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希翎(1935~2009),青少年时期恰逢赤潮腾涌——“激情燃烧的岁月”,14岁即入赤营,却终身挤不进“革命队伍”,少数几个未“改正”的知名大右派,一生坎坷。不过,最大的不幸是这位少共女右派受尽赤难仍向往“无产阶级革命”,始终坚持马列主义,并以真正左派自豪。很为她感叹惆怅,哀其不幸,惊其不醒,中国共运一具另类型号标本。

2020年3月笔者得阅《林希翎自选集》(香港顺景书局1985年),1988年5月22日林希翎题赠魏玛莎女士,哥伦比亚大学东亚图书馆收藏,简标页码皆出此集,其他注释则出自别刊另籍。

简历

林希翎,本名程海果,1935年出生上海,原籍浙江温岭县,父亲北大生(1949年后任职台湾大学),舅舅中共烈士,林希翎童年受洗入基督教。1949年5月28日,共军浙南游击纵队第三支队进入温岭县城,十月温岭中学高中生程海果参军,改宗马列。母亲认为女儿一生不幸皆因背弃上帝而遭报应。(P77)

在共军部队,林希翎历任师文工队员、文书、组织科干事,因父亲历史不清,一直未能入团入党。1953年9月,以排级调干生保送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助学金25元/月,县团级中灶待遇(12元/月),大灶则9元/月。[1]

1955年,林希翎在《文艺报》发表论文,吴玉章校长在颐和园为她特辟写作室。1957年5月23日~6月3日,林希翎六次演讲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批评中共时政;6月21日遭《人民日报》点名——“右派分子法律系学生程海果(即林希翎)”(版1),划“极右”,牵连数千人;1958年8月逮捕,以“反革命”判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1973年毛泽东偶然想起她,提前两月余释放(P58),安排浙中武义县农机厂做工(月薪35元),嫁同厂技术员、浙大机械系七0届毕业生楼洪钟(比林小十岁),产二子;1979年7月中国人民大学通知“不予改正”(但补发毕业证),1980年6月长函致邓小平,未邓理睬。

终其一生,两大标志:一、“不予改正”的终身右派,连“反革命”案也未平反;二、始终忠于马列却挤不进赤营。

青年作家

1954年,林希翎撰文〈试论巴尔扎克和托尔斯泰的世界观和创作方法的矛盾〉,不仅批评胡风文艺观点,还指出中宣部文艺处长林默涵李希凡蓝翎的观点与胡风有一致处,三人的世界观与创作方法也存在矛盾。《文艺报》压了一年,征得林默涵同意,发表前向她转达林默涵意见:建议删除涉及林李蓝三人的部分内容,她只得服从,却以“林希翎”笔名留踪。文章刊出后,《中国青年报》发表署名文章〈灵魂深处长着的脓疮——记青年作家林希翎〉,配发丑化其形象的漫画。林希翎写〈一个青年公民的控诉书〉寄送新闻单位,并呈吴玉章、胡耀邦(团中央第一书记),胡耀邦誉她“最勇敢最有才华的女青年”。也有读者投书《中国青年报》为林希翎鸣不平。在胡耀邦、吴玉章关注下,《中国青年报》公开检讨,称文章失实,道歉认错,头版刊登读者来信〈批评应该实事求是与人为善〉,22岁的林希翎一举成名。

小时了了,大未必佳,成名早乃一柄双刃剑。年轻人都渴望社会承认,张爱玲高喊“成名要早呀!”。但青年得志,不易把持,趾高气昂还是小事,浮躁失静,失了分寸,以为天下之事不过尔尔,起点往往也就成了终点。中年流亡法国的林希翎,口气极大,自许长城,1988年6月18日〈我的遗嘱〉——

等我死后,我留下的一切则必将会受到历史与后人的重视,希望我的朋友们能将我留下的所有文稿书信照片都整理出版,所有的版税统统用来作为继续创办《开放》的基金。

我的骨头是最有分量和有价值的。请朋友们将我火化的全部骨灰都收集起来,分别装入一千个小盒子里,除了送给那还想念我的亲人之外,其余统统给我标价出卖,其价值将会像黄金和股票一样地,由价值规律来自由浮动。将卖我骨灰所得的资金,也统统捐给《开放》基金会,用来实现我生前的梦想。[2]

“右”名满天下

1957年5月23日,她上北大看大字报,并未准备“鸣放”,被主持人邀请上台,“我这一上台,这辈子就没法再下台”。其主要右派言论——

胡风不是反革命。

毛主席的话又不是金科玉律,为什么不能反对呢?

我们现在的社会主义不是真正的社会主义。

部队是教条主义大本营。[3]

5月27日,林希翎第二次北大演讲:

几天来北大学生川流不息地到我处拜访,其中一个同学说,我向你自首,上次在会上扰乱秩序,破坏你的发言,都是支部书记布置让我做的。[4]

林希翎的北大、人大演讲,《人民日报》记者以〈内参〉上呈,刘少奇批示:“极右分子,请公安部注意。”[5]但林希翎一直自居中共“自己人”,对中共绝对忠诚,认为党不会怀疑自己,最多“家里人吵架”,毋须顾忌毋须保留,因此大胆“鸣放”,不仅为胡风鸣冤叫屈、捅出当时还对民众保密的赫鲁晓夫〈秘密报告〉。此时,林已读〈秘密报告〉,而之所以能看到〈秘密报告〉,乃正与胡耀邦秘书曹治雄谈恋爱。1954年初,曹由中央团校调任团中央第一书记胡耀邦秘书。林的演讲也“失敬”于毛泽东。她的“鸣放”得到杜勒斯赞扬、蒋介石致敬(P-1)。大赦国际组织也一直向中共政府为其鸣冤。(P-9)

6月8日《人民日报》社论〈这是为什么?〉(毛泽东审定),惊溅四海,中外侧目。当晚,林希翎上中南海咨询中央办公厅秘书室,探问这篇社论是否经毛过目?党中央的意见还是《人民日报》的意见?她很惊讶:

这篇社论一出来,很多人都不愿意讲话了,不知为什么在群众刚刚开始打破顾虑,对党提出一些批评,就赶紧把门关死;这样显得党经不起考验,是没有诚意整风,不敢真正让大家讲话的表现;所谓“大鸣放大放”不过是党的一种手段,是想“诱敌深入,聚而歼之”的策略……感到很灰心,如果确实党中央决定要这样做,那以后将不再说话了。[6]

6月21日《人民日报》点名林希翎“右派”,吴玉章在颐和园别墅找她谈了三个多小时,“对我的问题明确表态”。[7]

斗争她时,人民大学法律系专门组织小组调查她的私生活,被逼无奈,她到积水潭医院做了妇科检查,那张“处女证明”至今仍存档案。(P-150)她本准备6月下旬一毕业就与曹治雄举行婚礼,无奈6月中旬沦右,曹治雄也株连成“右”,开除党籍、下放劳动。1979年两人北京“第二次握手”,一个使君有妇,一个罗敷有夫,各有两个孩子,“除了因不可磨灭的往事的记忆所留下的深重的创伤而抱头痛哭了一场之外,还有什么话可说的了呢?!”(P-58)

6月29日,林希翎向校党委承认发表了“反党反社会主义”言论,是不自觉的右派分子,立场错误。[8]

当时发行量颇大的《文艺学习》印有极尽丑化能事的〈林希翎右史演义〉,经各种报刊围剿式大批判,林希翎成为学生右派中最出名的“反党急先锋”、“大右派”,这回真正名满天下。

入狱•株连

毛泽东就她与北大“右派”学生谭天荣的处理,批示“开除学籍,留校劳动,当反面教员。”一年后,北京中山公园联欢会,刘少奇遇人民大学的学生,问起林希翎,人大学生告知林不承认“反党反社会主义”,没有“低头认罪”,依然桀傲不驯。刘少奇:“那你们应当对她加强监督嘛。”公安部长罗瑞卿根据刘少奇指示,上人民大学召开校党委秘密会议,听取该校“改造右派”汇报,说了一段话——

像林希翎这样的大右派,留在你们学校里是改造不好的,还是交给我吧!我有办法对她进行强制改造……

1958年7月21日晚,林希翎被秘密逮捕,入草岚子监狱,关押15年。(P-76)

林希翎在北京监狱关押11年,后四年在浙江蒋堂劳改农场。(P-194)在狱中,因不认罪,与狱卒“讲理”,手镣脚链,关禁闭黑牢半年。绝食几十次,短则四五天,长则一个月,“每当我绝食之时就对我采用每天二次的灌鼻食之刑”。(P-20)

她在狱中屡犯狱规。初囚单间,因大吵大闹转“集体宿舍”;每次审讯从不认罪,反指审讯员“反革命”,气得狱方拍桌大骂,上脚镣手铐半年。狱吏常对她说:“像这样的人要能得到宽大出狱,那我们这些人就要失业了。就是整个监狱的犯人都放光了,也要留着你看大门。”出狱时,她的档案重达84公斤。(P-148~149、156)

中共治下无人权无私隐。划“右”之初——

当校党委在审查我和社会上及校内外友人的关系时,我是坦然地向组织上交出了我所保存的一切文稿、日记和信件,因为当时我确信我自己以及我的朋友们都是根本没有任何政治问题的。我同他们的友谊完全是光明磊落的,我是没有任何不可告人的秘密。我完全信任党会查清我和我的同志们的问题的。哪里知道,正是由于我的这种天真幼稚和对党的愚忠迷信,使我自己挨整受骗都是微不足道的小事,最最痛心的是因此而牵连了一大批无辜者,凡是从我这里交出来的信件的写信者,在反右运动中几乎很难幸免不当“右派”的(而其中还有许多来信都是从一些读过我的文章给报刊编辑部转来的读者来信和听过我演讲的听众来信,几乎都是素不相识的)。[9]

吴玉章外甥蓝其邦(林“人大”同学)、谢觉哉秘书吉世林(代谢老写一通知函),也因林希翎沾包沦“右”,开除党籍,下放农村。(P-54)中央办公厅秘书室干事王文(三八式党员、叶剑英秘书),例行公事接待过林希翎,无有半句交谈,也株连成“右”,开除党籍、下放劳动。(P-90)

林希翎沦“右”后,台湾老父更不敢回国,温岭老母因“右女”失去工作,由“烈属”(弟弟中共烈士)、“军属”成“右属”“反属”。1959年全家被迫远迁宁夏农场,险些饿死;大妹嫁在当地,永远无法回乡;弟弟失业,在农村做木匠,受尽打击;两位幼妹因读不起书早早嫁农民,生活极其艰难。有的亲属一直不能谅解林希翎的“右派”。(P-58、155)文革初期,老母也抓来开万人批斗大会并遭毒打。(P-18)

不予平反

1975年11月,林希翎见邓小平复出,赴京上访,耗时三月,不仅没见到周恩来、邓小平,北京市委、中央文革接待站知其身分后,根本不予理睬,打电报命浙江公安厅派员领回。周恩来去世次日,她被拘入海淀分局看守所,两天后押回浙江武义(P-157~158)。

1978年9月17日,中共下达55号文件为右派“改正”——〈贯彻中央关于全部摘掉右派分子帽子的决定的实施方案〉。胡耀邦为林希翎一案三次批示,其中两次“拟以改正有利”。(P-46)中组部内也有人写信给邓颖超,为林希翎呼吁,邓颖超将信转给胡耀邦,但她最终还是成为“必须为右派留种”的样品、反右运动“必要性”之注脚。只要赤色逻辑不结束,林希翎在大陆就无法翻身。1998年版《北京大学纪事(一八九八~一九九七)》——

(1957年)5月27日  林希翎第二次来我校发表反动演讲。[10]

1979年6月1日《人民日报》“情况汇编”(大参考)刊载全国人大法制委王文〈应为林希翎冤案彻底平反〉(胡耀邦再批示“改正有利”);11月新华社记者邹爱国也写“内参”——〈林希翎要求实事求是地改正她的错划右派问题〉(P-55);同月全国第四届文代会,刘宾雁大会发言为林希翎呼吁“改正”,与会代表报以热烈掌声;艾青在文代会小组会,丁玲在全国政协也为她呼吁。(P-10~11)

但中共政治很微妙,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张腾霄对林希翎说:

胡耀邦现在还叫你勇敢啊!他的批示对你有害,你还是回去好,在北京呆着对你不利!老实告诉你,你要不找胡耀邦,问题倒可以解决,你找了他就麻烦了。(P-162)

胡耀邦为林“改正”出力,但中共左派势大,反指胡“大右派”。(P-14)

1979年7月4日,中国人民大学党委下达〈对林希翎右派问题的复查结论〉——

根据以上复查结果,用1957年中央〈关于划分右派分子的标准〉衡量,林希翎定为右派分子不属错划,不予改正。希望本人从中真正接受教训,今后为社会主义服务。(P-87)

〈复查结论〉之所以“不予改正”三条理由——

①林借帮助党整风之机,先后去北大和在人大作了六次演讲、答辩,公开煽动要从根本上改变我国社会制度。②公布、抄寄赫鲁晓夫的〈秘密报告〉大反斯大林,制造混乱。③反对中央当时的整风方针和部署,煽动同事。(P-84~86)

1980年5月13日,北京高级法院发出〈通知〉,对林希翎为判刑部分的反革命案申诉:“驳回申诉,仍维持原判”。(P-88)

林希翎不死心,1980年6月长函致邓小平(约五万字)——

我所知的马列主义创始人所描绘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乃是消灭阶级、剥削和压迫,使人民能过平等、自由和合乎人性的幸福生活为标志和目的的。可是我后来从苏联到中国的“社会主义”现实中所看到的却是另外一种图景。我非常奇怪的是,在我们这个自称最正统的“社会主义社会”中,怎么在人与人之间竟会有那么多的头衔、等级和帽子。从正面来说,工人有八级,干部有25级,而从反面来说,帽子和级别也是五花八门的……(P-68)

对于给我的摘帽,我是既不感谢也不领情,而只能报以悲愤的冷笑和横眉。1957年我当“右派”是不自觉的,也始终不承认自己是“右派”的。可是经过这二十多年残酷的现实教育和改造,倒是有些弄假成真了,我终于发现那些祸国殃民的官僚、奸臣、民贼原来都是戴着“最最革命”的左派和极左派的桂冠,那么我要救国救民就应该自觉地心甘情愿地当我的“右派”好了。[11]

但据前中国人民大学副书记兼教务长李新(1918~2004)的信息,林希翎似乎“自绝于人民自绝于党”——

人民大学党委把给林希翎平反的决定派人送去给她时,派去的人以为她会感激涕零,谁知她却不甚答理,于是这人便把平反决定带回去了。这样,林希翎便成了很少几个没有平反的“右派”之一。[12]

据常理,林希翎一直积极谋求平反,应不会不接受〈决定书〉,那位派员也不会因林希翎的态度而自作主张带回〈决定书〉,就算带回,人民大学党委还可另员再送,或者寄达;至少之后几次复查不会坚决拦阻。李新此时早已调中国社科院近代史所,估计是听来的“演义”信息。

老同志鸣冤

李逸三(1906~2003),参加南昌暴动、广州暴动,1927年12月入党,前中国人民大学组织部长、统战部长、监委书记。1983~1996年,这位老赤干三次上书中央,为林希翎申冤,建议平反。当最后一次申诉失败,他长叹一声,哆嗦嘴唇,颤颤悠悠回家,不久得了失语症。此后,李逸三多次说:

自己晚年必须帮助党组织纠正一件重大事情。这件事情之所以重大,因为它关系着中国共产党的信誉问题、对人民负责的问题,也关系到中国人民大学能不能真正实行“实事求是”校训的问题。中国共产党人不能只是口头上讲实事求是,教育别人实事求是,而自己却背离实事求是,这将会给党的事业带来极大的危害。

中国人民大学一批老干部也联名致书校党委,支持李逸三老人“对党负责、对历史负责、对林希翎负责”,他们写道——

我们过去也曾同意过校党委对林希翎案的处理。但是经过四十年历史的检验,证明我们对林的处理是弄错了的时候,我们就应该根据党的“有反必肃、有错必纠”的原则,鼓足勇气,给林希翎平反昭雪,还其本来的历史面目。

现在我们面对林希翎的冤案能不能做到实事求是,是对我们每个共产党员党性的一次考验,对于党员领导干部更是如此。

不要将这个错案带到二十一世纪去。[13]

这批老党员确为中共最大“本钱”,他们的认识局限在于未能理解中南海及小平同志的“政治大局观”,终身未觉悟未认清中共肉身——不可能实事求是、无法遵守信誉,只能“政治地”处理一切问题。既然定调“改正”,反右运动仍然必要,就得留下几件橱窗样品,学生右派中已放过谭天荣、陈奉孝,林希翎则无论如何得“留种”,否则……

1983年7月2日,林希翎因大陆没戏,只得出走,赴香港探亲。虽持双程签证,却未返国。(P-186)此时,她对中共尚存寄望,以为“中央”最终会为她平反。[14]

(未完待续)

初稿:2020年6月

修订:11/30/2020   Princeton

 

注释:

[1] 房文斋:《昨夜西风凋碧树——中国人民大学反右运动亲历记》,秀威信息公司(台北)2012年,第46页。

[2] 林希翎:〈我的梦……——十字架上的呼吁〉,《开放》(巴黎)创刊号(1988-8),第53页。

[3] 牛汉、邓九平主编:《原上草》,经济日报出版社(北京)1998年,第151~165页。

[4] 北大社教委:《北京大学右派分子反动言论汇集》(内部参考),1957年10月编印,第241页。

[5] 〈林希翎冤案内幕〉,原载《七十年代》(香港)1983年九月号。《林希翎自选集》,顺景书局(香港)1985年12月,第143页。

[6] 〈林希翎来中央办公厅秘书室的谈话纪要〉,中共中央办公厅:《情况简报(整风专辑)汇编》(1)1957-6-30。宋永毅编:《反右绝密文件》第1卷,国史出版社(纽约)2015年,第131页。

[7] 林希翎:〈给邓小平的万言书〉,《林希翎自选集》,第53页。

[8] 《情况简报(整风专辑)汇编》(二)1957-7-3。《反右绝密文件》第1卷,第195页。

[9] 林希翎:〈给邓小平的万言书〉,《林希翎自选集》,第50页。

[10] 王学珍等:《北京大学纪事(1898~1997)》上册,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517页。

[11] 林希翎:〈给邓小平的万言书〉,《林希翎自选集》,第68页、第76页。

[12] 李新:〈反右亲历记〉,《我亲历过的政治运动》,中央编译出版社(北京)1998年,第23页。

[13] 〈一部可歌可泣的历史〉,钱理群:《拒绝遗忘——“一九五七年学”研究笔记》,牛津大学出版社(香港)2007年,第148~150页。

[14] 林希翎、祖慰等:《大陆冤案实录》,东西文化事业出版公司(香港)1985年,第15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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