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北京市委常委、北京市公安局长傅政华竟有底气挑战宪法维护公民批评政府的权利,警告百姓攻击党和国家领导人及现行体制的,要依法严厉打击。此言一出,随即受到网民和律师的强烈抨击。7月31号,中共喉舌《人民日报》海外版在刊发题为《中国真正的挑战是未来5-10年》的评论文章中写道,美国将打着“网路自由”的旗号,以“维权律师、地下宗教、异见人士、网路领袖、弱势群体”为核心,通过“自下而上”的方式,渗透中国基层,为中国的“改变”创造条件。由此,中共喉舌《人民日报》正式推出要重点打击的“新黑五类”,引爆海内外舆论聚焦。紧接着,中共“八一”建军节前夕,官方舆论齐力炮轰“敌对势力”,对军队非党化“混淆视听”意图“颠覆政权”。这些文章的锋芒所指都是公民批评政府的权利。
当一个国家宪法保障的公民权利无法实现,官权力过于强大,并一再侵犯公民权利,而政府又堵塞言路,民怨没有表达通道,社会就会失去正义,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之间的矛盾就必然被激化。继什邡钼铜项目引发民众砸毁党委牌子不久启东再次爆发数万民众上街占领市政府,扒光市委书记示众事件。民众将大量现场图片上传网络,其中一幅图片显示:一名90后女子跳上办公桌,笑着向桌面文件倒水,以示对这个民心尽失的政府极大的蔑视。日前,美国外交关系网上的一篇很有见地的文章说:“中国人民的力量已经显现。当中国最高层聚集在北戴河确认新的领导班子的最终人选时,一种别具一格、正在上升的政治势力–人民的力量让他们黯然失色。从北京到江苏到广东,中国公民正在通过互联网发出声音,走上街头发动抗议。”中国如此激烈的官民冲突频频发生的现实,正在召唤宪政变革必须提速到日程上来。
其实关于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之间的矛盾,是宪政探讨的老问题。自近代宪法出现后,公民权利和国家权力的矛盾关系就是最基本的宪法关系。宪政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保障公民基本权利,限制国家对公民的肆意侵害并在两者之间实现某种平衡。在现代宪政制度中,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之间的对抗,始终是在法制的框架内不断解决,维持平衡的。如果这种平衡被打破,宪政的公正性就会被颠覆,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之间的矛盾就必然要激化,官民冲突就会演化成恶性事件。当今中国由于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却无法得到保障,因而便导致了官民对立、警民冲突、社会治安混乱、政府信誉崩盘。在中国没有宪政制度保证的情况下,官民矛盾已大大激化,警察只能成为维护政府特权的工具,因此也就必然要站在这种矛盾冲突的最前沿,成为公民个人与群体事件对抗的直接对象。
近些年来,官民冲突频繁发生,特别是由上访、截访、侵害公民权利等个案引发的警民冲突无以计数,而上海公安遭冤民杨佳袭击造成大量人员伤亡,便是一起公民多次上访要求公安赔偿反被威胁,最终矛盾激化引发的暴力袭警案件。这些越来越频繁的个体和群体事件,都在揭示公民维权运动势不可挡,一次又一次的对中共合法性提出挑战。
当前,中国社会正处于矛盾凸显期,利益分配不均,收入差距扩大,使得利益冲突明显加剧。特别是企业改制、野蛮征地,非法拆迁、工人下岗、劳资纠纷,移民安置补偿,官权力侵犯人权等矛盾与问题,都在不断攀升。这些问题都是酿成“群体性事件”的直接原因。然而,政府部门在处理这些群体性事件动不动就动用警力,采取高压、专政手段,把警察视为“刀把子”和专政工具,致使事态不断扩大,导致政府的合法性资源严重流失。中国要想根本解决这一问题,必须从宪政改革入手,用宪政正义规则的生成,来规范官民权力与权利的对抗。
在谈到政府和公民之间的对抗性关系问题上,我们应当明确公民权利和国家权力对抗性关系的合理性和必然性。并强调以此为逻辑起点,树立从对抗到平衡的宪政理念,以推动中国的现代化宪政变革。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之间对抗的前提在于,要求保护属于公民领域的私人人身及其财产。也即公民要求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抗官权力和等级身份制。洛克在《政府论》中批判专制君主制,认为人们必须在“公民社会”中团结一致以捍卫自由,“公民社会”中的政府权力仅仅限于自然状态中的人的权力。再有以卢梭为主要倡导者的“社会契约论”在自然法基础上应运而生,它兼容哲学上的人道主义和法学上的权利主义,确认人才是国家的主体和目的,国家应当保护人的基本自由,否则公民有权推翻他的政府。这种理论已经为公民对抗国家权力提供了理论依据。
今天,中国面临着许多严峻的社会问题:从经济上说,资本在没有权力制约和社会自我保护机制缺失的情况下,对社会的榨取和掠夺已成为是首要问题;从政治上看,庞大而无所作为的官权力,又在高代价地消耗社会财富、将社会管理成本提高到前所未有的昂贵地步。从经济与政治两者结合上分析,贪婪的资本和腐败的权力对社会民权民生的破坏都是致命的。这就迫使民众不得不联合起来,敦促官权力依法作为,让其遏制住资本本性中的野蛮与贪婪;同时又用抗争的手段,对治官权力的过度膨胀和腐败。在这种情势下,仅仅依靠政府内的改革与廉政建设,是无法解决问题的,只有把宪政民主提上日程,由全民参与,全社会各种力量共同推动来完成。这不仅需要制度设计,引入制衡机制:既要让权力对抗权力,又要保障权利能对抗权力,形成官权与民权对治的法律常态,以体现、、彰显社会正义。正义是社会稳定的根本,正义的制度就是靠宪政内在逻辑,形成一种机制。这种机制可以让各种权利与权力各得其所,并让一切越权侵害行为受到惩罚,以而从根本上缓解官民矛盾的剧烈冲突。正义应当是宪政治理及社会变革的唯一指导原则。
现在,国内“洪(红)”灾泛滥,正义沦陷,人权缺失,民怨四起,大规模群体抗争事件正在全国遍地开花,“党的领导”为薄谷开来授予“免死牌”,再次引爆民众对“特色”与“特权”审判闹剧的怒吼。中国知名的报纸专栏作家和社会评论人士姚博在新浪微博上说:缜密策划、按计划实施的谋杀,居然是死缓?生活真奇妙、法律好轻巧、护身有党票?眼下,中日钓鱼岛领土争议再起,中国多个城市爆发反日游行,示威者批判中共政府在钓岛主权争议上不作为。其中,深圳成都最为激烈,爆发了近年最大规模的反日游行,有部分抗议人士被拘。中共十八大高层换届前夕,民众批判政府怒潮正伴随着官方“天价维稳”,在中国大地频频来袭,显示出民权对治官权的常态化。
《公民议报》首发
2012年8月25日
牟传珩:民权对治官权的常态化
【转载请加上出处和链接:https://yibaochina.com/?p=235102】
【作者观点不代表本刊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