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天来,周永康的老婆贾晓晔和儿子周滨及侄子周锋,一个接着一个判刑入狱,大都判得不轻,引起广大读者热议,有人评论说是习王出于权力内斗故意整肃他们,有的说中共高层打破“刑不上常委”的惯例,又株连九族,是文革遗风,等等,但笔者认为,很多人不仅健忘,而且缺少悟性,其实,在中国政坛疯狂了近10年的强权人物周永康,是被一个普通的弱者,即2009年自焚抗争而死的女人绊倒的,她的名子人们几乎遗忘了,她叫唐福珍。只不过这个女人死时双腿烧焦了,她使劲地伸腿伸了整整6,7年,才最终绊倒了“人间大恶”周永康。
无疑地,周永康是中国历史上最残忍而卑鄙的酷吏,他受到江泽民这个“江湖骗子”的荫庇,主掌公检法司近10年,双手沾满人民的鲜血,肚里吞满人民的骨肉,豢养了大大小小,遍布城乡的“小政法王”,他们徇私枉法,肆意枉为,制造了无数起冤假错案,使官民对立,警民对立,各种突发事件不绝如缕,使数以千万计的良民冤死,致伤致残,九州上下遍地埋下仇恨的种子,使社会矛盾几近引爆点,因此,任何一个新上任的取代“江骗子”的领导人都应当抛弃这个“恶霸”,顺应老百姓的心愿,而唐福珍案就是一个鲜活的典型,无数个类似她的弱势群体,都期待法律对周永康的审判,众人的“诅咒”和“合骂”是他倒台的最根本的原因。
现在,终于到了扬眉吐气的这一天,我油然想起成都市金牛区的个体户,弱女子唐福珍,2009年11月13日,在成都市金牛区天回镇金华村发生一起震惊世界的恶性强拆事件,暴力执法的区城管组织人力与位于所谓“违章建筑”的楼顶的唐福珍等对峙,最终以唐福珍的自焚而结束,有关这方面的报道,录像比较全面,时隔多年,记忆犹新,我不必重复细节,我只想再次强调当时我在一篇时评里说的话,人家都自焚了,警方还抓捕了她另外一些亲友,全部扣上“暴力抗法”的大帽子,可见,政府官员欺人太甚,已到何种令人发指的地步,而如今回想,之所以小小的金牛区城管,如此“牛逼”,就是因为这伙如同强盗的官员由成都市委书记李春城撑腰,而他的总后台就是“政法王”周永康。
因此,尽管当时的海内外與论,潮水一般激荡,汹涌,几乎都站在唐福珍的一边,但是,2009年12月3日,金牛区政府在自焚事件的情况通报会上,还是认定唐福珍的前夫胡昌明所修建的房屋属违法建设,金牛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拆除胡的违法建筑主体合法,程序合法,只不过假惺惺地承诺,执法局长钟昌林判断不当,处置不当,对其停职调查,但随后不久,就烟消云散,重新被重用。最早始于大连,由薄熙来首创,祸害全国的城管,无视1996年8月,胡昌明和唐福珍与天回镇金华村签订的《建房用地协议》,无视胡唐夫妇长达11年的个体经营历史,无视他们修建的面积多达1600平方米的砖混结构及简易结构的房屋,更无视他们多年白手起家,给地方经济带来繁荣和活力的事实,他们绕开地方法院,利用警察和城管,公然暴力抢劫老百姓的财产,导致了民企老板的伤亡,理应以徇私枉法和故意杀人罪判刑,但李春城,周永康充当“保护伞”,使这些利用公权力杀人越货的罪犯逃脱法网,更多的仿效者继续巧取豪夺老百姓的财产,自此,暴力拆迁引发的群体事件越来越多,成为社会动荡的极大隐患。
笔者认为,掌握权势的官员,由于缺乏监督制约,往往把人性中恶的一面发挥得淋漓尽致,城管已成为侵蚀社会肌体的“毒瘤”,像金牛区的这帮土匪般的官员,逼死了良民,还把人家定罪为“暴力抗法”,并且振振有词,他们对弱者和草民生命的践踏,已经到了人身共愤,天理不容的地步,所以,像唐福珍这样凤凰涅磐的生命,是永恒的,不朽的,她的灵魂没有死,虽然肉体焚烧了,但思想,感情,勇气,胆略都化为一种超自然,超物质的精灵,在游荡,在寻找,在祈求,她多年来,一直在千方百计地复仇,前面我讲过,她的双腿烧残了,她行走大概比较困难,但她一直没有放弃使绊子,终于在今天绊倒了李春城,周永康等这群人间恶魔。如同金牛区官员逼死唐福珍,又刑拘了她多名亲友,如今周永康判了无期,儿子周滨判了18年,老婆贾晓晔判了9年,侄子周锋判了12年,还有的亲友死的死,跑得跑,整个家族都叫天灭了。难道这不是必然的吗?
人们常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不到,不论是“现世报”,还是“来世报”,全都逃不掉。笔者坚信,在世间万物里,不论贫贱富贵,每一个人的生命都是平等的;每一个生灵都是神圣的,伟大的,依照暂时的权力,得意忘形而残害他人的强势人物,从来都是短命的,虚幻的,难逃遭到“雷劈”的可悲下场的,只不过“雷劈”形式略有不同,有的是由大自然发力,有的是由人事更迭而上演,唐福珍绊倒周永康的故事,给现在手中有权而疯狂做恶的所有人一个警示:千万别以为“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唯所欲为地做恶,最后都是自食恶果。贪官污吏李春城,薄熙来,徐才厚,周永康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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