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革發動五十週年征文文选】

论“文革”中的广西大屠杀

——历史的回顾与反思

晓明

引言:

“文革”是中华民族史无前例的一场大灾难、大悲剧,是革文明的命、革文化的命、革公民的命的历史大惨剧,这是早已为中国朝野上下所公认的事实,也为世界上正义的人们所认可。但,“文革” 中的重灾区广西,发生在一九六八年的那场大屠杀,尤其是幕后策划者、指挥者韦国清及其他在各地的代理人、那些许许多多杀人凶手们的滔天罪行则是许多人(特别是当今的青年人)至今所不知或知之甚少的。虽然经过了1983至1984年“文革”的“处遗” 工作,惩处了一些“文革” 中的杀人凶手和违法犯罪分子,比此前有所进步;然而受到法律惩处的人太少了,更多的犯罪分子仅用党纪、政纪的处分來代替法律的惩处,使受难者家属多有不满。特别是至今为止韦国清等人的滔天罪行仍未得到彻底的清算,流毒远未肃清,使今日之广西仍有像岑国荣、苏礼峨一类的“文革” 余孽在为韦国清歌功颂德,为他们自己在“文革” 中的罪行辯护,也为自己在“文革处遗” 中受到的惩处翻案,企图否定“文革处遗” 工作,妄图回到“文革” 他们胡作非为的那个年代,这是当今社会现实中存在的一个严重问题。因此,当年大屠杀的幸存者、当今的“文革” 史研究者、以及一切关注当年广西大屠杀的人们,都有责任、有义务来回顾和反思“文革”中广西所发生的一切,还历史的本来面目,总结历史的经验教训,反击“文革” 回潮的逆流,批驳岑国荣等人的谬论,以教育当今的人们和后人,使我们的民族和国家永远不致再发生类似“文革” 之类的惨剧;肃清“文革” 的余毒,这对当今的肃贪反腐、对经济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都是一件十分重要而又特别有现实意义的大事。

1968年广西的大屠杀是令人震惊、令人发指的。不但杀人数量众多,仅据官方统计数字就达八万九千余人(民间估计应在十万以上),是全国其他地区少有的(仅湖南的道县和邵阳地区有与广西类似的杀人惨案);而且杀人手段特别残忍,枪杀,石头砸死,木棒打死,用刀捅死,推下河溺死,绳索勒死、在地上拖死,捆上手榴弹、炸药包炸死,杀人后剖腹取肝、割肉煮食,甚至用刀活割活人取肝,杀夫后奸妊妻女,有的妇女先被強奸、轮奸后被杀,更有老人、婴儿被杀,乃至全家杀绝的,真是无其不有,艮古罕见。

大屠杀事件发生之后,当年韦国清及广西的各级执政者们不但长期不予处理,倒反视那些杀人凶手和幕后指挥者们为“文革” 中的“有功之臣”, 给这些人加官晋爵;那些吹鼓手们则大肆吹捧韦国清,胡说什么“‘文革’ 中在韦国清领导下广西执行的始终是一条正确路线”; 同时千方百计地压制和镇压敢于揭露大屠杀事件真相的人们。这一切无不使广西人民、特别是受难者家属们无比的愤恨而又无可奈何。人们会问:人类社会早已进入了文明时代,但在韦国清当政下的广西,却发生了一场反人类的大屠杀,这是为什么呢?这是一个何等样的社会?这个社会的公理、王法何在?

要弄清楚这些问题,必须从“文革” 在广西的发展演变入手,从韦国清在“文革” 中的一系列丑恶表演入手。认真回顾和深入反思这些,人们就会明白个中的一切。

  1. 广西大屠杀产生的时代背景

广西大屠杀之所以会产生,与“文革” 这种大背景是分不开的。透过“文革” 在广西发展演变的分析,人们就可以清楚地认识广西大屠杀产生的时代背景。

1、“文革” 初期引发的“造反派” 与“保守派” 之争

在“文革” 运动之初,全国所有的地方都无一例外的会形成“造反派” 与“保守派”两派之斗争。这是因为“文革”的发动者毛泽东要利用群众的力量来达到他搞掉政敌刘少奇等人的目的,为此,他除了鼓吹“反修防修”、“反对资本主义复辟”、“阶级斗争”、“ 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等等之外,更是扶持和重用林彪、陈伯达、康生、江青、张春桥、姚文元——等等“文革”派人物,通过他们來煽动群众(特别是大、中学生)起来造刘少奇和他在各地“代理人”的反;而刘少奇和各地的当权者为了维持自己的统治权力,也必然要组织力量来保护自己。在这种背景下,出现两派之斗争就是在所难免之事。

由于毛泽东支持“造反派”, 并为在运动初期被工作组和单位党委打成“反革命”、“ 反党”、“ 右派” 的人平反;特别是在他主持下制定“文革” 运动的“十六” 条,在北京先后八次接见全国各地大、中学生和红卫兵,开展深入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批判资本主义、修正主义,开展“活学活用毛主席著作” 的群众运动——等等,至1967年1月发生了“夺党政财文大权” 的所谓“上海一月革命” ,此时全囯各地的“造反派” 都取得了不同程度的“胜利”,而“保守派” 组织则相继垮台。无须多言,在“文革” 运动之初期,广西所发生的一切与全国是大致相似的,期间社会虽混乱不稳定,大批判, 破” 四旧”, 学校停课,学生全国大串连,乃至有的工厂停工闹革命,甚至连农村农民也受到影响,使农业生产受损——等等情况的发生,但那时仍只是大字报与口头辩论的文斗形式而已,并未有刀光劍影的血腥场面出现。纵观此时的广西,与全国各地相比是没有什么特殊之处的。

  1. 保守派重新集结后的广西两派斗争

1967年上海的“一月革命”后,首先是桂林的“造反派” 一马当先,于1月19日连续三天在市体育场召开几万人大会,批斗区党委领导人韦国清和桂林市委领导人黄云等一大批领导干部。紧接着1月22日,南宁市的26个造反派组织成立“广西革命造反派夺权行动委员会”,23日正式夺权。1月24日,广西军区遵照上级指示参加“三支两军”工作,支持左派。1月25日,广西造反大军围抄南宁市的保守组织“工人赤卫队”和“盾牌红卫兵总部”,南宁的保守派彻底垮台。

1月26日,桂林地、市造反大军夺权,驻桂部队、桂林军分区、桂林步校等均表示支持,祝贺夺权的成功。

1月29日,区党委领导人韦国清在区党委大院内贴出“揭发刘少奇、邓小平的几个问题”的大字报,表明他参加“文革”运动的决心。

1月31日,广西军区举行驻邕机关、部队“接受军委命令和支持左派广大群众的誓师大会”。

此种形势的出现,标志着桂林、南宁等地的造反派取得了胜利。特别是在桂林,驻桂林的6955部队全力支持造反派,并派出部队指战员到市内各大、中学校开展军训工作,帮助学校进行复课闹革命。桂林市革命委员会也在积极筹建之中。客观的说,经过半年来的社会动乱,现在桂林市的形势确是稳定的,人民是满意的,光明日报和新华社对此都曾作过相关的报导。

然而在此时的南宁,形势却发生了变化。

首先是1967年2月19日,区党委领导人贺希明、霍泛等12名领导干部响应毛泽东的号召站出來亮相,联名发表“革命造反声明”(习称“2·19声明”),表明态度支持革命造反派,但军区没有表态支持他们,反而在群众中做韦国清站出来的工作,这就引起了造反派的不满(因为此时的韦国清并没有表明态度支持造反派,也未彻底检查自己的错误并获得群众的谅解)。

其次,广西军区认为南宁造反派“工总”的组织不纯,于1967年3月1日砸了“工总”总部,并逮捕了总部宣传委员熊一军。这是公然侵犯人权的违法之举。同时,在3月间军区对南宁造反派中的学生组织又强调班级联合,解散了原来的组织。这些都激起了造反派的不满和反对。

南宁的造反派反对广西军区的做法,桂林的造反派更是一马当先,公开反对军区的做法,并于3月19日公开发表“严正声明”,最先提出“打倒韦国清,解放全广西”的口号。

在此种情况下,3月21日,广西军区召开座谈会,讨论区党委领导谁能站出来的问题。会上,广州军区副政委陈发红传达中央对韦国清的看法,说“韦国清是有功的,是好同志,要支持他站出来”。

3月25日晚上,广西的造反派召开“彻底粉碎资产阶级反革命复辟逆流誓师大会”,提出“打倒韦国清”,“反对砸‘工总’”等口号。造反派的负责人对军区表态说:“韦国清是硬抬出来的,是违背人民意愿的”,“即使要支持韦国清站出来,现在也不是时候,请军区慎重考虑”。

军区要做韦国清站出来的工作,而造反派则极力反对,支持和反对韦国清站出来的两派斗争开始出现。

4月11日,一些造反派组织声称广西军区犯了方向路线错误,希望他们改正错误。

4月16日,南宁的造反派七千多人召开大会,《新工总》的旗号重新打出来,造反派并要求军管小组撤出广西日报。

此时,在“一月革命”已经垮台的保组织在军区“支持韦国清站出来”的旗帜下,重新集结,六万多人在朝阳广场召开大会,支持韦国清站出来,声援军管广西日报。

4月19日,区党委、政府领导人伍晋南、贺希明、霍泛三人联名发表声明(习称“4·19声明”),支持造反派的行动。

4月20日,造反派一千五百多人在火车站广场集会。支持伍晋南等人的“4·19声明”, 表示要坚决砸烂广西日报。

同日,支韦派4万多人召开大会,斗争的矛头直指伍晋南等人的“4·19声明”。

4月22日,造反派成立“4·22”火线指挥部,到广西日报前静坐示威。

4月26日,广西军区党委坚决撤销贺希明的“抓促指挥部”副主任职务。

晚上,广西大学等一千多学生到军区静坐示威。反对军区的决定,高呼揪出军区一小撮走资派的口号。

5月11日,支持韦国精的一派决定成立“南宁地区无产阶级革命派联合指挥部”(即后来的“广西联指”)。自此,南宁的两派围绕“支韦还是支伍”、“打韦还是打伍”展开了激烈的斗争,广西军区站在“支韦”的立场上,使“支韦”派的力量迅速扩大,并影响到全广西。

5月29日,南宁警备区司令部政治部公开发出致“新工总”、“倒海翻江”( 均属“4·22”派)负责人的“忠告、警告书”,公开指责“4·22”派,给社会震动极大。

6月2日,“4·22”派在南宁召开“声讨南宁警备区司令部政治部镇压造反派的罪行大会”;“联指”派也同时召开大会,拥护警司的决定。

6月6日,南宁警司又发出《致“4·22”火线指挥部的通告书》,再次公开指责“4·22”派。

6月4日,广州军区司令员黄永胜对广西军区作指示,支持广西军区,要军区稳住阵脚。

正是在这种形势下,使南宁两派斗争逐步升级,导致武斗的出现。自6月13日起两派终于在南宁发生武斗。由于“联指”派得到广西军区的支持,他们可以调动工厂的工人和郊区的农民进城来围攻“4·22”,所以武斗中受进攻的往往是“4·22”一派,他们经常处于受压制和打击的境况。

南宁两派之争很快影响到全广西,各地区、市、县也相继出现“4·22”和“联指”两派之斗争。由于各军分区、各县人武部大多数是支持“联指”派的,所以受压制和打击的多是“4·22”一派。

就是在“老多”占绝对优势的桂林,原来的保守派组织在“一月革命”的风暴中垮掉了;随着南宁两派斗争的影响,到了1967年的5月底,桂林的保守派又重新集结起来成立“桂林联指”,在鹿寨、阳朔、荔浦、柳州“联指”的支持下,公然敢于在桂林挑动武斗,使桂林的形势一度紧张。

为了稳定广西的局势,促进广西两派的大联合,中央从1967年5月初开始就组织广西两派代表和党政领导干部、军队干部到北京学习,周恩来总理从6月1日开始至11月中旬,先后八次接见广西的两派代表、党政领导干部和军队干部,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在接见中,周恩来总理对“4·22”派,特别是“桂林老多”有所赞扬,对“联指”一派和广西军区则有所批评。在周总理耐心工作的基础上,广西军区和韦国清都交出了检讨,承认在文化大革命中支一派、压一派,犯了方向路线的错误,砸“工总”,逮捕“工总”宣传委员熊一军,给“造反派”发忠告、警告书,施加政治压力,对支持韦国清站出来没有做好工作,这些都是错误的。表示向造反派赔礼道歉,向毛主席请罪,决心改正错误。伍晋南和安平生两位领导也同时交出了检讨。

在广西军区和韦国清检讨的基础上,广西两派赴京代表经过多次谈判,在中央的主持下,达成了《关于广西两派促进大联合的十条协议》,并同时达成停止武斗,拆除武斗工事,上交武器的协议。1967年11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作出了《关于广西问题的决定》,同意韦国清、伍晋南以及广西军区的检讨,决定成立由韦国清、欧治富、魏佑铸、孙凤章、焦红光、郝忠云、王斌、伍晋南、安平生同志以及革命群众组织代表参加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革命委员会筹备小组(下称“区革筹”)。广西两派的斗争,到此时理应结束了;然而,后來所发生的一切则是出乎人们的预料,在韦国清这个土皇帝、报复狂、一个鼠肚鸡肠、无德无能之辈主政下的广西,在这块贫穷落后的边陲之地,在“文革” 这种大背景下,人世间的一切坏事、丑事、凶杀都出现了,最终给广西人民带來了一场意想不到的大灾难。

  1. 1968年广西大屠杀惨案的发生及发展演变过程

1967年的11月,中央关于解决广西问题的决定下达后,两派达成了大联合和停止武斗的协议,广西的形势本应好了,原来受压制和打击的各地“4·22”派的人们盼望安定和不再受打压的愿望也可以实现了,他们的内心是高兴的。然而事态的发展却出乎他们的意料,形势不但没有变好,反倒越来越糟。在1967年的冬天至1968年的春天,广西各地就不断传来“4·22”派受打击迫害的消息,一些地方甚至出现了乱杀人(杀地富及他们的子女,杀“4·22”派的人员)的现象。就是在“老多”占绝对优势的桂林市,“联指”派中的一些人在光天化日之下竟敢于挑起事端,随意抓人、打人,恐吓广大的群众。桂林尚且如此,在广西其他地方“4·22”派受压制和打击的事就可想而知了。

如果说在中央关于解决广西问题的决定下达前广西一些地方的武斗主要是用木棍、钢叉、弹弓等冷兵器而外(个别地方也有动枪的),杀人也仅是个别人的行为的话;此时的武斗则是有计划、有组织的大规模用枪用炮了,杀人也成了公开的行为。此时的区革筹已经成立,它就是当时执掌大权的政府,韦国清就是这个政府的最高长官;而各地的军管会都是广西军区、各军分区、县人武部在掌握大权,对于各地的武斗和乱杀人现象他们为什么不能坚决制止和依法查处呢?

大屠杀早在1967年的10月就开始了。首先是在桂北地区,出现了所谓“贫下中农最高法庭”一类的非法组织,乱抓地富分子及他们的子女加以杀害。如全州县东山公社三江大队民兵营长黄天辉10月2日至4日,两天之内在他的指挥下就集体坑杀了76人,拉开了“文革”以来广西乱杀人的序幕。

类似这样的杀人惨案在广西还可举出很多,下面略举数例,如:

1967年的11月,容县“联指”就杀害地富分子和一般群众及“4·22”派成员69人。12月5日,在武装部的支持下,容县“联指”400多武装人员攻打黎村“4·22”派“支多陈线”,打死“4·22”派12人。

1967年11月玉林“联指”进攻福棉公社“4·22”派据点,历时4天,“4·22”派多人被杀害。

1967年12月4日至7日,荔浦“联指”围剿修仁“农总”(即“4·22”派),当场打死“农总”多人。7日下午,“联指”在修仁烈士塔召开所谓“荔浦修仁镇压反革命夺权胜利大会”,会上当众杀害“农总”成员14人,成为广西又一起公开杀人的典型惨案。

从1967年的11月起,广西许多地方都出现了“联指”进攻“4·22”和乱抓人、杀人的惨剧。不但杀地富分子,也杀他们的子女、一般群众及“4·22”派成员。为此,12月19日,梧州、荔浦、贺县、桂平、鹿寨、容县、罗城、玉林、钦州、博白等县“4·22”派成立“反屠杀控诉团”赴邕,到广西军区静坐和游行,强烈要求区革筹和广西军区制止武斗,严惩杀人凶手。同时,各县“4·22”“反屠杀委员会”向区革筹小组、广西军区发出公开信,严正提出五点要求:1、立即制止农民进城参加武斗,解除各地武装民兵和“联指”对“4·22”的围攻;2、立即派野战军到武斗地区制止武斗,收缴武器;3、立即下令取缔“贫下中农最高法庭”等非法组织;4、立即解决各地因受迫害而到南宁、桂林、柳州等城市避难的“4·22”派人员的生活问题;5、韦国清、广西军区负责人要立即到群众中公开检讨改正错误。

12月26日下午一时,各县“4·22”“反屠杀委员会”组织两千多人到广西军区礼堂门前开大会,强烈要求区革筹和广西军区制止各地的大屠杀。

12月29日,南宁“4·22”在军区院内召开支持各地反迫害、反屠杀的万人大会。

到了1968年,各地“联指”进攻“4·22”和乱杀人之事仍在继续,并有发展和增加之势。为此,各地反迫害、反屠杀的斗争也仍在继续。

1968年1月4日,玉林“4·22”数百人到玉林军分区门口召开“反围剿、反迫害、反屠杀”大会,静坐6天6夜,请求军分区解决他们受迫害的问题。

1968年1月18日,灵山县“革联”(即“4·22”派)控诉团两百多人逃到首府南宁,到广西军区控诉灵山县“联指”乱杀人的罪行,控诉团在广西军区政治部大楼前静坐数天不走,广西军区负责人就是不出面解决问题。

1968年1月20日,广西“4·22”河池地区“工总”四百多人来到广西军区请愿,声援灵山县“革联”控诉团,揭发各地“联指”屠杀群众的罪行,抗议并谴责广西军区负责人继续以“支左”之名,行支一派、压一派之实,破坏广西大联合的大好局面。

尽管各地反迫害、反屠杀的斗争在不断进行,区革筹和广西军区表面上也假惺惺地发出通知要“制止武斗”,严禁“乱抓人、杀人”,但他们仅是口头上谈谈而已,并未采取什么强有力的措施。实际上他们的所谓“制止”、“禁止”只是表面文章,对“联指”派是在“小骂大帮忙”,因为各地“联指”进攻“4·22”就是在一些军分区和县人武部支持下所为的,乱杀人也是他们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默许的。

1968年1月28日钦州“联指”进攻“4·22”派据点,调动各公社武装民兵进城武斗。29日,“4·22”据点由于没有什么武器而被攻破。支持“4·22”派的县委书记王剑东,县总工会主席冯怀忠,副县长周中权,农业局长张石英,百货公司领导干部蒋斌等人,在“4·22”派据点被攻破后,手拿白旗出来“投降”,当即被“联指”武斗人员枪杀,一批“4·22”人员也被枪杀。围攻“4·22”的武斗结束后,“联指”召开庆功会,武装部和县领导人刘玉柱、卢寿凯、董义、任勇宪等人亲自参加会议,以示对“联指” 派的全力支持。

1968年2月6日,玉林地区“联指”组织两千多人全付武装攻打玉林“4·22”州配据点,包围两天后,据点被攻破,抓获“4·22”派13人,全部枪杀

2月11日至20日,灵山县召开学习毛主席著作积极分子暨贫下中农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公开枪杀“4·22”派成员3人,并陈尸示众。大会号召要对阶级敌人实行镇压,布置会后各公社、大队回去立即进行。会后,新圩公社即按会议的布置杀了5人。四海公社则把全公社的“四类分子”数百人几乎全部杀光。其它各公社都有杀人的事件发生。

2月16日,在柳州“联指”的支持下,融安县“联指”攻打融安“4·22” 派据点,攻破据点后,“4·22”派36人被抓,在押解途中就有15人被枪杀。

2月25日至28日,大新县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召开各公社、大队“抓促”领导及厂矿武装部长、民兵营长会议,县人武部部长周永山、政委韩奇主持会议,传达区革筹领导人的讲话,研究布置做好成立县革委会的准备工作。周永山在会议闭幕时讲话指出:“为迎接县革委会的成立,对不守法的地、富、反、坏、右分子要实行专政,不要心慈手软”。会后各地代表回到本地,立即按照会议的布置,大搞所谓“群众专政”,在十七天的时间里全县就屠杀了439人。

从1968年的1月到6月中旬,在梧州市、平桂矿务局、巴马、宜山、凤山、天等、崇左、北海市、上思、宁明、临桂、罗城、武鸣、陆川……等等,几乎广西所有的县、市都有“联指”进攻“4·22”的武斗和乱杀人的惨案发生。据官方的统计资料,在此期间被杀的地富分子、他们的子女、“4·22”派人员总数竟有近3万人左右。

由于各地“4·22”派遭到“联指派”的围剿,都相继被围歼了,许多人为了逃命,有的下乡上山躲藏,有的则逃到“4·22”力量强大的南宁、桂林、柳州等城市。此时的区革筹和广西军区不但不能有效地制止各地的武斗,反而大肆宣传支持“4·22”派的几名领导干部伍晋南、贺希明、霍泛、付雨田、谢王岗、袁家柯等人是什么“死不改悔的走资派”、“叛徒”、“特务”, 包括各地那些支持“四二二” 派的领导干部,被他们诬称为“伍修集团”, 并把南宁、柳州、桂林这三座城市视为“伍修集团” 的最后堡垒,成了他们的眼中钉、肉中刺,必欲设法彻底铲除而后快。为此他们不择手段地制造事端,大造舆论,号召“无产阶级革命派”( 即“联指”)要狠抓阶级斗争,清查所谓“叛徒、特务、走资派、托派、反革命”。广西日报则在舆论上大加配合,号召向“一小撮阶级敌人”大刮十二级台风,报导各地群众专政乱杀人的经验。“联指”派的头头们更是得意忘形,加紧了对“4·22”派的最后围剿。由此,在南宁、桂林、柳州“造反派”占优势的地方,“联指”派首先抢占据点,抢夺部队的武器,企图挑动这三座城市的武斗,以便寻找借口最后在全广西消灭“4·22” 派和“桂林老多”, 达到他们独霸广西的狼子野心。

面对此种严重的局势,南宁、柳州“4·22” 派和“桂林老多” 派为了自身的生存,也迅即行动起来抗争,发表严正声明,指出广西各地武斗和大屠杀的严重性,指出区革筹和广西军区在继续犯错误,并动用一切宣传机器揭露“联指派”的阴谋;同时也学习“联指派”的方法,被迫占领据点,抢夺部队的武器,以便挫败“联指派”的进攻,保卫自己的生存,这一切都是被韦国淸和“联指派” 逼出來的。正是在这种形势下,南宁、桂林、柳州这三座城市终于暴发了一场大规模的武斗。最后,区革筹和广西军区向中央谎报军情,诬指” 四二二派” 和” 桂林老多” 是“受坏人操控, 杀人、放火,破坏交通,搞反革命爆乱” 的“反动组织” ;出于政治目的又编造“反共救国团”冤案,诬指这个“反共救国团” 就隐藏在“四二二派” ——等等,以此欺骗中央下达“七三布告”。 韦国清就利用“反共救国团” 和“七三布吿”、 再加之他们编造的所谓“伍修集团”、广西地下党“叛徒集团” 和“国民党桂系残渣余孽”这五把刀子來实施疯狂地报复杀人。为此他们调动民兵进城,并动用正规部队进城围歼“四二二” 派,最后把这三座城市的造反派一举歼灭。最为惨重的是南宁市,但见街头血雨腥风,尸横遍野,血水染红了邕江。紧随而來的是在全广西无论是城镇还是农村,一场有史以来从未有过的惨绝人寰大屠杀终于发生,使近9万广西儿女惨遭杀害。这是20世纪反人类大屠杀最为惨重的事件之一。

  1. 广西大屠杀产生的原因探析

从以上所述,人们可以清楚地看,“文革” 中广西之所以会发生反人类的大屠杀,其原因当然与“文革” 运动这种背景有关,与那时鼓吹的“无产阶级专政”、“ 群众专政”、“ 横扫一切牛鬼蛇神”——等等错误理论有关,与我们民族中存在的“劣根性”有关;但其根本原因是韦国清,是他一手造成的,他是广西大屠杀的真正祸首,一切都是因他而生。概括起來,韦国清疯狂报复杀人主要是用下面这”五把刀子”, 这是大屠杀产生的根本原因。:

1、《6·17公告》是大屠杀的第一把刀子

1968年6月17日,区革筹和广西军区向全广西人民公布了《关于破获“中华民国反共救国团广西分团”的反革命案件公告》(下称《6·17公告》),这是韦国清及广西军区负责人有意制造假案、冤案,向造反派及人民群众举起屠刀大开杀戒的动员令。

所谓的《6·17公告》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原來这是韦国清出于政治目的,将1950年代和1960年代初已破获结案、审判处理过的玉林县石南公社梁福隆等人组织的“中华民国反共救国团广西分团第十大队” 为主体,和浦北县六万山区的“罗平党” 案等,拚凑成1968年4月“破获” 了“中华民国反共救国团广西分团” 的“反革命集团案件”; 另外,1968年2月间,广西公安机关破获了一起“中华民国反共救国团广西分团”(国民党时代的“老反团”)的反革命集团案,缉拿了以梁汉忠为首的罪犯63人归案,只有3名主犯漏网,也不存在继续追查侦破这个组织的问题。但广西区革筹领导人韦国清及广西军区负责人,为了镇压造反派,就利用这一事件来移花接木,借题发挥,倾注全力号召全区人民起来追查“反共救国团”,导致全广西追查“新反共救国团”冤案的发生,终至出现乱打乱杀人惨剧。

1968年5月17日,区革筹和广西军区向中共中央、中央军委、中央文革报告《破获蒋匪“中华民国反共救国团广西分团”一案的报告》,韦国清亲自签发这一报告。报告中除了说明破获这一反革命案件外,还特别指出“该反革命组织涉及南宁市及玉林、钦州、柳州、南宁四个地区,全区已发展匪徒两千人(破案时认定实为491人),总部设在南宁市解放路新凤街即原醒汉街(“4·22”派控制区),利用“4·22”据点造反楼做联络站,与越侨有联系……”

1968年5月20日,区革筹、广西军区又向各地、市革委会和军分区党委发出《关于继续深入侦破<中华民国反共救国团广西分团>问题的指示》,要求各地、市、军分区指定专人负责,建立专案组,充分发动广大群众侦破此案,要深入追组织、追联系,务必缉拿一切“反团”分子。

1968年6月17日,《6·17公告》正式向全广西人民公布。公告在介绍了案情之后,进一步指出:“这个反革命集团的骨干分子,混入了某些群众组织,有的还当了头头,打着造反的旗号,狡猾地利用群众组织掩护他们进行反革命活动”。“现在这个反革命组织并没有完全摧毁,必须彻底追查组织,缉拿漏网主犯归案”。号召广大无产阶级革命派和广大人民群众,“组织浩浩荡荡的革命大军,主动地、不停顿地向阶级敌人发动全面的、猛烈的进攻,彻底摧毁这个反共救国团”。

1968年6月18日,区革筹、广西军区就《6·17公告》的贯彻执行向全区各地、市、县革委会、军分区和县人武部发出通知,要求统一认识,结合本地区情况进行布置,广泛深入宣传《公告》,要召开各种会议,检举揭发叛徒、特务和一切反革命分子。于是,一个借本来已经查清了的老案件来追查所谓“反共救国团”的特大冤案在广西各地轰轰烈烈地开展起来了。

由于区革筹和广西军区发出的《公告》和《通知》都说“这个‘反共救国团’已经混入了‘4·22’群众组织中,有的还当了头头,总部设在‘4·22’控制区”,并布置全区各地“加紧侦破”,“追组织”、“追联系”,因此,各地的“4·22”组织和群众就成了追查的主要对象。

对于区革筹、广西军区的《公告》和《通知》,“联指”派及那些支持“联指”、反对“4·22”的各级干部就如获似宝,到处广为宣传,到处散布“反共救国团”就在“4·22”组织中。于是,全区各地到处乱抓、乱打、搞逼、供、信的事件就频频发生了,紧接着就是非法关押、乱杀人。

仅据官方的统计资料,由于追查“反共救国团”,玉林地区刑讯逼供达5213人,仅北流县就达804人,非法杀害275人,打伤414人,打致残废139人。

南宁市有3543人(全为“4·22”派人员)列为“反共救国团”成员,斗争1772人,关押957人,37人被杀,34人被逼自杀,4人下落不明。园艺场职工黄输孟(贫农出身,单位革委会成员)一家三口人,妻子有孕在身,都被逼致死。

百色地区批斗了9396人,打死1074人,打致伤残2135人。

南宁地区因此案而打死、逼死4943人,仅武鸣县就达1546人。

都安县因“反共救国团”案非法杀害441人;蒙山县在十天内就杀害了“反共救国团”及四类分子457人;临桂县委副书记李瑾科,只因是支持“4·22”的领导干部,被杀害后以“反共救国团第一方面军军长”的罪名公诸于众,其妻子周英丽(县民政科科长)也惨遭杀害。在广西的所有县、市都有因“反共救国团”一案而乱抓、乱杀的事件发生。

当时广西军区支左干部董坤(后被韦国清提为区党委办公厅主任)于1968年7月16日从北京打长途电话回南宁市,称在北京的广西几位领导人研究,“拟再公布一批‘反共救国团’成员名单及罪恶”,大有猛打穷追之势。

从1967年冬以来,至1968年6月中旬,全广西各地到处都在围剿“4·22”派,到处都在乱抓人、乱杀人,韦国清及广西军区负责人不但不出面制止和依法处理,反而制造“反共救国团”这一无中生有的冤案,使围剿“4·22”及乱杀人之风迅即加剧,遍及广西各地,多少人头落地,尸横遍野。韦国清的用心何其毒也。

据官方的统计资料,全广西因“反共救国团”案被害人员为37400人,5000人以上的有玉林、河池、百色、桂林等地区和南宁市。是一起惊天地泣鬼神的大冤案。

2、《7·3布告》成了韦国清杀人的“第二把刀子”

1968年7月3日,经毛泽东批示“照办”的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的布告(习称《7·3布告》)公布了,这是韦国清及广西军区负责人继制造《6·17公告》之后,又骗得的尚方宝剑,使大镇压、大屠杀之事“合法” 化,他们可以毫无顾忌的大干一场了,把大围剿、大屠杀推向了新的高潮。

《7·3布告》的形成,是韦国清及广西军区负责人谎报军情,欺骗中央的结果,是他们为使镇压“4·22”合法化而玩弄的阴谋鬼计,它所带来的严重后果是令人触目惊心的。

从1967年冬以来,广西的一些地方就不断出现围剿“4·22”和乱杀人的事件;到了1968年的春天,这种围剿和屠杀不但没有停止,反而愈演愈烈,后果越来越严重。而这种围剿和屠杀往往是由各地、县、军分区和人武部的负责人指挥“联指”武斗人员,以“剿匪”的形式进行的。“4·22”派被他们称之为“匪”,消灭“4·22”建立革委会是他们早就定下的方针。最典型的“剿匪”事例,如:

1968年4月,广州军区司令员黄永胜就内定“四二二” 为反动组织。根据这样的定性,到4、5月间,广西军区、南宁军分区、宁明县人武部、崇左驻军部队、宁明驻军部队各一个连,凭祥边防军四个连,和宁明县夏石公社“联指”共1千多人围剿“4·22”派上石“农总”;6、7月间梧州军分区和梧州地区各县人武部策划指挥,集中富川、贺县、钟山、昭平四县“联指”武斗人员和梧州专、市“联指”武斗人员近万人,在梧州军分区副司令员李钱荣、副参谋长李玉涛的指挥下,围剿平桂矿务局“井岗山兵团”(“4·22”派);与此相呼应的,梧州“联指”也加紧了对“4·22”派的围剿,南宁、柳州、桂林三座城市的“联指”也抢先占据点,抢夺武器,以图刺激“4·22”和“桂林老多”,挑动武斗,达到最后消灭“4·22”和“桂林老多”的目的。

面对如此严峻的形势,“4·22”及“桂林老多”一面动用宣传机器,揭露韦国清和“联指”派的阴谋,发表严正声明指出韦国清及广西军区负责人的错误;一面被迫也占据点、夺武器用以自卫。

5月21日,柳州“4·22”和柳州铁路“工机联”联合抢夺了9257次列车八辆援越的1700多万发子弹;5月23日,“桂林老多”也抢夺了苏联援越的50吨黄色炸药。与此同时,在桂林和南宁也有个别“联指”派人员被“桂林老多”和南宁“4·22”下属组织和人员所杀害的偶然事件发生。

6月19日至20日,南宁“联指”攻打“4·22”“火种兵团”据点(区水电设计院),杀害了“4·22”62人,尸体全部丢入邕江之中。

对于上述的所有事件(包括自去年冬天以来所有“联指”围剿“4·22”和屠杀事件),区革筹和广西军区负责人对“联指”的胡作非为只字不提,而对“4·22”和“桂林老多”的所谓“事件”则片面指责,诬称“4·22”和“桂林老多”“制造反革命”事件,并多次向中央报告。在《7·3布告》下达前的半年多时间里,区革筹和广西军区向中央上报了有关广西“文革”问题的电报80多份,绝大部分都是指责“4·22”派的,把“4·22”派说成是被“阶级敌人”“操纵尽做坏事的‘反动组织’”。如1968年5月14日,由韦国清签发的《关于广西阶级斗争形势的情况报告》中,明确指责新“4·22”(老“4·22”派个别领导人被韦国清拉过去了)是由“坏人操纵的坏组织”,“在政治上有反动纲领”,“在行动上,他们搞了很多破坏活动”,“在他们控制的据点,大搞打、砸、抢、抄、抓、杀事件等罪恶活动,并派专人到各专区、县挑动武斗”。

这真是贼喊捉贼的可耻伎俩。对于“联指”派围剿“4·22”、抢枪、杀人等一系列罪大恶极的事件他们是从不上报,并千方百计的纵容、袒护。就是对于6月19日“联指”攻打“4·22”“火种兵团”杀害62人沉尸邕江的大惨案,在6月22日给中央的报告中仍在袒护“联指”。

更有甚者,广西军区的支左干部王生江,竟授意从“4·22”派分化出来的罗振龙、曾学文(南宁八中教师)胡编乱造许多虚假案情;再加上前已述及的“广西反共救国团冤案” 与“‘四二二派’ 有牵连”, 把上述编造的假材料上报中央,蒙骗群众,欺骗中央,终于骗得了中央下达“‘7·3’布告”。

《7·3布告》就是韦国清和广西军区负责人欺骗中央所得出的结果。听信韦国清的谎报,偏听偏信,未经调查核实,这也再次证明当时主持中央工作的毛泽东、林彪、周恩来等人绝非“一贯正确”的。

事实证明,《7·3布告》是一个错误的布告,它是给韦国清、广西军区负责人及“联指”指挥者们作为镇压、屠杀“4·22”和广大人民群众的一把尚方宝剑,起到了极其恶劣的作用。

《7·3布告》一下达,韦国清、广西军区负责人及“联指”头头们如获至宝,他们当即翻印了一千多万份,在全区各地广为散发,为了造声势并以此诬陷“4·22”和“老多”“反对”这个《布告》,他们几次派出飞机从凭祥至南宁、柳州、桂林等地空投《布告》。

为贯彻落实《7·3布告》,韦国清和广西军区负责人指令各地、市、县召开声势浩大的群众大会,狠抓阶级斗争,加紧清查“走资派、叛徒、特务、反共救国团和一切反革命分子”的破坏活动,对“阶级敌人”实行“群众专政”。各地、市、县又层层加码,发布“通告”和“命令”,有的地方则成立“剿匪指挥部”,派武装民兵四处搜捕“4·22”人员(被他们诬称为“匪”)。

《广西日报》也在舆论上积极配合,为贯彻落实《7·3布告》,连续发表9篇社论和52篇文章,大肆煽动派性,鼓吹群众专政、鼓吹向“阶级敌人刮12级台风”,为镇压造反派和广大群众大造舆论,使广西各地的大镇压、大屠杀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疯狂地步。

如果说在《7·3布告》下达前,一些军分区和县人武部就在支持那里的“联指”围剿“4·22”和屠杀人民群众,但在南宁、柳州、桂林这样的城市,韦国清和广西军区也仅是暗中支持“联指”胡作非为的话;但在《7·3布告》下达后,韦国清和广西军区负责人则是公开出面了,派正规部队打前锋,全力围剿南宁、柳州的“4·22”派,把“4·22”一举歼灭。仅在南宁市,部队和“联指”围剿“4·22”解放路等据点就杀死“4·22”1558人(《7·3布告》下达前杀害“四二二” 派的人数只有261人)

宾阳县仅7月下旬至8月上旬,十多天时间里就杀害3681人;桂林地区在《7·3布告》前杀害了2831人,《7·3布告》下达后就杀害了9087人。

全广西各市、地、县都有类似的情况,《7·3布告》下达后都在公开的杀人,7、8、9三个月是杀人最多的时期,据官方统计资料,“文革”期间全广西打死、逼死共89810人,其中5万多人是在《7·3布告》下达后杀害的。这些受难者都是在县人武部、军分区负责人、以至韦国清和广西军区负责人指挥或纵容下由“联指”派非法抓人加以杀害的,是有领导有计划进行的;是在非武斗的情况下被个别或集体加以杀害的。

3、“伍修集团” 是韦国清大屠杀的“第三把刀子”

所谓的“伍修集团” ,完全是韦国清趁“文革” 之机肆意制造的冤案。那时凡是站出來支持“四二二” 和“桂林老多”, 反对过韦国清的各级领导干部,如自治区级的党政领导干部伍晋南、贺希明、霍泛、傅雨田、谢王岗,区直机关领导干部段远钟、尚持、李殷丹、张青栋、江平秋、程曙天、李德观、吕集义、王汉昭、林克武、钟仑、莫一帆、农康、杨德华、吴洪宁、杨明、谢东來、吴启增、骆明、叶培、岳平、滿谦子、李任仁,以及地、市级党政领导干部袁家柯(南宁市委书记)、甘怀勋(南宁地委书记)、郑少东(百色地委书记)、吴腾芳(桂林地区专员)、韦树辉(玉林地委书记)、黄梦醒(南宁副市长)、张炎(柳州铁路局党委书记)、王同连(桂林市委书记),以及一批县、处级的干部,都被韦国清诬之为“死不改悔的走资派”、“ 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 或者是“叛徒”、“ 特务”, 把他们统归于“伍修集团” 之列,以此为借口,把这些党政领导干部支持的“四二二” 派定为“反动组织,用武力公开的进行围剿、歼灭,最后对这些领导干部进行残酷的斗争,长期关押,使一些人被迫害致残、致死(如李任仁、吴腾芳等领导干部的惨死)。

4、制造“广西地下党冤案” 是大屠杀的“第四把刀子”

在抗日战争和国共内战的年代里,在广西的东兰、巴马、凤山、百色、桂北、桂中、桂南——等许多地方,都曾有过共党领导下的“地下党” 和游击队组织,为抗日战争的胜利、为共产党夺权建政都作出过积极贡献,是有功之臣。但,在“文革” 中有的人支持“四二二” 派,反对韦国清;有的则直接参加了“四二二” 派组织,成了造反派的成员。为此,韦国清对这些人恨得要死,必欲除之而后快。于是就在广西的许多地方,制造出“地下党冤案”,把这些人打成“假党员”、“ 叛徒”、“ 特务”、“ 土匪” 而加以围剿、迫害,一些人被判刑入狱,一些人则被迫害致残、致死。如:

在老革命地区的东兰、巴马、凤山及右江地区,一批老红军、老干部、老赤卫队员惨遭迫害。东兰县有249人被打成所谓“变节分子”、“叛徒”; 巴马县有321人被定为“叛徒”,31人被定为“历史反革命”, 大部分地下党员、老红军战士、游击队员受到迫害,东、巴、凤老区有100多名老斿击队员被杀害;右江地区的百色、田阳、田东、平果等县很多老干部、老赤卫队员及其家属都惨遭迫害。

在桂北地区,灵川县有433名老游击队员被审查,其中51人被迫害致死,家属受株连致死6人,175人被戴上各种政治帽子;兴安县的357名老游击队员,就有217人被列为叛徒、特务、历史反革命进行审查,被定为叛徒63人,历史反革命23人,在大屠杀中有4人被枪杀,7人被迫自杀;永福、资源、灌阳、全州等县均有与之类似的情况。

在桂南地区,东兴各族自治县有1500多名(其中国家干部295人)老游击队员、老党员被审查,被定为“阶级敌人”452人,定为“叛徒”42人,均遭到残酷斗争;上思县也有一批老党员、老斿击队员被审查,有211人被诬为叛徒,使他们深受迫害和摧残;玉林地区被定为叛徒的有140多人,一个浦北县竟有5293人被作为各种“阶级敌人” 來清查,其中被定为“叛徒” 的就有477人,一个平马大队就定了“叛徒”、“ 特务”140多人;博白县被定为“叛徒”、“ 特务”、“ 历史反革命” 的有50人,其中17人被迫害致死;钦州县有137名地下党员被打成“叛徒”、“ 特务”, 有3人被迫害致死。

在桂中地区,武宣县有219名地下党员和老游击队员被定为“叛徒”、“ 变节分子” 而长期惨遭迫害;宾阳县有345人被作为“叛徒”、“ 特务”、“ 历史反革命” 、“假党员”來审查,造成了一大批冤假错案,一些人被迫害致死。

——,类似上述情况的事例还有不少,在此无须赘述。事实证明,这些全都是冤假错案。

5、“地、富、反、坏” 和“国民党残渣余孽” 企图“反攻倒算”是大屠杀的“第五把刀子”

“地、富、反、坏” 这四顶帽子是自土改、肃反、反右以來给一些人强加的罪名;而广西又是国民党桂系的发祥地,因此“国民党桂系残渣余孽” 又成了那些“极左” 派打击的对象。以上这两类人长期被打入另册而遭到迫害,每次政治运动到來,这些人首当其冲的都会成为受害者,文革期间更是不会例外。

在“文革” 运动中,上述的两类人在思想上多数是同情和支持造反派的,但他们从不敢乱说乱动,特别是在广西两派斗争激烈之时,这些人更是安守本分,远离是非。即或一些人心中有什么想法、看法,他们也绝不敢有丝毫的流露。然而正是这些安分守纪、守法的人,却遭到了灭顶之灾,惨遭杀戮。

自1967年冬至1968年春以來,首先是在桂北农村中刮起了一股“红色风暴”, 一些别有用心的人煽动说:“地、富、反、坏”和“国民党残渣余孽” 及其他们的子女要起來造反,杀干部,杀贫下中农; 现在你不杀他,他就要杀你,贫下中农应立即行动起來,先下手为强。于是在农村中就就成立什么“贫下中农最高人民法庭” 和“镇反委员会” 一类的非法组织, 在“联指” 派头目当权的大队、公社,就公开抓捕“地、富、反、坏” 和“ 国民党残渣余孽” 以及他们的子女,竟敢在光天化日之下用各种残忍的手段公开处死。如全州、灌阳、资源、兴安等县均有类似的凶杀案发生。

对于如此的凶杀案,如果韦国清及他领导下的“区革筹” 和各级政权机关能及时的真正制止,并依法查处,对杀人凶手和幕后指挥者能用刑法惩处,类似事件就绝不可能再发生,更不会发展扩大。但韦国清这些当权者们对此类事件仅是表面上的叫喊“不准乱抓人、乱杀人”, 实际上不闻不问,沒有采取任何措施,而是以纵容的态度让事件漫延、扩大,终于导致全广西大屠杀事件的发生,这正是他们自己所需要的。

这是大屠杀中遇害最多的人群,几乎各市、县都有,尤以农村中最为惨重。有的村地主全被杀光,有的全家(包括老人、小孩)被杀绝,真是艮古少见,惨绝人寰哪!具体的案例太多,不胜枚举。限于篇幅,在此不再一一列举。

  1. 大屠杀之事为什么长期得不到揭露和处理

1968年的广西大屠杀,虽是在“文革”的特定时期所发生的事,但,事后依法进行处理,对杀人的组织者、策划者和杀人凶手依法惩处,总是一个正常的社会、一个国家和政府所应该做的事。然而在广西,这些杀人的策划者、指挥者及杀人凶手们不但未受到法律惩处,反而成了“文革”有功之臣,成了“保卫红色政权”、“保卫无产阶级司令部的领导干部韦国清”、“镇压阶级敌人”的积极分子而入党、提干,或者参军、升学,一些人并被提拔成了掌握一方大权的领导干部。这实在是一件叫人无法理解和无法容忍的怪事。

如南宁“联指”的头目廖炜雄、颜景堂、潘玉臣,因指挥武斗、指挥杀人、迫害干部有功,廖、颜都当上区革委副主任,廖并当上了区党委组织部长、宣传部长、九大代表,潘也当上了区革委常委、公安厅副厅长;柳钢“联指” 派头目岑国荣当上了中共第9、10、11屆代表,中央候补委员,中央委员,自治区工交政治部主任,广西总工会主席;凭祥“联指”头目黄日南当上了市委副书记、市长;来宾县“联指”头目唐彪当上县委书记;兴安县“联指”头目唐廷国当上了县委书记;桂林“联指”头目曹铁军、李年生成了市委和市革委的重要领导干部;其他许多地方的“联指”头目和杀人凶手如临桂的胥明德、韦英豪、凌云的王德堂,宾阳的王建勋、韦善强,阳朔的吕明忠、蒋彬,上思的段振邦,罗城的段志英等等,因镇压群众或杀人有功,都得到了重用或者提拔;甚至光天化日之下在桂林开枪连杀5人的兴安中学生蒋孝生(时年20岁)事后也参军、入党、当上了大队党支书和大队长。像这样的人和事。在广西是太多了,这真乃天大的怪事和奇闻。

原来这一切皆因有韦国清的关系,“文革”中韦国清是唯一未被打倒的省委书记,一直是广西的一把手,他大权在握,背后又有黄永胜和林彪在支持,毛泽东又看重他,说他“打仗勇敢”。广西各地、各级的当权者又都是他的亲信、党羽,无怪乎他可以一手遮天,可以翻云覆雨,谁能奈何了他呢。

另一方面,韦国清所控制的舆论阵地广西日报,更是成了韦国清的喉舌,一直在为韦国清歌功颂德,摇旗呐喊;鼓吹“文革”中广西有一条“正确路线”,为韦国清涂脂抹粉。

在“文革”中的任何一个阶段,广西日报都成了韦国清发号施令、胡作非为的传声筒和吹鼓手。“文革”初期的1966~1967年大动乱期间,1968年的大屠杀期间,广西日报所扮演的角色已是世人皆知无须重复了;就是在其后的清查“5·16”运动、批林批孔、儒法斗争、评水浒、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等一系列的所谓运动中,广西日报所扮演的角色都是极不光彩、令人作呕的。对报上的语言,那种低能的水平,笔者当年(1968~1978年)读广西日报,往往会发出会心的嗤笑。

如1971年的春、夏季,广西开始全面清查“5·16”运动,广西日报劲头十足,一马当先,把在1968年镇压“4·22”和“桂林老多”所说厌了的话又搬出来鼓噪一番。什么“广西有一条‘5·16’黑线”,他们炮打“无产阶级司令部”、“反党乱军”、“反对新生的红色政权革命委员会”、“反对无产阶级专政”、“破坏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等等,全是以大帽子压人的空话、废话。笔者当年是一个单位“老多”派的负责人之一,对广西的问题十分清楚,广西根本就不存在什么“5·16”集团。可是韦国清之流仍在拉大旗作虎皮,还是通过广西日报在拼命的喧嚷,在装腔作势的在搞清查,只不过是把“4·22”和“桂林老多”的各级大小负责人(大屠杀的幸存者)又抓来软禁明曰办“学习班”交代问题。实在是可笑而又可恶之举。

1974年的批林批孔运动,“桂林老多”中有一批人站出来揭露1968年桂林“8·20”行动镇压“老多”和人民群众之事。“8·20”行动使桂林市和桂林地区12个县近万人丧命,是一起惊天的大惨案。这些人站出来揭露“8·20”,揭露韦国清、陈秉德之流的滔天罪行,桂林人民无不拍手称快。但此举却惹恼了韦国清等杀人的幕后策划者,他们当即布署镇压,把敢于揭露杀人之事的张雄飞、许瑞林、龚志明、李新等20多人非法逮捕并以“反革命”罪从严判刑,同时在全市各单位强制群众必须人人“表态”,要按市革委的口径说“‘8·20’是百分之百的革命行动”。这是地地道道地法西斯行为,是典型的强盗逻辑。广西日报也在舆论上配合,说什么“桂林那几个反革命分子”“企图翻天”,以此压制人民起来揭露韦国清等人的罪行而在制造歪理邪说。

到了1976年春、夏时节,“四人帮”在毛泽东的指挥下发动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时,韦国清又通过广西日报把桂林1974年抓捕的那几个“反革命分子”张雄飞、李新等人说成是“复辟资本主义的社会基础和依靠力量”;但,到了1976年冬“四人帮”倒台后,他们又来了一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此时则把张雄飞、李新等人说成是“四人帮”反党集团的组成部分,是“四人帮”的别动队。1977年广西区党委发出的3号文件中说:“在批林批孔运动期间发生在桂林的那几个‘反革命’分子挑起事端,是‘四人帮’插手广西的严重‘反革命’事件,是‘四人帮’篡夺党和国家最高领导权阴谋的一个组成部分”,并在广西日报上连续刊登批判文章。对于韦国清和广西日报这种“翻云覆雨”的卑劣伎俩,笔者当年就觉得可笑、可耻。韦国清和广西日报所做的一切,全是欲盖弥彰的可耻伎俩。

1968年广西大屠杀之事,长期得不到揭露和处理,原因就是因为韦国清和他的党羽一直在把持着广西的党、政大权。大屠杀、大镇压本来就是他们一手制造的,他们怎么能自己起来清查自己、处理自己呢?他们千方百计地压制群众,不准谈论“文革”中广西杀人之事,更不准揭露;谁敢于揭露,他们就会利用权力来封锁、镇压,免使他们受到法律的追究和制裁,用心何其毒也。

1975年韦国清调到广州,其后又调到北京升迁,可谓“一路顺风”。虽然“四人帮”倒台,“文革”结束了,但安平生、乔晓光依次在广西执政,执行的仍是一条没有韦国清的韦国清路线,他的余党仍在把持广西各地的大权。当全国各地都在清算“文革”的罪行,平反冤假错案时,广西却依然不动,使广西的“处遗”工作比全国晚了六年多,其源皆在于韦国清的缘故。

  1. 广西的“文革处遗”及其给世人留下的遗憾

1968年的广西大屠杀,在韦国清当政时期不可能得到任何处理,这是在人们意料之中的。因为事情本来就是韦国清及各地的当权者们策划、指挥的,他们不可能自己处理自己。但,在韦国清调离广西后,特别是在1976年10月“四人帮”垮台后也仍然长期得不到处理这就使人不可理解了。“四人帮”的垮台,“文革”的结束,全国到处都在清算“文革”的罪行,到处都在平反冤假错案,追究“文革”中的坏人坏事,特别是那些作恶多端的杀人凶手,对他们依法严惩,这是广大人民正义的要求,是时代的呼声。然而在广西,却是景物依旧,人事依然;庆父不死,鲁难不已。这可急坏了无数受难者的家属们和无数受迫害的人们。他(她)们无不心急如焚,对那些杀人凶手和现在仍在保护杀人凶手的执政者充满了无比的愤恨。

对于广西的大屠杀,广西人民一直都在不停顿地进行揭露的。“四人帮”倒台后,许许多多受难者家属及受迫害的人们更是勇敢地站出来揭露韦国清及那些杀人指挥者和杀人凶手们的滔天罪行。到了1982年,在全国各地处理“文革”遗留问题(名曰“处遗”)基本结束多年之后,在全国形势的影响之下,在广西人民的迫切要求之下,广西的“文革”处遗工作也终将开始了。

1981和1983年,中央两次派出工作组进驻广西。中央领导人批评了广西当时的执政者乔晓光,指出他在处理“文革”遗留这个问题犯了错误,其后乔对错误进行了检查。经中央的督促,此时广西区党委才成立了处理“文革”遗留问题的领导小组,区党委先后发出了[1983]54、55、59号文件,以指导广西各地的“处遗”工作。文件中所规定的“处遗”方针和政策其主要精神是:“实事求是,有错必究”,“既要解决问题,又要稳定局势”;对打死人问题和对杀人凶手的处理,要本着“宜粗不宜细,宜宽不宜严,宜少不宜多”的原则行事。某些领导人甚至说“文革”中杀人问题的清查,要做到“水不能干,石头不能现”,“要向前看,不要向后看”,“要看当时的历史情况”,现在如果“再杀一批人怎么了得”。

根据区党委和中央领导人的指示,广西各地、市、县都成立了“文革处遗”领导小组,抽调一批干部从事“处遗”工作。首先是调查核实各地的冤假错案和打死人的情况,然后进行处理。在此基础上,否定了中央的《7·3布告》,特别否定了广西区革筹、广西军区的《6·17公告》和桂林的《8·20公告》。对在“文革”中被打成“走资派”、“叛徒”、“特务”、“现行反革命”、“反共救国团”、“暗杀团”的人一律予以平反恢复名誉;对被非法杀害或迫害致死的人一律给予平反昭雪,强加于他们头上的一切不实这词一律推倒。对农村中被杀害的人,每个受难者发给丧葬费100元,抚恤费120元;如果是国家干部和单位职工被杀害的,除单位给予丧葬费和抚恤费外,其未成年的子女由单位抚养至18岁,特困家庭的成年子女安排就业,孤寡老人和生活困难者给予定期的生活补助。这样的处理无疑是一大进步,也是最起码应该做到之事。

然而,对那些严重的违法乱纪者,特别是那些残杀无辜的杀人凶手和它的幕后策划者、指挥者们的处理,就不能令人满意了。在1983年至1985年的“文革处遗”中,据官方的统计资料,全广西87个县、市、柳州铁路局被非法杀害(包括被迫害至死者)共计89810人(民间估计应超过十万),而在“处遗”中受到判处死刑的仅12人,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14人,判处有期徒刑的1841人;而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竟达47617人。这样的处理结果就不能不令人质疑了。受难者家属无法接受,社会舆论也普遍不满。

人们的不满,首先是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太少了。大屠杀中杀了89810人,现在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了,却只有12名凶手被判死刑,14名凶手被判死缓,判有期徒刑的也只有1841人,这怎么能令人满意呢?

当然,当年杀了近9万人,现在不可能再杀这么多人,这是人们的常识所能理解的。虽然当年的乱杀人是在“文革”的特定历史条件下发生的事,但,特定的历史条件并不等于可以乱杀人,而杀了人并不等于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少杀是对的,但那些杀人手段残忍、杀人数量多的凶手(连小孩也杀,全家杀绝)每个县、市至少应有数名被判死刑处死,全广西至少也应有一百至数百名凶手被处死,才能足以平民愤,才能还法律的尊严与公正。

其次,人们的不满是以党纪、政纪的处分来代替法律的惩处。党纪、政纪处分怎么能与法律的惩处混为一谈呢?“文革”中的杀人狂、迫害狂,甚至吃人肉、吃人肝,全广西有47671人只受党纪、政纪处分,不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太叫人难以接受了。这近5万名杀人凶手(或与杀人有关的人)至少有一半以上要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才是令人满意的结果。

另外,一些幕后指挥者或者负有领导责任人的一些人,他们根本未受到任何处分。如韦国清就调离提升了;宾阳县杀了三千多人,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宾阳县革委会主任王建勋调到广州升官去了;平乐县武装部负责人李嵋山对平乐县的乱杀人也是负有领导责任的,也调到南宁军分区升官了。类似这样有罪(起码是过错)未受到任何处分就调到异地升官的还大有人在,这怎么能使人信服呢?

大屠杀本身就是一种政府行为,当时的革委会、武装部、军分区以至区革筹、广西军区,都是当时执掌大权的领导机关,他们发《通告》,鼓吹杀人理论,鼓动杀人,带队围剿造反派,这不是政府行为又是什么?个别地方至少也是政府不作为的结果;面对乱杀人他们看到了、听到了,都不出面制止(或制止不力),都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政府不能保护人民,这个政府又有何用呢?有的就是政府出面做的,政府的负责人站到了杀人凶手一边。直到处遗的时候,也未见哪一级政府和哪一位负责人站出向受难者家属和受迫害的人说一句道歉的话,他们哪里还有一点人性和自责之心呢?

特别是在那个疯狂与荒唐的年代里,以“革命群众之手”,以“革命”的名义杀人,所谓的“无产阶级专政”就是“群众专政”的歪理邪说,至今在一些人的头脑中残存,未得到很好的批判。一些人在谈论“文革”问题的时候,往往会暴露出许多认识上的错误,这是十分令人忧虑的。一些人当年虽未参与杀人、打人,但他们在傍边围观,有的还在喝彩,推波助浪,至今仍不感到内心有愧和自责,认识没有提高,更是一个令人遗憾的问题。

“文革处遗”是一大进步,但它的不足,它留给世人的遗憾也是永存人间的,值得深思的。

结束语

“文革”是一场大灾难、大浩劫,已是世人所公认的了。“文革”在广西,更是一场反人类、反文明、灭绝人性的兽性猖狂大表演。在“文革”之初期(1966年至1967年初)广西的“文革”与全国各地大致是相同的,只是受毛路线的挑动而产生的派性之争而已。但从1967年的夏季以后,特别在1968年及以后的漫长时间,广西的“文革”就有它的特殊性了。今天我们反思广西的“文革”,至少有下面两个方面是值得人们深入思考的。

一是关于韦国清的问题。“文革”的罪责当然应由“文革” 的发动者來承担。然而在广西,主要的是应追究韦国清的罪责。因为广西的几乎一切问题和事件,都是因为韦国清而引发的。正是他利用职权,指挥广西军区、各军分区、人武部,支一派、压一派;制造《6·17公告》把“4·22”派打成“反共救国团”、打成“反革命”组织;向中央谎报军情骗取中央下达《7·3布告》;公开动用军队镇压“4·22”和“桂林老多”及广大人民群众,终于导至广西大屠杀的发生,十多万的生灵死于非命。那种种残酷的杀人手段,那种杀人如麻的惊天惨案,乃是历史罕见的。这是一场灭绝人性、反人类的大屠杀,比起当年的日本法西斯和德国法西斯的大屠杀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的;就是现代的伊拉克前总统萨达姆反人类的大屠杀、南联盟前总统米洛舍维奇反人类的大屠杀,与韦国清的大屠杀相比也是远远不及的。

就是这么一个韦国清,大屠杀发生之后,他一直压制广西人民,不准人们谈论和揭露大屠杀之事,谁要敢于揭露他就要利用权势来镇压谁,把人打成“反革命”而逮捕判刑。桂林的张雄飞、李新等二十多人的遭遇就足以说明韦国清的霸道和独裁者的本质。

1976年9月毛死了,10月“四人帮”倒台,“文革”结束了,全国各地都在清算“文革”的罪行,都在平反冤假错案。然而在广西,大屠杀这人命关天的大事却是仍在被压制不准揭露,受难者及受迫害的人更谈不上平反昭雪,这一切皆因韦国清及他的势力仍在控制着广西的缘故。

“文革”中韦国清对广西人民是犯了罪的,不论从什么角度来看,在广西人民面前他都是一个罪人,都应该受到法律的审判。然而大屠杀之后十多年了,从未见他对广西人民有一丝一毫的检讨,从未见他对受难者和受迫害的人们有愧疚之情。直到1983年,全国各地“文革处遗”结束6年之后,在广西人民的强烈要求下,在中央的督促下,广西才开始了“文革处遗”。而直到此时,韦国清才在十二届二中全会上发言说,“对错误认识不足,思想转不过弯来”,仍未见他有一句对广西人民的检讨和道歉的话。所谓“思想转不过弯来”,是他一直认为“‘文革’中广西有一条正确路线”,他自己就是这条“正确路线”的代表,他是一贯“正确”的,这种错误的思想一直在阻碍着广西处遗工作的开展。

韦国清在广西所犯下的罪行(绝非一般的错误),不但没有受到任何清算和处理,反而一路升迁,实在是叫人无法理解的。更有甚者,到了上世纪的90年代以至本世纪的初期,乃至今日,仍有人在睁着眼睛说瞎话,还在为韦国清歌功颂德。这说明韦国清的余毒、说明“文革”的余毒远未肃清,这不能不引起人们的警觉和思考。

如广西人民出版社1998年11月出版的《广西新四军人物》一书,其中的一篇文章《一代英才亿人景仰》是专门写韦国清的;2000年6月,《南宁晚报》连续刊载了何绍榜写的《韦国清上将主政广西二十年》(下称《两篇文章》)。《两篇文章》都是极尽能事吹棒和美化韦国清的,看了使人觉得肉麻,空话、套话使人生厌。

韦国清何许人也,他主政广西到底干了些什么,广西人民是最清楚不过的,任何歌功颂德和吹棒的不实之词都是广西人民所绝不能接受的。

1913年9月2日韦国清出生在广西东兰县东院区板梅乡弄英屯一个壮族农家。1925年夏天,韦国清的父亲韦宗典因参加共产革命反对地主和国民党的地方政府,1926年7月17日遭到团防局的伏击而丧命;翌年春祖父韦廷繁也因参加共产革命而遭杀害。父亲及祖父的死,给了韦国清巨大的打击与影响,他决心为父亲和祖父报仇,对国民党和地主豪绅充满了仇恨。1929年韦国清终于跟随韦拔群参加农民运动,参加共产革命了。他参加了共产党领导的百色起义,而后转战到了井岗山,成为正式中共党员。在其后的漫长岁月中,韦国清从井岗山的反围剿、到转战至延安、然后参加八年抗战、到国共3年内战向国民党夺权,近二十年的时间从一个普通战士而成为共产党的将军,就他的人个奋斗来说是收获颇丰的。他作战勇敢,是深得共产党领导人称赞的。

客观来说,韦国清参加了八年抗战打日本,是为中国人民做了好事的。至于他参加共产革命,参加了两次国共内战,为共产党夺取全国政权立下战功,这些似可肯定的。

就算他过去有功,也只能说明过去,不能说明现在,更不能说明将来。韦国清从1955年至1975年主政广西20年究竟干了什么呢?

1957年的反右运动,1958年的大跃进、大炼钢铁、人民公社化运动,1959年的反右倾运动,此时的韦国清虽是广西的第二把手(区党委书记刘建勋是第一把手),这些胡作非为、残害人民的所谓运动,韦国清也是负有责任的。1960年的反瞒产,1960年至1962年的大饥荒广西有数十万人饿死;1964年至1965年的四清运动,大搞阶级斗争,整干部、整群众、割资本主义尾巴,此时的韦国清是广西的一把手了,他该负什么责任不是很清楚的吗?至于十年“文革”给广西人民带来的深重灾难是人所共知的,就无须再重复了。

而所有这些韦国清所犯下的罪行,《两篇文章》皆只字不提,不知这是无心还是有意。作者的用意人民是会看得很清楚的。

更有甚者,《两篇文章》最后都说:“1989年在他生命的最后时期,对制止动乱和平息北京地区的反革命暴乱极为关注,表现了一个共产主义者的赤诚之心,他的不朽功绩将永载史册”。至死都不忘独裁专制,至死都不忘压制人民、镇压民主运动;和他在广西的一系列胡作非为,和他在广西所制造的大屠杀一样,他的罪行才是永远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的。

《两篇文章》都在不顾事实的吹捧和美化韦国清,其目的在于掩盖和抹去韦国清在广西所犯下的罪行。在改革开放的今天,在民主化、法治化逐步实现的今天,还有人把韦国清这个独裁者和侩子手搬出来胡吹;直到今天,甚至还有像岑国荣、苏礼峨、高延、邓文光、冯德载之类的文革余孽在企图为“文革” 唱赞歌,为韦国清评功摆好,企图否定广西的“‘文革’ 处遗” 工作,为他们自已在“文革”中的罪责翻案,这一切只能说明“文革”的余毒远未肃清,人们更应该反思“文革”,更应该深入总结“文革”历史经验教训。

其次,广西的造反派与民主运动问题也是值得反思的。“文革”中广西两派的基本群众都是在毛泽东思想和路线的指引下参加运动的,谁都标榜自己要“保卫毛的思想和路线”,“保卫以毛泽东为首的无产阶级司令部”;两派之间的派性之争,全都冠以“革命”的名义在进行斗争。这是“文革”初期那个特殊年代的普通现象。

然而,深入的研究和反思,人们会发现,最初参加所谓“保守派”的人,多是“老实、本分、听话”的人,多是一些平时表现“积极”和“先进”的人;而参加“造反派”的人,多是一些所谓“不太听话”、“思想活跃”、“调皮”的人。笔者当年参加“桂林老多”这个“老造反派”组织,就是笔者一个人带着几名学生在毛路线的推动下,经过数月的斗争,最后全校90%以上的教师和学生都参加我们的组织中来了。其实我们当时敢于站起来“造反”,正是平时我们对领导们的官僚主义和独裁、不民主的不满,我们这些人具有一定民主思想,在毛泽东号召“造反”的言论指导下,很巧合的与我们要求民主的思想相结合的结果。后来的发展,社会上的一般群众,特别是那些所谓的“地、富、反、坏、右”,他们也是同情和支持我们的观点,这与他们长期受压制、受迫害、没有民主、连基本的人权都没有是有关系的。

全国造反派的先进典型,东北的张志新,湖南的刘凤翔、杨小恺,江西的李久莲、钟海媛,上海的林昭、刘文辉等人,他(她)们反独裁、反迫害、争人权、争民主的斗争是令人敬佩的,他们最终的遭遇是令人同情和惋惜的。我们广西的造反派“4·22”和“桂林老多”,也是因为反政治歧视,反迫害、反屠杀、争人权、争民主而受到残酷镇压和屠杀,而且是集体的屠杀。1967年冬天和1968年春、夏的那场大屠杀,正是这种屠杀和反屠杀斗争的集中表现。

在这场你死我活的斗争中,反独裁、反迫害、反屠杀、争人权、争民主一方是失败了。这是因为独裁者一方他们动用国家机器,动用了暴力手段,蒙蔽和欺骗那些愚昧无知的人,以“无产阶级专政”就是“群众专政”的谎言,以“革命”的命义挑动起一些人的凶残和兽性,草菅人命、大开杀戒而上演了一场20世纪人世间的大惨剧、大丑剧的结果。

其实,广西造反派返迫害、反屠杀、争人权、争民主的斗争之所以遭到失败,根本的原因是在于我们这个社会制度的问题,在于我们这个民族劣根性的问题。

我们这个国家的社会制度一直以来就是一个独裁专制的制度。过去的封建统治者如此,其后的北洋军阀政府如此,国民党的政府如此,到了毛泽东的共产政权更是如此。毛的独裁专制更是要远远超过了历代的政府。毛氏的共产理论深深地毒害了几代的中国人民,他教导人们一切只为党、一切只为领袖而存在,从不给人民以人权、民主和自由。他信奉暴力,视人权、民主为异端。1900年的拳匪暴乱、杀人放火被他视为“反帝反封建”的“伟大农民运动”;“文革”之初在北京这样的文明城市就出现了“红色恐怖”大屠杀,一千多人丧命,毛氏却在鼓吹杀人凶手们是“勇敢的闯将”,他们的“大方向始终是正确的”,要把“彬彬”的名字改为“要武”。这种毛氏的狼奶喂养了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一代又一代的狼群在中国产生,他们在为“革命”、“真理”、“理想”、“人民”、“领袖”、“主义”等等的名义下,不吃人、不施暴那才是怪事呢。广西“文革”中的杀人凶手们正是这样的狼群,在侩子手韦国清指挥下一群凶恶的狼群。

中华民族有5千年的文明史,无疑是一个伟大的民族,为人类作出过巨大的贡献。但,我们这个民族也存在着不足之处,一些人的劣根性,使他们愚昧无知、凶狠残忍,这在每个时代都是存在的,只不过到了“文革” 这个荒唐与疯狂的年代,在狼奶哺育下的一些人,表现得更为遇昧和凶残罢了。

假如没有独裁者们鼓吹的“阶级斗争”、“群众专政”的歪理邪说,假如没有那些具有劣根性的愚民受这些邪说的鼓动,大屠杀之事是绝不可能发生的。

“文革”中要反思的问题是很多的,要总结的经验教训也是很多的。最重要的一条就是我们这个社会的政治体制要进行彻底的改革。这就要祛除人治,建立真正的法治;要取消一党的独裁专制,开放党禁、报禁;真正实行政治民主化、军队国家化、经济市场化;给人民以真正的人权、民主和自由。惟有这样,才能建立一个真正宪政民主的国家,才能与世界接轨。否则,“文革”之类的大灾难说不定哪天还会在中国再现。

今年是“文革”运动暴发的50周年纪念日,也是广西大屠杀48周年纪念日。在此时刻,我们一定不要使无数的受难者再被隐瞒、不要再被遗忘这段悲惨的历史。要牢记“文革”的惨痛教训,牢记“文革”中的广西大屠杀。要使“文革”中的惨痛教训、要使那种灭绝人性的大屠杀成为世人永久的警示。惟有这样,才能使仁爱、友善、不害人、抵制暴力、尊重人、保护家庭、讲礼仪道德、重知识等等这些社会生存的基础得以实现,才能促进这个社会真正的和谐,建立宪政民主的社会,这才是今天的人们所要追求和实现的根本目标。

                                       作于2016年5月

本文主要参考文献和资料來源:

  1. 广西文革大事年表编写组《广西文革大事年表》广西人民出版社出版,1990年7月

  2. 广西区直机关批斗伍修集团大会领导小组《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彻底清算伍修集团的反革命滔天罪行》1968年12月,南宁,

  3. 黄家南编著《壮乡悲歌·广西文革纪实》香港天马出版有限公司出版发行,2009年11月,

  4. 晓明著《广西文革痛史钩沉》香港新世纪出版社出版,2006年11月

  5. 晏乐斌著《广西“文化大革命”运动》,2015年10月,北京

  6. 徐勇《韦国清与广西“四二二”—— 文革鲜为人知的屠杀》,网上文章,

此外,若干大屠杀的幸存者、受难者家属、“文革” 亲历者的口述历史资料,也是本文的重要资料來源,在此不一一列举,敬请见谅。并对所有提供资料的朋友们深为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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