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庆王薄事件震撼中国政坛不久,继乌坎选举之后,广东省高调推出了党内选举新方案:首次采用组织部门提名、省委扩大全会民主推荐、省常委会差额票决的方法,从25名候选人中选出了8名中共干部。不少人认为广东此次改革也许为中共十八大政改前奏。最近,又传出中共中央安排数百名政要以投票方式遴选十八大“入常”、“入局”候选人。人们不禁要问,难道中共党内民主要动真格了?

  仔细分析起来,结论仍然是否定的。一方面,广东常委会差额票决的中层干部筛选方式在某种程度上对传统的“民主集中制”有所冲击,显露了回归早期党内民主制的端倪。这显示在,其一,从过去的等额和比例极小的差额选举走向了较大的差额选举;其二,体现了一人一票的原则,改变了用人一把手说了算的状况。这种党内政改的先声,对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的制度性腐败现象也许会有一定的遏制。 多少改善了用人制度,使地方政改向前迈出了一步,应该予以肯定和鼓励。

  另一方面,广东的这个新的选举模式既没有实质性的创新,而且民主的含金量远不能与现代民主国家政党和政府相提并论,甚至不能与兄弟党越南共产党和周边其他国家的政革相比。因为本次广东的干部筛选,其本质上并非选举,而只是票决;候选人是经过省委组织部严格控制、筛选,提交省常委批准,再由省委全体扩大会议推荐,最后由省常委票决。候选人和选举人都有严重的局限性。他们既不能代表党员,更不能代表人民;更重要的是,这个模式的最终决定权仍然在权力核心的掌控之中。但是,这个广东模式很可能成为官定十八大干部筛选的程式,来营造一种假民主气氛,欺骗党员、群众和国际舆论。最近广东省委第一次采取“差额“选举常委,从候选人十四名中选出十三名。这个滑天下之大稽的“差额”选举,很能说明中共党内民主先行是假心假意的。

  毋庸置疑,中共对政改有自己一套的设想和方案。十七届四中全会决议,即中共建政六十年前几天作出的所谓有历史意义的一个决议,披露了其中的主要部分。该决议决定了中共未来相当长时间的既定方针。这个方针就是在保证长期执政的前提下,即保证中共最高层权贵集团利益条件下,启动所谓党内民主,增加党员的权利,包括选举基层党政领导。这个既定方针的出笼,不是偶然的,而是中共反复考量权衡的结果。它的背景是,中共的执政的合法性,在打天下的老一代几乎死绝的情况下,随着人民的觉醒,已受到严峻的挑战。邓小平时代的四个坚持已经撑不住了,他们要寻找新的话语权为官二代的继续统治辩白,于是就有了江泽民的三个代表,胡锦涛时代又补充了所谓科学发展观,凡此种种的提法,为的是赖在权力的宝座上不走找借口。是即使这样有限的“让权”,目前中共仍然没有执行。即使是在党内,中共根本没有诚意放权,它虽然提出推进党内民主,但又死抱住“民主集中制”不放,继续愚弄8千万党员。

  纵观历史,中共历史上所犯的种种重大错误和劣行,以及目前的出现的制度性腐败的根源就是一党独裁,而一党独裁的核心是所谓的“民主集中制”。只有彻底废除“民主集中制”,党内民主才能真正先行,从而推动中国社会的和平转型。

  “民主集中制”最早由一德国工运领袖冯•施魏策尔在1865年为自己独断专权辩解提出的,马克思和恩格斯并未主张过这个原则。他们在《共产主义同盟章程》以及《共产党宣言》中强调的是从中央到支部的领导人必须由盟员民主选举产生;实际上,马恩极力推崇巴黎公社的公职人员由人民直接普选产生的模式。恩格斯进一步指出巴黎公社所实行的普选撤换制是“防止国家和国家机关由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的“可靠的办法”。

  虽然俄国孟什维克和布尔什维克均赞同民主集中制,但是对其内容都没有具体的表述。列宁也没有明确阐述这一原则。列宁早期强调集中领导,主张党的下级机关由上级任命,他的理由是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在沙皇专制时期是非法政党,其所有活动,包括结社和集会只能秘密进行,民主选举党的干部会导致组织的破坏。罗莎卢森堡等人批评了列宁的这一观点,后来列宁将民主原则纳入党的组织制度之中,列宁还主张党内“自由批评,一致行动”,形成了后来的选举产生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的一套做法。在斯大林独裁时期民主选举形同虚设,自由批评成了整肃政敌的工具。中共全面继承了斯大林这套制度,毛泽东在中共七大上就将民主集中制钦定为“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在集中下指导的民主”,但是任何稍稍了解中共内部运作的人都知道,民主是假,专制是真,正如毛的打手康生解读“民主集中制”所说,“后面的那个集中才是要点”。

  实行集中制的直接后果是中共的独裁专制。它不仅人民带来极大了的灾难,就是体制内的自己人也未能幸免。党内“残酷打击、无情迫害”的悲剧一次次上演,其残暴野蛮,令人发指。对此,高华在其力作《红太阳是是怎样升起的》中有详尽的证据和分析。

  如果说民主集中制在中共非法强夺天下期间是必要和可以容忍的,但在非战争的和平年代继续坚持这一原则显然毫无道理。集中制使得中共各级一把手变成了“一霸手”,这些土皇帝大权独揽,独霸一方,无法无天,不仅拒绝群众监督,也排斥党内制约。从干部选任,重大项目立项拍板,到碰头会议程,事无巨细,一切以“一霸手”的意志为转移,民主制成了任一霸手打扮和玩弄的小姑娘。集中制产生绝对的权力,而绝对权力必然导致绝对的腐败,这是就是中共反贪倡廉多年,越反越腐的根源。

  在集中制之下,最高领导人的选定和权力和平接交问题一直未从根本上解决。过去钦定接班人从刘少奇,到林彪,华国锋,胡耀邦,赵紫阳,善终者寥寥无几。邓小平将一人独裁变为寡头独裁,通过一致决策和集体领导,以期避免所谓执政党灾难性错误。这无疑比个人独裁进了一步。但是它仍然是封建人治而不是现代法治;道理很简单:由于最高权力核心近亲交配,自我衍生繁殖,传宗接代,造成中共权贵政权既不需要服从任何人,也不需对任何人负责。这让他们可以为所欲为,打着人民旗号,坑害人民;同时,它形成一个拥有绝对权力的特权权贵阶层,其政策首先是以维系其权力和既得利益,而不会以民族和人民的福祉为重。

  事实上,只要中共不打压,中国日益成熟的公民力量将很快使社会有序地走向民主,而不必走党内到党外的曲线路径。乌坎选举就是一个有力的证据。如果中共真有诚意启动党内民主,那么,它必须完全废除“民主集中制”,将选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归还于8千万党员和14亿人民,从制度上解决权力的主体、来源和制约问题,否则,“党内民主”只是一场自欺欺人的闹剧,中共权贵的执政合法性必然要反复受到质疑和挑战。

(本文作者为公民力量义工,美国哈德逊研究所访问研究员)

首发于《纵览中国》
2012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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