产安全而设置机构”。因此,“国家”存在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公民的财产安全与自由。

在中国历史上,存在三种不同性质之国家,一是“家国”,即国家被一家一姓窃据,被当作是“一家一姓之私产”,从夏朝到清朝,都属于“家国”的范畴;二是“党国”,即国家被一党一派窃据,被当作是“一党一派之私产”,国民党统治大陆时期就属于“党国”的范畴;三是“民国”,即国家被公民所掌控,被当作是“社会之公器”。只有“民国”才真正回归了国家“社会公器”之本质。

对所谓“家国”与“党国”而言,是不能“爱”的,相反,要与之不合作。只有当且仅当是“民国”时,才能爱之。

由是观之,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国家是社会之公器,公民是国家之主体。

作为一个公民,拥有不可剥夺、不可被侵犯、不可转让的基本权利,如财产权、生命权、思想言论自由权、政治参与权等等,权利是人之为人的最起码的尊严。当自己的公民权利受到侵害时,要勇敢地起来捍卫自己的公民权利。公民之所以被称为“公”,还在于每一个公民都有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与义务,公民权利与公民义务是相对应的。

世界各国的现代化与发展历程已充分表明,一个具有自由精神的民族,一定会建立一个自由公正的政府;而一个充满奴性的民族,则会屈服于强权的统治。也就如俗语曰:“有什么样的政府就有什么样的人民,有什么样的人民就有什么样的政府。”因此,社会的进步离不开公民素质的提高,合理的现代化的制度框架,更是需要有相应素质的公民支撑不可。要成为一个合格与健全的公民,就需要我们每一个公民获得公民常识方面教育。公民常识的教育是让人成为人的一些现代文明的基本理念、基本价值、基本知识与基本行为准则。公民常识的教育是以尊重人的权利、唤醒人的尊严、珍惜人的价值为开端来重铸灵魂,使我们告别奴性与臣民意识。因此公民常识的教育是国家根本,这也就是已故的李慎之先生“想做一个公民教员”之原因所在。

对于今天的我们而言,要想爱国,就必须成为一个健全的公民,一个在人格与精神上健全的公民。也就如胡适先生所言的:“争取自己的自由就是争取国家的自由,争取自己的人格就是争取国家的人格。一个真正的开明进步的国家,不是由一群奴才造成的,而是由有独立个性、有自由思考的人造成的。”

总之,对当下的中国而言,爱国就是先做一个“公民”,然后让更多人做“公民”。

2006年4月17日

《议报》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www.chinaeweekly.com)
Initially published in Yibao, no part of this article may be reproduced or transmitted without including the original URL(www.chinaeweekly.com)


【转载请加上出处和链接:https://yibaochina.com/?p=233954
【作者观点不代表本刊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