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四川异议人士刘贤斌被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零4个月。在被监禁长达9个月后,刘贤斌终被重判,此一消息令海内外关注刘贤斌的各界人士感到震惊和愤怒。公民力量对于遂宁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结果表示强烈抗议,并要求中国政府立即释放刘贤斌。
很显然,遂宁中院的所谓法庭审判只是走过场的政治审判:开庭前,律师不被允许会见刘贤斌,并遭受政治压力;法庭上的律师辩护屡遭法官粗暴打断;刘贤斌在法庭上未能做最后陈述,而只能喊出“我无罪,我抗议”的声音。这些都表明,为了政治打压的需要,中共政府罔顾最基本的法治原则,肆意违反法律来维护其所谓的“政治稳定”。
我们认为,对于刘贤斌的重判是一个清晰的信号,表明中共政权打压民间社会的力度再次加强。在最近一段时间疯狂抓捕异议人士和维权人士的背景之下,这是统治集团与民主理念为敌的公开宣言。希望活动人士对此保持足够的警觉,提高自我保护的意识,以减少民间的损失和代价。我们相信,专制者的严酷打压绝不会使他们获得建立在不公正之上的政治“稳定”,我们绝不会放弃自由、民主的理念,因为,民主战胜专制的趋势是无法改变的,专制者对于民主力量的疯狂打压只能体现其内心的极端恐惧,在人类对于普世价值形成高度认同的今天,专制者的所有嚣张之举只不过色厉内荏的表现,中国的专制者并不享有逃避历史责任的特权。
自22年前的“六四”屠杀以来,作为“八九”学子中的一员,刘贤斌先后四次入狱,被判刑期长达25年,为此,他和他的家庭承受了难以想象的痛苦和代价,可以说,刘贤斌已成为“八九”精神的人格体现,是我们的骄傲,为此,公民力量向刘贤斌和他的家人表示崇高的敬意。我们相信,和所有承受着当今世界最为强大的专制者的迫害而不放弃抗争的公民一样,刘贤斌的付出是中国人追求自由、民主的真实的历史,是未来民主中国的基石。
为了表达对不公正判决的抗议,公民力量将继续组织对刘贤斌的声援活动,向国内、国际社会介绍他的事迹,让人们看到在长期而严酷的政治迫害中,那些高贵而纯粹的中国人并没有低下头颅,并没有因为打压而放弃希望。
对于中国的未来,我们怀有和刘贤斌一样的民主之梦!我们永远与刘贤斌站在一起!
公民力量
201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