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特赦组织2017年的图片,呼吁释放在四川制作八九六四纪念酒的人士。

 

“成都六四酒案” 在成都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的第四天,4月4日,最后一名被告陈兵被判处徒刑三年半,成为四名被告中被判刑最重的一个。

六四酒案后援团表示:庭内戒备森严,“到处都是国保。十时开庭,于约中午休庭,延至三时才宣判。……陈兵原本打算传召两名六四难属作为他的证人,在法庭上陈述六四真相,法庭却禁止他传召证人。”“ 据悉,陈兵的律师于辩护意见中指出,六四改变了中国的轨迹,正视和抚平六四创痛的一天终将到来,因为只有基于真相的和解和宽恕,国家才能向前行。他们期盼,本案将是最后一宗因’六四’而被刑拘的案件。”

此前,四位被告中三位分别被判刑三年,缓刑四年或五年。而陈兵没有获得缓刑,无法像其他被告那样可以回家,而要继续坐牢8个月。陈兵的态度比较坚决,不认罪,也拒绝按照法庭的要求换律师,这被认为是他刑期最重的原因。

过去当局的起诉书称,张隽勇、罗富誉及陈兵2016年共同出资9000元,从超市购买散装白酒、酒瓶、瓶盖等物品,制作印有“铭记八酒六四”、“27年记忆陈酿酒非卖品”等字样的标识。

符海陆、张隽勇5月26日将“纪念酒”的信息在网上发布,以每两瓶89.64的价格在网上售卖,被多人转发。 5月28至6月21日,警方先后将符海陆等4人拘捕,符海陆共卖出“纪念酒”数十瓶,尚待制作的空酒瓶和瓶盖900套。

在美国的中国民运团体“公民力量”的领导人杨建利宣称:“成都酒案判决正式拉开了六四三十周年纪念的帷幕。”

该案一直被拖延了将近3年,直到4月1日才开庭。罪名从过去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降级为“寻衅滋事” 罪。杨建利认为,这是因为“当局害怕产生六四概念联想”。他还表示:据知情者透露,诉方和法官在庭上都避讳“六四”二字,而用“某事件”代之。

国际特赦组织表示:“中国一直没有就30年前发生的侵犯人权行为承担责任,却不断打压和平行使言论自由纪念六四的人,现在该是时候正视历史!”

 

 

转载自美国之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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