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上城区白马庙巷11号502室简陋的房子里,住着一对苦命鸳鸯,他们就是原国民政府浙江省主席、国军上将陈仪的侄子陈兆容和抗战时期滇缅公路昆明站司令、国军少将杜光珉的女儿杜黔佼。

  陈仪原是北洋政府孙传芳手下的浙军第一师师长,北伐战争期间率部起义,使国军顺利进入浙江、江苏、上海,为北伐战争的胜利立下汗马功劳,后被国民政府授予二级陆军上将军衔。1945年抗战胜利后,陈仪出任台湾行政长官兼台湾警备总司令,1945年10月25日在台湾公会堂接受日本台湾总督兼第十方面军司令安藤利吉的投降书,结束了日本对台湾长达50年的霸占,使台湾重新回到中国版图。1948年大陆形势突变,蒋介石为了巩固浙江老家,调陈仪为浙江省主席。北平和平解决后不久,陈仪派人到上海策反汤恩伯,结果汤恩伯将此事告诉了蒋介石。1950年6月18日,陈仪在台湾被蒋介石枪决。陈仪虽长期为国民党效力,但对共产党也算是个有功之人。

  陈仪的弟弟陈朴,在陈仪任福建省主席期间随兄在福建省银行工作,陈仪到台湾后也转到台湾,后又随迁杭州,任省农业银行稽核。1944年,陈兆容出生于福建龙岩。

  杜光珉毕业于黄埔军校第七期,曾任辎重兵军官学校少将研究员,抗战期间任滇缅公路昆明站司令,负责盟军援华物资的陆上运输,并据要塞,保证从缅甸至昆明运输线路的畅通与安全,为盟军的援华物资顺利运往大后方做出了重大贡献。滇缅公路于1938年开始修建,于1939年完成,从云南昆明直接贯通缅甸原首都仰光港,是抗战期间中国与外部世界联系的唯一的运输通道。这是一条诞生于抗日战争烽火中的国际通道,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在中国,在世界,没有哪条公路像滇缅公路这样与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命运联系得如此紧密,它对于中华民族的生存是一条不折不扣的生命线。然而,这条中华民族生命线的捍卫者杜光珉少将,却在1952年因不堪忍受中共一个县级法院院长的凌辱而自杀。

  杜光珉少将被浙江省东阳县法院院长王宁坤迫害致死后,留下患有心脏病和高血压的妻子及二子四女(其中一个是遗腹女)。杜黔佼是杜将军的第五个孩子,父亲死时才6岁。长大后,她和同样是父亲被迫害致死的陈仪将军的侄子陈兆容结婚。父亲的死使他们这对苦命鸳鸯的家庭一直受到中共当局的歧视和内控,升学、就业和婚姻都受到牵连。哥哥考大学“不宜录取”,流落到青海牧区。另一个哥哥在东阳老家,四间房屋被“平调”(一平二调),拆掉造水库,一家人只好住凉亭,结果嫂嫂坐月子时被风吹雨打生病死亡。杜黔佼爱好体育,考取了划船队,但被拒之门外。1967年至1970年杜黔佼在石桥公社打铁关小学教书,叫她下乡她没有去,结果被赶出了学校,1971年进杭州幸福丝织厂做工。从未见过父亲的妺妺在文化大革命中受到残酷的迫害,被逼致疯。文革开始时,杜黔佼妺妺是小学高年级学生,别人都加入了“红小兵”,但她却因未见过面的父亲是“反革命高级军官”而被排挤在外。不仅如此,她还必须每天在上课前向毛泽东像“低头认罪”10分钟。

  未成年的她不知道父亲是好人还是坏人,到底犯了什么罪。她不断地问母亲:爸爸到底是好人还是坏人?你为什么要嫁给一个坏人?母亲无言以答,只好暗自流眼泪。读初中时,她家换了一个地方住,以免别人知道她家的“反革命”历史。但是,她们住的地方是工人宿舍,很快就有人知道了她家的背景。工人阶级住的地方住进了反革命家属,那还了得?于是大家都到她家去造反,不准她们住。她们只好又换了地方,但另一个地方也是这样。这对刚刚读初中的妺妺伤害特别大,她经常一个人跑到附近的玉皇山上,面对青山和苍天大喊:“爸爸,你到底是好人还是坏人?你不该生下我,让我在这里饱受欺凌!”回到家后,她又指责母亲:“你为什么要嫁给一个反革命?!”并对母亲又打又骂。就这样,杜黔佼的妺妺得了精神分裂症。杜母叫杜黔佼的姐姐陪妺妺到精神病医院去看病,但身为“革命群众”的姐姐和姐夫不敢去医院,他们拿来一张《人民日报》给妺妺看,因为上面有篇文章说治疗精神病的唯一良方是毛泽东思想。从此,20刚出头的杜黔佼就挑起了照顾母亲和妺妺的重担。

  1985年底,远在青海的哥哥心脏病发作,杜黔佼向厂里请假一个半月去青海照顾哥哥。一个半月后,哥哥的病仍未好转,需继续照顾,杜黔佼先后通过信函、家属向车间、厂劳资科、厂长、杭州丝绸局提出续假或留职停薪,但没有得到同意,厂里把她当作旷工予以除名。杜黔佼回到杭州后,已经没有了工作,她欲哭无泪,也无处可诉冤。1982年4月国务院颁布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企业有权予以除名”。第十九条规定:“给予职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工会意见,允许受处分者本人进行申辩,慎重决定”。

  杭州幸福丝织厂对杜黔佼的除名显然是违法的。按照第十八条的规定,除名的两个前提条件是“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和“经批评教育无效”。杜黔佼是请了假的,而且理由十分正当;厂方并没有对杜黔佼进行过“批评教育”,因为杜远在青海。按第十九条规定,厂方对职工进行处分时,“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和“允许受处分者本人进行申辩”,但厂方根本没有杜黔佼“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的事实和证据,也没有允许她申辩并让她签字。所以,幸福丝织厂对杜黔佼除名的处分从法律上来说是无效的。

  被幸福丝织厂“除名”后,杜黔佼开始了艰难的谋生历程:1987年至1988年,她在杭州美术学院做钟点工;1989年,她到迪升保服装公司当临时工;1990年至1992年,她到三友寝装有限公司当了两年合同工;1993年,她到康桥服装厂上班,但不久康桥服装厂倒闭;1994年,她去太平洋旅游公司当临时工;1995年,她去杭州市航模摩托车培训中心当临时工;1996年,她去豪迈利针织有限公司做临时工;1997年至1998年,她在浙江中远实业公司杭州摩托车培训中心做临时工。从上述经历看,十一年间,杜黔佼只在三友寝装有限公司当了两年合同工,其余都是临时工或钟点工。在中国,“临时工”并不是一个时间的概念,而是一个身份和等级的概念。在计划经济年代的企业单位中,存在着五个等级:书记及厂长(经理)、干部(一般行政干部、车间主任、技术员等)、正式工、合同工、临时工。临时工地位最低,不但工资拿得最少,而且重活、脏活都由临时工做。后来中国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用工单位一般都和劳动者签合同,但临时工的地位仍没有改变,用工单位不给劳动者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所以,杜黔佼虽然工作了十一年,但只有两年工龄。

  杜黔佼出生于1946年,1996年她已经到了退体年龄,但她发现她干了三十年却没工龄,无法退休。于是杜黔佼和丈夫便为她工龄的事走上了上访维权之路。1998年12月6日,武湘云、周桂英等26位幸福丝织厂工友联名证明杜黔佼当年请假去青海照顾哥哥的情况,并指出“她要求续假或停薪留职是在情理之中,如当时领导能照顾她的实际困难,给予准假或停薪留职就不会‘旷工’被除名,对杜黔佼同志的除名处理是不合适的”。1999年10月10日,原杭州幸福丝织检整车间负责考勤的统计员兼劳动工资员的陈贤喜证明当时对杜黔佼除名的决定是他执笔的,当时这样做是出于恢复厂长责任制的需要。陈贤喜证明:“除名前,没有人找她谈话,也未发给警告书”,“关于对杜黔佼除名处理决定中的‘虽经领导帮助教育,但均无效’等文字,实为当时形势下除名和发文格式的需要,实际未对杜黔佼进行当面或信函的帮助教育”。

  杜黔佼夫妇将这些经过千辛万苦得来的证据递送到杭州市信访局。2000年10月,杭州市信访局将杜黔佼的情况作为《重要信访摘报》送到了杭州市委副书记于辉达案头。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其父杜光珉原系国民党少将,1949年3月组织一批国民党高级军政人员及其部属在广西柳州武装起义,为中国共产党和人民解放军解放大西南作出了贡献”。于辉达于10月19日作了官场上司空见惯的批示:“请劳动局斯舜同志酌处”。官僚体制的主要缺点之一就是极大的浪费。共产党的祖宗马克思讲过一句十分经典的话:“官僚主义的特点就是走过场”。于辉达这个官僚主义式的批示也不过是走过场而已,因为斯舜同志也请更多的同志“酌处”。“酌处”了十年,杜黔佼原来的厂长芦秀萍看不下去了,于2010年9月1日出示了一个《关于撤销杜黔佼同志除名处理的意见》,证明杜黔佼确实是冤枉的。她写道:“按1986年当时的情况,厂部对在杜黔佼同志除名处理过于草率,直接导致杜黔佼同志现在老无可依的困境。恳请有关部门能够撤销对杜黔佼同志的除名处理,还其工龄,使其能够享受社会养老保险”。杜黔佼把芦厂长的写的意见作为上访材料交了上去,并到北京上访。杜黔佼是原国军少将的女儿、上将的侄媳妇,是中共重要的“统战对象”。这样一个重要的“统战对象”到北京上访,杭州当局的颜面丢尽,于是材料又送到杭州市委副书记那里。

  2011年3月4日,中共杭州市委统战部向市委副书记叶明请示:“杜黔佼系国民党起义将领的子女,属统战成员。按照统战照顾同盟者利益的基本要求,对生活确有困难的起义投诚的原国民党军政人员及其眷属,要予适当照顾。为此,我部建议有关部门能酌情考虑,妥善处理”。3月7日,叶明批示:“同意,请市委统战部牵头协调有关部门抓紧研究解决,不能再拖了,否则无以告慰革命先烈和共和国有功之臣!”尽管叶明这句话是针对“革命先烈和共和国有功之臣”说的(对一般平民百姓他可能没有这样的觉悟),但作为市委副书记,他总算说了句人话。由于市委副书记说要“抓紧研究解决”,杭州有关部门这次办事的效率就很高了。

2013年8月6日
转载自《民主中国》网刊
http://www.minzhuzhongguo.org/ArtShow.aspx?AID=35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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