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龙岗董奇案将于2018年3月26日下午3点在深圳龙岗法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

居住深圳市龙岗区的董奇,因为在网上定制印有“推特”图标、“一切都是刚刚开始”的文化衫,于2017年5月24日被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抓捕,5月25日被以“寻衅滋事罪”刑拘,6月30日被以同一罪名转捕, 8月18日移送检院审查起诉后,又分别在9月2日、10月23日两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直至2017年12月29日移送法院审理。现将于3月26日开庭。

广东律成定邦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沙律师、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律师闻宇律师,届时将出庭为其辩护。据称,董奇一直坚持自己无罪,辩护律师也将为其做无罪辩护。

《起诉书》指控称,董奇长期、多次在众多微信群、朋友圈、QQ群等信息网络上,编造各种虚假信息,或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并指使他人在信息网络上散布,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但《起诉书》中却没有就此提出任何具体的事实。

 

 

 

据知情人透露,在律师阅卷中能看到的就是公安《起诉意见书》中所说的,郭文贵在接受美国之音、《苹果日报》的采访时和在推特上“爆料炒作我国内政的高官贪腐内幕,污蔑我党及国家领导人”,使董奇成为了他的追随者,因而推广郭文贵。

律师认为,本案证据不足。郭文贵未经任何一家法院审判,他的所谓爆料是否是“虚假信息”并没有任何法律审判的认定,不能就此作为董奇“散布虚假信息”的依据,况且,直接诱发龙岗警方抓捕董奇的导火索——在网上定制印有“推特”图标、“一切都是刚刚开始”的文化衫,并没有制作完成,更没有散发出去。

相关案卷称董奇的言论“污蔑我党及国家领导人”, 并将董奇转发的王全璋、屠夫等人声援帖子、意欲为他们捐款,期望“一人一票”选举政府等等,也作为董奇“有罪”的依据了。

分析人士指出,退一步说,即便董奇的言论,确实“污蔑我党及国家领导人”,而这些言论都是发生在微信群、朋友圈、QQ群里的,微信群、朋友圈、QQ群的封闭性、私人空间性,决定了董奇也不构成犯罪。更何况,在一个正常的国家里,民众有权对政治公众人物,尤其握有公权力的政治公众人物,包括一个党或一个国家的领导人,提出任何质疑,在一个正常的国家里,永远不可能出现“污蔑我党及国家领导人”的问题。公民批评、质疑政治领导人,是行使政治选择、政治监督和政治批评权利的方式。如果将质疑行为以刑事惩罚,势必对政治批评和民主监督产生显著的恐吓效应,导致民主政治名存实亡。

至于转发有关王全璋、屠夫等人的有关消息,意欲为他们或他们的家属捐赠一定款项,更不能构成犯罪。王全璋、屠夫等人一直被不审不判地拖着,为没有经过法院宣判有罪的人们,转发几个帖子,意欲捐赠一定款项,怎么也谈不上有罪,更谈不上什么“寻衅滋事”。

知情人透露,被羁押中的董奇始终否认自己的言行有罪。2017年7月间,董奇曾委托前去会见他的律师捎话给自己的妻子说:不要跟政府妥协,并告诫妻子,不要对女儿说谎,堂堂正正地告诉她,爸爸做了什么,为什么这么做。

此不难看出,26号的庭审,控辩双方或许会有一场激烈的论辩交锋。此案一旦做出有罪宣判,影响将极其恶劣,它将预示着中国国内更加专制更加黑暗的局面的开始,预示着中国的人权状况会进一步恶化。深圳龙岗法院是否能够顺应人类文明社会发展的趋势宣判董奇无罪,人们将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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