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长期坐牢、缺乏知名度的“六四”抗暴者出狱后生活艰难,其子女缺少上学费用,这些“六四”抗暴者本人的前程已经被毁,其子女是家庭的唯一希望,在八九天安门民主运动23周年之际,“中国政治及宗教受难者后援会”特颁发第三届“六四抗暴者子女成长基金”。


一、助学金获得者名单(每人1000澳元)

  1. 李XX(白凤莹先生之继女,广东省x大学 二年级学生)

  2. 赵X (解金玉先生之继女,四川省X小学 六年级学生)

  3. 姜XX(姜汉生先生之女,湖北省X大学 二年级学生)

  4. 侯XX(侯多蜀先生之子,四川省X中学 一年级学生)

  5. 唐X (唐平先生之子,湖南省X中学 三年级学生)

  6. 蒋XX(蒋复兴先生之子,湖南省X中学 三年级学生)

  7. 刘XX(刘曙光先生之子,湖南省X中学 三年级学生)


二、奖学金获得者名单(每人1500澳元)
  1. 周X (周志荣先生之女,湖南省X中学 高中一年级学生)

  2. 张XX(张林先生之女,安徽省X中学 高中三年级学生)



三、助学金及奖学金获得者家长情况简介
  1. 白凤莹先生:1964年出生,北京市人,被捕前无业。1989年6月4日凌晨3时许,在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十字路口与众多北京市民一起截获3名北京武警总队的摄像记者,捣毁其摄像器材及录像带。1989年6月13日被抓捕,当年12月7日被以“抢劫罪”判刑15年,2000年8月从北京市第二监狱获释(先后共减刑3年10个月)。出狱后在居民区开了个8平米的卖烟酒、饮料的小店,2006年结婚,妻子带过来一个女儿,目前就读于广东省X大学二年级。夫妇俩共同经营的小店月收入不到2000元,而孩子的学费还要向家里父母伸手。由于没有房子,白凤莹夫妇一直住在8平米的小店里。

  2. 解金玉先生:1966年出生,山东省济阳县人,被捕前系济南军区7313厂工人。1989年6月6日,与众多济南工人一起在历下区公安局门前抗议抓捕工人,并设置路障阻止武力镇压,当即被抓捕。1989年10月14日被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以“流氓罪”判刑6年,1995年刑满释放。坐牢期间,父亲去世,多重压力下精神几近崩溃,从此性格怪异。出狱后,解金玉靠打零工维持生计。去年经人介绍结识一位四川女性,今年初结婚,女方有一女孩,由娘家人抚养。目前解金玉夫妇靠在某工厂门口卖早餐艰难度日。

  3. 姜汉生先生:1963年出生,湖北省武汉市人,被捕前系武汉市重型铸锻厂工人。在八九民运中,上街游行冲在前列,“六四”以后仍和大学生商量对策,并且保证发动工人保护学生。1989年7月被捕,以“颠覆国家政权罪”收容审查,在狱中多次遭到毒打以及电警棍电击。关押3个月后判处劳教3年。出狱后,姜汉生先生多次在武汉闹市区拉横幅“平反六四”,并前往北京吊唁赵紫阳等。为此,姜汉生多次被关精神病院,并因长期被强迫吃药造成严重疾病。目前,姜汉生靠微薄的工资养活妻子和两个女儿,经济上十分困难。

  4. 侯多蜀先生:1964年出生,四川省达州市人,被捕前系四川省达州师范专科学校教师。1989年“六四”前,参与组织当地的游行示威及与政府的“对话团”;“六四”后,继续组织抗议示威,反对政府的残暴镇压,1989年11月17日被捕,后被达州中级人民法院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判刑8年。1997年11月16日刑满出狱。出狱的第二天,侯多蜀带着简单的行李外出务工谋生。十几年来,他从事过许多职业。2000年与李女士结为伉俪。侯多蜀目前没有工作,家庭生活完全依赖妻子经营的销售土特产小店维系。

  5. 唐平先生:1962年出生,湖南省凤凰县人,苗族,被捕前系凤凰烟厂干部。1989年“六四”后,与同年入伍的战友一起书写反对政府残酷镇压学生运动的传单,散发到湖南凤凰县政府和公检法机关。案发后,被湘西州中级法院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判刑3年,在湖南省第一监狱服刑。出狱后在湘西贫困山区的老家务农,育有一子一女,长子15岁,女儿13岁,均在乡村学校读中学;收入微薄,入不敷出。现背井离乡在外打工养家,经济状况极为拮据。

  6. 蒋复兴先生: 1964年出生,湖南资兴市人,被捕前系资兴矿务局工人。1989年“六四”后,和朋友们一起反对政府在北京镇压、屠杀学生和市民,并响应在法国成立的“民主中国阵线”,与朋友们一起成立湖南省“山地支部”,1990年2月被捕,被以“反革命集团罪”判刑8年。1995年出狱。蒋复兴出狱后四处漂泊,靠打工为生。1996年结婚,因经济原因,2008年离异,孩子由他抚养,家中年逾七旬老母没有退休金,也要靠他赡养。目前蒋复兴在一家私营公司打工,月收入仅有1000多元。

  7. 刘曙光先生:1968年出生,湖南省长沙市人,被捕前系长沙水利电力师范学院学生。1989年“六四”后,与朋友一起呼吁为“六四”平反、谴责中共的屠杀,撰写了《团结就是力量》及《告全国同胞书》等文章,1990年4月被隔离审查,同年6月被捕,后被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判刑4年。1993年出狱。出狱后,刘曙光先是在父母办的小店里打工,后经人介绍,陆续在一些小型民营企业打工谋生,工资微薄。刘曙光1997年结婚,妻子一直在一家小型私企打工,他本人目前专门从事上门灭鼠工作,收入不稳定。

  8. 周志荣先生:1960年出生,湖南省安乡县人,被捕前系湘潭市第二中学教师。1989年“六四”前后,积极投身民主运动,采用演讲、书写、印刷等方式反对中共在北京镇压、屠杀学生和市民,被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判刑7年。1993年假释出狱。后四处漂泊,靠打工为生。1996年结婚,育有一女。因政治信仰不同,2011年离异。因发起“关于成立李旺阳被自杀真相调查委员会”,目前周志荣下落不明。

  9. 张林先生:1963年出生,安徽省怀远县人。1989年“六四”前后,积极投身民主运动,1989年6月8日被捕,1990年被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1991年3月保外就医获释。张林先生出狱后,一直从事民运活动,屡遭迫害。2011年9月离异,孩子由张林抚养。


四、所有救助款项均已发放到位。


五、重要更改

  自2013年起,申请及推荐日期为2月1日至5月1日。请将材料发至以下邮箱:
   孙立勇:liyongsun8964@hotmail.com 联系电话:0061433348606
   吴仁华:yenhua2000@yahoo.com
   小 乔:xiaoqiaose@gmail.com


六、参与救助

  有意捐款救助“六四”抗暴者的朋友,可按下列两种方式进行:
  1. 转账
    开户银行:COMMONWEALTH BANK
    开户名称:SUPPORT NETWORK INC
    开户账号:062293 10141541

  2. 邮寄支票
    支票邮寄地址:Liyong Sun P.O Box 219 Campsie NSW 2194 Australia


七、衷心感谢不愿署名的长年捐助者为本年度基金所提供的1万澳元。


“六四抗暴者子女成长基金”评审小组
中国政治及宗教受难者后援会

2012年6月10日于澳大利亚悉尼


《中国人权双周刊》首发(http://biweekly.hrichina.org/article/1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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