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需要而定的“爱国者”与“反革命”
——回忆我认识的中国远征军人


严家伟



  刚过去的2012年是中华民国远征军赴缅作战取得“仁安羌大捷”的70周年。这是中国八年卫国抗战史上光辉灿烂、可歌可泣的一页。然而多少年来却像埋于尘土中的—粒宝珠一样,不但鲜为人知,甚至弄得人妖颠倒,面目全非了。也许是“托福”于中、日钓鱼岛之争,当局为了唤起国人更大的仇日情绪,因此近日中共官方媒体“央视”国际频道(4频道)在《海峡两岸》栏目中,浓墨重彩的报导了中国远征军在缅甸首座战绩纪念碑落成并揭幕于缅甸仁安羌的消息。为此还特别于2013年1月13日请到了原中华民国远征军113团团长刘放吾之子刘伟民出席该仪式,并向来宾讲话。可以说七十年后,终于还了中华民国国军一个迟来的公道与名誉。这不禁勾起我记忆中,那些远征军人在所谓的“解放后”曾遭受过的多少屈辱与苦难。

  让历史把我们重新带回到上世纪四十年代,中华民族存亡绝续之秋的关键时刻。当时中华民国政府为了争取在抗日战争中的外援,必须打通滇缅公路如果此路不保,外援则无法进入中国,与日本的战争也将陷入补给不足之劣势,因此滇缅公路成了当时争取外援最重要、也是最后的生命线。就是在这种情况下,中华民国政府派出了自己最优秀的军人—-中国远征军开赴滇缅边境作战。他们付出了数万人的巨大牺牲,不辱使命,终于保住了这条生命线,从而保住了与盟军在军事同盟中得到的战略物资的补给,对保证抗日卫国战争的胜利,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毫无疑问,中华民国的远征军,是中华民族的功臣与英雄!

  然而1949年中共在大陆夺取政权后,有奇功伟绩于中华民族的中国远征军,一下就被定义为“国民党反动伪军”。特别在上世纪五零年代初期,中共开展所谓“大张旗鼓,雷厉风行镇压反革命远动”时,远征军人便成了被“镇压”的对象。当时我住在成都,我家的—位邻居,叫田子明是从远征军退役的一个军人,他在远征军中当过一个班长,退役回乡后开了一家小卖店营生,没有作任何政治活动。可是“镇反”远动一来,便被定为“伪军兵痞”。立刻进行“管制”。三天两头就要弄去“全天集中学习”,自带伙食,听中共干部来“训话”。平时出门十里以外都得请假。那时中共最害怕、最仇视的就是有文化知识的人,认为必然“反动”。而田子明幸好没有文化,几乎是文盲,由此未受到更大的迫害,也算不幸中的万幸了。

  而我父亲的—位朋友吴树生可就没有这么“幸远”了。据我父亲说吴先生在远征军里当过营长,是个高中生,人很聪明能干,人家也没有参加国共内战。但到共军快打到成都前夕,成都显出兵荒马乱的情景。时任成都市市长的冷薰南,便在街头、报上都发布了—个不“得罪”国、共双方的《告成都市民书》全文如下:

  “时局严重,自卫第一。富者出钱,壮者出力。徘徊规避,自贻伊戚”。

  你看人家国民党政府的官员,确实真有文化素养,既像首诗,又把问题说清楚了:当前天下要乱了,兵荒马乱,抢劫杀人的事,都可能发生。你们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组织起力量来自己保卫自己家园吧!于是成都市便按街道、片区各自组织自卫队,犹如当今小区的保安一样。其规模最大的不过就是“革命样版戏”《沙家浜》里面唱的“总共只有十几个人,七、八条枪”。

  吴先生由于在他家附近相当于现在的街道社区吧,也算小有点名气,人家又知道他当过营长,还到过缅甸与日本人都打过仗。于是众望所归都推选他作个自卫队长。吴先生也觉得为邻里作点事以防散兵游勇之类的人来抢劫,也是份内应作之事。于是也就答应下来。等到成都一“解放”,马上按共军军管当局的命令就把那几枝破枪上交了。当时还得到了口头表扬。可是在所谓“镇反”运动高潮中,吴先生突然被逮捕,很快便被处决。当时成都街上贴出的枪毙人的布告,就像文革中的大字报一样,铺天盖地。到处墙上都贴满了。前面贴的还未撕,新杀人布告又贴上去了,你不搞快点,看都看不到。说是“草菅人命”,当时一条人命比草都不如。一个大红叉就是条人命,比杀只鸡还简单。而且杀人方式野蛮残忍,用枪刻意指着死囚的脑袋打,脑袋被打得“四分五裂”,脑花溅—地,真是惨不忍睹。

  后来我父亲告诉我,他看见了吴先生被枪毙的布告,草率简单称其为:该犯系反动伪军官,一贯从事反共反人民活动。尤其严重的是,在成都解放前夕,组织反动的“自卫队”自任队长。妄图持枪与我人民解放军顽抗。实属罪大恶极的反革命份子,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原来赴缅远征卫国抗日以死相拚的人,竟是“反动伪军官”。莫非要“—分抗日,两分应付,七分发展”的“八路”们才是“革命的真军官”吗?卫国抗日,反成了“反共”,那你们岂不是与日本是—家?可人家已“成则为王”了,当时正要“镇反”,即要镇压、除掉一切在政治上被视为“异类”的人,为了政治上的需要,对不起,只有请你当“反革命份子”了。

  1957年我因为替流沙河的〈草木篇〉一诗说了几句“反动话”,便被打成“右派”。后来又查出我“收听敌台”(即收听国外的广播)更成了“反革命”。进了劳改队。在川南芙蓉劳改支队(煤矿)劳改。当1962年中共称:“蒋匪帮要妄图反攻大陆”,于是芙蓉当局将几乎所有的“反革命”集中于一个中队,当时番号为“五中队”,名为“集训”,实则是做好准备,万一时局有变化,好将这些人集体“处理”。至于如何“处理”?此自属“党国机密”。读者可以意会,笔者不敢妄言。本人因—贯思想“反动”又是“反革命犯”自然“集中”于此。于是有幸认识了不少“历史反革命份子”。原来劳改队当局将所谓“反革命”又分为两类,原国民党政府的党、政、军人员,称为“历史反革命”;而与国民党政权无关、在所谓“解放后”被中共判为“反革命罪”的叫“新生反革命”。我当然是后者。但慢慢也就和不少“历史反革命”混熟了,其中就有好几位当年远征军将士。例如谢卓夫、高旭昌、曾蔓生等人,他们中除曾蔓生在抗战胜利后,还继续在国军任职,曾与共军交战外,谢、高二人均未参与国、共内战,但均以“伪军官、历史反革命”判刑。而且一判就是十五年,二十年的长刑。由于已是将近半个世纪前的事,有的人的名字已记不起了。反正远征军将士,“解放后”没有几个不被判刑劳改,被杀的也大有人在。这与中共在1949年发布的所谓“约法八章”中说的“凡不持枪抵抗,不阴谋破坏者,一律不加俘虏、不加逮捕、不加侮辱”相去何止万里?何况人家远征军乃抗日将士,竟成“历史反革命”,如此失大信于天下,岂能不为后世耻笑?

  2008年我又在成都认识了黄绍甫先生。黄的父亲是川军将领李家钰派驻南京的军事代表,生于富贵之家的他,毅然放弃优裕生活,投笔从戎,于1944年参加远征军开赴缅甸与日军作战,亲历枪林弹雨,九死一生。由于他从小受过良好的教育,拉得一手好提琴,因而“解放后”被共军留用在部队军区文工团。从而逃过了“镇反”、“肃反”运动。但正如俗话说的“躲得过初—,躲不过十五”。1957年“反右”这—关他就没躲过。好不容易熬到“右派”被“改正”,该苦尽甘来了吧!谁知1983年“严打”运动中他作为个单身汉与一个女子发生恋情,只因那女子年龄比他小二十多岁,便被打成“流氓罪”,再次判刑劳改。如果男、女年龄相差较大就不能恋爱,否则就是“流氓”。那么82岁的杨振宁与28发的翁帆结成连理,还被党媒体传为佳话呢?刑满后,黄绍甫先生成了彻底的无产阶级“三无”(无工作、无住房、无收入)人员,穷愁潦倒,直到去年病逝于成都。

  香港作家、媒体人武宜三先生写了—篇纪念黄绍甫先生的文章题为《爱国者决无好下场》。除了痛陈黄先生的不幸外,再次重申了武先生自己创立的“武宜三定律”:即在中国大陆“爱国者决无好下场”!在此我更想补充—点,在当今中国,不是谁都可以去“爱国”,或者说谁都有资格“爱国”的。当“我党”在政治上需要你“爱国”时,你就会被派上“爱国者”的角色,此时不想去充当都很难。像今天急需要激起仇日、反日情感时,当年的抗日将士,今天就绝对被定位于“爱国者”的地位。但当党在政治上不需要时,对不起,你就是“伪兵痞”、“反动军官”、“反革命”!如此而已,岂有他哉?

2013年1月23日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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