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两制”原初构想中,在政治原则意涵与立法意图方面,似存在着“爱国者主体”治港之说(邓小平讲话)。那么,在《香港基本法》规范设定上对此是如何定义与明确规定的呢?有鉴于香港特殊法律政治制度与“一国两制”原则要求,《基本法》规范了香港主要行政长官与议员及司法官员等公务员“任职宣誓”制度。“遵循《基本法》和香港法律,效忠特区”。所以,严格说这即是對公职人员“爱港爱国说”的法治化的“法的忠诚”规范要求。

这是当下人大决定修改香港民选制度的关键议题之一:参选者资格标准的一个不确定而又没有法定义的政治概念。这是必须在其后立法要解决的问题。另外,有必要参考香港既存法律政治体制规范中,對此概念的法的认定与刑法\行政法相关具体规范,尤其是港制普法系法律观念与解释及兼顾传统与惯例。显然, 就一般意义而言,这是一个政治概念,鉴于香港特殊境况以及实施与大陆不同的法律政治制度,所以,简单依据大陆官方對“爱国者”的政治定义,或根据大陆政治法治思维来界定“爱国者”,就可能脱离了香港实际情况,发生与香港法律政治体制的法意精神相违背的情况。由“一国两制”《基本法》与相关国际公约所明确规范保障的人权与公民政治权利相冲突的情事也就容易发生。故此, 必须要求對“爱国者”观念有基本准确的,符合国际法的法律定义。

有鉴于本次人大将“爱国者治港”作为“根本原则”提出,并将其作为香港民选制度修改的关键内容,即作为参选公职人员必须经过的“政治资格审查”的标准依据,那么,必然会触及香港公民政治权利的基本判识与法律认定。所以, 无规范和无严谨法律定义与甄别程序界定的“爱国者说”,只能是一种党派政治上排除异己的手段;无论从法意上还是民选实践中,都会遭遇泛民政治反对派和民意的质疑反弹,成为激发和强化民间反抗港府与中央强权的新因素。

若从现代国家地区特定法律制度体制规则论,“爱国”与否其实不应成为构陷意图参与民选者的“准入”界限或障碍。因为,参选能否成功,在选民的认 同与决定。如果一个“不爱国者”能够通过公平公正的民主选举当选(获得选民认同),那么,是否对其“不爱国”的指认本身就是错误的?否则,那么一 定是国家和政府存在着严重悖离人民(选民大多数)的政治或政策错漏,而遭遇选民的逆反式政治抵抗所致。换言之,现代法治之下最大的不爱国者只能是:掌握绝对权力而“有违民意与法政治法律规范”和“逆世界秩序而动的” 当权者。而对香港特殊政治抗争情势下,产生的“激进思潮与言论者”(除非有重大违法情事者除外),应该作出多重考虑而加以甄别排除在“不爱港爱国者”之外。而港府今年一月份大规模逮捕去年主持参与的“区议员选举”(仅具有咨询服务社区功能的区议员),何来“颠覆国家政权罪”?而且,当下“未审先囚”,严重违背香港司法程序规则与法治精神,似乎《国安法》之下,一个“颠覆国家政权”莫须有的罪名,就可以任意枉法,超越一切现行法律制度与程序规则,这是毁灭香港法治,而不是真爱港爱国!

由此可见,单纯以“爱国”言论表态的“政治性”划界作为排除参选人资格的作法,而不是依据参选人是否违法、有无重大案例在身,这些举世普遍性选举规则为依据,显然既是對选民理性良知的误判和對公民平等参选政治权利的侵犯,同时,在法律制度建构方面,有违基本法理与体制原则,更是對香港社会公民权利意志与人心社愿的公然违逆。可以说,这是一种潜藏于中共与港府官僚主义权力政治意识之中的“恐惧民主的政治心态”的显现。对此,恰恰是政府当权者应该深刻反思的现实民主法治的重大课题。

从另外层面也反映出:完善建构香港选举制度,要以保障公民权利,实现公平公正选举为出发点;同时,必须认清从现代制度体制方面,完整建构与有效实施,對执政者与政府权力有效约束制衡的法律规范体系的重要性。其中,有文章质疑回归二十多年,中共加持下的港府對香港原廉政制度的毁损,或一定程度的变更,使其体制功能骤减。如果属实,那么,这和中共权力体系与香港商界的勾连所形成的香港独特的“政商共治”权力结构体制,及其导致的另类腐败(官商利益勾连)与权力掣肘等,使港府在重大民生社会议题上呈现无所作为状态,并且致使香港深层次民生社会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这也是导致香港社会抗争之势飙升的原因之一。对此,一味简单诿过于泛民反對派,似情理不通。真正原因应该在于政商权力利益勾连体制结构,限制了港府施政与长期规划实施。

由此,再来考察以“爱国者治港”原则修改香港民选制度,以及《港版国安法》 的强制立法实施的整体背景情势,及其“剑走偏锋”和“矫枉过正”的政治原因。首先,“一国两制”与《基本法》创制,源于中共实施“改革开放”大政 方略之初的八十年代,典型具有那个时期中共试图朝向“开明专制”转型初期, 追求“国家现代化”的特色;即(鄧)胡赵主政时期的开明、开放与改革的目标风格;但是,此趋势为“八九风波”而遭遇挫败所阻断。

“一国两制”原初构想很可能是维持香港政治法律体制永远不变的(如同邓小平的趣谈:五十年之后也就不需要“变” 了;在回应香港人士询问时作如是答,可见其用意颇深),因为,当时在党政分离与政经分开的改革实践中,“政治体制改革”进入了实验规划之中。但这所有的一切,都被突如其来的北京學生运动风暴冲击与措败所终结(虽然紧接其后的“苏东”突变实现了其民主夙愿)。因而,香港由于特殊的政法体制与传统的国际环境背景,仍然成为除台湾自由民主体制之外,回归后仍然保有政治自由与合法反对中共与港府政策的“独善之区”或中共制下的“法外之地”。香港每年的公开大规模“六四纪念”持续至去年疫情期间也没有停止。在这层意义上说,“一国两制”构想与二十多年来的实践,举世公认基本上算是成功的。但由于《国安法》之后,一切都正在发生根本的改变。本次人大《决定》對选制的修改,将是毁掉“一国两制”的最后一根稻草?!这已经引致欧美国家的一系列抗议与反制。欧盟也罕见的数十年来首次提出了制裁决定。

其次,香港之困的原因复杂,各种历史现实的深层次的社会民生问题,也异常突出。而若以政治领域作为主要观察点来论,近年来的持续激烈化學生社会运动诉求,就是为要求兑现《基本法》规定的“双普选”体制目标而抗争。2019年“反修例风暴”,其实是对先前中共“渐进民主”的规划安排的反抗,回归前后“政改之议”,到 2014 年人大對香港民选的《831 决定》,没能整合好香港民意,而,遭遇了香港持续的抗争,继之在“修例”的偶发事件的历史转折点,引爆了超大规模、超强度、极致化的反抗运动,最后以港府的武力镇压而终止。其实,整个情势演变发展的“脉络”,始终存在社会抗争的“两制”法律政治制度的竞争,以及其背后的世界性“体制性竞争”的政治力量较量,存在着台湾与大陆各自国家制度体系势向的引领与角力。就此国情而论,中国“爱国”之义,就 应该具有多元化和多样包容性,首要的是要超越单纯政治对立歧义的思维意识定式,才能实践整合处于不同法律政治制度体系之中的芸芸众生和海内外华人大众。

有鉴于“一国两制”鄧的构想,主要是以解决“台湾统一议题”而提出,先行实验于香港澳门回归后的制度体系建构。那么,香港“一国两制”实践,就受到国际与台湾的密切关注也就不足为奇;而由于随着大陆中国近四十年改革开放的迅速发展与经济崛起,加速统一台湾成为大陆强国的“主权、安全、与发展利益”的既定国策要求;而 2017年,主政的习在对台讲话中明确提出了“一国两制”统一台湾的方针。所以,其后的香港情势发展大出中共预料;2019 年的“反修例风暴”不但重挫“一国两制”香港成效;更连带影响与助推了台湾执政的民进党的选举大胜和完全执政;所有这一切,成为了香港“一国两制”迈向终结的转折点,客观促成了《港版国安法》强制立法和实施:中共为了能够在香港“止暴制乱”实现回归法治,在其一贯的“敌对政治”理论思维之中,似乎也找不到“更佳的办法”。

就其基本的历史现实的政治脉络而言,仅从大陆八九六四民运风暴开始, 到“苏东的崩塌”;再到大陆海内外的《零八宪章》运动;以及香港社会抗争的持续不断, 这些都与中共的专制统治的政治逻辑权力意志,和“惟权为大、为上是从”的体制弊端格格不入。任何民主法治化的转型与发展变化,都在中共高压与强制管治中被扼杀。香港未来发展是否和将会在多大程度陷入中共的全面强制政治管治的窘境,虽不肯定但似乎是没有悬念的必然势向结果。

另外,中共恰恰在改革开放恰逢全球化的机遇期,因迅速强势崛起,体量实力增强的当下,而误入了“盲目自信”“超感觉良好”而不知自身体制与意识形态化政治的弊端和危机四伏的状态。所以,在当下“和统”台湾无望、遂成“武统”台湾成唯一选向之特殊情势下,香港之困转变为香港“一国两制”终结之变,似乎一切都有其“内在演变之逻辑必然”。随着中美关系的极度恶化,与各国关系中“体制与价值竞争”的对立冲突之势迅速扩大,也由于“新冠疫情” 的突变,却灾害整个世界,而使大陆中共及整个中国面临和陷入最坏的国际环境氛围之中。

所以,香港当下情势表明了中共的强势主导与介入,实施全面强制管控,其即刻之效果与香港反弹之势,“遮蔽”于疫情非正常情态之下,而不得其实;只能说一切都刚刚开始;其后变化也在未料之天!所以,目前香港的一切都是在“政治”非常态化的极速变化之中。所有议题的法理探讨,也是要厘清历史现实演变的脉络,以及尝试超脱传统政治极端化对立冲突的“同一平面层次思维陷阱”,即所有发展中大国政权与世界的政治冲突在历史上总是趋向“无解”的困境。有鉴于對“法律与政治冲突悖论”的经典历史难题的思考,由此发展出香港“一国两制”真实实践情况的追寻探究,延伸出對世界制度体系原则精 神的深入探索,从而解释并力求解答国家地区发展中“法与政治的关系”(历史命题)及其现代制度体系建构原理。从国家制度体系如何实现现代化实践改造以实现契合当代世界制度体系基础与精神原理的创造性开拓建构?这将是有关香港之困系列探索文章的基调与论述要义所在。

黄永森(2021.03.18)

【初稿载于欧都论坛,这里作者有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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