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访  人:李大伟

故事整理人:马  萧

受 访 时间:2014年10月8日

 

受访人简介:李大伟:1962年出生,甘肃省天水市人。2001年,因从事民主人权事业、批评司法不公、要求司法体制、政治体制改革,帮助社会弱势群体维护合法权益,遭到政治指控,以“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2012年刑满释放。


 
 

马  萧(以下简称——马):请谈一谈您被逮捕的具体经过。

 

李大伟(以下简称——李):我被逮捕的时间是2001年4月13日。那一天上午,警察找我去天水市国家安全局,他们先是装模作样地讯问了我一些问题,当时也做了笔录,但事后我才意识到他们是在故意拖延时间,等待后援。

就在这一过程中,有一群警察突然闯进房间,宣布对我进行“刑事拘留”。让我印象比较深刻的是当时还有《甘肃日报》法制版的记者专门陪同摄像。在对我住处搜查时,我要求他们出示工作证件,结果这位记者向我出示了记者证件。

我在甘肃天水市国家安全局被扣留了5天,当时是被软禁在国安局的办公室。他们看上去并没有将我立即投入看守所的迹象,只是不停地向我施加政治压力,要求我转变思想,不要再从事人权事业。这是一个原则问题,我始终没有作出妥协。

在双方你来我往的博弈过后,他们见无法与我达成一致,才最终把我送往看守所,是离市区较远的北道区看守所。

 

马:请您谈一谈看守所的个人经历。

 

李:其实在此之前我曾有过一段坐牢的经历,那时我还是一位警察,因为被他人构陷坐了三年监狱,因此对监狱生活并不陌生。

看守所的条件是非常差的。在整个监禁生涯的流程中,除了监狱的禁闭室,看守所是最糟糕的。在某些方面,监狱的禁闭室甚至比看守所还要更好一些,比如,在禁闭室,只要不是狱方故意整你,至少肚子还是勉强能吃饱的。但看守所就不一样了,除了亲属来探视,会特意带一点吃的东西而外,在里面一年到头几乎是品尝不到肉滋味的,一日两餐,主食是一个馒头,菜里没有放油,一般都是水煮白菜、水煮土豆,反正是市场上能买到的最便宜的菜蔬。

刚开始,人进去肚子里还有些油水,日子一长,所有的在押人员都会面临同样的问题,就是饥饿。
硬件设施也非常差,在西北,冬天的天气非常寒冷,看守所从来没有为犯人考虑过御寒的问题。冬天最冷的时候达到零下十七、八度,但监室里没有任何取暖设施,在押人员就只能在寒冷的空气中干耗着,特别是晚上,经常是几个在押人员抱在一起相互取暖、睡觉。

另外,看守所的医疗条件也是非常糟糕的,虽然有狱医,但根本解决不了在押人员的看病问题。看守所的在押人员是一个很大的群体,而看守所的医疗设备非常落后,药品也不全,一般的病症看守所不会让你去外面的医院治疗,只能靠自身的抵抗能力慢慢去熬,这种情况在监狱也是如此,不过看守所表现得更充分一些。

我在看守所一共被关押了一年零七个月,只听说有过一位在押人员被送去医院进行治疗,是一位十六、七岁的小孩,他患上了急性心脏病。我一进看守所不久就患上了许多种病,包括疝气、肛瘘、胃溃疡、痔疮等多种疾病,但在看守所没有什么治疗的机会,直到被送进监狱之后才有了一些治疗。

第一次进看守所的“新人”,都会心生恐惧。“新人”一进去都要挨揍,这叫“过班规”,在任何时候,看守所打死或打伤人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主要是那些牢头狱霸指使手下殴打在押人员。在监室里,牢头狱霸一般是“八仙”的别称,他什么事情都不用干,吃得好,睡得好,别的在押人员家里寄钱进来,都是由他来支配,他们是没有同情心的。

我第一次被送进看守所,因为当时还是警察的身份,所以被整得更惨。他们平时害怕警察,所以对被送进来的警察有一种天然的仇恨情绪。在看守所内部,实行的完全是纯粹的丛林法则。

至于看守所里的整人方式,有人说有十八道菜,有人说有二十八道菜,还有人说有一百零八道菜,说法不一,我所知道的几种常用的整人方法,有:

“看电视”:这是围绕监室的马桶量身定制的一种游戏节目。通常,马桶里面是十分肮脏的,全部是屎和尿,臭气熏天。让被指定的在押人员凑近马桶,盯着马桶里面的污秽物看,由专门的人负责监督你(在“号子”里,这类人叫做“护法”)。他会不停地问你:“看到了什么节目?”你必须照着节目的剧本回答,比如说,“中央一台”、“中央二台”、“连续剧”、“武打片”,等等,如果你稍有迟疑或者反抗,他们就会对你施暴。这个节目的时限有长有短,完全视牢头的心情而定。

“开摩托”:被指定的在押人员蹲一马步,身体做一个开摩托的形状,双手叉开。他说加油,你的双手就模仿开摩托的姿势,不停地封油门。他说向左转,你就做一个左转弯的姿势。他说向右转,你就做一个右转弯的姿势。嘴里还要不停地报地点,到了哪里,哪里。

“贴墙挂画”:这道菜又细分为好几种姿势,一种叫“前贴”,被指定的人一只脚着地,面对着墙壁,手脚尽量地往空中伸张,像壁虎一样紧贴在墙壁上面;“后贴”,姿势和“前贴”一样,只是背部贴着墙壁;“倒贴”,双脚着地,头部尽量往膝盖部位靠拢,形成一个鞠躬的姿势,然后手臂往墙壁上高举,倒挂在墙壁上。

这三种姿势又同时配合了许多的花样和动作,你必须根据“护法”的命令随时变化自己的身体和手脚,像一个木偶人一样作机械运动,形成一副副新的图案形状,并且,这三种姿势往往是同时启用的,被指定的人往墙壁上一贴通常就是半个小时。

“掏腰子”:身体鞠躬成九十度,头靠着墙壁顶着,把背部裸露出来,由打手猛烈击打你的双肾。这个游戏是非常残酷的,被击打之人往往连腿都抬不起来,它破坏的是人的肾脏功能,下手重的甚至会尿血一个多月。

“擀毡”:把人用褥子滚起来,像地滚球一样把人在地上滚来滚去,这个游戏对那些患有心脏病或高血压的人来说是非常危险的,特别是在夏天,因为人被紧紧地包裹在褥子里,呼吸不畅通,血液循环系统会遭到破坏,很容易致人死亡。有时候,滚着滚着,就有五、六个人一屁股重重地坐到你身上,在毫无预警的情况下,这也很容易致人受伤。

官方说不允许监狱里有牢头狱霸现象,不允许体罚犯人,但其实各个监室都是由这种潜规则来进行管理的,谁的拳头硬谁就是老大,这是一个普遍的现象。虽然,“号长”都是由狱警来指定,但狱警在指定由谁来担任监室“号长”的时候,都会仔细考虑,看谁能镇住“号子”里的其他人。因此,往往是最凶恶、最野蛮的人来充当这个角色,基本上,“号长”和“牢头狱霸”是一回事。有时候,狱警也会指定一些世故的、会笼络人心的在押人员来担任“号长”的角色,但相对而言,这种情况比较少。

不过,有时候狱警也不敢任用那些过于凶残的人来当牢头,这要视具体的情况来定。因为“号子”一旦出事故,并且连续出事故,会影响到狱警本人的前途。因此,有的时候,“号子”里最血腥的人有可能不是“号长”,但他一定是属于“号子”里权力核心的一员,比如,充当“老三”、“老四”这些打手的角色。

我被安排在一个生存环境相对较好的监室里,当时这间“号子”人数很少,只有十来个人,人多的时候也就是十二、三个,对在押人员的日常生活管理也比较宽松,只要不打架、不砸监,狱警一般不会过多地干预这个监室的日常生活。但其他号的情况就完全不同了,人数特别多,因此也特别复杂。
我在2002年还担任了一段时间的“号长”,我根据自己的想法改变了“号子”的管理规则,按照民主的原则来安排在押人员的日常生活。比如,以前“号子”里在押人员家属寄来的钱都由“号长”统一支配,我就开会讨论,要不要废除这个规则?我当时的想法是:如果大家愿意一起生活,就集中管理,如果不愿意,就各过各的,各自找伙伴也行,但完全是自主决定。当时我还有更深地一层考虑,由于各人的家庭情况不一,在“号子”里同样是贫富不均的,特别是农村里被送进来的,长期得不到家里的救济,如果各过各的,生活会过得苦哈哈的,而我在“号子”里相对来说经济条件比较好,因此,我仍然倾向于集中管理,最后,讨论的结果还是集中在一起,没有分开,因为通过这种公开的讨论,大家认为和我在一起比较有安全感,信任我,还是决定不分开过。

后来,有一个新送进来的人,他的钱没有上交,被“号子”里的人发现了,要打他,被我制止了。我说还是按照自愿原则,他愿意一起过就一起过,愿意分开就自主支配。过了两天,他主动把钱全数交出来,原来他在之前就听说看守所里的生活很恐怖,因此给自己预留了一条后路,但是当他融入到这个环境之后,发现“号子”里的情况其实还比较好,因此,他解除了戒备之心。

还有,随意打人、骂人的现象基本上没有了,因为除了“号长”会干这些事,别人是不敢干的,我们“号子”在风气上的转变是比较明显的。因为相对较为宽松,看守所还特意把三个未年成人放到我这个号,狱警可能担心放到其他号,这三个小孩会被欺负或被带得更坏。这三个小孩是因为偷盗原因被送进来的,情节不算太严重,其中有两个正面临高考。熟悉情况后,我就向狱方争取让小孩的父母把他们的学习资料带进来,不要因此影响他们的学业,狱方答应了。后来,我又不断向狱方争取,要求释放这些小孩,要求狱警向更高一层反映,最后,这三个小孩都被释放了。出去之后,这两个小孩还专门带他们的父母到看守所来探视我。

与此同时,我还给看守所内部的在押人员维权,我是学法律的,在押人员中有几起错诉错判的案例,被我看出了问题,及时地给他们写答辩状和上诉状,纠正了错误,这样的维权案例我做成功了三起。

我可以替他人维权,却改变不了自己的命运,因为我的案子不是一个法律问题,而是一桩政治迫害案件。甘肃国家安全部门,利用编造的事实,作伪证,制造虚假证据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2002年5月,我的案子开庭,7月份宣判,我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我提出上诉,却改变不了判决结果。2002年12月,上诉结果下来了,维持原判。

随即,我被送往兰州监狱,第四天之后又转到了临夏监狱。

 

马:请谈一谈您的监狱生活。

 

李:我一进监狱就被关在禁闭室。在兰州监狱,因为需要存档,警察给我拍照,我被剃光了头,胸前挂上一块牌子,牌子上注明:李大伟。这是一个自我矮化的形像,非常有辱人的尊严,我本能地抵制这种拍摄的角度。警察试图制服我,想强行给我拍照,但是我对着镜头不停地做鬼脸,让他们拍不到那种特别严肃的、干巴巴的滑稽照片。最后,他们老羞成怒,把我关进了禁闭室,我在兰州监狱的四天时间都是在禁闭室里度过的。此后,我一直抵制他们这种明显带有羞辱性质的拍照行为,因此,直到我出狱之后,我的档案袋里照片一栏应该都是空白的。

2003年元月27日,我被送往临夏监狱,开始了我的九年监狱生活。在这里,我一直被视作监狱的“头号反改造份子”,我始终拒绝认罪,也不参加监狱安排的思想改造和劳动改造,因此,没有被监狱方减过一天刑期。还有,我进“管教”办公室,包括监狱长、政委的办公室,我都拒绝喊报告,监狱要求犯人背监规,我也不合作,也不穿囚服,不过,因为后来天气转向寒冷,光靠家里寄过来的衣服无法御寒,我不得不加上监狱分发的囚服,用来抵御寒冷,但是,这和认同当局的专政系统强加给我的罪犯身份是不一样的。

这并不意味着我在监狱里享有特权,九年的监狱生活,我被关过五次禁闭,累计达108天。
第一次就是在兰州监狱,监狱给了我一个下马威,一进去就关了四天的禁闭室。

但印象最深刻的是第二次,发生在2005年8月8日,一个服刑人员向监狱政委反应我有一部手机,监狱政委找我谈话,要我交出手机。我回答:没有手机。为此以隔离审查为由我被关到紧闭室,他们一个多月把整个监狱翻了一个底朝天,却一直没有找到他们所要找的“手机”。一直关到9月底才放我出去,关了54天。这间禁闭室的条件非常差,阴冷潮湿,面积大约只有五、六平米,里面除了一条非常狭窄的过道,一个马桶,几乎就只能刚好放下一张床板,没有其他任何空间,完全可以用暗无天日来形容。
一关进禁闭室,我就使劲地踹禁闭室的铁门,表达对监狱方面的抗议。他们就把我绑在“死人床”上,绑了整整两天两夜。“死人床”是一块大木板,将被惩罚对象的四肢和整个躯干都被牢牢固定起来,用带扣的帆布带把整个身体紧紧地绑在床板上,完全不能动弹,活像一具做过防腐处理的干尸,搁置在木板上。我就在这张“死人床”上被牢牢固定了两天两夜,到最后,连蚊子叮咬的疼痛感觉都没有了,屎尿本来是由包夹我的其他犯人接的,到后来,屎尿都无法正常排泄,因为这种酷刑对人体的腰部和肾脏功能伤害非常严重。

8月12日,监狱终于给我松了绑,因为我妹妹在8月12日要来探监,他们有些紧张,安排我们在禁闭室而不是在探视室见面,当时我人根本起不来。我被松绑之后,只能一点一点地活动,慢慢地疏通关节、筋骨,才能起来坐一会,一开始,我只能扶着墙壁慢慢地移步,我的视力也是在那一次禁闭之后开始急剧衰退的,可能是因为被关押的时间过长,禁闭室里又阴暗、又潮湿的缘故所致。

还有一次是在2009年4月,在狱友的帮助下我真的搞到了一部手机,我常常用手机与家人和朋友联系,但是很快就被狱方知道了,查缴了我的手机,对我有进行了强制隔离反省。其实隔离反省和关禁闭并没有太大的区别,都是和外界处于失联状态,只是隔离审查的房间稍微大一点儿。后来在对隔离反省第27天时我妹妹来探监,因为监狱有规定凡是被关禁闭的服刑人员一律不得接受探监,为了不能接受探监,监狱对我宣布紧闭7天。这一次我被关了33天。不过,自此之后,监狱对我的控制力度明显加强了。
还有一次,是在2010年,因为看报纸和狱警发生争执被关了禁闭。那时,我已经被送到康复监区,这是一个专门关押老弱病残号的监区,这些犯人平时不用干活,但不能走出监区,也没有放风的时间,没有跟外界接触的机会和媒介,因此接触的面非常窄。这是在手机事件发生之后,监狱为了将我和其他犯人隔离开来,采取的一种防范措施。但有些犯人,为了躲避监狱繁重的劳动任务,打通一些关节,也被送到这个监区来。

这个监区没有图书室,只有一台电视机,只能在晚上看一看,也没有说心里话的人,因此,精神生活是相当贫乏的。不过,监狱打开水处放置了一个书报栏,里面存放了一些报纸,这对于我来说是一个阅读的机会。于是,我利用接水排队的时间去看报纸,却被监区的“教导员”阻止了。我跟他当面顶撞起来,说我有知情权,有看报纸的权利。最后,他们给我定了十天的禁闭,不过,关了五天就放出来了。

 

马:请您谈一谈监狱的劳动情况。

 

李:在监狱里的九年时间,我始终拒绝参加劳动,劳不劳动完全由我的个人兴趣,在监狱里我相对是自由的。我在生活卫生科呆了六年,从事厨房后勤工作,有四个灶,我愿意帮着其他犯人干活就干点活,不愿意干就呆着,监狱并没有给我分配劳动任务。

但对于其他的犯人来说,情况就完全不同了。犯人都有劳动的义务,并且都有定额,犯人必须完成,比如制作地毯,监狱提供给犯人一个架子,规定一个月必须完成多少床地毯,不过,因为我没有参加过这些劳动,所以具体的情况不是太了解。我们同监区的一个犯人,因为完不成劳动任务,狱警对他施行了很野蛮的酷行,将他的双手环抱在一棵大树上,铐着,用棒子狠狠地击打他的背部、腿部。后来,他从生产监区被移送到康复监区,我在这里听他讲述了自己的遭遇,他的肾脏被完全打坏了,已经失去劳动能力,但监狱不允许他保外就医,我出狱之后,他还在里面服刑。

监狱的劳动任务是非常繁重的,有时不仅要完成定额,而且还要加班。其中最不人道的是六监区,我所知道的最长一次加班是72小时没有让犯人回生活区,也就是三天三夜都让犯人在生产区加班干活,没有休息,因为要赶制一批出口的地毯。基本上,犯人每天就在生产车间打个盹,算是补充一下体力。至于平时,加班也是常态,有时是一天一夜,有时是劳动到深更半夜才回到监室,这在监狱里是十分正常的。

按照国际人权和劳工法律的约定俗成,像这样的劳改产品、监狱产品是不允许进口的,因为这里面涉及到出口国剥削犯人、侵犯人权的严重问题,但是,临夏监狱生产的货物销售一直以来都是畅通无阻的。监狱和一些“正规”的公司进行合作,由这些公司提供原材料,以及负责销售,而监狱则专门生产产品,比如,地毯、帽子,这些货物主要销往东南亚、阿拉伯国家。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这些廉价的货物是用监狱犯人的血泪生产出来的,因为它们都是在合法公司的名义下进行出口。还有像机械加工,比如,液压泵。有时监狱也会承接一些狱外的工程,比如,盖楼房。不过,能够走出监狱去干活的犯人都是监狱认为可靠、不会趁机逃跑的犯人。对于狱外工程的人员选择,监狱会有考虑,哪些犯人能出去劳动,哪些犯人不能出监狱,一般都是选择轻刑犯,两三年就可以出狱的犯人。从心理学上分析,这些犯人短时间内就可以出狱了,没有必要再冒加刑的风险逃跑。也有重刑犯人,但相对来说比较少,可能主要是技术方面的专业人才。据我所知,趁外出劳动而中途跑掉的,在我所在的监狱还没有发生过一例。

 

马:请您谈一谈监狱犯人在就医保障方面的情况。

 

李:总的来说,监狱的医疗状况要比看守所好一些,一些小的病症,监狱里可以治疗,但是大病就必须上外面的医院治疗,监狱没有这样的治疗水平。在监狱里看病,医疗费用由狱方来承担,但去外面的医院治病,就要由服刑人员自己(家属)承担、或者监狱方和犯人共同承担。我在看守所患的病,像疝气,就是在监狱里头治好的,不过,当时花了两千多块的治疗费用,监狱只承担了一半,我本人支付了一千多块钱。据我所知,这还是我的特殊待遇,有的犯人外出治病所花的费用,都是由犯人全部承担的。

像一些大病、重病,急症,监狱还是比较重视的,至于一般的病,由监狱医务室的狱医给你看一看,治好了就好了,治不好,只要不死人,监狱能拖就拖,像肛瘘,我就一直没有得到有效的治疗,在监狱看来,这不是急症,也不是什么大病,监狱能撒手不管就不管,推卸责任。

在我出狱之后,我把临夏监狱将医疗费用强行转嫁给服刑人员的不合理作法捅给了媒体,还亲自向司法部反应,因为很多犯人之所以患病完全是由监狱的严酷环境造成的,比如,酷行,再比如,超负荷的强迫劳动,因此,让犯人来承担治疗费用是不合理的。后来,通过一些其他地区被关押过的政治犯朋友了解到,很多地方的监狱治疗费用都是由监狱来承担,这是临夏监狱自己推行的土政策,这也给了我抗争的动力。这次抗争是非常成功的,临夏监狱最终取消了要求犯人承担医疗费用的土政策。

 

马:在您漫长的监狱生涯中,像那些受虐待的现象仅仅只是发生在您身上的个别现象,还是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

 

李:应该说,在监狱里面犯人受虐待是一个普遍的现象,我在上面已经提到过很多事例,像强迫劳动、酷行、有病不给医治,我认为这些都是属于被虐待的范畴,而我的个人经历,相对而言,还算是比较特殊的,至少,我的人格和尊严没有受到太大的伤害。

在监狱,如果政治犯能够团结,能表现出一些抗争的精神,对于改善政治犯自身的状况,甚至整个监狱犯人的人权状况都是有益处的,虽然,大家可能会因为抗争受到一些肉体上的摧残,但是,即使你不抗争,也很难保证这种摧残不会降临到你身上。

我所在的监狱其实还有一些因政治原因被送进来的朋友,但我接触到四位朋友却让我有些失望。有一位朋友,他参加了监狱的劳动改造,有一次,从生产监区回到生活监区,当时我在操场上散步,我看他扶着墙壁走路,就过去扶他,我有点同情他,说你病成这样还不休息。他回答说不敢休息,也不能请假,担心受到监狱方面的惩罚。我说这是强迫劳动,你就躺在床上不起来,看他们能把你怎么样。他反过来害怕跟我呆在一块,因为在监狱,我是一个敏感的人物,他害怕让狱警发现跟我呆在一起,给他带来麻烦,硬是把我支开了。他是一个性格比较懦弱的人,常常进行超负荷的劳动,给监狱、狱警留下一个配合“改造”的积极印象。

还有一次,我听说一位政治犯朋友被狱警在众目睽睽之下煽了几记耳光。当时正是排队买东西的时间,这位朋友的囚服最上面的扣子没有扣好,被狱警发现了。这位狱警走上前,不由分说就给他几个耳光,打完之后,他还在那里规规矩矩的立正站着。我曾借与监狱领导谈话之际要求监狱改善其他几位政治犯的待遇,但是这几位政治犯朋友自身不愿意站出来抵制狱方的压迫,最终没有结果。总的来说,监狱的生活是非常残酷的,因此,我完全可以理解这些朋友们的选择,但却并不值得赞赏。

还有,监狱对法轮功学员的虐待是非常普遍的。对于法轮功学员,监狱的主要工作是让他们转变思想,但法轮功学员在意志力上往往都很顽强,因此,监狱对他们下手是很重的。我亲身见证了监狱对法轮功学员的一次虐待,狱警用四五支电棍击打一位法轮功学员,监狱的“管教”办公室就在我所在监室的楼上,所谓的“管教”,其实只是被合法化的打手而已,因为相距很近,我甚至能听到吱吱吱吱的电击声,还有那种遭到酷行折磨时发出的撕心裂肺的绝望吼叫,让人不寒而栗。

这并不算完,在酷行之后,还不让他们睡觉,由几位犯人贴身监视他,这些人在监狱里面有一个专门的术语,叫“包夹”。由几位包夹轮流值班,一旦他想睡觉,只要一闭上眼睛,这些包夹就会把他给捅醒。法轮功学员是监狱重点监视的对象,必须始终在他们的视线之内,因此经常派很多犯人包夹他们,原因可能有很多,比如,害怕他们禁受不住这种非人道的虐待而自残或自杀;也可能害怕他们和其他人联系,与外界取得联系,把监狱里的真实情况透露出去;因为在监狱里,法轮功学员人数很多,害怕他们抱团,对抗监狱的所谓“改造”,等等。

有两位法轮功学员在这种逼迫之下,被迫写了悔过书,我在放风的时候和他们有过交流,因而知道他们的真实状况。至于监狱,也并不要求他们真心悔过,只要这些法轮功学员在表面上态度有所转变,他们就等于完成了一项政治任务,这关系到警察自身的前途和升迁。

另外,只要他们写了悔过书,无论是否出自自愿,监狱对他们的待遇都会比普通的刑事犯人要好一些,因为,这些法轮功学员的确要比普通的刑事犯人要善良、素质要高,人品通常也都是非常不错的。但如果他们不屈服,就会遭受异常严厉的逼迫,有一位法轮功学员坚决不写悔过书,监狱就一直把他关在禁闭室,他绝食,就给他灌食,由六、七个犯人轮流对他“包夹”,不让他有片刻消停。

这是监狱对待政治犯、良心犯的一些大致情况,至于刑事犯人,比前者还要更糟糕一些,比如,我上面提到的那位因完不成劳动任务而遭受酷行的犯人,我后来还通过他的女儿了解到他在监狱里面的一些情况。

 

马:您在里面的通信权、写作权、探视权是否得到应有的保障?

 

李:通信的问题,无论是谁,如果是透露监狱内部问题的信件一律会被扣压。

探视的时候,所谓的“亲情电话”都是被监听的,有些犯人是藏人、东乡族人,监狱就不允许他们用本民族的语言进行通话,只能使用统一的汉语进行交流,这样便于监狱的监听。

在所有能够和外界进行接触的状态下,犯人不允许批评监狱内部存在的问题,如果你这样做,那极有可能会遭到监狱的报复。当然,监狱不一定要明目张胆地以这个理由来报复你,但是,他们总是能够找出很多方法暗地里报复你,比如,在安排工种的时候给你穿小鞋,故意安排一些很脏、很重、很累,费力不讨好的活给你干,你明明知道他们是在故意整你,但你却没有办法指控他们。不过,最常见的惩罚措施,就是找一些堂而皇之的借口扣掉你的减刑分,对于普通犯人来说,这是最要命的,因为你通过没日没夜辛辛苦苦挣来的一些减刑分,被狱警大笔一挥,就没了,让你欲哭无泪,这是最令他们恐惧的。因此,很少有人会把监狱的真实情况泄露出去。

如果上面有人来检查,或者外面有人来参观访问,需要安排犯人和他们交流。这些犯人一般都是由监狱事先安排好的,值得信任的人,比如,监狱“积委会”的服刑犯人,至于普通的刑事犯人,他们是无法和外界接触到的。总之,监狱是一个完全封闭的世界,内部的真实情况是很难被外界知道的。

 
 
 
 
 

定稿:201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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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10 18:2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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