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代表被牵连的同事,向日内瓦人权组织表示谢意,在他们仍受到监控、失去自由的情况下,无法出席,向各位报告中国政府如何破坏「一国两制」,违反对港人的承诺。

2015年10月到12月,书店股东、员工先后失踪,中国政府涉嫌派人跨境犯法。我被单独囚禁审讯半年,被安排回港销案,但要带同电脑硬碟回去,作为呈堂证物,里面储存400多个中国订户,以起诉该批读者。从这事可以看出,中政国府已违反自己的相关宪法:人民有言论出版及阅读自由。

2016年3月,我转到韶关「监视居住」前,被安排在深圳与李波、吕波和张志平见面,获知他们亦被囚禁,同样受到恐吓审问,被控以「违反经营书籍销售」罪,面临起诉;在剥夺自辩的情况下,毋须经法庭审理,会被判5至10年刑期。

到6月14日,我假释回港,从互联网新闻得知,桂民海已被拘留;我了解到整起事件,不仅涉及五人,倘若被掩盖,中国政府会事无忌惮,继续派人犯案,威胁港人的自由和人身安全。当日我跟李波取回电脑,他向我提及,2015年12月底,被几个大陆人在货仓楼下,胁迫上深圳,从而证实被失踪的。

后来我返回酒店,面对用报纸包裹、套着胶袋的电脑,尝试理清思路,考虑是否公开。但拿不定主意。我知道他们在大陆有亲人,即使日后获释,为了保护家眷免受迫害,只能噤声。让我更踌躇的是,当我被迫依照指示,把电脑带回中国,意味着我要出卖别人。我当时通过李波获悉,中国政府委托代理人,在2015年11月把书店买下,打算逼迫我留在书店,对来买书的人,进行监视及报告。想到要做间谍,让我惶恐不安。

但事情在偶然的情况下,出现了转机。当我打开包裹,发觉有人拿错。书店有三部电脑,他们让李波转交我的,不是我所用的,里面没有订户资料。我想到诈作不知,把它带回去,就保护了读者,让他们避过检控,但我因此会遭到严惩。面临抉择。我仔细思考,事缓则㘣,只要拖延到深夜,打电话跟监视的人说,刚才发现交错,让他们来不及更换,多逗留一天,就有时间决定。

我依照吩咐,第二天到李波办公室换取电脑,李波又提起被胁持的事,她的妻子在旁,仍犹有余悸;李波失踪那天,她发现丈夫的回乡证,赫然在抽屉里。晚上我返回酒店,翻看互联网新闻,思考是否公开,然而无法决定。翌日北上,直到转车,我不得不再次考虑,走出地铁,抽了三根烟。我明白整件事情。我是香港人,在英国人管治下长大,认同普世价值,中国政府侵犯人权,四处绑架,犯下了严重罪行,理应受到谴责。权衡过得失,我决定改变行程,向传媒寻求公理,公开事件。

李波目前出入自由,但通讯受到监听;吕波和张志平,2016年3月回港后,被迫滞留中国;我仍然被通缉,有时被跟踪,也打算重开书店;桂民海监禁2年,去年获释,但羁留宁波,月前他意图离境,第二度被拘留。

从书店事件及桂民海的遭遇,反映了中国物质虽然富裕,但人权思想非常落后、野蛮。我再次感谢日内瓦人权组织,持续关注香港及中国的人权状况,并继续帮助中国发展成真正的现代文明国家。

感谢各位。

 

林荣基 2018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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