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诺登顺利离开了“法治”的香港,来去都恍若香港或好莱坞间谍大片里的情节。但是,当回神意识到这几天发生的一幕一幕并非间谍片式的虚构而是身边的真切现实时,不禁让人感慨曾经让港人为傲的法治已经受到伤害,港府的无能与北京的干预历历在目。

  斯诺登说,他之所以选择来香港揭露高科技时代的美国政府对公民隐私的侵犯是因为他对香港的法治有信心。我们的确应该佩服斯诺登的锐利眼光,他看得很准,香港的“法治”会帮助他。虽然香港的“法治”现实没能像很多人期待的那样为他提供最终的避难保护,但却能使香港政府置内法和外法都不顾、不履行和美国的引渡协定而放他一条生路。斯诺登是在美国政府以盗窃政府财产、未经授权泄露国家防务信息和故意泄露机密通信情报等三项罪名起诉近两天后,意外离开香港踏上新的逃亡之路的。这两天,美国取消了斯诺敦护照,并根据香港与美国签署的一系列引渡协约,要求港府配合对其实施临时拘捕。

  斯诺登现身香港后,各界的议论和行动纷至沓来。像美国一样,在香港,一些人把斯诺登看成英雄,另一些视他为间谍罪犯;一些人抗议美国侵害个人隐私权并要求港府为斯诺敦提供避难保护,另一些人认为他沦为专制国家的工具要求港府将其遣交美国接受法律制裁。

  乐见香港有空间表达不同意见。然而,让我感到忧虑及不安的是,在港人发起的游行抗议及各辩论和评价中,鲜有人发表言论和采取行动要求港府以香港的涉内涉外法律而不是北京的指令处置斯诺敦,我以为,对港人来讲,这是一个更根本更重要的议题,香港的核心价值也正正在此。

  在斯诺登离港后,他的代表律师之一何俊仁说,“我是有理由相信,香港政府在这件事上是无权的,整件事可能根本就是北京决定,然后用北京觉得最适当的方式去解决。但北京也不会站到幕前,因为站到幕前就会影响中美关系,所以北京就会找人背后操作然后让斯诺登离开,而香港政府可能是没有什么角色,唯一的角色就是收到指示,在机场不要拦截他。”何律师的判断是正确的。我们假设:假如没有北京的因素,香港政府会怎么做?假如斯诺登只是美国通缉的强奸犯而要求香港政府依据引渡协议对其实施逮捕并遣交美国,香港政府会怎么做?答案是明确的。

  很显然,香港政府不顾涉内涉外法律,完全听命于北京在法律上开后门,为斯诺登出逃提供便利。这是北京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终审权的又一个典型案例。在1998年张子强事件中,北京明火执仗地违反基本法所规定的香港司法的终审权,破坏了香港的司法独立,严重影响了港人对一国两制的信心。这次,北京虽然没有站到幕前,没有像处理张子强案时那么公然,然而,在处理斯诺登事件过中,香港当局为北京开的司法后门和中银大厦一样明显,不能忽视。

  也许有人会说,这属于外交事件北京势必要介入,香港当局一定会听命于北京而不是依据香港法律处置的,有什么大惊小怪的?我们所担心正是这一条,人们对现实习以为常了,对自己的权利、对香港的司法独立、对一国两制的“两”不再敏感,自由就这样一点一点被蚕食掉了。

2013年6月23日
作者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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