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杰(法学博士)

7月7日12时12分,一辆号牌为贵G02086D的安顺市2路公交汽车,在行驶至西秀区虹山水库大坝时,突然转向加速,横穿对向车道,撞毁护栏冲入水库。当时车内共有37人,其中21人死亡,15人受伤。公交司机也在惨祸中死亡。

肇事司机名叫张包钢,今年52岁,从1997年起就一直驾驶2路公交车。是什么原因造成了这场坠湖事件呢?当时车辆状况正常,桥上交通秩序正常。有网友认为,公交司机的精神出了问题。但多位2路公交车驾驶员同事称,张包钢平时和同事相处感觉人不错,待人接物都可以,“他感觉总乐乐呵呵的,大家有时也一起聊天,没觉得有什么问题”。

7月12日贵州省安顺市公安局发布了“贵州公交车坠湖”事件警情通报。此时,迷底揭开,这次坠湖事件不是事故,司机也没有精神问题,而是一个蓄意报复社会的谋杀案。

根据贵州官方的通报,该案件祸起张包钢的房屋被强拆。张包钢曾是西秀区柴油机厂(后更名为西秀区酿造机械厂)的工人。在工厂工作时,他分到一套40平方米自管公房。2016年该房屋列入棚户区改造。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2020年6月8日,张包钢与西秀区住建局签订了《自管公房搬迁补助协义》,协议补偿72,542.94元,后张嫌补偿金太少,拒绝领取。张包钢还向当地政府申请了公租房,但未获得。7月7日上午8时30分许,张包钢来到他的房屋处,但该房屋已经被拆除了。8时38分,张包钢拨打政务服务热线,对申请公租房未获得的情况下,居住的房屋被拆除义愤填膺。

7月7日上午9时4分,张包钢购买了白酒和饮料。后他将白酒装入饮料瓶中,然后用黑色塑料袋包着前往汽车公司交接班。11时47分,张某钢驾驶着2路公交车从火车站出发。12时9分,张某钢趁乘客到站上下车时,饮用了饮料瓶中的白酒。12时12分,张某钢驾驶公交车行驶至西秀区虹山水库大坝时,突然转向加速,横穿5个车道,撞毁护栏,冲入水库。

 综上可见,张包钢因不满房屋被强拆,而报复社会,制造了这起自杀式谋杀案件。21条鲜活的生命瞬间被吞噬,他们的亲人面临怎样的痛苦和悲伤。官方的通报将责任归结于张包钢报复社会的极端行为,但我有很多疑问:张包钢为什么要采取这样的极端行为?是什么让他连自己的生命也不在乎?为什么一个和善的人突然变成了杀人魔鬼?隐藏在报复事件背后的罪恶是什么呢?下面,我谈谈自己的看法:

第一,张包钢的房屋被非法强拆

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才亮律师在文章《关于安顺公交车司机房屋被拆存在的违法问题》中,对张包钢房屋被强拆进行了法律分析,他指出:

第一,涉案房屋的补偿不符合法律规定。从通报可以看出补偿过低,40多平方米的房子只补了7万余元,显然没有达到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不低于市场价”的要求。尽管张包钢的房屋只有直管公房租住权,但国有企业分房具有福利性质。所以在房屋征收拆迁中,通常的做法是按照房改条件,在征收之前将房屋所有权改至租住者名下,也有直接把全部的房屋补偿款给租住者名下。

第二,本案中的强拆不符合征收补偿条例规定的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张包钢虽然签订了合同,但当即反悔,没有领取款项。征收人应当找张包钢协商,劝其履行合同主动搬迁。如果张包钢拒绝履行合同,棚改主体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强拆程序违法。如果棚改主体与涉案司机没有依法订立合同或订立合同后当即反悔并确认合同废除了,则司机不存在主动搬迁之义务,征收部门应该按照法定程序作出征收补偿决定,责令张包钢限期搬迁。在决定生效后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本案的强拆,没有看到法院的裁定,也不是法院组织执行。

第四,当地政府明显存在渎职行为。张包钢符合当地“申请人因离婚失去住房需1年以上(含)”的申请条件,在预计的补偿款不可能买得起同地段同水平的商品房的基础上,申请了公租房。十分遗憾的是直至事件发生前,他的公租房的资格仍然没有被批准。物权法第42条明确规定征收个人住房的,应当保障他的居住条件。征收补偿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当地政府显然没有尽到应尽的责任。

综上所述,张包钢是制造这起谋杀案的罪犯,但同时也是弱势群体中的一员,一个正当权利被侵犯的社会底层草民。

第二,绝望是谋杀案的真凶

张包钢40平方米的房屋被强拆,7万元的补偿金额,他根本无法购买一套房屋供自己和儿子居住,并且政府没有依法为他提供公租房。房地产要开发,要建高楼大厦,但原居住在这片土地上的张包钢却无家可归,没有立锥之地。这是当今中国盛世蝼蚁的真实写照。

但地方政府根本不顾及张包钢的感受,强行拆除。张包钢的绝望,我们可以体会到。如果政府不是强拆,而是与他协商?如果考虑他的困难,及时安排给他公租房?如果有维权律师帮他主张权利?这起公共灾难或许可以避免。

一个正常的社会应避免社会成员陷入彻底的绝望,否则,选择这种极端方式的人只会越来越多,整个社会就会像那辆公交车一样,看上去“正常行驶”,却随时有坠湖的危险。

社会由无数个个体、社会组织和团体来组成。当个体声音得到声张,社会就能获得发展,反之,社会就会萎靡,个人也会失去最后的牵挂。在中国,你会感觉自己如同蚂蚁一样,随时被碾压成灰。张包钢的行为是中国底层社会对于绝望最真实又最惨烈的表达。如果找不到出路,这将会是中国未来社会的预演。美国保守主义思想家拉塞尔.柯克认为:如果社会成员处于精神上的失序状态,那么共同体的外在秩序也无法持久。

今天的贵州坠湖惨案与2013年厦门公交车纵火案是何等的相似。2013年6月7日,在厦门发生公交车纵火事件。该事件造成47人死亡、34人受伤。而放火者就是厦门居民陈水总,时年60岁。陈水总为什么会放火杀人?纵火的前一天,陈水总在微博上写道:草民陈水总,现年60岁,初小文化,住厦门市局口街24号,1970年因家庭生活来源被切断,草民随全家下乡,历尽千辛万苦1983年回城,没有安排住房一家十口住28平方,没有安排工作,自谋出路直到94年勉强娶妻生一女,穷家添口倍感拮据,96年更大厄运又至,赖以维生的摊子被取缔,草民四处求诉无门,靠亲友借贷度日,不得已在家门口支一个50公分大小的玻璃柜卖麻糍,由于本小利微,勉强度日,虽有心给当权者送礼但家贫如洗有心无力,没多久又被取缔,无奈在某些人的白眼下打零工艰难度日,苦熬至今60岁盼能办理退休,苟延残喘,万没想到户口当年迁移过程,派出所把年龄填写错误,社保不予办理,找公安改错又到处踢皮球,草民年纪已大工作又难找,数十年来一直挣扎在贫困线下,家无余粮给草民果腹,绝望中冒昧求救政府,望给条活路。

当今中国就像一个火药桶,危险在不断地积聚,谁都不知道自己会不会是下一个公交车上的乘客。批评政府的言论被禁声,甚至遭遇无妄之灾。刚刚回到家中的清华大学许章润教授因为发声批评政府政治倒退,而被以嫖娼的罪名拘留和羞辱。为弱势群体主张权利的维权律师不是在牢里,就是走在去监狱的路上。谁还会为这些底层百姓说句公道话。正在快速流氓化的中国正在将越来越多善良的老百姓逼成罪犯。中国有上千万上访人员,他们的问题不仅得不到解决,而且还遭受迫害。由于中共凌驾于宪法之上,且反对司法独立,从而使中国公正的最后防线丧失。不解决社会制度问题,没有民主法治,再多的红袖标、朝阳大妈上街都挡不住报复社会的案件。我们庆幸没有登上张包钢的公交车,但是我们都在中国这辆大公交车上。

张包钢是儒弱的,因为他没有勇气对抗碾压他的政府和不公平的社会制度,却把愤怒发泄到无辜的乘客身上,让21个无辜的生命作为他的殉葬品。但我们谁又能够保证自己在绝望中失控,变成下一个张包钢呢?我们怎么才能避免和减少这样的悲剧呢?

西方国家百年宪政经验已经给出了答案,那就是让掌握国家权力的人与老百姓坐在同一辆公交车上。维权律师张凯在文章《不在一辆车上》中写道:我们不在一辆车上,才是真正的问题所在。于是,我们制度的改变,往往需要付出血的代价。然而,更多时候,就算是有血的教训,也依然不会有太大的改观。决定整个社会规则的人,都在规则之外。既然不在一辆车上,谁管车中的你是死是活?庙堂之上,根本没有他们的世界与生死。

要决定社会规则的人与我们同坐一辆公交车,我们就必须有决定他们政治命运的选票,让他们成为我们的公仆。这就要求中国必须建立宪政民主制度和公民社会,让每一个公民有尊严、有温暖地生活,否则今天是公交车惨案,明天是轮船和飞机惨案。贵州坠湖案让更多的人看到了绝望,或许也正是希望所在。我们需要走出不公平制度的禁锢,但我们更需要有走出绝望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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