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刘铁男被实名举报, 能源局曾称污蔑;官员现身不雅照,涪陵综合执法局否认是同事;2013年3月,广东佛山一货车被治超执法车拦停,司机称遭执法者殴打,但佛山交通部门打人者声称“绝对文明执法”; 2013年5月,郑州夜店欢迎局长光临,项城官方称恶作剧……

  老百姓明明看见了一些官员的“红屁股”,但这些官员所在的政府部门就是假装看不见,制造“官谣”,顾左右而言他。“官谣”丢了政府的脸,让政府没脸活着,这种对公信力的杀伤力要多大有多大。古话说“人没脸树没皮,百方难治”,政府也一样,如果因为“官谣”而轰然倒地,哪里还有存在的必要?

  其实,“官谣”和“民谣”都是谣言,但从现实来看,“民谣”和“官谣”的待遇是不一样的。“民谣”不仅要追查,而且有些地方的尺度完全是为我所欲,而“官谣”极少被问责,任其发飚。“只准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大失公允,难以服众。

  在学者喻国明看来,“民谣”的确有不良的影响,但其能作用的范围有限,而且社会有更大的力量能去纠正这一谣言,“无影灯效应”会更为明显,真相很容易就能够得到再现。“官谣”则不同,一个掌握着国家行政权力的机构如果有意来撒谎或者通过发布虚假信息来维护小团体的利益,这种危害将远大于缺乏根据以讹传讹的“民谣”。由于“官谣”的发布者是以政府作为信源,从眼前来说是容易对公众造成误导,从长远来说是对政府公信力的消耗。

  因此,新华社认为,网络谣言泛滥被人人喊打,我们同样不能忽视刚露头的“官谣”。日前,新华社记者梳理出一些官方“先否后肯”的“官谣”例子,就是希望能引起一些不注重多听、多看、多调查,遇事善于说谎、急于否认的相关部门重视。

  当前,净化网络生态,坚守“七条底线”,惩处恶意生事、传播谣言的“网络水军”,已成社会共识。“七条底线”,其实是整个社会所有公民都该遵循的规则。这当中,坚守“信息真实性”这一条,无疑是“底线”中的“底线”。毋庸置疑,政府部门要承担起最基本的社会责任,就应该是在任何情况下,不管对自己有利不利都能正视事实、不撒谎、不造谣,这是现代政府的起码作为和底线要求。在一个社会中有道德感召力,拥有社会公信力,也是政府有效执政和有效带动社会发展的一个最基本保障。

  显然,对于“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官谣”,首要一条就是完善问责机制,加大问责力度。发布“官谣”的有关责任人应当受到与恶意散布民谣的老百姓一样的惩罚,“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不能老百姓发布谣言就被拘留,而政府相关负责人发布不实信息就能够以职务行为作为法外豁免的理由。这一点至关重要,也是当务之急。

2013年9月7日
作者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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