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萧
时 间 :2013年10月14日
采访人 :马萧
采访对象:谢介平
采访内容:同毛泽东和“文革”有关的日子
谢介平 :湖南娄底人,1943年生,农民。
笔者注 :因为采访对象是凭记忆口述当时的社会生活,由于年代久远,有些东西和当初的实际情况可能会有些出入,但总的历史脉络是较为清晰、真实的。
问:作为在1949年前出生的一代人,您应该对1950年代发生的事情有相当的了解,今天,主要想请您谈一谈您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的生活境况,让我们对那段历史的轮廓有一个粗略认识。具体来讲,我首先想请您谈一谈阶级观念是如何形成的?我认为,这是了解共产主义统治史的一个重要起点。
答:好的,阶级成份的划分和评定这项工作大概是在1949年下半年到1950年上半年就完成了,当时,在农村,主要存有两大对立的阶级,即地主阶级和农民阶级,实际上,在具体的评定过程中,比这要细致很多,比如,在地主阶级的类型中,细分出来地主、恶霸、反革命份子,到了1957年,又增添了“右派份子”,这些都是必须镇压和改造的革命对象,其中,地主主要是指那些拥有大量私人财产、土地,自已不从事劳动,专门靠收取租金生活的人,按当时的说法就是那些专门靠剥削穷人劳动果实的土地所有者;而恶霸比地主的行为更为可恶、恶劣,不光存在剥削劳动者的问题,而且还有依靠自已的财势,仗势欺人;另外就是反革命份子,是指那些在政治上有问题的人,比如,在1949年以前曾经给国民党工作过的人,等等。
在农民阶级的类型中,又细分出来富农、中农、贫农和贫雇农四种小类型,富农其实也算剥削阶级,但在政治上的际遇没有地主那样糟糕,是指那些有一定私人财产,特别是有田产,但是自已也干活,只是把多余的田产用于出租,取得一部分租赁收入的富裕农民,因为有租赁行为,所以就存在剥削,因此,也将这一类农民划定为剥削阶级,但从本质上讲这一类农民仍然是农民;中农是指有私人财产和田地,但是由自已干活,自给自足,不存在租赁收入的农民;贫农是指那些私人财产相对较少、需要租赁地主和富农的土地才能养活自已的农民;而贫雇农则比贫农更低一等,是指那些特别贫困的贫农家庭,比如,在那些被地主家庭长期雇佣的长工,等等,其实,所谓的贫雇农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指那些很懒惰、不想干活的人,还有那些即使想致富但却缺乏劳动力的家庭,或者个人条件、资质存在问题,头脑比较愚纯的那些人,贫病患家庭,等等,像这种类型的群体由于天生的条件所限很难靠个人劳动去致富,但是像这样一个群体却被定义为先进的领导阶级,现在看来是比较荒诞的。
当时,对于阶级成份的评定工作都是由干部根据当时的政策和当地的实际情况来完成的,比如,土改工作组干部,像联组长、组长这样的本地人都有参与,但相对来说比较公开,因为各家各户的财产、田地都相对清楚,这是1949年下半年和1950年上半年的事情,我记得贫雇农家庭还视家里的劳动力状况分为一、二、三等,而当时瓜分地主家庭财产的适用范围只涵盖贫农和贫雇农这两种类型,中农则没有,因为那个时候地主家庭其实并不多,地主财产也很少,大家分来分去,实际能够拿出来的很少。
至于阶级斗争,在我的印象中从那个时候就已经开始了,我记得在1950年左右我们这里就枪毙了两个人,他们被定性为恶霸。在斗争会上,使用酷刑是经常会发生的事情,比如,铁烙头,即把烙头烧热,像烫猪一样烙在人的皮肤上;用竹夹棍夹人的手指、脚趾;用细竹枝鞭打人,等等,这些我都有记忆。在1950年代那些年还经常组织开一些会,用来整治地主、地主子弟、恶霸、恶霸子弟们的“反动”思想,警告他们“不要兴风作浪”,当然,生产队里开生产会,地主是被允许参加的,因为他们同样需要生产和劳动,但是,如果是政策会,落实上面的政策,地主因为阶级成份有问题,就不能参加,只是在“文革”以前,斗争不像在“文革”中那么密集。
问:这些“黑五类”份子从一开始就沦为“政治贱民”,在农村主要就是指那些地主、恶霸。
答:对,但是,这样的斗争同样也波及到了农民自身,我记得在1957年“反右”的时候,斗争比较激烈,我们村里一位村民被问及“社会主义好”还是“资本主义好”这个问题时,他完全没有心理设防,脱口说出“资本主义好”,被人揭发了,被狠狠地挨了一顿凑,这还是因为他的出身是贫农,否则后果可能会更糟糕,其实如果从理论上去理解,当时的农民对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这样的东西根本没有概念,大部分农民识字率都不高,甚至很多都是文盲,在农民纯朴的观念中,资本主义就是允许农民自已搞干单,自主生产粮食,而搞集体化就是社会主义,因此,在那些勤劳的农民看来,他们就认为单干(资本主义)要比集体化(社会主义)好,这是当时人们较为普遍的看法,但是,经历了“反右”运动以后,农民就不再敢把心里的话随随便便向别人吐露了。
问:请您谈一谈1950年代到“文革”以前的这段日子你们当地的实际情况,比如,“土地改革”或“大跃进运动”,等等。
答:好的,我们这里从1951年开始分田分土,都分到了私人,直到1954年,基本上都是单干户,自给自足,但是,当时的农民过得也挺苦的,因为当时没有农药,病虫害多,粮食的产量不够,不像现在,但即便如此,国家的粮食都是要按时缴纳的,我记得大概是每一亩稻田一百斤谷。
1954年下半年开始搞互助组,所谓的互助组,就是几户人家的田地联合起来,相互合作,你给我帮农工,我给你帮农工,这样子。
1955年搞低级社,就是把田、土地全部集中起来,大家一块干活,一块吃饭,搞“平均主义”,但是,还是允许有自已的自留地,可以种菜、饲养家畜,这样,家里缺乏劳动力的生活状况就比较差,因为他们可能没有精力自已再去开荒种蔬菜。即使像这样的情况还是有人可以投机的,用现在的话说,就是钻政策的空子,有一位村民,在搞低级社之前就把自已家里的田地卖掉,得到一笔丰厚的收入,然后,搞低级社了,又回到生产队和大家一块干活,挣工分,这样,他实际上吃到了双份。
有一点需要说明的是,虽然“上面”有这种政策和精神,但是在实际的“入社”过程中,并不强迫农民搞强制措施,绝大多数的农民都入了低级社,但有些农民也不加入低级社,因为他们认为自已搞单干比“入社”更强些,农业收成会更高,像这样的农户我们的生产队大概有三四家。
到了1956年下半年,开始搞高级社,这就规定所有农民都必须加入,强制性的规定每个家户都必须“入社”,按照劳动计工分粮食,那时还没有马上搞“公共食堂”,各人在自已家里生活,当然,那些当干部的,比如,社长、副社长、会计、保管员、生产队长这些人,因为工分都由他们来评定,指标就要高一些,因此,他们是非常乐意这么干的。
高级社搞到1958年8、9月份,就并入了“人民公社”,开始了“公共食堂”的生活,这是最痛苦的一段日子,“公共食堂”是在1961年初,大概是二月份解散的,如果再晚解散一年,像当时我们这样的孩子,恐怕都会被饿死。
问:请您具体谈一谈“大跃进”时期的生活状况。
答:那是非常悲惨的,那个时候经常会提到的“三面红旗”,就是“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现在的年轻人很少知道,在1958年下半年,开始搞“人民公社”,这是从高级社进化过来的,我们属于“东方红人民公社”,这个公社管了一片很大的地方,与此同时,生产队开始搞“公共食堂”,和高级社不同的是,农民需要把家里的东西全部上交到集体,然后在“公共食堂”共同生活,当时农民的生活,主要就是谈吃饭问题。“公共食堂”是在1958年8、9月份开始搞的,1958年下半年,基本上我们还是能吃饱的,主食当然没有大米,主要是红薯米饭,但是到了1958年冬天,因为集体的保管制度刚刚开始,没有什么经验,当年收入的红薯没人照料,都腐烂在地窖里面,所以1959年过完年以后,就没有东西吃了,开始实行定额配给制,按照现在的标准计算,当时的男人一天的口粮是半斤大米,小孩和妇人一天是三两多一点,实际上落实到每一天的饮食,男人一般是早晨二两大米,中午二两大米,晚上一两,这是一个成年的男人,主要劳动力工作一整天的摄食总量,到了1960年,口粮进一步减少,男人还是每一天半斤不变,但妇人和小孩都减了一两,这样子。在当时,人们都会因为饥饿而面黄肌瘦,明显的营养不良,水肿病、气喘病流行。
饿死人的情况,像我们生产队就有五六个人,这还应该是一个比较保守的估计,因为有些老人,可能如果有东西吃,他们不一定会这么快死去,这个算作自然死亡,还有一些小孩,因为患病早年夭折,但却查不出病因,很可能饥饿就是一个主要原因,这些也不列为饥饿而死,因为没有人做过这方面的统计。
举个例子来说当时人们的死亡吧,我们生产队有位农民,年纪不到60岁,正是劳动的年龄,但却在这个年龄死亡,死前还在干活,没有任何病因。他的工作是每天去五十里地以外的大山里扛竹子回生产队,来回一百里山地,当时生产队规定,扛回来的竹子如果超过25斤,就可以在晚上吃加班红薯,像这样的竹子有碗口粗大小,他每天天不亮就在“公共食堂”吃二两粮,带上三两粮中午在路上煮食,计划在晚上将竹子扛回生产队再补充一顿加班红薯,这是他日复一日的工作,而且还是主要劳动力的工作,结果那一天,他扛回来的毛竹称重之后只有24斤,领不到加班红薯,第二天他没有气力去扛竹,就只好在地里干活,因为饥饿,他已经撑不起自已的身体,只好趴在地里面干活,那样子很可怜,这是我亲眼看到的,几天之后,他就去世了。
当时的人们都普遍流露出一种绝望和死亡的悲观情绪,一位老人带着她十来岁的孙子在地里干活,总是催她的孙子快点干活,不然“晚上就没有饭吃”。我估计如果“公共食堂”再晚解散一年,像我们这一代人都会被饿死,可能只有食堂的厨师、保管员、生产队干部这些人不会被饿死,这绝对不是夸张的说法。
到了1960年下半年,大概是10月-12月的这段时间,开始允许农民开荒、耕种自留地,开所谓的“八边土”,自已做点蔬菜补充食物来源,1961年过完年终于解散了食堂,在“公共食堂”解散了之后,“人民公社”还维持了一段时间,过了几年才慢慢地分解成几个小的公社,每个小的公社差不多就是现在乡镇的行政地域版图。
问:好的,我们现在的政制大概就是从当时那个时候一路演化固定成型的,在“公共食堂”解散之后的几年里当地的农民又是如何生活的?
答:1962年解散了“公共食堂”,虽然“人民公社”还没有立即被解散,但人们又有了喘息的机会,解散食堂并没有回到1954年以前单干户的状态,田、土地仍然在生产队,保持着高级社的那种工作状态,但是又放开了开荒、自留地,这样农民又有了一些自主的空间,才开始的时候不允许农民养鸡、不允许农民煮酒,因为怕浪费粮食,后来才慢慢地允许农民养鸡。
解散“公共食堂”后不久,开始允许农民养猪,当时管这叫“统购猪”,就是具备养猪条件的农户,每一年要养一只猪交给国家,送给国营的食品公司,多余的猪才允许自已宰杀,国家则依靠“屠宰税”来控制每个养猪的农户,我记得税票的起征额度刚开始是3块,慢慢地涨到4块8角,6块,最高的时候是12块,那是1980年代以后的事情了,对猪的重量也有规定,一头猪达到131斤,就属于“合格猪”,达到150斤,属于“甲等猪”,达到180斤,就属于“特等猪”,一般来说,饲养一头“合格猪”的时间大概需要8个月以上,送到国营的食品公司,还要扣除“食重”,就是扣掉猪体内的食物重量,一般是4-5斤左右,“特等猪”比较少。如果农民没有完成“统购猪”指标,就开不到税票,那么私自宰杀猪的行为就是违法的,当时的社会管制是非常严厉的,农民根本不敢偷税漏税,如果偷税的话,在农民的意识里,这就是和国家作对,“揩国家的油”,这和“反革命份子”的概念差不多,因此,根本不存在私自宰杀的问题,其实没有几户农民家庭有能力同时养活两头以上的猪,这是1960年代当时农民的大致状况。
系列采访:同毛泽东和“文革”有关的日子(三)
马萧
时 间 :2013年10月15日
采访人 :马萧
采访对象:谢道和
采访内容:同毛泽东和“文革”有关的日子
谢道和 :湖南娄底人,1952年生,农民。
问:我希望您从个人的角度谈谈您和您的家人在过去的毛泽东时代的生活经历,我相信,作为童年的记忆,这种印象应该是非常深刻的。
答:好的,我们家在1949年以后被划为贫雇农,我们家一共有五兄弟,我排行老三,当年,父亲和大哥都长年在外面干活,对于家里人来说,他们都不能算作劳动力,母亲在大队的养猪场干活,爷爷则是在生产队的食堂里工作,因为家境贫寒,五弟在刚出生不久被过继给了别人,因此,我的家庭实际上只有我、二哥、四弟,还有我的奶奶四个人,奶奶之所以没有被生产队安排出工,因为她从小就被裹了脚,无法正常行走,由于缺乏足够的劳动力,这也加重了我们家的生活负担,而留在家里的人,基本上都没有生活自理的能力。
我的母亲在1963年就过世了,而我的爷爷在1964年去世,奶奶则是1965年去世,我清楚的记得,那个时候,“文化大革命”已经开始了。
问:好的,那我们应该从哪里开始切入?“大跃进”?还是“文化大革命”?
答:我想先从我记事的时候开始吧,从我记事的时候,应该是在1958年的“公共食堂”,那时我6岁,之前的事情我的印象比较模糊,无法回忆出一件完整的事情。
当时,我们这里有三个生产队的社员共用一个食堂,那段时间留给我的印象就是所有活着的人们都很可怜,当时的食堂是8个人共坐一桌,而我们兄弟三人的年纪都很小,因此,根本抢不过别人,所以从来没有哪一顿真正吃饱过,因为那个时候大家都很饿,这么跟你说吧,这种饥饿的程度,如果1961年没有散食堂,那我们兄弟几个都会被饿死,在我们生产队,因为饥饿死亡的例证很多,应该不下十几位吧,比如,像***一家子,他们一家就死了五口人,包括他的爷爷、奶奶,他的母亲,还有他的一个姐姐和一个哥哥,五个人都是在“公共食堂”的时候活活饿死的,他们家的家庭成份是地主,也不会因此有人同情他们。
有一件事情留在我的脑海中印象十分深刻,因为我的爷爷在食堂干活,所以平素和我爷爷关系不错的工作人员趁着别人不注意,偷偷地从食堂拿了一个拳头大小的萝卜给我,这是一份十分珍贵的礼物,那颗萝卜就像一根救命稻草,我洗都没洗就把这个萝卜整个儿生吃了下去,我清楚地记得萝卜上面还有斑斑点点的泥巴。但是,还是被作业组长发现了,在当时,这是“揩集体的油”,结果他狠狠地煽了我一个巴掌,我当场就昏死过去,过了好几个小时才重新苏醒过来,这是1960年发生的事情,当时我才8岁。
在“公共食堂”的时候,虽然我们的年纪很小,但我们同样需要干活,生产队总会想尽办法拿一些活给我们干,不会让任何人闲着吃白饭,我们的工作是每一天要扯5斤猪草,送到大队的养猪场,在养猪场的饲养员称完重量之后发一张票,作为凭证,我们就凭养猪场发的这张票去“公共食堂”讨饭吃,如果完不成指标,那一天就没有饭吃。
到了1960年,我开始上学,那个时候的小孩子都傻乎乎的,要到很晚才会进入学堂,我在班上的年纪是算小的,不过,上学并没有影响到生产队安排下来的工作,我每天仍然要完成生产队的5斤猪草,不管是天晴还是下雨,都必须要完成,当时我都是在清早,在上学之前扯一点,下午放学之后扯一点,有时候,在周末的时候多扯一点,抵下一周的工作指标,如果没有完成任务,拿不到养猪场的票,就没有饭吃,也不准上学。后来,我被安排到生产队干活,比如,搞冬耕,割麦子,收谷子,如果是现在,这应该是一个成年农民的活计。
到了1961年,“公共食堂”终于解散了,大队的养猪场也解散了,我母亲从养猪场回来了,基本上,我们又重新在一起生活,我父亲则到了县里面的一个肥料厂工作,从这个时候开始,我才开始真正的读到了一些书,一共读了三年半,当时学校的课程其实只有《语文》和《数学》两门功课,没有其他的副科,因此,说读了些书,就是说学会了识字、算数。
总的来讲,这三年时间对于我的童年来说,算是过得比较平坦的,到1963年,母亲过世了,家里面重新失去了劳动力,这个时候,我的二哥已经去了生产队出工干活,我必须在家里料理家务,做饭菜、养猪、养鸡,要完成国家的“统购猪”、“统购鸡”指标,这样,我就离开了学校,缀学了。
从1963年到1965年三年时间,我们家连续失去了三位亲人,母亲、爷爷、奶奶,做了三堂丧事,弄得家里负债累累,虽然“公共食堂”被解散了,但日子同样过得很清苦。
问:请您谈一谈“文革”的往事。
答:大约在1965年下半年,我们大队相继成立了两个红卫兵组织,一个叫“农联”,即农民联合造反司令部,一个叫“红联”,即红卫兵联合造反司令部,只要阶级出身没有问题,所有农民都可以加入,没有什么限制,农民愿意加入哪一方就加入哪一方,有时候,父亲和儿子分属两个不同的组织,两个组织的头头和骨干成员也会四处拉拢农民加入自已的组织,扩充自已的势力范围,这叫“搞串联”,那个时候,红卫兵造反司令部的权力是最大的,甚至连共产党都被抛到一边,只对毛主席一个人负责,宗旨是“打倒一切当权派和阶级敌人”,主要是指二十一种人,其中包括:“地、富、反、坏、右、宗教迷信份子、刑满释放人员、教师臭老九”等等,详细地种类我忘记了,反正包括二十一类需要斗争的对象,至于当权派,主要是指我们大队的那些干部。
另外,还组织了宣传文化革命的工作队,全称叫做“宣传毛泽东思想文艺宣传队”,主要由学生、青年、共青团员组成,一般都是组织搞演出,唱革命歌曲、跳“忠”字舞,我记得开场演出的第一首歌是《东方红》,压轴的最后一首歌是《大海航行靠舵手》,这是规定的曲目,另外,文宣队还有由中年农民组成的花鼓戏剧团,主要剧目有《红灯记》、《蔡春山耕田》、《茅背斤打铁》、《刘海砍樵》,等等。
当时两个红卫兵组织的斗争是非常激烈的,其中“农联”的头目是大队的主要干部,他们其实就是要进行斗争的当权派,而“红联”的红卫兵头目是一位刚退伍的青年人,我记忆中应该是这样子,因此,“红联”声称自已的组织是真正的造反派,经常斗“农联”的头头,即大队的干部,当权派,而“农联”也并不示弱,双方都不是省油的灯,我记得一次印象比较深的,红卫兵斗争大队的书记,拿一个高帽强行给他戴上,被他“咔嚓”一声将高帽撕个粉碎,当时我就在斗争的现场,作为一名红卫兵参加了“批斗会”,因为年纪小,十三四岁,我只是跟在大人后面喊喊口号,比如:“祝毛主席万寿无疆!”之类的,这是“文革”时期广为流行的一句宣传口号。那个时候,无论是“红联”,还是“农联”,都坚持认为自已才是毛主席革命路线的最忠心、最坚定的支持者,不过,最终还是“红联”司令部斗垮了“农联”,把当时的大队书记轰下了台,夺了权,那位刚退伍回来的青年人当上了大队的头,因为这段经历,他们俩人直到后来很久都不搭茬,始终和不来,有一位今年的6、7月份已经过世。
红卫兵还有一项任务,就是到上面的革委会去串联,接受中央的指示,其中有一项很重要的任务,就是要不断地扩大革命队伍的群众基础,因此,这两个组织的头都不断地在大队“搞串联”,加入红卫兵组织的主要是中年人和青年人居多,一些老年人因为行动不便没有加入,还有那些老实的、不愿意惹事生非的中年农民也不愿意加入,当时绝大多数农民都加入了红卫兵组织,我当时加入的是“红联”,平时在地里干农活,一开“批斗会”就必须参加,其实对当权派的斗争并不是最残酷的,因为双方都有实力,都能够争取到一些群众支持。最残酷的是斗阶级敌人,即“斗地主”,如果是“斗地主”,两个红卫兵组织的成员都会参加,并且谁下手更狠,就意味着谁更革命,到后来,发展到只要不是自已组织内部的人,就随意罗织罪名、揭发、定罪、拉出来就进行斗争,由红卫兵几个头开个会,商量一下,想整谁就整谁,没有法律可以讲,弄到人心惶惶、人人自危的地步,这就是当时的实际情况。
问:请您详细谈一谈您在“批斗会”上的所见所闻。
答:在开“批斗会”之前要先学一段“毛主席语录”,《毛主席语录》在当时是人手一本,都是由上面革委会统一发放下来的,当时,还统一配发了毛主席像章,每个人都必须恭恭敬敬地将它嵌在胸前,学完“毛主席语录”,就把当天的斗争对象押解到台上,戴上高帽子,胸前挂一块牌子,批斗的工作主要是由红卫兵司令部的司令员为首,加上几个骨干和先进份子,年轻力壮的青年人就当民兵,维持“批斗会”现场的秩序,四处围观的农民就跟着台上的批斗气氛高喊口号,呐喊助威。
主要的斗争场所是大队的加工厂,这是一座很宽大的房子,专门用来为生产队磨麦子、碾米、加工面条,因为宽敞,平时就成了大队干部开会、工作的地方,相当于现在党支部的办公场所。斗地主的时候不用开会,只要红卫兵司令部的头目和几位骨干份子商量一下就可以,当时就在加工厂里面进行斗争。
我看到的对地主的斗争主要使用两种酷刑,一种叫“吊半边猪”,一种叫“金鸡琢米”,所谓的“吊半边猪”,就是用绳子绑住批斗对象的右手大拇指和左脚大脚趾,或者左手大拇指和右脚大脚趾,将批斗对象悬空吊在加工厂内的楼顶横梁上面,身体由于悬空被反侧成45度斜角,然后,脱光批斗对象的衣服,用细竹枝鞭狠狠地抽打,直打到皮开肉溅、血肉模糊为止,有时候,也会把细竹枝鞭倒过来,用粗的那头鞭打,这样的话抽打的力度会更重。“金鸡琢米”就是把批斗对象的双手反绑在身后,然后,悬空吊在横梁上面,由于失去身体的重心,被吊者的头部和身体就被扭曲成一个近九十度的形状,头部朝下,这叫“金鸡琢米”,有时候,为了加重这个人的痛苦,还在他(她)的双脚上绑上一个几十斤重的大土砖,这样,批斗对象被反绑的双臂就要承受更重的重量,整个过程和“吊半边猪”一样,都会对批斗对象不断地进行拷打。
在斗争的过程中,红卫兵会对批斗对象进行审问,逼迫批斗对象交待各式各样的离奇问题,比如,有一位地主,红卫兵硬是说他家里藏匿了枪支,让他交待枪支的下落,这位地主肯定拿不出枪支,于是说他顽固不化,反复鞭打,直打到他承认为止,这样,把他从空中放下来,让他带着红卫兵去寻找枪支的下落,当然结果肯定是不了了之,因为根本没有什么枪支——这是地主阶级的狡猾习性,这样就为反复斗争找到了借口。
还有一位地主的遗孀,她的丈夫在土改的时候被定性为恶霸被枪毙了,于是,红卫兵就放出话来,说她不老实,隐瞒了历史问题,等待有一天伺机东山再起,妄图搞“反攻倒算”。原来,据说她在埋葬丈夫的时候将穿在丈夫身上的“血衣”藏匿起来了,于是就逼她交出“血衣”,当然也不存在这样莫须有的“血衣”,于是,就对她反复斗争。
只有一类问题是容易过关的,就是不需要进行核实的问题,比如,要求批斗对象交待“解放”前犯下的罪行,只要红卫兵认为他(她)有什么问题,批斗对象就可以马上承认曾经犯下过这样那样的罪行,甚至可以坦白得比红卫兵提及的更为严重、更为恶劣,因为不需要进行核实工作,这样就可以稍微免去一些皮肉之苦,也不存在反复斗争的问题。
我们大队有一位地主,在“文革”期间被红卫兵殴打致残,由于太过频繁的使用“金鸡琢米”的酷行,他的双臂关节完全脱落,形同残废,到死都没有恢复过来。
对地主进行折磨在“文革”期间几乎是不间断地,在不开“批斗会”的时候,也不会让地主有丝毫的消停,大队的治保主任每一周都要召集那些“五类份子”、二十一种人开会,整顿他们的“反动”思想,警告他们“不要兴风作浪”,“不要乱说乱动”。当时,这样的整风运动会由大队的治保主任通知每个生产队的地主首要份子,再由这些首要份子通报给所有的这些“阶级敌人”,整风会的地点一般都安排在大队的加工厂。
在“文革”期间不仅要对“阶级敌人”进行思想整风,对于农民也同样如此,大概在1970年代的时候,我们队里开设了“政治夜校”,当时只要在生产队有底分工的农民都必须参加,否则就要扣掉三分工,我们生产队整个儿几十个农民都要参加,我当时大概已经快满二十岁,是个十分工。“政治夜校”的开课时间被安排在每个周一的晚上,在一户农家的院子里面进行学习,先由生产队长讲一讲这一周生产上的事情,然后是政治辅导员读一点报摘,学习“毛主席语录”,有时候,一些有知识的农民写一篇心得体会在会上读一读,这样子,“政治夜校”一直办到毛泽东去世后一两年才解散。
问:在“文革”期间有没有发生斗争农民的情况?
答:在我的记忆中,对农民进行斗争主要是在1957年的“反右”运动中和之后的“大跃进”运动,特别是在“大跃进”运动中,因为没有吃的东西,有些农民会发一些牢骚,讲一些嘲讽时政的怪话,一旦被人揭发出来,就会引来灾祸,我父亲就是这样从生产队跑出去的,有一次,我父亲在吃饭的时候要求“公共食堂”的工作人员多盛一点菜汤,可能当时的表情难看了些,这样就得罪了作业组长,在当时,反对作业组长就等于反对政府,因为没有法律,作业组长的话就相当于法律,当天晚上,作业组长召集生产队的农民开会,决定要批斗父亲,结果有好心人冒着风险把消息透露给了我父亲,父亲当天晚上就跑掉了,后来经人介绍在县里面的肥料厂干活,这一躲就是好几年。
其实,在经历“反右”运动和“大跃进”运动之后,农民就不怎么敢说话了,任凭当时的大队干部们随意摆弄。
问:请您谈一谈“文革”期间当时农民的生活状况。
答:总的来讲,最悲惨的生活还是要算“公共食堂”那会,在解散食堂之后,又允许农民开少量的“八边土”,这个时候,农民的菜蔬就开始有吃了,但是,在“文革”期间生产队又收回了“八边土”,不允许农民私自单干,在当时,凡是农民的房子齐了屋檐以外的地方都是属于集体所有的,不允许任何个人染指集体的东西,“揩集体的油”;不允许私自开荒的行为,这被认为是走资本主义路线的苗头。但是,每个农民家里还是按人头分了几厘的自留地,还有一分“猪土”,因为集体养猪场解散以后,农民家里都有“统购猪”、“统购鸡”的指标,这样,实际上就保证了最低限度的用于食物来源的土地,不致于像“公共食堂”那会那样被饿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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