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严格禁止以罚款进行创收”“严格禁止以罚款数额进行排名或者作为绩效考核的指标”。
国务院出台上述禁令的背景是地方政府花样百出愈演愈烈的罚款创收。
据媒体公开报道,截止8月19日,郑州城管20天内就贴出74万张违章停车提示单。8月21日,郑州交警、城管正式开展联合执法利用贴条和拖车整治停车秩序!
网易近日刊发题为“四件事告诉你,时下地方政府有多缺钱”和“地方财政进入非常魔幻时刻”的文章,披露一些地方政府缺钱如何通过变卖资产和罚款来创收。
《南方周末》报道了2021年全国三百余个地级市的罚没收入,其中已经公布的111个地级市中,2021年有80个城市罚没收入呈上升态势,占比超过72%。其中青岛市2021年的罚款收入位于榜首为43.77亿元,相比2020年增长了24.51亿元,增幅为127%。
罚没收入同比增幅超过100%有15个城市,江西南昌增幅最大,为151%。此外江苏宿迁为133%、江苏常州为110%、湖北襄阳为118%、四川宜宾为105%、湖北黄冈为102%、浙江嘉兴为105%等。
地方政府靠罚款创收在多大程度上能够减轻财政压力,目前披露出来的城市财政数据,随意抽出可知问题严重,几乎每个城市的财政收入都在下降,比如南充市的支出收入比3.7倍、四川阆中支出收入比3.6倍,而陕西省佛坪县支出是收入的20倍,2021年收入4476万元,工资预算是27942万元,收入不到该县支出的1/6。
新华社主办的《半月谈》杂志,曾发表多篇文章披露一些市县的罚款乱象,令人触目惊心。在北方某县,一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才1亿多元,可当地交通罚款创收高达3000多万元。报道没有明说“北方某县”到底是哪里,但可以肯定的是,这样的县很普遍。2021年年初,广东佛山一高速岔路口遭舆论痛批“罚款印钞机”,总罚款超1.2亿元,62万车主在此违章。
至于一些地方给基层执法部门下达各种罚款指标,已是公开的秘密,花式创收的方式层出不穷。记得有一年,驱车从北京去河南,在一条宽阔的省道上,居然限行只有30公里/小时,几乎每一辆过往车辆都会超速,好在那时候还没来得及全国联网,一天收到20多封罚款邮件。
湖南某县有一年闹出一个大乌龙,一个湖北油罐车司机深受罚款之苦,有一次开着空罐车竟然被当地交警以超载为名扣车罚款数千元,该司机以筹款为名回去后请来省台记者实地采访,交了数千元超载罚款,去提车时发现油罐车是空的,要求当地交警赔偿,导致交警损失惨重,此事在电视上曝光后,当地政府不得不处理了几名交警。
2020年有一张网传的全国交通罚款排名图片,统计了29省市的交通罚款数据。29个省市罚款总额超过3000亿元。按照当年汽车保有量2.75亿辆来算,平均每辆车罚款高达1090元。人均罚款额排第一的天津达到885元,第二和第三位的分别是辽宁省和上海市,其中辽宁省人均罚款 442 元,上海市人均罚款374元。
从20世纪90年代末国家规定罚没款上缴财政开始累计,北京市交通罚款累计近千亿元;上海不算在沪外地牌照车辆,一年交通罚款超过30亿,深圳市单笔交通罚款是全国最高的,一次500或者1000,一般的人难以承受,而在其他地方,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深圳交通罚款这么高是依据深圳特区制定的行政处罚条例来收费的。
根据公安部最新统计,截至2022年3月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4.02亿辆,其中汽车3.07亿辆;机动车驾驶人4.87亿人,其中汽车驾驶人4.50亿人。无论是按人还是按车来罚款,每年都是一个惊人的数字。如此庞大的罚款金额怎么支出的也是一笔糊涂账,这笔糊涂账对地方政府来说如同一棵“摇钱树”,即使国务院三令五申,严禁罚款创收,然而不靠罚款创收,地方财政的日子又怎么过得下去呢?
一些地方的交通罚款由财政代收后,会按不同比例返还给交警部门,各地之所以给交警部门下达罚款指标,重要原因是一些地方借助执法创收缓解财政压力,然而十分吊诡的是,地方财政压力大的重要原因是这些年执法队伍日益臃肿。
罚款创收愈来愈疯狂,有一个巨大的负作用,就是造成交警在老百姓心中的形象恶化,造成警民关系滑坡。一些网民甚至口无遮拦地开骂,不妨用坊间流行的一个生动比喻加以概括,那就是,交警与城管一样,都是“有执照的XX”。是“持证抢劫”的XX!交警的职责,已经偏离维持交通秩序的重心,早已蜕变成罚款创收的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