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晨6点30分,备受临沂公安欺凌的维权女子张红走出临沂市河东区拘留所的铁门,结束了5天备受煎熬的拘留生活。
张红是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人氏。2008年,她的父亲,弟弟因被征地遭打,父亲被打成重伤,弟弟被打成轻伤。此事刑事立案后,临沂公安再无所作为。身为家中长女的张红,愤而反抗,多方奔走,为父亲,弟弟鸣冤。因此,她遭到了临沂公安多方面,全角度的迫害。
2014年10月,她被临沂罗庄区公安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之名行政拘留拘留。2015年1月她正在济南游玩,气急败坏,狗急跳墙的临沂党政维稳人员将她强制带离济南,扭送到临沂罗庄区盛庄派出所,又一次被临沂公安行政拘留。
2015年6月5日下午两点半,临沂市河东区居民卢秋梅偕代理律师舒向新诉河东区公安局违法拘留案在河东区法院第18审判庭开庭。备受司法迫害,无路维权的张红女士一大早就赶到法院,想要旁听该案,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当天旁听者有50多人,张洪女士兴致勃勃地拿出手机拍照,突然,河东区公安局张伟速局长率一众工作人员鱼贯而入河东法院,闯入了张红的摄像镜头。张局长和随从人员均着便装,当发现有人在旁边拍照时,他们勃然大怒,法制科科长孙蕾(音)厉声斥责张红:“你烧死了!敢跟我们拍照,侵犯我们的肖像权!”她和随从公安多次抢夺张红手机,张红大喊:“哪个土匪抢我的手机!”她要去寻觅,却被便装公安堵在法院审判楼门口动弹不得。一片吵闹声中,有便装公安惊恐喊叫“看看她有没有拍相片!”,旁观群众听到河东公安张伟速局长说“今天必须得拘个人!”。
围观群众帮张红拨打110报警。警察赶到后,将张红带到了河东区九曲派出所。在派出所,张红见到了她遭抢的手机,将要离去时却被告知她因涉嫌侮辱抢手机的警察,被人报案,须待调查结束后才能离开。
张红在派出所一直待到晚上,派出所民警不给水喝,不给饭吃,千方百计诱供。张红每次提及她手机被抢,询问民警却都说这不能记,要她谈点儿别的。张红提及家中父亲及弟弟遭受的冤屈,询问民警却也说不能记录。愤怒的张红因此拒绝在询问笔录上签名画押。
2015年6月6日下午,河东区公安局草草结束了对张红的所谓询问,以张红“侮辱”为名将她投入了河东区公安局拘留所。
这是张红第三次被拘。她父亲,弟弟被分别打成重伤,轻伤的事情,临沂公安依然装聋作哑不予处理,而这一次被拘,张红本人报警投诉抢夺,摔打她手机的警务人员一事也未被立案调查。
2015年6月11日清晨,张红走出拘留所的铁门。她斗志更加高昂,将向临沂市公安局,临沂市人民政府及其它国家机关继续投诉,控诉临沂公安领导和干警执法犯法,包庇纵容罪犯,打击报复报案人及受害者的种种罪恶勾当!
2015/6/10 19:4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