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微信公号 基本常识 2024-03-11
当日资的711便利店开始抵制“媚日”的农夫山泉:
当纯国产的《盗墓笔记》海报被当成日本漫画,迎来“爱国群众”的正义铁拳:
当“爱国群众”这边在轰轰烈烈抵制日本文化入侵,而外交部却在深切悼念日本漫画家鸟山明:
情况已经非常明显:
爱国群众日益高涨的仇恨需求,与仇恨对象不稳定、供应不充分之间的矛盾,正在中国集中爆发。
无序仇恨,严重制约着中国社会爱国情绪的蓬勃表达,急需权威部门出台《仇恨指南》对民间自发爱国的仇恨对象作出明确指引,为群众线上线下的仇恨行为树立统一规范。
民心可用!就差一份权威的《仇恨指南》了。
《仇恨指南》关键作用一:
明确仇恨的对象
众所周知,当下国际形势波诡云谲,日新月异,中国与美国、日本、韩国、以色列、乌克兰等国家的关系也多有波折,时近时远。关系好的时候要交流,关系差的时候要仇恨,这样才能万众一心,指哪儿打哪儿。
分手也好,蜜月也好,国家当然永远是对的,问题是群众经常跟不上步伐,容易拖国家后腿,有时甚至擅自仇恨,差点坏了国家大事。
究其原因,还是因为我们缺少一份确定基本原则的《仇恨指南》,群众只能私下揣摩国家心思,该恨谁,恨多深,心里没个谱儿。如果能建立一个实时动态的仇恨对象发布机制,爱国群众的仇恨行动就有了主心骨,恨谁爱谁,恨几个月,不至于手忙脚乱。
我们基本常识建议,将国家层面的仇恨对象发布权统一收归外交部新闻司,并每日在中央电视台《天气预报》栏目后发布,以便爱国群众及时了解掌握最新仇恨名单与仇恨指数。如此,方有令行禁止,众志成城之威势。
《仇恨指南》关键作用二:
统一仇恨的排序
作为历史悠久、幅员辽阔的大国,中国所面临的外部形势极其复杂,需要明确亲疏关系的国家数量繁多。有时候,涉嫌伤害民族感情的主体不是国家,而是公司或者个人,有的在体育界,有的在政界,时不时就蹦哒出来。还有的时候,爱国群众认为是中国人和中国公司在伤害民族感情,那数量就更加上不封顶了。恨不完,根本恨不完,
爱国群众的怒火值是宝贵的,仇恨值是有限的,俗话说得好,好恨要用在刀刃上,这么多坏人坏国,仇恨起来总得有个轻重缓急,挂路灯总不能按先来后到的简单顺序对吧?
所以,尽快出台一份权威认证的《仇恨指南》就非常有必要。一方面可以明确仇恨指数的计算方法,让爱国群众知道五星仇恨和三星仇恨的判定标准分别是什么,永久仇恨和限期仇恨的尺度怎么把握。另一方面,可以出一份《辱华仇恨排行榜》,把当前需要爱国群众共同仇恨的对象按严重程度和紧急程度排个序,大家挨个儿执行,也可以分工协作各自认领,这样才能做到“应恨尽恨”,“有序仇恨”。
而且,有了《辱华仇恨排行榜》之后,说不定榜三的辱华坏蛋会良心发现,自发去铲除榜一和榜二的坏蛋,这样一来就皆大欢喜了。(这一条想必是受到最近上映的影片《周处除三害》的启发——老高注)
如果国家财力允许,还可以给《辱华仇恨排行榜》设置悬赏,以鼓励爱国群众积极仇恨,主动出击。如果财政暂时有困难,也可以用流量代替现金悬赏,相信正能量博主们也一样甘之如饴,蛆之若鹜。
我们基本常识建议,有关部门应尽快发布《辱华仇恨排行榜》第一批榜单,并定期更新排行。榜单制定可以请正能量博主们组成一个委员会来投票决定。至于哪些正能量博主可以加入委员会,谁来担任委员会主席,可以通过养蛊的方式来筛选,这一套他们熟得很。
《仇恨指南》关键作用三:
规范仇恨的表达
明确了仇恨的对象和仇恨的顺序后,爱国群众就可以自发行动起来实施仇恨行为了。但是,这里还有个操作方法的问题。
按照中国的传统文化,仇恨的表达可以分为谴责、辱骂、抵制、打砸、烧杀等多个等级。比如某品牌暗戳戳地搞点文化渗透,当然很可恨,但毕竟仇恨程度有限,辱骂和抵制足矣,打砸和烧杀就未免太过了。当然这只是我一己之见,具体还应该以权威发布的《仇恨指南》为准。
具体什么辱华行为对应什么程度的仇恨表达,出现新型的、复杂的伤害民族感情行为,应该由什么机构来判定仇恨级别,都应该拿出个章法来。爱国当然不设上限,但仇恨还是应该有序表达,轻了不够解恨,重了可能让国家下不来台,“精准仇恨”才是大国风范。
我们基本常识建议,仇恨不是法外之地,《仇恨指南》的相关条款应作为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附件,并制定《爱国群众仇恨实施办法》明确不同辱华行为对应的仇恨行动,并明确将执法权授予全体爱国群众,如此方能替天行道,还我中华朗朗乾坤。
总结一下:
由于当前辱华和伤害民族感情事件多发,仇恨对象数量繁多、情形复杂、变化多端,导致爱国群众恨错对象、过度仇恨、超期仇恨的情况屡有发生,严重扰乱爱国秩序,破坏爱国群众形象,因此,有必要尽快出台一份权威认证的《仇恨指南》以及配套的《辱华行为仇恨排行榜》和《爱国群众仇恨实施办法》,明确仇恨对象,统一仇恨排序,规范仇恨表达。
如此,民心可用,大事可成!
【作者观点不代表本刊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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