顛覆專制政權不是罪

——公民力量就胡石根判決之聲明

 

中共當局法庭於北京時間83日對62歲的中國民主運動的中堅、第二屆公民力量獎獲得者胡石根長老進行了所謂的「公開審判」,以顛覆國家政權的罪名判處胡石根長老有期徒刑76個月,這是中共政權迫害中國真正的忠良志士、打壓公民社會、阻止中國民主文明進步之倒行逆施行為的繼續和升級,公民力量對此表示強烈的憤慨和嚴正的抗議。

 

我們注意到,中共當局此次對胡石根長老的指控其中有一項罪證是胡石根與公民力量的合作,「派人」參加由公民力量主辦的族群青年領袖研習營,并歪曲研習營為「由分裂分子參與的具有反華性質的培訓」。眾所週知,公民力量是致力於推動中國和平民主轉型的公民組織,其所主辦的族群青年領袖研習營歷經十一期,其一貫主旨是促進各民族、各宗教、各地域的人民(族群)消除仇視、達成和解、增進各族群之間的團結協作,以和平非暴力手段來爭取在中共統治下以及被中共威脅的各族群的平等、人權與共同發展,最終剷除中共專制建立民主。中共的歪曲不會改變我們的宗旨也不會削弱我們的鬥志。

 

中共當局這次對胡石根長老的「公開審判」,弄巧成拙,演出了一場盛大的民主運動動員大會,將中國公民力量運動和平非暴力的原則、促進中共民主變革的思想戰略昭布於天下。為大將者,當智勇雙全,而此次所謂公審,中共已向世人宣佈胡長老為智勇過人之士。智者:胡長老指出國家轉型三大因素:「公民力量壯大、統治集團內部分裂、國際社會介入」,同時提出「轉型、建國、民生、獎勵、懲罰」五大方案,「積極策劃顛覆國家政權」,此乃智也! 勇者:胡長老曾于1992年因組建中國自由民主黨而獲刑二十年,2008年減刑獲釋后,繼續從事民主運動,不畏艱險,終於今年再次獲刑七年半,此等「雖千萬人,吾往矣!」之氣節、「威武不能屈」之大丈夫精神,於中共私堂上敢做敢當之擔當,幾人能與之媲勇?


中共加諸胡長老的罪名是「顛覆國家政權」。國父孫文有言:「國家者,互助之體也。」 縱觀中共竊據中華大地近七十載,此政權為誰所建?又為誰所利?有識之士都能看得明白。中共政權所作所為,所犯下之滔天罪行,難道不是以一黨顛覆一國?以黨體附著于國體,謀一黨之私利,此等偽國家政權,難道不該顛覆嗎?古人雲:「大道之行,天下為公」,漢語言學者兼基督徒胡石根,欲顛覆此偽「國家政權」,才是奉行了孔子、耶穌等古聖先賢之大道。中共所謂「顛覆國家政權罪」,非罪也,乃國家之大公、民生之大道也!在中共偽政權統治下,個人自由與民主民生不可兼得,胡石根長老舍個人自由而瀝血于民主民生,萬世之功!


因此,公民力量在此鄭重聲明:「顛覆國家政權」不是罪! 公民力量也將持續關注胡長老以及709事件眾被害人,并盡己所能,動用一切可動用之力量,努力援救709事件被害的胡石根長老、眾多維權律師、維權人士,不可讓英雄流血再流淚!

 

公 民 力 量

二〇一六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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