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守主义奠基人柏克的奠基之作
1790年的今天,10月1日,保守主义的第一本经典著作,埃德蒙·柏克(Edmund Burke, 1729—1797)的《法国革命论》出版。此后,每逢历史的关键时刻,保守主义思想就会拿出强有力的批判和主张。
例如,在美国的每届总统大选中,共和党都会用一套保守主义话语来包装自己的施政纲领。而在俄乌战争中,俄罗斯的国师杜金也给自己贴上了“保守主义”的标签。不过,他那种“保守主义”并非正宗的保守主义。正宗的保守主义,只会是柏克一脉的。也就是说,只有英国,才开出了正宗的保守主义。这是为什么?
英国人的最爱:炸鱼与薯片
要理解什么是正宗的保守主义,我们不妨先看一看现代英国人的日常生活。英国人为现代文明提供了最多的贡献,不过,他们“挤出的是牛奶”,但“吃的是草”。大家都知道,那里的人们生活从古到今都非常朴素。现代的英国人吃得非常简单,最美味的食物只有两样:炸鱼、薯片。这在我们看起来不过是“垃圾食品”。但英国人喜欢速食食品。了不起泡酒吧,大家喝点啤酒聊天。食品中比较奢侈的,是本土酿造的威士忌,混合着海水气息和泥炭味道。但,就是这样的生活,恰恰是他们乐意的。
图片来自村上春树的《如果我们的语言是威士忌》
然而,就是这么简单的生活,也是这里外来的一波又一波殖民者通过战争而打出来的。在英国,也有巨石阵和长城,它们见证了这个孤岛,其实从来都不太平。在1066年诺曼征服之后,英国开始走向对私有财产的保护、对王权的约束。国王、贵族、平民,以及后来的新兴阶级,最终都获得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身份。因此,英国人的政治,是妥协与平衡的技艺。法律至上,王在法下,司法独立,遵循先例,等等,最终形成了法治。
所谓保守主义,通俗的讲,就是保守、捍卫自己的生活方式。很显然,这里的问题是,什么样的生活方式,才是合情合理的;因为,一种生活方式若非合情合理,也就得不到别人的承认,自己也会时刻处于危险之中。那么,什么样的生活方式才是比较安全的呢?当然是大家的价值观相当一致才行,而且,还得有一种强大的传统呵护着这样的价值观。
也就是说,大家都生活在共同的生活方式之下,而且,它本身就是一种传统力量。那么,如何命名这个传统呢?我们可以将其命名为法治,也可以命名为自由、权利、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等等。不过,需要搞清楚的是,命名之前的东西,与命名之后的东西,几乎是两码事。法治有“名”与“实”之争。法治作为生活方式时,就是实实在在的生活本身;而法治作为一种理念时,则是抽象概念。英国人在乎的不是概念,而是生活本身。简单地说,嘴上的仁义道德,不等于实际生活的仁义道德,很可能恰恰相反:满口仁义道德,实际男盗女娼。
这里,有必要说一下阿甘本的哲学。他对自由、正义、人权的强烈批判,实际上是对话语权力的批判。阿甘本的哲学,批判的对象实际上是欧陆的,在暗中,他接近的是英式经验主义。如果不是现实的、生活的、具身的(即与身体相伴的)自由,而是空洞的自由概念,那么,自由就容易被话语术所利用,成为各种放纵、压制或者罪恶的借口。英式哲学,尽可能避开宏大叙事,而回到生活实际。这也是为什么英美很少意识形态教条的原因。
一切口舌之词,都要接受同一种生活方式、同一个传统下的共同生活的人们的检验和审判。英式哲学、信仰和法治,都是英国人生活的一种“面相”。它们其实是非常合拍的,都在普通法的传统之下。《普通法的精神》一书的作者罗斯科 · 庞德认为,英美普通法具有天然的优越性。他写道:“盎格鲁一撒克逊人拒绝任何别的法律统治,相反,却能使他人受制于己。普通法的力量来自它对具体争议的解决,而它的对手,现代罗马法的力量则在于抽象概念的逻辑发展。”
保守主义之父柏克
普通法的特征,或曰做法,是法律至上、沿袭先例、审判公开,等等。其中,沿袭先例,就是保守主义的精髓。它意味着,法治的参与者是所有人,它不仅是诉讼当中的法官、陪审团、原告被告证人等等,还包括了祖先、前人的参与,同时还得考量未来的可能性。因此,柏克保守主义的思想渊源之一,是普通法。在《法国革命论》中,柏克对国家作为一种契约关系有如此表述:“国家……不仅是活着的人之间的相互关系,同时也是活着的人与故人和将要出生的人之间的相互关系。”这里,我们完全可以读出海德格尔的存在论味道:人的生存向着存在而敞开。在普通法的传统中,权利既不是理论的推演,也不是立法的产物,而是从传统和习俗中产生,通过司法实践而成为生活事实的。因此,柏克直到晚年都坚持认为,人世间的善恶从来不是什么抽象问题,在“根据任何抽象命题作出判断之前,必须使这个问题在具体情况中具体化”。
也就是说,真正的保守主义,是将政治还原为日常生活,是将公权还原为私权,将公法还原为私法,以及私法衍生出来的司法。这种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对于喜欢接受标准答案的国人来说,还是相当陌生的。因此,我们很多人对英美电影中的复仇和大开杀戒很难理解,其实,其文化基础是保守主义的,即,为了捍卫自己的自由和权利,不惜牺牲。故,英国人的绅士风度,看起来是尊重他人,其实也是一种生活必需,没有人敢于过分狂妄自大。
英国人重视自己的生活经验和体验,非常在乎个人的内心情感,而不太喜欢咋咋乎乎的宏大叙事。他们热爱真相,但对“理性”“真理”“正义”等大词,总是小心谨慎。因为这些东西说到底是人造的。柏克批判英国启蒙的“天赋人权”,认为应该是“人赋人权”。权利是实践出来的,而不是老天恩赐的。因此,英国人对政府往往抱着怀疑和不信任的态度,对权力也充满警惕。尽管柏克批判法国大革命的激进性,认为君主制是好的,同情法国王室,但他同时也大力抨击法国当时的政治制度,他说:“法国君主制度的首恶是想要统治一切的无休止的愿望。权威之手时时可见,处处可见。因此,对所有的国内事务,政府无不插手;随着这种官方干预越来越普通,我可以说,凡是始于不正当的权力的事情,概莫能外地以不屑一顾的蠢行告终。”
本文只是浮光掠影地谈论保守主义。其实,英国保守主义思想背后,是其漫长的文化吸纳和交融的历史。因此,英国保守主义实际上也是非常开明、开放的。保守主义与英国的经验主义、怀疑论、科学精神和崇尚实践的生活方式,是一个有机的综合体。在英国,尽管诞生了自由主义、个人主义、爱国主义、社会主义,等等,但这些都不是抽象的标签,而是有其具体语境和内涵的。例如,自由主义是那种享有尊严和伦理的自由,而不是那种放荡的自由,这就像英国人的简朴食物那样。保守主义之所以反对各种激进的变革,是因为他们确信,自己的保守主义是立基于自由的,它本身就是一种合适的生活方式。
因此,我们不难看到,英式保守主义,是很难依靠“学”而得到的。法律和制度可以移植,但其背后深深的历史和文明积淀,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却是无法凭空进入灵魂的。正如法律是英美文明的日常语言,保守主义同样是他们的生活方式和生活态度、内心情感。国内很多学者说,要进步就需要保守主义,殊不知,我们是根本就没有这种“本土资源”的。还有人将保守主义理解为保守自由、选择基督教信仰,这样的理解未免失之简单了。
故,保守主义思想需要从英国那里寻根。但也不能因此说,缺少保守主义政治传统的我们,就无法具备保守主义精神了。在今天,保守主义应该敞开自己的怀抱,将英式的保守主义扩展为世界性的,即,人类不同文明中的一切良好的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都是值得保守的。所谓保守,就是辨识出不好的东西,而守住好的东西。也因此,《自由主义的进化》一书的作者格温特斯认为:“真正的保守主义传统的缺乏是一个巨大的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