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有段时间“廉租房”一词活跃于大陆媒体之间,如同无数新闻事件那样,热潮过去也就鲜有媒体关注。先前媒体热炒“廉租房”的时候,我也没太多关注,总觉得当下政治环境中,纵然真有一个好的“惠民政策”,落实起来也未必能真正“惠民”,然而官老爷们,却可以因“惠民政策”得到各种美誉。比如胡温当政之时取消了延续千年的“皇粮国税”,本来这是给农民“减负”的惠民政策,我也肯定该政策的进步意义,然而“皇粮国税”才入土为安,种子、化肥、农具……一系列费用就在上涨,对于农民而言,负担真的减轻了吗?

  廉租房倘若真的能惠及社会底层民众,当然是好事,怕就怕“好经被和尚念歪”,抑或本来就是“假经”,那么所谓“廉租房”终究不过一个面子工程,又有多少底层民众能真正享受到实惠呢?

  要想知道这是“面子工程”还是“造福于民”,那么就先看看哪些“民”能被造福,也就是“廉租房”的申请条件。虽然不同地区政策均有差异,但是对于收入要求存在的问题,大多五十步与百步的区别而已。因此我随便找来甘肃省会兰州的廉租房申请条件为例,请看兰州2014年廉租房申请条件:1.家庭人均月收入540元(含540元)以下;2.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等于或小于13平方米;3.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4.申请家庭成员为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

  家庭人均月收入少于或等于540元人民币(按美元对人民币1比6的汇率计算,约90美元),才符合申请廉租房的“收入资格”。后面的条件我们先不看,单是这一条,我想兰州市政府及住兰州建部门的官员晚上睡觉就可以偷着乐了吧。瞧,多省钱啊!既能给群众展示政府的“惠民政策”不是“空话”,又能给上级领导交差,多好啊。这需要多高的智慧才能想出这个办法来啊。作为屁民的我们,又能耐官老爷们何?

  我们再看几个数据,根据《2013年统计数据全国城市GDP100强排行榜》显示:2013年全国GDP百强城市,兰州排名98位,GDP高达1570亿元,人均4.34万。2014年2月19日“新浪新闻”转载《每日甘肃网》文章(注1)称2013年兰州“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达到20767元”,同年兰州市的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突破600亿(注2)。

  众所周知,中国社会财富掌握在极少数人的手里。假设9个穷人月薪2000,一个富人月薪12000,这平均一下就拉高到3000。因此,实际上多数人的收入是远低于平均数的。在人民币对内贬值,物价飞涨的今天,需要“廉租房”的人群其实是很多的。即便收入达到“平均数”,也不过勉强维系生计而已。然而看似惠民的“廉租房”,却将申请者的收入门槛定在“540元以下”,才可能有资格享受到“廉租房”,依我浅见,这说好听点叫“空头支票”,说难听点就是侮辱百姓人格。一方面对百姓摆出菩萨渡人的姿态,另一方面却以极不合理的“政策”把需要普渡的众生拒之门外,这不是侮辱人是什么!

  收税的时候是“人人平等”,说是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天真的我们还以为是平等的“用之于全民”,结果呢,看看甘肃兰州廉租房申请条件的最后一条——申请家庭成员为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我们总算明白了,税收“取之于民”的时候“人人平等”,“用之于民”的时候“农业户口”者便是二等公民,连这“口惠而实难至”的“廉租房”申请资格都没有。

  虽然这里我以甘肃兰州为例,仿佛针对兰州批判似的,但这只是兰州的问题吗,全国各个城市,看看没有这种问题的城市能找出几个?每年动辄数亿的财政收入,还不算中央政府的“廉租房”拨款,最终便是用如此“惠民”的廉租房回馈民众,这是执政者的耻辱,是中国百姓的悲哀!

注1:参见http://news.sina.com.cn/o/p/2014-02-19/115629508668.shtml
注2:参见http://www.lzbs.com.cn/cjnews/2014-01/07/content_3537577.htm

2014年3月6日
首发于《公民议报》网站,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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