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薄熙来等众多高官频频落马受审判刑所想到的
——中国社会的若干问题探讨(之二)


晓 明



  去年2月6日王立军因与薄熙来反目而叛逃进入美国驻成都总领馆,此事直接引发了薄熙来与谷开来夫妇两起重大案件的败露。其后,8月20日谷开来因谋杀罪被判死缓,王立军也因徇私枉法、叛逃、滥用职权和受贿等项罪行而被叛处15年有期徒刑。至9月28日,中纪委公布《关于薄熙来严重违纪案件的审查报告》,指出薄熙来犯有七宗罪:1、担任大连市、辽宁省、商务部领导职务和中央政治局委员兼重庆市委书记期间,严重违反党的纪律;2、在王立军事件和谷开来故意杀人案件中滥用职权,犯有严重错误、负有重大责任;3、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直接和通过家人收受他人巨额贿赂;4、利用职权、谷开来利用薄希来的职务影响为他人谋利,其家人收受他人巨额财物;5、与多名女性发生或保持不正当性关系;6、违反组织人事纪侓,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7、调查中还发现了薄熙来其他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对于这样一个早就是贪腐分子的高官,人们多么希望看到他早日受到法律的审判与严惩。

  事隔一年后,薄熙来一案终于有了结果。今年8月22日至26日在济南市中级法院公开审理了薄熙来一案,9月22日对此案进行一审宣判,薄熙来因犯滥用职权、贪污、受贿等三项罪行而被处以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虽然人们普遍认为此案中薄熙来的受贿金额远非只这些,另有中纪委去年的公告中指他与多位女性乱搞,调查中还发现了他的其他涉嫌犯罪问题线索,这些在庭审和判刑中却只字未提,人们是多有疑虑和不理解的。但,仍认为此案就公诉的三项罪行而言,审理和判决还是公正的,薄熙来这个猖狂一时的阴谋家、贪腐分子终于受到了法律的惩处,国人对此还是拍手称快、十分高兴的。

  对薄案的公审和判决,通过媒体的报导,使全国和全世界的人们都大开了眼界,看清了这个贪腐高官的种种罪行和他的丑恶表演。在当今的中国,仅从上世纪90年代以来的二十多年间,已经落马受到法律审判与惩处的贪腐高官,从陈希同、铁英到胡长清、成克杰、刘知炳、孙瑜、王怀忠、李纪周、邱晓华、李嘉廷、徐其耀、陈良宇、成同海、侯伍杰、刘长贵、田凤山、张国光、刘志华、郑筱萸、米风君、黄瑶、张宗海、黄松有、王华元、陈绍基、许宗衡、王立军、刘志军……以及军队落马的贪腐高官姬胜德、王守业、孙晋美、刘广智……等等,总数几近百人以上。透过上述这些已经受到法律惩处的贪腐高官、和即将受到法律审判惩处的高官李春城、蒋洁敏、刘铁男、以及军队落马的贪腐高官谷俊山……等一大批人,中国人从中可以看到什么?会想到什么呢?官员的贪腐与这个社会制度有何关系呢?这些都是值得人们认真深入思考的问题。笔者以为,透过这些贪腐高官形形色色的案例,综观当今的中国社会现实,下列几点应该是我们可以看到和必然会想到的问题。


1、独具“中国特色”的贪腐官员是令世界为之惊愕与慨叹的

  如果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一词并未能吸引世人的眼球,引起世界的注目,人们对此也并无多少兴趣的话;那么“中国特色的贪腐官员”则是颇令世人震惊与关注的。虽然贪腐官员自古以来就有,当今的世界各国也都依然存在;但中国的贪腐官员则是与众不同,且独具“中国特色”,是世界上任何国家都无法与之相比的。一个最主要的表现是人数众多,涉案金额巨大,是艮古以来前所未有的。民间早就有一种说词:“如果把处级以上的官员排起队来,都对其进行法律惩处,则可能会有冤枉的;但如果隔一个惩处一个,则肯定会有漏网的”。这话虽不准确,也不科学;但它反映出了民间的一种情绪,反映了广大底层民众对社会现实的不满和对贪腐官员的愤恨则是不容置疑的。

  当今中国的贪腐官员不但人数众多,从最底层的村官到最高层的高官,几乎无处不有,而且涉案金额巨大,从开始时的几十万、数百万到其后的数千万、乃至超过亿元是大有人在的,可以用得上“前所未有,空前绝后”一词来形容是并不为过的。人们常可以看到,在任何一个地方、一个部门,“权钱交易”或“权色交易”那是早已司空见惯的事。这些官员们信仰的是“权”和“钱”,“有权不用,过期作废”。君不见任何一个落马受审贪腐官员的罪状中都有“利用职务之便利为他人谋取经济利益,自己或者通过其家属、子女向人索贿、受贿,这几乎成了人所皆知的‘潜规则’”。大凡在经济开发,工程立项、承包,银行贷款,土地征用,房地产开发,企业改制,金融证卷,对外贸易,官员升迁,乃至打官司、升学、就业、看病……等等,几乎在一切领域都是按照各自的“潜规则”行事的,少了这种“潜规则”在中国那是寸步难行的。正是因为如此,中国才会有如此众多贪腐官员的产生,尽管频频落马受到法律惩处,但贪腐官员总是前腐后继,永无止境,使人看的眼花缭乱,这是人们首先可以看到和想到的一个问题。


2、中国贪腐官员是世界上最丑恶无耻的一群败类

  自古以来中国就有“男人有钱就变坏”的说词,现在则应该加上“有了权更具有变坏的资本”一句才是完整的词语了。这些话在当今的中国社会来说是基本如此的,有了权和钱,官员们包二奶、三奶……乃至嫖娼乱搞女人,几乎到了最无耻、最丑恶的地步,恐怕是世界上任何国家都少见的。有学者统计,在当今落马的贪腐官员中,绝大多数是与女人有关系的,这是中国贪腐官员一个显著的特点。随便就可以举出许多这样的案例,如:

  湖北省十堰市原市委常委、丹江口市委书记、市长张二江,利用权势和金钱睡过77个女人;到天门市任职时睡过30个女人,共计107人,并把一个妓女培养成了副局长,加上他的妻子,可谓上演新版“一百零八将”;

  江苏省质监局原副局长陆正方,在徐州市和南京市作官时先后与100多名女子有性关系,有绰号“百妇长”之称;

  绰号“许三多”的浙江省杭州市原副市长许迈永,贪污受贿的钱多、房多、睡过的女人多,涉案金额过亿,有多套高档住宅,与99位女人有性关系;

  江苏省建设厅原厅长徐其耀,先后与146个女人有性关系,甚至有“母女通吃”的,还对人无耻玄耀他的这些丑闻;

  河南省镇平县原政协副主席、九届全国人大代表吴天喜,身价过亿,他迷上了“采处”(即与处女发生性关系),以此来达到延年益寿、官运享通的理念,决心要向100个处女进军;

  重庆市广播电视局原局长张小川,不但嗜赌如命,更是风流成性,有“采花大盗”之称,被人称为史上“最牛广电局长”,仅广电系统内就有情人30人,并把一些情人提拔为科级以上的官员;

  深圳市沙井信用社原主任邓宝驹,侵吞公款2•3亿元,包二奶、三奶、五奶,舍得在情妇上大把的花钱;

  重庆市原市委宣传部长张宗海,长期在高档饭店包房,选女人入房鬼混。他选女人有三个“标准”:大学本科毕业,漂亮,没结婚,就是到中央党校学习期间,也要包养一名女大学生;

  海南省纺织工业局原副局长李庆普,不但与众多女人乱搞,并有人类所不齿的特别收藏“嗜好”,是一个最寡廉鲜耻的罪犯。女性的阴毛、带血的女性内裤、月经带、卫生纸、性用品、性工具、与卖淫女自拍的黄色照片、黄色光盘等,全都成了他的收藏品,总数多达236份;

  四川省乐山市原副市长李玉书,他所包养的情妇居然有年仅16岁的少女;

  海军原副司令员王守业,是个混世魔王,包养了5个情妇,全都是军队文工团的漂亮女演员;

  山东省委原副书记、青岛市委书记杜世成,与中石油董事长成同海,不但各自乱搞女人,包养情妇,两人还共同享用一个情妇李微;

  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不但滥用职权,受贿金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生活作风上更是腐化堕落,有18个情妇,其中有三位是俄罗斯美女,并与另一巨贪原铁道部副总工程师、运输局长张曙光共同享用俄罗斯美女;

  刚被定罪的原重庆市委书记、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薄熙来,从在大连作官起就是一个生活极端腐化的无耻之徒,与多名女性保持性关系,但此种丑恶种罪行在审判和判刑中只字不提,不知何故;

  ……

  类似这样的腐败官员还可以举出许多,如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青,云南省原省长李嘉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原主席、全国人大原副委员长成克杰,国家统计局原局长邱晓华,吉林省人大原副主任米凤君,原中共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北京市原副市长刘志华,重庆市原公安局长文强,广东省深圳市原市长许宗衡,陕西省政协原副主席庞家钰,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湖南省郴州市原市长雷渊利……等等一大批贪腐官员,无一不是与女人有关系的好色之徒。这样的案例实在是举不胜举,数不胜数的,在此无须多费笔墨重述了。


3、贪腐官员外逃和资金外流是时下中国的又一大特色

  贪腐官员外逃,非法所得的黑钱洗到国外,这早已是人所皆知的公开秘密,是当今中国社会的又一大特色。《中国经济周刊》在去年就曾指出,从2000年至2011年底,检察机关共抓获在逃官员18487名,仅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开的其中5年缴获赃款赃物金额就达到541.9亿元。然而学者们认为,滞留境外的外逃官员远不止这个数字,已经卷走的资金也远不止上述数字。中国究竟有多少贪官外逃?卷走了多少贪腐资产?官方并没有准确的向公众公开数据,但是从近年来频频曝光的大案要案来看,官员转移到境外的资金已经远远超过国人的想象力,大官小官都在纷纷向境外转移资金这是不容否定铁的事实。

  另据2011年,中国人民银行一份关于“腐败资产外逃”的研究报告曾引起不小的震动。报告中引述中国社会科学院的调研资料披露: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外逃党政干部,公安、司法干部和国家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以及驻外中资机构外逃、失踪人员数目高达16000~18000人,携带款项达8000亿元人民币。

  对于中国的外逃贪官,有几种不同的说法:200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有4000多名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携公款50多亿元在逃;公安部2004年的统计资料表明,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有500多人,涉案金额逾700亿元;审计署发布的消息称,截至2006年5月,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有800人左右,直接涉案金额700多亿元人民币。

  公开资料显示:自2000年底最高检会同公安部组织开展追逃专项行动以来,至2011年,检察机关共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8487名。其中2005、2007、2009—2011年五年共缴获赃款赃物金额达到541.9亿元。2010年1月8日,中纪委副书记李玉赋在中央纪委监察部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通报消息:近30年4000官员外逃,人均卷走1亿元。

  复旦大学中国反洗钱研究中心秘书长严立新认为,他们手头也有很多个数据版本,但是始终没有统一的数据,外逃贪官卷走的资金规模估计达到万亿元。

  最高法院前院长肖扬在其2009年出版的《反贪报告》中曾引用有关部门的统计称,1988年-2002年的15年间,资金外逃额共1913.57亿美元,年均127.57亿美元。如果按照当时美元对人民币的汇率,那么外逃资金超过了1.5万亿元人民币则是无疑的。

  一直关注反腐的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主任李成言的研究显示,外逃官员保守估计仍有上万名,携带金额约1万亿元。“按照人均1亿元来估算。要在国外过上比国内更好的生活,必须有雄厚的‘黑金’做保障,不到这个数额级别,他们也不会选择出去。现实情况也印证了这一点,一个县级书记就能卷走几亿元,说明中国的监督机制形同虚设。

  李成言还指出,如果不分行业特征的话,“裸官”群体是外逃贪官的“预备队”。“大多数外逃贪官,第一步都是让孩子和夫人先出去,然后自己择机潜逃”。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今年2月发布的《“裸官”监管调研报告》显示,38.9%的公职人员认同配偶拥有外国国籍或外国永久居留权;46.7%的公职人员认为其子女可以拥有外国国籍或永久居留权,其中省部级、司局级、县处级对此认同的人数均超过半数,分别为53.3%、53.4%、51.7%。

  《中国惩治和预防腐败重大对策研究》课题组组长王明高表示,外逃的政府官员大多年龄在50岁以上。如厦门市原副市长蓝甫出逃时59岁,浙江省建设厅原副厅长杨秀珠出逃时58岁,贵州省交通厅原厅长卢万里出逃时57岁等等。“政府官员往往在临退位时外逃。只有达到一定级别后,才有可能积聚巨额的不法资财。在位时,可以用权力掩饰自己的腐败行为,但一旦退位,害怕被追查,所以在临退位时一走了之。”

  上述各种数据打架固然是因为各有不同的统计标准、统计口径设置不同等因素,导致外逃贪官人数仍是待解之谜,但从以往披露的情况分析,外逃贪官显然不是一个小数目。在这个敏感问题上,有关部门要么就是没有掌握真实的数据,要么就是不愿意把真相告诉自已的人民。

  上述各种数据都是金融危机之前的说法,这几年,随着国家4万亿的投资以及各级政府包括银行信贷追加的20万亿投资,养肥的贪官以及卷走的钱财无疑将远远超过上述数据。有分析认为,中国官员腐败的成本占GDP总量的15%左右,如此惊人的数字,即大量的灰色收入黑色收入,大多进了官员以及代理人的口袋。

  仅去年以来陆续被拉下马的几位重量级高官,在位期间究竟敛财多少?他们在海外私藏着多少钱财?有关部门敢向国人公开吗?几年前,海外媒体曾报道某高官一公子哥在澳洲购一豪宅花了2.5亿澳元,消息传出来震惊全澳,因为在澳洲250万澳元就可购一座很好的住宅(house),2500万澳元即是豪宅了,2.5亿澳元的天价豪宅绝非一般人可以拥有。最高法院前院长肖扬的书中透露:“据有关部门统计显示,1998年以来,人民法院审判贪污贿赂犯罪数额在10万元以下的案件约占80%,而外逃贪官平均涉案金额近5000万美元。

  纵观上述所引的资料,虽然各家的说法和数据各有不同,但贪官外逃和所得的黑钱外流则是不容置疑的铁的事实。加上那些尚未暴露的贪官、以及那些权贵家族和既得利益者、那些靠关系赚了大钱的富人各色人等,他们的子女、家属、包括他们自己,有多少人持有外国绿卡,有多少财产转移到了国外,绝对会是一个更惊人的数字。


4、中国贪腐官员暴露落马的一个怪象

  大多数贪腐官员的暴露落马都不是各级政府机关和司法机关抓出来的,而往往是由各种偶然的事件才得以暴露落马的,这已为现实中的大量案例所证实。如二奶、三奶咬出贪官,小偷偷出贪官,赌场和嫖娼暴出贪官,地震震出贪官,豆付渣工程垮出贪官,矿难砸出贪官,各种救灾物资暴出贪官,偷拍录相暴出贪官……等等,甚至还有像陕西安监局原局长杨达才那样的“表哥”因微笑而笑出贪官,真乃五花八门,无奇不有,这都是不争的事实,而正是这些往往给人增加了不少笑谈。

  就以薄熙来一案为例,他早在大连作官时就是一个贪污、受贿、乱搞女人的腐败分子,特别是残酷地镇法轮功学员,有境外媒体报导他组织非法摘取法轮功学员的器官、出卖尸体谋利,犯下反人类的大罪,却能一路升迁官至辽宁省长、商务部长、政治局委员兼重庆市委书记。他的一些罪行早就为人所知,当年的香港媒体驻东北的记者姜维平因揭露薄熙来的腐败丑闻而受到薄的打击报复,非法判刑入监。薄到重庆作官后,更是无法无天,大搞什么“唱红打黑”,制造了不少冤案,搜刮了不少民财中饱私囊,却能长期相安无事,并且受到某些上层高官的肯定、表杨,一些不明真相的群众也对他极力拥护,这一切都说明了什么呢?如果不是因为他的手下得力干将王立军与他反目而叛逃进入美国驻成都总领馆一事的发生,直接引发了薄熙来、谷开来夫妇罪行的败露,薄、谷的罪行不知到何时才能暴露呢?靠纪委、司法机关能抓出薄、谷两案么?虽然最终进入司法程序要靠司法机关,但罪案的暴露多数确实不是司法机关直接所为则是确定无疑的。其它许多案例都有类似的情况,何许这正是中国的特色之一吧!


5、令人深思的中国社会制度

  中国对贪腐官员治罪的规定自有国家伊始就已存在。中国古代国家的历史可以追溯到距今四千多年前的夏王朝,从那时留下的史料中已能寻觅到夏朝法律的踪迹,如那时已经有了惩治贪污贿略的规定,对犯“昏”、“贼”、“墨”三罪者都可处以死刑。

  其中的昏“指自己做了坏事而窃取他人的美名”,贼“指肆无忌惮地杀人”,而墨“指的是官员违法乱纪”。夏朝这一对官员违法乱纪的处罚规定可以说是中国古代刑事法律中对贪污犯罪的最早规定。

  从夏以后的商,到其后的西周,再到春秋战国时代,秦统一中国,直到汉、隋、唐、宋、元、明、清、民国……等等历朝历代,数千年来可以说贪腐官员是历代都有,而治贪的法律也是始终存在,有的朝代甚至是极其严厉的,如汉景帝时代曾有过剥人皮这种刑法,最为残酷的要数明初朱元璋对贪官使用剥人皮的刑法,剥皮后在皮内塞上稻草,已警示其它官员,但贪腐官员总是从未间断,有时甚至是异常猖獗与泛滥成灾的。

  如果说过去数千来一直是封建独裁统治、到民国时代虽然号称进到了“共和”,然而它乃是一个假共和,实质仍是独裁专制的人治社会,因此从古代到民国的数千年中,贪腐官员总是连续不断地频频产生就不足为怪了。但到了毛泽东领导的共产党执掌政权后,他组建的政权号称“人民共和国”,声称这个政权“一切权利属于人民”,各级官员都是“民主选举产生”,都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是“先别人,后自己”,是“大公无私”、“最纯洁的人”,始终“把人民的利益看得高于一切”……。照这么美妙动听之言,在这种政权下的时代应该是贪腐官员少之又少、甚惑是绝迹的美好时代才是。然而毛当权不久,共产党的官员由农村和山里进城了,一些官员立马就被糖衣裹着的炮弹击中,轻则丢掉农村原有的老婆换成城市美女,重则贪污受贿、生活腐化堕落,是大有人在的,那时的刘青山、张子善这样的高官就是最典型的代表。其实毛泽东本人和其它某些高官也有生活奢侈,乱搞女人的,特别是毛泽东在政治上的胡乱折腾,那是一种政治上的腐败不堪,让中国人吃尽了苦头,这是地球人都知道的事,在此就无须赘述了。

  笔者在此要说的是,1976年9月毛泽东死后,10月他的余党江青等“四人帮”被一举粉碎,使中国进入到了一个改革开放的新时代,新的领导者华国锋、胡耀邦、赵紫阳等人否定了毛的阶级斗争歪理邪说,改正了他在经济上的错误政策,平反冤假错案,使经济得以迅速恢复和发展,政治上出现了一个“宽厚、宽容、宽松”的环境,人民可以自由的言说,各种学术思想和文艺创作的春天出现了。可以说从七十年代末至八十年代中后期的中国,成了令人难忘和响往的一个好时代。

  如果华、胡、赵开创的改革开放时代能一直延续、发展下去,中国肯定会是一个不但经济继续发展,宪政民主的政体也会很快建成,那时不但人民生活安宁幸福,贪腐官员也会少之又少甚惑绝迹的。然而在平反冤假错案中使邓小平得以重新复出后,他马上就摆出一付老革命的架势,以“太上皇”自居,对华、胡、赵在经济改革上虽然支持,但对政治体制的改革则多方指责阻挠,并马上搬出“清除精神污染”、“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等一套毛式的“极左”政策,先后逼迫两任的中共领导人华国锋和胡耀邦辞职,其后又非法搞掉支持学生民主运动的赵紫阳,疯狂镇压学生的民主运动,屠杀手无寸铁的学生和市民,终于使他成了被世人唾骂的一个新独裁者、侩子手。

  邓小平先后搞掉三任中共最高领导人后,把那个无德无能的江某人扶上最高权位。在邓小平“猫论”和“摸论”的指导下,确是让一部分有权势或有关系的人富起来了。加之江某人治国无能,腐败有方,他不思改革,甚至假改革、反改革,终使腐败滋生蔓延。在他的主政时期,买官卖官、权钱交易、权色交易随处可见;大量出现官商勾结,官黑勾结,他们一次次的大搞圈地运动发土地财,趁国企改制之机侵吞国有资产中饱私囊;走私贩私猖獗,黑社会性质犯罪和各种刑事犯罪居高不下;假货坑害人民,黄、赌、毒泛滥成灾;贫富两极分化悬殊,老百姓的权益屡屡受到侵害而不断引发上访和群体性骚乱事件;打压法轮功和不同意见人士……等等。使得这个社会不公、不义,诚信缺失,道德滑坡,造成极度的不和谐,底层民众对此怨声载道,极为不满而又无可奈何。

  正是在这种背景下,中国的贪腐官员不断滋生蔓延,从最底层的村官到乡镇、科级官员,再到县处级、厅局级、乃至省部级、中央政治局级的官员,可以说是贪腐官员无处不有,人数越来越多,涉案金额越来越大,贪得无厌和腐化堕落到了最无耻的地步,是历朝历代都少见的。从九十年代初以来,二十多年来已经暴露落马的贪腐官员总数至少在数十万乃至上百万,仅以厅局级及其以上级别的落马贪腐官员就几近千人;而那些尚未暴露落马仍在台上作恶多端的贪腐官员有多少,一般人当然不得而知,但从社会的各种问题观察分析,可以大胆地推断会是一个更大的数字则是极有可能的。

  从上述这些简要的资料分析中,人们似可清楚地看到,贪腐官员的大量出现,是和这个社会制度极为相关的。在一个独裁专制的政体下,一切是各级的官员说了算,他们有绝对的权力,而且这种权力没有制约,不出现贪污、受贿和腐败,那才是天大的怪事。

  各级的纪委和司法机关能监督同级的官员么?谁能去监督中央纪委?最高层的官员谁又能够去监督?这是明摆着的问题。如果这个社会是宪政民主的制度,有三权分离的制约机制,司法独立,有新闻舆论的自由,人民可以自由的言说,社会就会有完整的监督机制,贪腐官员绝对会少之又少的。可惜中国现在仍是独裁专制的人治社会,贪腐官员时时不断涌现就不足为怪了。

  通过薄熙来和其它众多贪腐官员频频落马受审判刑的一系列罪案,上述几个问题是人们首先会看到和想到的。除这问题些以外,当然还会有值得进一步深入思考的问题;但所有的中国人如都能从这五个方面去深入观察思考问题,对中国社会就会的现状就有深入的认识和了解,中国的社会改革就能顺利进行了.

  腐败己经成了中国现实社会存在的一个严重问题,极大地影响到社会的和谐与进步。8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的公报中明确指出:“当前腐败现象依然多发,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无疑这是十分正确的论断。要彻底铲除当今中国的贪腐,这是一个十分迫切而艰巨的任务。好在当今中国执政者认识到了官员腐败的严重社会现实,多次强调反腐败的迫切性,进行高调反腐,声称要“苍蝇、老虎一起打”,要整顿党风,并表现出许多亲民之举,这些当然是令老百姓高兴的事。笔者以为,切实做好这些当然是十分正确与必要的;但,更重要的是要在政治体制的改革上下功夫,彻底祛除党治、人治,开放党禁、报禁,让司法独立,公民可以自由地言说,建立真正宪政民主的社会制度,这个社会才能公平、公正、和谐,官员贪腐才能从根本上得到遏制。如果不在这些问题上下功夫,再怎么高调反腐,再怎么搞整顿党风,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中国社会问题的,充其量也只能是治标而不能治本吧了。从民国时代起到现在,特别是近30年来不停顿的反腐败,也确实惩处了一大批贪腐官员,但问题始终未能得到根本的解决,就是最清楚地说明。因此,唯有进行社会制度的改革,建立宪政民主的社会制度,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中国的社会问题,除此而外是别无良法的。

作于2013年9月下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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