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导读】2011年春,美国一家人权组织来函约稿,希望能找到十多位中国学人撰稿谈未来中国,并准备将文章译成英文结集出版。我于2011年5月1日依约写成《辛亥风云百年断想》一文,并于6月4日正式定稿。2011年11月底收到该文英译稿后,我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此后就静待下文。前几天,那家人权组织托人告知,他们的出书计划遗憾地不能如愿完成,作者可自主寻求发表本人的文章。我于是重读一年多前写就的这篇近13000字的长文,欣慰地发现除了标题过时之外,内容还都是鲜活的,并不过时。有鉴于此,我将本文送交《公民议报》首发。

2012年8月28日 于北京家中



  辛亥风云百年之际,让自己的心灵去触碰关于祖国的愿景这一话题,不由得思绪奔涌,感慨万千。在构思和命笔之时,一种难以言传的沧桑感和魄动感,始终在胸中起伏,全身播传。我在这篇用心去写的文字中,谈了自己眼中的中华民族百年之痛,简明交待了我的人生与心路历程,言说了我心目中的未来中国,最后坦陈了我所认定的美好愿景实现之路。


一、中华民族百年之痛

  一百年前的1911年,正是中国农历辛亥年。这一年的10月10日,武昌新军打响了武装起义第一枪。两个月之后的12月9日,清廷内阁大臣袁世凯派出了北方议和谈判代表团。有意思的是,这个政府代表团一登上南下专列,就由全权代表唐绍仪带头,全体代表除严复一人外,均“卡嚓”一声,对头上的辫子来了个秒杀。这个真实的故事告诉世人,当时的绝大多数国人与大清朝决裂,已经毫不困难。

  当然,辛亥革命的意义并不在于结束大清王朝的统治。辛亥革命的意义是,它在中国土地上一举实现了对帝王专制的终结。自那往后,两千年来一直被视为天子的皇帝老儿,基本上绝种绝迹,再也没了。而对这样的旷世巨变,当时的大多数国人也能接受,心慌慌的遗老遗少确实不多,没几个。

  一百年前中国帝制之终结,可算是瓜熟蒂落。按理说,下一步要实现的,就该是(自由)共和政体之构建和奠立了;并在此后的百年之内,这一崭新的政体风雨兼程地经由初级阶段、中级阶段而走向成熟的高级阶段。

  然而,中国大陆的政体变迁却云谲波诡地走出了另一条迥然不同的百年轨迹。

  大清王朝覆亡前后,以袁世凯为代表和以孙中山为代表的两股政治力量,展开了一场激烈的博弈。1912年初至1913年11月4日,年轻的中华民国第一次宪政尝试功败垂成。据中山大学教授袁伟时先生的考证和研判,上述失败有两个重要的制度设计和运作方面的原因。一是国民党人革命幼稚病大发作,缺乏“既坚持民主、自由又善于听取各方意见,照顾各方利益,适时妥协、退让的政治大智慧。”二是朝野均不是“把新制度的巩固放在第一位,而是把传统的黑暗面激活,竞相贪腐,以暴易暴。”(袁伟时:《袁世凯与国民党:两极合力摧毁民初宪政》)

  1914年1月14日,袁世凯悍然下令摧毁国会,开始其专制统治。1915年后,袁氏筹备复辟帝制。1916年3月,在当了83天“洪宪皇帝”后,袁世凯被迫宣布废除帝制。同年6月6日,袁氏一命呜呼。之后的中国,处于北洋政府的军阀统治之下。

  1928年,国民党以武力颠覆北洋政府,成功夺取全国政权,开始经营和维护“训政”式的一党专制政体。向这一政体发起挑战的最主要的政治力量,是以苏联式西化政体为旗帜的中国共产党。该党党魁毛泽东说:“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我们送来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其实,不仅异邦的马列主义来了,苏俄还派人来了,送钱来了。在共产党向国民党叫板的时候,日本军国主义的罪恶刺刀又直捅后者的前胸。日本侵华所造成的一大客观后果,是极大地帮助苏联式西化政体力量绝处逢生,渡过鬼门关,并得以最终战胜“训政”式的一党专制政体。

  从1949年到现在的2011年,中国大陆的政体,就一直是苏联式西化政体,即以共产党为唯一执政党的“无产阶级专政”政体——一党专政政体。若再细分一下,则可称1949年到1978年为权极主义政体,之后可称后权主义政体。所谓极权主义,就是极权的意识形态被绝大多数民众真正相信;所谓后极权主义,就是极权的意识形态已经不再被大多数民众真正相信,人们只是慑于它的淫威而不能不实用主义地阳奉阴违。

  2011年,是中国农历辛卯年。

  从辛亥到辛卯,百年之内,这个星球上有过好几拨壮丽的民主化浪潮。不看别的,就看中国大陆之周边,看看东西南北:东有日本、韩国、中国台湾、菲律宾,西有巴基斯坦、印度,南有泰国、印尼、柬埔寨,北有俄罗斯、蒙古,这些具有不同国情的国家或地区,都已先后告别各种类型的专制或极权制度,确立并成功运行着体现近现代人类主流文明和普世价值的多党民主制度。

  令人扼腕长叹的是,从辛亥到辛卯,百年之期,中国大陆上帝制之终结,却仅与“共和”名号的出现相联系,就是没与自由共和政体之确立相联系。这一百年来,中国的政治制度可用一句话来概括:共和其表,专制其里;民国其名,党国其实。

  在衡量人类文明进化程度上,制度创造和制度构建是一个最为关键的坐标。近代以来,欧美一些国家在这方面作出了划时代的伟大贡献,他们创建和确立了自由共和的宪政民主制度。这一制度是人类有史以来最为不坏的制度,是大体实现了对统治者的驯服的制度。美国前总统小布什先生说得好:“人类几千年的文明史,最为珍贵的不是令人炫目的科技,不是浩瀚的大师们的经典著作,不是政客们天花乱坠的演讲,而是实现了对统治者的驯服,实现了把他们关在笼子里的梦想。因为只有驯服了他们,把他们关起来,才不会害人。”

  这一百年来,中国变化之巨,有目共睹。然而,在构建共和•民主•宪政制度这一最重要的历史任务上,除了台湾的中国人有了足以骄人的成就外,作为整体的中华民族是大大落伍了。在最能体现文明进步的制度构建上,就是过不了门槛,接不了轨——这就是我眼里的中华民族百年之痛。


二、我的人生与心路历程

  我所言说的中华民族百年之痛,当数中国大陆执政当局最不爱听,也最不认同。辛亥风云百年之际,当局在紧着忙乎什么呢?他们最为紧着忙乎的,是肯定和赞美辛亥之后得之不易的“百年之幸”——他们搞出来的“中国模式”,是坚持和维护他们钟爱的一党专政制度这个好东西,是要国人萎其心智,事事听命于党,“永远跟党走”。毫无疑问,在当局眼里,我是一个标准的持不同政见者,一名他们怎么瞧怎么不舒服的异质人士和异议人士。

  然而,我可不是天生脑后就有反骨一块。我这个异议人士,是从一个在各方面与当局保持高度一致的“人”,一步步变成在对社会基本制度的认知、评判上,持有自己独立的、且根本不同于官方立场的见解的人。

  在我的少年时代,我完全相信一切真相和真理都来自共产党和毛泽东。即便在三年大饥荒时期,在饥饿的煎熬中用水芹菜根、胡萝卜缨子、山芋叶和麸皮来填饱肚子时,我也完全相信,这一切都是“自然灾害”和“苏联逼债”造的孽;完全相信海峡对岸国民党统治下的台湾人民比我更饥、更饿、更心慌。就是饿得头昏眼花,在我的头脑中,对伟大、光荣、正确的共产党和毛泽东,也是笃信无疑,没有一星半点胡思乱想,更不要说持有异议了。

  我在读初三时的1963年3月5日,共产党和毛泽东发出了“向雷锋同志学习”的号召。读了报上公布的材料,我从心底里觉得,自己真应该以实际行动去认真学雷锋。怎么做?那就是除了德、智、体三方面要更加努力之外,还要多多做好事。有一段时间,我和同学下午放学后不回家,而是自愿去较陡的总马桥堍帮助清洁工人,他们拉着粪车上桥,我们在后面用手推。当时,不要说我们根本不在乎什么臭味,就连粪水晃荡出来溅在手上、身上,也满不在乎。不仅不在乎,还觉得是一种难得的光荣呢。当时我是这么想的:粪水再臭,也比不上自己身上的小资产阶级味道臭。

  不过,在诚心诚意学雷锋时,我有了一个应该是很自然的小想法(绝非异议)。我想,全国每一个不如雷锋的人,真的都应该好好学雷锋。然而,中国之大,肯定也该有比雷锋做得更好的人。那些向我们发出号召、动员我们学雷锋的人,就该是比雷锋更高尚、更大公无私的人。

  1966年6月,共产党和毛泽东发动文化大革命时,我快读完高三了。我完全相信,文化大革命是为了反修防修、保卫红色江山,意义重大得不得了。当时的我,决不可能有别的选择;我以赤子之心全力投入史无前例的伟大革命之中,把原先的高考上大学之路弃之如敝履。而那个时间段,刚好是我未成年人之路的收官阶段。不曾料到,这一阶段我的人生与心路历程上,第一次出现了两股带有异样色彩的波澜。

  第一个波澜是:大字报上揭露出来中央和省里那些3年前号召我们学雷锋的高官,不仅远远不如雷锋高尚,不如雷锋那样大公无私,而且说实话,简直连我都不如。他们享有特权,养尊处优,与雷锋的事迹适成鲜明的两极,却居然还有脸皮题词,要我们向雷锋同志学习。我心中发问:我一向尊敬的这些真相部和真理部里的先生们,你们为什么做人不讲诚信,说一套做一套?

  第二个波澜是:在关于校长庞学渊的定性问题上,作为文革积极分子的我和工作组发生了分歧;由于坚持已见,结果我被打成“小右派”、“小牛鬼”。工作组认定庞是《十六条》中说的第四类干部——反党反社会主义分子,而我认为庞属第三类——犯有严重错误的干部。当时我认为,我的看法可能不对,但我是根据揭发出来的材料所作的判断,我说的是心里话。如果工作组不能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说服我,我将保留自己的看法。我这么做,难道不合乎“党性”,不合乎情理吗?但是,文化革命工作组却不这么看。他们的逻辑是,他们代表组织,因此我没有任何理由不和他们保持一致。经指出后我依旧执迷不悟,那就只有一个解释:阶级立场有问题。结果是,区区几天之内,我就由一个很无产阶级的文革积极分子,变成了资产阶级小右派分子,小牛鬼蛇神。一个还不到18周岁的中学生,对一个具体问题凭良心说了几句真话,就要遭到如此大的劫难么?好人变坏人,是不是来得太快了点?太无情了点?太荒诞了点?在精神备受煎熬的日子里,我曾经多次彻夜无眠。我很痛苦,觉得太冤枉,很不公平,很不公正。但是,这一切又能对谁诉说?

  此后,尽管在总体上,我对共产党和毛泽东还是非常热爱和信任,但是,在我身上,事情在悄悄地、慢慢地起变化。

  比如说,我坚决拥护毛泽东把刘少奇这个“中国赫鲁晓夫”挖出来。但是,毛泽东钦定的中央文件告诉我,刘少奇不是官做大了一步步变坏的,而是几十年前就是一个“叛徒、内奸、工贼”。既然如此,那毛泽东的眼光就肯定有问题,怎么被刘蒙了那么多年而识不破呢?当然,我对此仅仅是腹诽。1969年4月下旬,中国共产党九大闭幕的当天,我和贫下中农连夜敲锣打鼓,在田埂上游行欢呼。我仍以“赤子之心”拥护毛泽东选定林彪为接班人。我心想,这一次毛泽东一定选得很准,决不会再出差错。1971年10月,当我听到9•13事件之传达后,就再也忍不住了,我对毛泽东的所谓“洞察一切”就再不只是腹诽了,而是和一起插队的同学黄大榕、吴汉等人议论开了,甚至在贫下中农面前也公开发微词了。而一旦确认毛泽东居然连身边的人都看不准,他的神圣性光环在我心中就开始褪色了;而且,我会自然地举一反三,对他的别的论断,甚至他的“伟大战略部署”,他的“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我都难免会投出程度不一的质疑和审视的目光。由此,决定了我对1976年中发生的三件大事的态度。

  第一件事是周恩来辞世。1976年1月8日上午,我在电影船上的收音机中听到了周恩来辞世的消息。当时我在常熟县农村电影队当放映员,我至今清楚地记得,那天朔风怒号,天寒地冻,村中小河河面冰封。周的离去,使我十分悲痛和心寒。当时的我,认为周是一个难得的好人,也是平衡毛泽东、江青、张春桥他们胡来的最重要的力量。我真的担心:周一走,国家怎么办?恐怕要出大问题啊!

  第二件事是“四五运动”。约三个月后,北京发生“四五运动”的消息传来,我很振奋,我的不少朋友也很振奋。大家奔走相告,喜形于色。“四五运动”清君侧的吼声和反文革、讥皇帝的意味,在我们心中激起了强烈的共鸣。这是因为,在那之前,我们就已大体看清了文革是怎么一回事。我记忆犹新的是,有一次我们到金立群插队的地方去相聚,金立群对我说:毛泽东发动文革,说得好听,其实不过是一场让民众“在鸡罩罩里造反”的闹剧和悲剧而已。毛泽东罔顾和违逆民意,悍然将“四五运动”定性为“天安门广场反革命事件”加以镇压,使我们十分反感,郁愤不已。那时,我们的一位中学校友、也是知根知底的朋友沈国放正在北京外国语学院读大二,有人误传他被当局抓捕,大家在为他感到骄傲的同时,着实为他担忧了好些天。

  第三件事是毛泽东过世。1976年9月9日中午,我听到电台反常地播送一则消息,说是下午4点有重要新闻,要大家注意收听。我猜测,很可能是毛泽东撒手宾天了。实话实说,那时的我,心中没有悲情。那时,我在常熟肉类联合加工厂当亦工亦农合同工,不在生产线上干,是在厂里的政工组当“白领”。当天下午4点准,电台果然播出讣告:毛泽东已于凌晨去世。职责所在,我马上忙开了,在厂区刷大标语,办黑板报,出去买黑纱,回来捏白花。但是,与听到周恩来死讯时完全不同,我心情不沉重,胸中无哀伤;我非但没有长叹,反有几分宽慰:您老人家是该走了。蔡定剑先生说:“1976年毛主席逝世的时候,我们觉得天都塌下来了,国家怎么办啊?那年很多人排队买黑纱,整个国家都一片黯淡。”(《炎黄春秋》2011年第2期第2页)。这种描述跟我完全对不上号。毛过世的时候,我觉得天往上抬了,重压下的国家松口气了,希望的曙光初露了。(自注: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敢情异议人士也不是一天变成的。)

  1977年恢复高考后,我作为一名77级大学生,于1978年3月进入北京航空学院。从那时起到1989年六四大屠杀之前,我在体制内获得学士、硕士学位,当上大学讲师,考上博士研究生。然而,在同一时段之内,我也获取了更多关于中国和世界的真实信息;我在《走向未来》等丛书中经受启蒙洗礼;我在西单民主墙、批人道主义、反精神污染和反自由化等政治事件中进行独立思考,形成独立见解;我在自己思想的演化变迁中,从对人物评价、历史事件等持有异议,到对官方的政策、方针持有异议,再到对现行体制持有异议,直至心中对现行基本制度发出质疑和拷问。

  1989年六四大屠杀之后,我成了一名在基本社会制度上持批判和变革态度的异议人士。1989年之后22年来,我的人生和心路历程是透明的、公开的,“谷歌”一下,便什么都知道了。然而不知为什么,《百度》则对我进行全面、彻底的封杀;百度一下,连一朵浮云都没有。


三、我心目中的未来中国

  作为一个爱中国不爱共产党的异议人士,一个爱万里河山不爱现行制度的异议人士,我心目中的未来中国是什么样的呢?

1、政府再不能骗人

  现在的中国,政府经常骗人,骗了人还能赖在台上。而未来之中国,应当是一个政府再不能骗人的中国。

  1978年夏,有一天,我和北航同班同学余雄闲聊。余雄是云南曲靖人,回族。他告诉我,他们村里有不少伤兵,生活特别艰难,但没人管。我说,怎么会呢?不是有优抚政策吗?他说,他们是国民党的兵,不是共产党的兵。我说,那倒不奇怪了。余雄接着告诉我:他们可是打日本鬼子受的伤!我一听,头脑“轰”的一下,立马就急了,大声喊道:你说什么?!你再说一遍!余雄慢慢地说:他们当年和日本鬼子真是打得昏天暗地,死去活来。我根本听不进去,气哼哼地反驳他:你胡说,国民党会打小日本?在整个抗战中,国民党是一枪未放,闻风而逃!这时,余雄也急了,他涨红了脸说:是你清楚还是我清楚?我们村里的事,难道我会故意说瞎话?我告诉你,他们就是在你们江苏台儿庄打的日本人,受的伤!现在缺胳膊断腿的,太可怜了。听完他这句有鼻子有眼的话,我没再说什么,而是决定好好去查找历史资料,把事情真相搞清楚。

  不久,就真相大白了。还真有台儿庄战役,还真是国民党打的,而且,那才叫浴血奋战,以死相拼!不是余雄说瞎话,而是我被政府骗了将近30年!

  从小到大,我不要说不知道台儿庄战役,连家乡附近发生的淞沪会战都压根儿不知道,更不用说南京保卫战、武汉保卫战、缅北战役、滇西战役、长沙保卫战、常德保卫战了!我被灌输的抗战“真相”是,共产党是抗战的中流砥柱,中华大地上唯有共产党在打鬼子:平型关大捷、地道战、地雷战、麻雀战,而国民党是从不抵抗,一路逃窜,最后躲在峨嵋山上;等共产党打跑小日本后,下山摘桃子。

  我当时的心情,和美国左派青年梅兆赞先生(Jonathan Mirsky)1972年在广州发觉自己被骗后一样,“心潮澎湃”,不可言喻。(梅兆赞:《48小时内从毛粉变成反革命》)政治是肮脏的。但是,要肮脏到动不动说鬼话不说人话吗?当政治家,须当到说瞎话不脸红的份上吗?

  骗了人不脸红的人,肯定不会只骗一次。我随后又查证核实,在朝鲜战争问题上,政府也是足够厚黑地用谎言来愚弄数亿国人的。1950年6月25日,朝鲜战争爆发。其真相是:朝鲜金日成政权在苏联支持下发动闪电战,越过三八线全面入侵联合国成员国——大韩民国。玩火者是朝鲜,侵略者是朝鲜。韩国和联合国军队进行的,是正义的反侵略战争。而政府却欺骗我们说:南朝鲜的李承晚集团在美帝国主义支持下无耻地发动战争,侵略北朝鲜;所以我们要“抗美援朝”,打败侵略者。

  在这件事上,我被骗了足足30年。三十而立,立什么?遭人蒙骗,受人愚弄,如何立得起来?我觉得政府这么做真不地道!为了掌权就可以编造历史骗人蒙人?这完全站不住脚。做人要有诚信,为政就能不要?对这样的政府,我心中升起瞧不起的感觉。

  1978年到现在,33年过去了。当年因发觉受骗而激起的心灵振荡,刻骨铭心,终生难忘。现在看来,在不民主的制度下,权力得不到有效监督,政府屏蔽信息、扭曲乃至编造真相,是维持统治的一门日常功课。所谓“胡风反革命集团”、“章罗联盟”、“彭德怀反党集团”、“台湾人民饥寒交迫、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等等,都是政府编出来蒙人、骗人、愚人的。这一条,在毛氏极权主义下是事实,在邓氏后极权主义下同样是事实。1989年当局策划和实施六四大屠杀时,睁眼瞎说北京发生了“反革命暴乱”,就是后极权主义政府撒下的弥天大谎。

  从道德角度看,政府骗人是亵渎诚信这一立身处世的普世准则;从人权角度看,这么做是亵渎人的知情权。我曾经说过:知情权是灵魂的生存权。政府亵渎知情权,就是亵渎灵魂的生存权,亵渎一个人做人的尊严。

  未来的民主中国,应当是确立了多党民主制度的中国。政府被置于权力制衡权力、社会监督权力的恢恢大网之中,即使想骗也不敢骗不能骗。官员胆敢骗人,就要丢官;政府胆敢骗人,就得下台。德国前国防部长古滕贝格在撰写博士论文时抄袭他人;东窗事发后,其仕途只能戛然而止。这就是民主制度下不诚实官员的正常命运。

2、说真话持异议再不会坐班房

  现在的中国,《宪法》不算《刑法》算。《刑法》第105条第2款,立了一条所谓“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凡是敢于说真话批判现行制度的人,甚至仅仅是批评政府的人,都有可能被定上“煽动罪”而锒铛入狱。

  从人的天性来说,谁都愿意和喜欢说真话。但是,出于趋利避害的考虑,人们不得不把有些话憋在肚子里,以免祸从口出。比较而言,我是一个相对憋不住话的人。1989年民主运动中,我被选为北京市高校学生对话代表;我公开批判人民日报4•26社论,反对李鹏政府发布的戒严令等,结果被当局以“涉嫌反革命宣传煽动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前身)的名义,把我关在秦城监狱一年半。1999年5月18日,因我撰写《点燃万千烛光 共祭六四英魂》等文章,呼吁国人用在家点蜡烛、出门共散步等方式,谴责六四屠杀、纪念六四英烈,又被当局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之名,投入北京市看守所。后来被所谓“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中国《刑法》第105条第2款,是一条实行言禁、对说真话持异议者进行打压的恶法。恶法管用,《宪法》第35条就形同虚设,国人就不能免于恐惧地说真话。就在本文写作之时,中国政府又以上述恶法为依凭大搞“法治”——法律惩治,用“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名义,先后将陈卫、冉云飞、华春辉、梁海怡、丁矛、朱虞夫、魏水山、郑创添、魏强、金连昭、薛明凯等“刑事拘留”;将唐荆陵、野渡“监视居住”;将我的人民大学校友刘贤斌从重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未来中国,一定要把人权原则奉为圭臬,公权力要严格遵守人权原则下达的禁飞令,不能触碰“不准侵犯和践踏人权”的高压线。未来中国,一定不能有《刑法》第105条这样的恶法,一定要使言论自由权成为硬道理:每一个国人,都能痛痛快快地、公开地说出他的心里话;说真话持异议再不会坐班房。

  在我看来,能够免于恐惧地说真话的权利,乃是人的灵魂之发展权。真正享有言论自由权,是人的生活质量、幸福指数中的一个重要指标。一个不能痛快地说真话的人,精神上活得窝囊,活得憋气,他的生活质量能好到哪儿去?他的幸福指数能高到哪儿去?

  此外,痛快地说真话,还是一条可取的养生之道,它十分有助于人的气血顺畅。而被迫说违心话,除了内心的痛苦之外,肉体也会承受难以承受之痛。1957年反右时,当局对冯雪峰威逼利诱,要他歪曲事实地承认自己当年有宗派情绪,是在鲁迅重病和不了解情况之下,为鲁迅起草了《答徐懋庸并关于抗日统一战线问题》。冯雪峰按“中央意思”照办后,“有好多天整夜睡不着,胃痛得很厉害。”(管士光:读《牛汉自述》,《炎黄春秋》2011年第2期第89页)

3、公平正义再不是奢侈品

  现在的中国,由于官方坚持和维护以特权为本的一党专政制度,因此制度性不公不义随处可见,触目惊心。

  中国的《宪法》规定共产党享有垄断执政的特权,其它“民主党派”的执政权则被宪法所剥夺。更可悲的是,“民主党派”非但没有执政权,甚至连执政欲望都不能有。为此,我曾把这类“党派”不客气地称为“阉党”。宪法面前,党与党不平等,那些“民主党派”要比共产党低两个等级,公平和正义何在?而如果有人依据《宪法》第35条之“结社自由权”组建反对党,则更是要被当局依《刑法》第105条第1款,控以“颠覆国家政权罪”投入大牢——这就更为不公不义了。

  中国的《宪法》规定“以公有制为主体”,这是对私有制经济的制度性歧视。宪法面前,所有制不平等,公平和正义何在?在真实的运行环境中,中国民营企业在获取信贷、融资、产业准入和取得项目等诸多方面,都面临和受到明显的政策性歧视。

  与宪政民主国家的市场经济不同,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一个显著的“中国特色”,那就是:政府及其授权的组织一方面或直接、或变相介入资源的基础性配置,以行政性垄断来限制、干扰和破坏公平竞争;一方面又推卸自己提供公共产品的责任,把不该市场化的东西推向市场,如商品房在中国整个城镇住房体系中的比例已高达90%以上,远超发达国家25%的比例数。政府两手都很硬,借以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而前些年搞的所谓“企业改制”, 则是由官方红头文件所导演的一场很不公正的局部私有化运动。在权力的操控下,原本属于职工的巨量财富在一夜之间被“配置”到极少数人名下,让人怒而问天,愤而无语。至今仍不思休止的征地强拆,则是官商勾结大行霸道和黑道的铁证。他们明火执仗地驱国人于水深火热之中,自己则微本万利,捞得盆满钵满,把中国的制度性不公不义演绎得骇人听闻、淋漓尽致。

  在中国,以户籍制度为标志的对农民的制度性歧视依旧岿然不动。这种歧视使农民不能享受同等国民待遇,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不能公平地惠及农民,农村经济发展水平远远落后于城镇。别的先不说,仅举不同工不同酬为例来看,在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出口加工企业中的农民工平均工资,还不到城镇职工平均工资的40%,这就是说,农民工得到的酬劳,连城镇最低工资标准都达不到!

  现在,中国的基尼系数已达0.48,两极分化、贫富悬殊位居世界前列。在各路贪官放胆鲸吞、 “三公”(公款出国、公款购车、公款吃喝)消费一路飚升和央企竞相自肥的同时,是中国民生的艰难和不堪:按联合国每人每天的食品消费量1.25美元的贫困标准,中国有近2亿人生活在这条贫困线之下。另据官方的说法,当下中国的收入差距已达5倍;而有些行业的收入差距则高达10倍。

  此外,由财富分配制度之扭曲所造成的资源产地民众令人咋舌的贫困;养老金双轨制对企业人员的公然歧视;个人所得税按个人计征而就不按家庭计征;从摇篮到墓地都生活在霸王条款阴影下的消费者们;无需检测“瘦肉精”,每头猪交10元钱就能得到“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在在都凸显公平和正义在中国的缺失和贫困。

  公正地说,自秦始皇专制时代到19世纪出现“三千年未有之变局”,再到21世纪的当下,公平正义在中国大陆,一直都是奢侈品,一直都处于缺失和贫困之中。这一基本事实,用吉林省辽源市环保局局长郭东波的话来说,就是:“老百姓想要公平?臭不要脸!”而我心目中的未来中国,在确立了以人权为本的宪政民主制度后,公平正义将再不是奢侈品,而会像空气和水一样,是人之所以为人要依凭的实实在在的必需品。到那时,普通民众要公平,决不是臭不要脸,而是天经地义。

  在公平正义的未来中国,再没有凌驾于别的政党之上、拥有垄断执政特权的老子党。国人依法结社组党,再不会坐班房。谁执政,谁在野,取决于一人一票自由公正的大选。在公平正义的未来中国,将再不搞中国特色权力市场经济,而是真正与国际接轨,搞法治下的自由市场经济。财产所有制的优劣和以谁为主,再不是官府说了算,不是由政府权力来搞定,而是由市场经济中的公平竞争来决定。公有制胜出,公有制为主体;私有制胜出,则私有制为主体。在公平正义的未来中国,所有国民都享有基本人权,农民再不是二等国民;少数民族人士再不是只能当第二把手;各种巧立名目的非经济、超经济制度性财富劫掠再不会发生……


四、岂能再拖一百年

  当下中国,政府可以轻易昧着良心说瞎话。当下中国,国人说真话还会坐班房。当下中国,公平正义是那样的稀缺。这个样子的中国,非改变不可。

  然而,上世纪80年代,邓小平说:共产党的基本路线100年不变。2011年3月,吴邦国说“五不搞”: 不搞多党轮流执政,不搞指导思想多元化,不搞三权鼎立和两院制,不搞联邦制,不搞私有化。官方的意思是,这个样子的中国,就是不能变。

  变,还是不变?中国要是真的只能按官方圈定的轨迹走,制度变革再愣被拖上一百年,作为一个看重做人尊严、具有独立见解和深爱这片山河的中国人,我无地自容。

  我绝不认同邓小平和吴邦国所表达的中国官方的主张。对未来中国,我有自己的梦想,自己的愿景。我很清楚,我的愿景比官方的愿景,胜出不可以道里计。而且我确信,和我怀有同样愿景的中国人,正在与日俱增。然而,光是这样还不够。光是这样,中国仍有可能成为地球上最后一个自外于宪政民主制度的国家。美好的愿景要在中国大地上尽快成为现实,要靠心中怀有愿景的国人去努力,去争取,去实现;如果老想着由别人去奋斗,自己搭便车,则伟大的变革和光荣的成功,确有可能遥遥无期。

  1991年2月7日,我走出秦城监狱。1991年5月,我回到故乡常熟,看望时时把我挂在心上的年迈的母亲和家人,看望一直惦记着我的老同学、老校友、老朋友。见到经过炼狱之灾的我身体和精神状态都还不错,大家在甚感欣慰之余,纷纷对我发出好心善意的规劝。我的一位弟弟对我说:我们都清楚1989年时北京发生了什么,心里都明白你做的是对的。但是,我是你弟弟,我不想看到你再那样去做,再吃苦头。我对弟弟说:如果我听你的,照你说的去做,那么,就得由别人去做我不再去做的事。如果那个人的弟弟也去劝他哥哥,而他哥哥也听劝了,那么,还有谁去做那种事呢?弟弟想了想,未再相劝。当时,老朋友们有一个比较一致的态度:他们既为我感到骄豪,也为我深感可惜。希望我能否考虑换一种方式来施展自己的才华。不过,有一位朋友直率地谈了他的不同看法。他对大家说:棋生之所以是棋生,就是因为与我们有些不同。如果棋生变得和我们没什么差别了,棋生也就不再是棋生了。说心里话,我赞成他说的这个道理。这其实是一个普世性的硬道理:和其它已经实现民主化或正处在制度转型中的国家一样,中国难道不也需要一小部分人率先站出来,冒点风险,作点牺牲,去做推动社会不可逆地进步的事吗?这个道理还真具有内在的说服力和穿透力,我的大多数朋友以后主要考虑的,不再是怎么劝我慢慢变得和他们一样,而是他们是否有可能逐步变得和我类似了。

  1991年之后,因为给六四死难者家属送人道救助款,我于1994年又被当局关押过45天;1999年5月18日至2003年5月17日,又被投入班房整整四年。现在,评价自己走过的人生历程,我认为“并不后悔”四个字不贴切,不到位,甚至还多少有点勉强和无奈。我觉得,我这种活法其实更为可取,更有生活质量,更具人生价值。现在,国人都在说要珍爱生命。我想向他们提一个希望:能不能把物欲满足的权重降低些,把精神追求和心灵自由的权重升高些?17世纪法国思想家帕斯卡尔在他的《随想录》中说:“人的全部尊严、伟大与优异全在于思想。”我当然不奢望国人会在价值观上来一个惊人的突变,但是,我的确希望国人能够反思和审视已有的价值观,能够尝试进化和升华自己的价值观。改变中国,说大很大,说小也小。我认为,一个普通国民,根据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从改变自己的活法做起,是最现实、最扎实、最不可逆的变革中国之路。改变活法的大方向是:逐步改变尊严甚少的臣民式苟活,最后达于拥有充分尊严的公民式生存。

  改变活法,一部分人可以先做起来。从勇于维护自己的权益做起,继而挺身捍卫别人的人权,再到成为自由民主人士。特别是,要做得让其他人看到希望,不再无动于衷,愿意随时跟上来。现在有不少国人,一边痛骂不要脸的共产党权贵,一边又对“民主人士”避之不及,觉得他们一旦上台,可能“比周扬还周扬”(贾植芳语),或“比陈良宇还陈良宇”,因而浩叹“不要说再有一百年,就是再有两百年,我看中国也实现不了民主化!”。最起码,先行者要让旁观者心中怀有“来生仍做中国人!”的意愿,而不是使他们于郁闷失望之中悲愤大呼:“来生不做中国人!”

  一部分人先行,其他人逐步跟上来后,就可以展开公民不配合运动和公民不合作运动了。我在《让人权洼地隆起来》(自由亚洲电台2010年6月29日播出)一文中,给“公民不配合”下了一个定义:公开的,非暴力的,既出于良知又属于政治性的合法行为,往往旨在带来政府的法律或政策的改变。我还特别指出,所谓乡镇和区县人大代表直选,完全是一出假选举把戏。而公民不配合的践行,即民众撤除对于假选举的响应,不再配合当局五年一次地上演这种把戏,则会产生不可小觑的威力和极为重大的意义:当局所瞩意、所安排、所内定的“正式候选人”,由于得不到选民的亲睐和背书,就是成不了合法的“民意代表”,这样一来,“权为民所授”的遮羞布就挂不住了。此种局面和后果,会使后极权统治者抓耳挠腮,很不好混。

  所谓“公民不服从”是指:公开的,非暴力的,既出于良知又属于政治性的违法(违反恶法)行为,往往旨在带来政府的法律或政策的改变。过去和现在,中国当局用于实施言禁和网禁的法律依据——《刑法》第105条第2款,就是一条典型的恶法;而一切正义行动,都是从说真话开始的。我认为,任何愿意公开说真话的中国人,都有以身试法从而迫使这一恶法得以废除的权利和义务。我愿意重申:为最终在中华大地上确认言者的权利、异端的权利并确立对言者免于加罪的制度,需要有人不断地冲击言禁,挑战恶法,以自己的牢狱之灾去窄化并堵死以言获罪之路。我一直深信:在这片土地上,即便是驯服的草民,识时务的俊杰和笃信东方文化的传人,在他们的内心深处,又何尝没有人性的萌动,又何尝不希望有朝一日,说真话就和逛公园、下馆子、看大片一样,不再是少数英雄的专利,而是任何一个普通公民只要愿意就可为、能为之事呢?

  公民不配合运动和公民不合作运动成气候了,就有可能造成两种态势。一是迫使后极权统治者不得不走上根本变革社会制度的宪政改革之路。二是在后极权统治者顽固拒绝宪政改革的情形下,促成和引发中国的天鹅绒革命,一场认真的、负责任的和建设性的非暴力革命,而不是一场开玩笑的、不负责任的和忽悠式的什么革命。

  在刚刚过去的四月中,我在家乡和朋友们有不少心灵上的交流与沟通。我的一位朋友对我说:温家宝说中国的最大问题是腐败。而腐败的根源是什么?温家宝不说。我认为,根源就是一党专政!我回应他:你说得太对了!另一位朋友对我说:一党专政制度最多还能撑上10年,到2021年肯定歇菜了。我对他说:我不像你这样有把握,但是,无论如何,我们不能让它垂而不死,再拖上100年。我们比不上别的民族,但总应该比北朝鲜人强一些吧?总不能连北朝鲜都民主化了,我们还拖着一党专政的长辫子吧?

  一百年前,国人剪掉了帝王专制长长的辫子。

  一百年后的今天,难道还不是国人剪掉一党专政长辫子的时候吗?


2011年5月01日初稿
2011年6月04日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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