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监察部并领导同志:

  我们是陕西华阴市五方管区高家村农民,也是三门峡库区移民。今天,我们怀着沉痛的心情向中央诉说我们的冤情。上世纪五十年代,我们为了支援新中国第一座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积极响应中央“迁一家,保千家;一人迁,万人安”的号召,远迁到宁夏、渭北等地,这里长年久旱无雨,人畜无水喝,群众吃野菜、啃树皮,我们真是受尽了天下苦,遭遍了人间罪。因此,我们陕西三门峡库区移民当属为中国水利建设付出了沉重代价并作出了巨大奉献和牺牲的国家功臣。1985年,根据中央的部署,政府将我们重新迁回库区安置。刚回来时到处长满荒草,我们经过二十多年的辛勤耕作,使库区变成了良田。眼看着日子一天天好起来,谁知渭南市政府为了发展旅游业,去年决定在所辖华阴库区毁掉12万亩耕地及水利设施建造人工湖。民以食为天,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我们没了口粮田如何生活。

  今年3月18日上午,我们高家村移民为了保卫自家责任田不被侵占,便在太华湖二标段工程工地上阻挡挖地建湖的施工车辆,要求其停止毁田造湖。这时,从大荔县方向一下子开来5辆面包车,且每辆车的前后车牌都用纸遮盖。从车上下来50多名手持砍刀、铡刀和棍棒的黑社会组织成员,这帮穷凶极恶的暴徒不问青红皂白,便对我们大打出手,见人就揍,逢人便砍。经过十多分钟的闪电战和速决战,他们便乘车扬长而去。由于这伙暴徒有恃无恐的狂砍暴打,致使我们这些挡车群众伤的伤,残的残,有数人倒在了血泊中,其场景真是惨不忍睹。我们万万没有想到,在共产党所执政的朗朗乾坤,居然会发生如此残忍的暴力行为和恐怖袭击。我们村李单玉,被暴徒打伤头部,鲜血直流,还将其胳膊打骨折;李亚茹,头部被砍刀砍了多处血口,又被木棒打断3根肋骨,躺在地上不能动掸;张仓库,被打得遍体鳞伤,并被打成肾积水;张花肴,被暴徒连打带吓,导致其精神失常,行为失控,现已成为疯子;刘巧侠,被打伤背部,久治不愈。自古以来,杀人者偿命,伤人者看病。可是华阴市领导和施工队却置世俗常理于不顾,拒不给我们受伤群众支付医疗费,对伤者从不过问,我们治疗全是花私费。另外,张亚娃等十多名受伤群众因家庭困难无钱住院,只好在家作些简易治疗。

  国家《土地法》明文规定:“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温家宝总理去年12月27日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也严肃指出:“任何人都无权剥夺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鉴此,我们为维护国家《土地法》、贯彻温总理指示并捍卫国家分配给我们的口粮田的合法权益,而阻挡太华湖工程非法占地施工的正当行为,究竟何错之有?何罪之有?某些领导为什么要动用黑恶势力对我们刀棍相加,狂施暴行呢?而且据说这帮黑社会打手还是政府雇用的。令人寒心的是,作为百姓父母官的华阴市领导及施工队,不但不同情和感恩曾为水利建设作出奉献和牺牲的移民群众,反而还雇凶打人,竟然把我们当作猪羊一样任意砍杀和宰割,他们怎能如此残忍地对待和制裁弱势移民呢?试问我们这个共产党领导的高度文明且以人为本、大讲和谐和法制的社会主义国家,如今还有王法吗?还有理可讲吗?

  《合同法》规定:“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由此可见,合同双方的地位和权利是平等的,均有自愿或不愿签订合同的权利。可是,地方政府这次租地建湖不征求我们农民的意见,而是由政府单方面起草合同,强迫我们在合同上签字。更甚的是,华阴莲村群众其中有百亩责任田尚未与政府签定《租地合同》,政府竟派旋耕机强行毁掉了这些田地上的农作物,为此群众大骂“地方政府简直就是强盗行为”。按理说,地方政府租我们的土地仅仅只是租赁,其土地的所有权还属我们农民,政府无权改变所租土地的基本结构和现状,可是政府为什么要把我们的责任田掘地三尺而修建永久性的人工湖呢?!

  4月1日,华阴市政府在其政府网站公开发表了《华阴妥善处置三门峡库区蓄滞洪区建设工程阻工纠纷》的消息宣称并承诺:“3月18日事发后,有关部门迅速介入,妥善处置。截至目前,涉案的4名嫌疑人员已被公安机关抓获,其中3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做进一步调查……公安机关立即侦破案件,抓捕主要犯罪嫌疑人,给群众一个满意的交待。”请问:①50多名打人凶犯,公安机关只抓了4人,3人被刑拘,那么其他40多名为什么不抓呢?②公安机关此后为什么再没抓捕过一个犯罪嫌疑人呢?③已被刑拘长达5个月的3个凶犯为什么至今不予审判呢?④有人说这3个凶犯被施工队花钱买通公安现已释放,究竟有没有此事?⑤我们这些受伤群众为什么至今未能得到华阴市政府的任何交待呢?

  5个多月来,在政府的监视、跟踪和阻挠下,我们极其艰难地多次到华阴市、渭南市反映,又去省上和中央上访,可是相关部门将我们的上访材料来回批转,互相推诿,使问题得不到的任何解决。无奈,我们便拿起法律武器,走司法处理之路。我们专门请人写了诉状,前去华阴市法院起诉,但谁知法院的法官们大概是得到了政府的授意,因此无论如何也不接诉状,更不立案。我们这些可怜无助的弱势百姓现在真是束手无策,无路可走了。试想,《宪法》赋予人民法院的职业和职能就是专门为受害蒙冤者接案、立案和判案的,他们有何权利拒收人民群众的诉状呢?!法院如果不接案办案,那么国家设立法院干什么呢?再说,和尚的职业就是念经,法院的法官即便是和尚,起码也得当一天和尚念一天经嘛。可是,这些法官简直连寺庙的和尚都不如啊!试问华阴市法院究竟是、到底是干啥吃的?

  鉴于修建12万亩太华湖乃属省上的重点工程,而且是未经中央批准的特大黑工程,因此我们强烈请求中央派专案组,前来渭南和华阴严肃查处这起违反国家《土地法》并残暴殴打失地农民的严重违法事件,同时也诚请媒体记者和广大网友对我们弱势移民的血泪控诉给予宝贵声援和支持。

控告人——被渭南市政府强行租地建湖的农民及移民代表:

张靠社、邓宝平、张立稳、刘巧侠、李亚茹、张花肴、王余仓、张仓库、
赖万里、杨小安、邓水平、张明智、安建国、张文举、何华峰、安领成、
李单玉、张向民、董康美、安建军、张育团、安壮志、项民选、安东田、
张晨虎、李雪天、李仰池、张五选、刘芬娃、项程锋、张明明、项程浦、

二0一二年八月二十五日


首发于《参与》网刊
2012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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