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说钓鱼岛自古以来就属于中国,那为什么如今却在日本之手呢?
回答是:二战后,钓鱼岛和琉球群岛被美军占领由美国托管;后来,在1971年,美国把钓鱼岛和琉球群岛的管辖权交给了日本。
但问题是,钓鱼岛既然是中国领土,二战结束后就该归还中国,让中国管,怎么让美国托管了呢?
于是,有人就提起旧金山和约。例如,现在新加坡大学执教的黄靖先生说:“1952年生效的旧金山合约,在亚洲各战胜国均未参与的情况下,明确规定将北纬29度以南的群岛(包括琉球群岛、大东群岛和钓鱼岛等)交由美国托管。”
上述说法容易使人感到,钓鱼岛被美国托管的决定是美国等国背着中国做出的。按照这种说法,钓鱼岛问题的始作俑者实际上是美国;再联系到现在美国宣称钓鱼岛属于美日安保条约保护范围之内,无怪乎很多保钓人士把矛头指向美国。
可是,上述说法稍一思索就知道大有问题,肯定站不住脚。
因为众所周知,二战结束,日本是战败国,中国是战胜国,名列世界五强(美苏英法中),又是联合国的创始国和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对于原先被日本占据的领土,只要中国想要回来,没有要不回来的,没有任何国家能够阻止。
再看美国。对当时的美国而言,中国不仅是盟国,而且是友邦,是在亚洲最好的朋友(别忘了,中美交恶是1949年中共掌权之后,尤其是在朝鲜战争爆发之后),日本则是头号敌人,美国对日本最不信任(也不要忘了,美日亲善是若干年以后的事),它当然愿意把日本占据的中国领土还给中国而绝不愿意留给日本。
因此,单凭常识我们就可以断言:二战后,钓鱼岛未被归还中国,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在当时,中国压根儿就没有对钓鱼岛提出过主权要求,中国自己放弃了钓鱼岛。
这不幸是事实。
2008年1月16日,中国共产党新闻网--这无疑是最官方的网站--发表了一篇文章,题目是:“蒋介石后悔拒收琉球群岛”。文章写道:
1943年11月23日晚,蒋介石带王宠惠与罗斯福单独会谈时,提出了日本攫取中国之土地,应归还中国等4项要求。
对蒋介石提出的上述几点,罗斯福均表示同意。罗斯福还说,日本发动的侵华战争给中国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巨大的损失,中国的要求是合理的。
在谈到剥夺日本在太平洋侵占的岛屿时,罗斯福想到了琉球群岛。他对蒋介石说:“琉球群岛系许多岛屿组成的弧形群岛,日本当年是用不正当的手段抢夺该群岛的,也应予以剥夺。我考虑琉球在地理位置上离贵国很近,历史上与贵国有很紧密的关系,贵国如想得到琉球群岛,可以交给贵国管理。”
对罗斯福突然提到的这个问题,蒋介石没有料到,也不知如何回答好。
过了一会儿,他才对罗斯福说:“我觉得此群岛应由中美两国占领,然后国际托管给中美共同管理为好。”
蒋介石这样一说,罗斯福认为他不想要琉球群岛,故未再说。
……
1943年11月25日,蒋介石与罗斯福再次会谈时,又谈到了琉球群岛。罗斯福说:“我反复考虑,琉球群岛在台湾的东北面,面向太平洋,是你们的东部屏障,战略地位极其重要。你们得到了台湾,如不得到琉球,台湾也不安全。更重要的是,此岛不能让侵略成性的日本长期占领。是不是与台湾及澎湖列岛一并交给你们管辖。”
蒋介石见罗斯福又提到这个问题,想到琉球被日本占领了多年,原拟定的提案不含琉球问题,觉得不好回答。
罗斯福见蒋介石不作声,以为他没有听清楚,又补充了一句:“贵国要不要琉球,如果想要,战争结束了,就将琉球群岛交给贵国。”
蒋介石这才又照先前的答复回应道:“琉球的问题比较复杂,我还是那个意见,中美共同管理为好。”
罗斯福心里明白了:蒋介石是真的不想要琉球群岛。蒋介石的态度,罗斯福感到不可思议。罗斯福向蒋介石提议由中美两国共同出兵占领日本的问题,也被蒋介石婉拒。
自此以后,罗斯福及美方的其他人员在蒋介石面前再也不提琉球的事了。
……
由于蒋介石坚持不要琉球群岛,故《开罗宣言》在写到日本应归还中国的领土时,只提到“日本所窃取中国之领土,例如满洲、台湾、澎湖列岛等”,没有提琉球群岛。
事后,蒋介石私下为此事询问王宠惠。
王宠惠说:“琉球的战略地位十分重要。如果从军事的角度讲,我们应该要。”
“那日本将来要与我们扯皮怎么办?”“我认为,从某种角度讲,琉球历史上是我们的附属国,交给我们比较合情理,日本扯皮没有道理。”
蒋介石听王宠惠这么一说,似乎有些后悔。他说:“既然这样,那你为什么不提醒我呢?”
王宠惠说:“我见罗斯福第一次提到要把琉球交给我们时,你说要中美共占共管,我作为委员长的部下,自然要与委员长保持一致。”
蒋介石觉得,这件事是个遗憾。他叮嘱王宠惠说:“罗斯福要把琉球交给我们的问题,只有少数几个人知道,再不要向外说了。如果有人问及此事,就说我们没有条约、根据,提不出理由。”
此后,国民党的文件、档案、杂志、图书一提到琉球问题时,都说因无根据,故中国在开罗会议上未提琉球群岛的问题。
你或许会说,中国虽然放弃了琉球群岛,但不等于放弃了钓鱼岛;因为按照中国人的概念,钓鱼岛属于台湾列岛,不属于琉球群岛。
但问题是,按照日本人和美国人的概念,钓鱼岛属于琉球群岛。如果中国政府把钓鱼岛放在心上的话,它本当明确地告诉美方:我们所说的不要琉球群岛,是不包括钓鱼岛的;钓鱼岛不属于琉球群岛而属于中国,我们要求归还钓鱼岛。
可以百分之百地肯定,如果中方作出这样的说明,美方一定会把钓鱼岛和琉球群岛分开处理,把钓鱼岛还给中国。问题是,在当时,中国政府没有作出这样的说明。
尤其是,在1945年二战结束后,联合国将琉球群岛交美国托管;美方发布的第一号命令就是公布托管区经纬度地图,钓鱼岛被划在托管区之内,而中国政府对此没有任何表示。
根据联合国宪章第十二章《国际托管制度》第七十八条:“凡领土已成为联合国之会员国者,不适用托管制度。”中国是联合国成员国,中国政府同意钓鱼岛被美国托管,那等于放弃了对钓鱼岛的主权。
回到旧金山和约的问题上来。就像我前面讲到的那样,例如黄靖教授的说法,可能会使读者以为钓鱼岛被美国托管的决定是美国等国背着中国做出的。但事实并非如此。旧金山和约签订于1951年,生效于1952年,这离二战结束的1945年已经有六七年了。试问,在这六七年间,包括钓鱼岛在内的琉球群岛是处于什么状态呢?事实上,早在1945年,琉球群岛就被美国托管了,而托管的主张首先倒是中国提出来的;本来说的是美中共同托管,后来中国没有参加托管,所以才变成了美国一国托管。
9年前,2003年,台湾举办了一场《钓鱼台列屿问题学术研讨会》(台湾人称钓鱼岛为钓鱼台--笔者注),时任台北市长、现任台湾总统的老保钓马英九也出席了这次研讨会。《中国时报》对这次会议有简要报道,报道的标题就是:“争钓鱼台,国际法不利台湾”。报道说:“多位参加‘钓鱼台列屿问题学术研讨会’的学者昨天指出,由于中华民国政府在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前没有适时就钓鱼台列屿主权提出主张,战后更迟至一九六八年传出其周围海域有丰富油气才提出领土主张,未来如要透过国际法来解决争议,恐怕对我方不利”。
这就是说,主要是中国政府(指中华民国政府)自己的疏忽和错误,才导致了钓鱼岛未在二战结束后回归中国以及后来落入日本之手,在这个问题上责怪美国是很没有道理的。
中华民国政府在钓鱼岛问题上犯下大错,那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又是如何呢?
按理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既然是以武装革命的方式颠覆了中华民国政府,并且长期被排斥在联合国之外,它本来可以在钓鱼岛问题上不接受先前中华民国政府采取的立场以及联合国的相关决议,自己提出一套新的主张,但事实却是,在钓鱼岛问题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沿着错误的方向犯下了比中华民国政府更大的错误。
50年代《人民日报》的两篇文章和国务院总理兼外交部长周恩来的讲话(参见《人民日报早年文章声称钓鱼岛属于日本》),沿用日本的称呼,把钓鱼岛称作尖阁诸岛,将之归在琉球群岛名下,并声称“这些岛屿在过去任何国际协定中均未曾被规定脱离日本”。这无异于公开宣布钓鱼岛不属于中国。假如说中华民国政府还仅仅是默认了钓鱼岛不属于中国,那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就干脆是承认了。再加上70年代中日建交,中方回避钓鱼岛问题,这就使得中国在钓鱼岛问题上更加被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在更晚的时候,才对钓鱼岛提出主权要求;由于它后来的主张和先前的主张正好相反,并且对此没有给出任何交代,这就严重地削弱了这一主张的力量。
不少人总是把中国在领土争端中吃亏统统归结为国力不强,这显然不符合事实,钓鱼岛问题就是反证。中国失去钓鱼岛,不是因为中国不强大,而是因为中国政府(中华民国政府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疏忽和愚蠢。
原载《中国人权双周刊》第86期
201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