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整理人:马萧
受 访 人:杨子立
受访 时间:2014年10月8日
受访人简介:杨子立:1971年出生,回族,北京人,政论作家,“传知行”研究所工作者。1993年,毕业于西安交大工程力学系,1998年获得北京大学力学系硕士学位。2008年8月,因参加“新青年学会”,讨论社会及政治问题,2001年3月被国家安全局刑事拘留,4月被正式逮捕。2003年5月,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名义判处有期徒刑8年。同年11月,上诉被驳回。2009年3月,刑满出狱。
(以下内容摘自杨子立看守所回忆录,并整理成稿)
2001年3月13日,我参加完奶奶的葬礼,从河北老村的老家赶回北京。就在我家楼下,国家安全局的警察守候在那里。
他们将我带上警车,在车上,向我出示了由安全局签发的拘传票。警车一路开到大红门附近,停下来,我从车内看到门口的牌子:“北京市国家安全局看守所”。
那里已经等待了许多人,有穿警服的,但大部分是便衣,他们手里拿着各式各样的相机,冲着我拍照。后来我才知道,逮捕人之前要先拍照录像,这是警察的办案程序,并且越是重要的人,记录的内容越详细。
过了一会,警察又拿出一副手铐,给我带上,让那些警察接着拍。回忆当时的场景,当时我有点像一位英勇赴难的勇士,这副神态惹得现场那些年轻的女警察都笑了,这种笑容深处隐含了些许善意,冲淡了现场绷紧的气氛,我的心情不由得有点放松下来。
拍完照,他们便把我领进铁门,里面是国家安全局看守所的主楼。一进大楼,迎宾墙上有6个醒目的大字:“对党绝对忠诚”。一路把我带到收审室,在这里,警察拿出一张拘留证,让我签字。我一看拘留证上涉嫌的罪名是“颠覆国家政权”,开始以为是关于民主党组党的事情(笔者注:此前,杨子立曾在一份民主党组党声明上签过字),我没有犹豫就在拘留证上签了字,完全没有预料到他们会以“新青年学会”的名义来审判我们这些年轻学生。
等到签字完毕,他们解开我的手铐就走了,把我留给了收审室现场的两位看守。看守把我衣袋里的物品都掏出来,全部摆放在桌面上,逐一进行登记。开始我担心手机里的东西会泄密,因为那里存储了很多朋友的讯息,我担心会给他们带来麻烦。不过,看守似乎并没有这样去考虑,对我说:“这些东西是你的私人财产,现在暂时由我们保管。”并说走的时候一并退还给我,这让我暗中松了一口气。
等到东西全部拿走之后,这两位看守又让我把衣服一件一件脱下来。脱到最后,只剩下一条内裤,我有点生气,问:还要继续吗?其中一位说:脱。让我赤身裸体地面对这些完全陌生的面孔,是一件令人难堪的事情,这有损我的人格尊严,于是,我质问他们:哪一条法律规定我必须服从你们这种过份的要求吗?另一位看守接上茬,说:废什么话,叫你脱你就脱。双方在那里僵持了好一会,最后,没有办法,我只好脱了。脱完之后,他们把我的内裤扔一边,命令我转过身去,双手扶墙,两腿分开,站了一会,他们让我穿衣服。事后我才知道,让新进来的人作这个赤裸的姿势是看守所的一道规矩,是为了检查被拘禁者的肛门里是否夹带了东西。
我重新穿上衣服,发现腰带被他们抽走了,皮鞋也不见了。他们为我找来了一双旧布鞋,让我穿上,又让我拿一只袜子把裤袢系上。两人拿起警棍,押着我穿过一道铁门,进入一条走廊,走廊一侧全部是紧闭的铁门,我想这就是传说中的监室了。
走到长廊尽头拐个弯,他们打开一道铁门,让我进去,从长廊下到监室,突然间感到光线一下就暗淡下来。这是一间空房子,房间的一多半是一张上过棕漆的高约40厘米的大木板。“坐板上。”一位看守指挥。我坐上去,“给你讲讲规矩。”这位看守继续说:“那是监规。”他指着一张贴在屋角另一铁门上的白纸,笔划着,“你必须在3日内把监规记牢。”见我坐的有些散漫,他又告诉我坐板的规矩,“腰挺直,双手放在膝盖上,目视正前方。”
在这间小屋呆了一会,他们把我押到111室门口。“蹲下。”一位看守命令。于是,我老老实实蹲在那里。他拿出钥匙,打开监室的铁门,“进去吧。”
监室里面有四个人,正在“坐板”。看守对其中一位头发有点白的老者说:“这是新来的,给他讲讲规矩。”老者连连点头附和。我猜想,这位老者可能是这个监室的“牢头”。看守又在老者身边扒开一个空位置,命令我坐那儿。
然后,警察大声向我宣布:“你不要问他们的姓名和案情,听清楚没有?”我回答:“听清了。”他接着又警告其他人:“你们也不要问他的情况,不用我再告诉你们了吧。”“知道”,那几个人一齐回答。他又转向我:“你们之间只能称呼编号,你的编号是‘1023’。”他接着指了一下墙上的按纽,说:“有事你就按这个按纽。”后来才知道,这叫“按板儿”。
看守走后,监室里的气氛稍稍松弛下来,我还不是太适应,有些拘谨,因为看守交待各自之间不能互通姓名,里面的“老号”就和我互通了姓氏。这时,我才打量起这间牢房,和先前我进去过的那间布局完全一样,进门正对着一条长约7米、宽约1米的过道,过道的右侧是墙壁,左侧是长宽各约2米的小洗漱室,洗漱室再往里是一张长约5米、宽约2米的大铺板,按一个人睡觉占一米的铺位,这张铺板刚好能睡下我们5个人。过道的尽头是另一道铁门,和先前的一样,同样贴着监规。
这位老者姓张。老张告诉我,铁门的后面是风场。铺板的上方有两层楼高的空间,上面前后都有钉着钢棍的大窗户。后来我才知道,开这些窗户是为了便于在上面巡逻的武警监视监室里面的情况。因为这些窗户并不直接露天,所以从窗户透下来的光线并不是特别明显。在窗户下方的内侧墙面,凿开了一个方孔,里面搁了一台电视机。因为这个方孔开的位置很高,里面的人摸不到电视机的底座,只能由警察在楼上拿遥控器来打开或关闭电视。
比较特殊的地方是墙壁,被刷成白色,并且按上去似乎很软,手按在上面,稍微使点力就能压出一个坑。老张解释说这是为了防止被拘禁人员在里面撞墙自杀。
洗漱室的四壁贴着白瓷砖,地面是青色的小块瓷砖,有一个坐式的便池,旁边是一个洗手池,看上去都清理得比较干净。洗漱室进门靠左的墙上还有个喷头,这是用来洗澡的。老张告诉我,一周可以洗一次热水澡。
没过一会,牢门又打开了。看守送进来一套军绿色的被褥和一个蓝白格色调的床单,随后,一位四十来岁的女警察送进来一个塑料盆,里面装了些洗漱用品,两个碗和两个塑料水杯,这是在看守所里统一使用的日常生活用品。我被告之等我临走时再结帐。
因为我是新进去的,不懂监室内部的规则,狱友就教我把东西收拾好,把被褥叠成方块,放在属于我的铺位靠墙的一端,这时我才想到“二板儿”,一开始,我还以为看守让我挨着牢头坐是对我的一种优待,因为这个位置通常是属于监室里老二坐的。一打听才知道,新来的人总是要睡“二板”,即从外往里数的第二个铺位。睡一板儿的叫“学习号”,也就是“牢头”,新来的人紧挨着“学习号”,是为了便于“学习号”监督。后来,狱友告诉我这个“二板”的位置从监视器里瞧得最清楚。在看守所的每个监室内部,都安装了监视器。
等到我在囚室里稳下神来,已经到上午约九点。突然,铁门上的小铁窗打开了,“035!提审!”狱警在外面喊。一位狱友赶紧换上布鞋,走到门口,两只手从小窗户伸过去。“咔嚓!”传来戴手铐的声音,这位狱友又把手缩回来。铁门打开了,两名手提警棍的狱警站在外面,等他走出去,铁门又“哐当”一声锁上了。
这时,老张开始对我进行“入监教育”。原来,看守所在押人的编号是很有学问的,被抓进来的人是哪一年,就以该年的后两位数字作为在押人员编号的前两位数字,然后是从02开始往后排,我不知道为什么没有01号,我在监狱里面呆了那么多年,没有看到过哪位犯人的编号尾数是01的。因为没有“01”号,我的编号“1023”,即意为2001年第22个被抓进来的,而刚才被带出去提审的那位“035”则表示2000年第34个被抓进来的。因为后两位数字表示该年抓人的真实次序,说明每年被抓进北京市国家安全局的人不会超过99个。后来,我才知道,我们监室里一位“79”号在押人员已经是当时狱友听到的最高的号了。而且,除了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罪的嫌疑人外,还有大约一半在押人员是借押在这里的经济犯罪嫌疑人,其中有些经济犯罪的人物神通广大,为了让他们严格与外界隔离才被关押到这里;因为安全局的看守所比公安局下辖的看守所各方面条件要好很多,有些经济犯罪就疏通各种关系,自己主动关押到这个地方。总之,能借押到这里来的经济犯罪嫌疑人都是极具个人能量的。
老张还告诉我,对看守所的警察都称呼其为“管教”。看守所主要有三个科室负责跟在押人员打交道。其中:“管教科”负责在押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看守科”负责看押以及打水送饭;“执行科”负责保管在押人员的财物,为在押人员购买食物、日常用品,以及押送到其他地方。按规定,只有“看守科”的警察才叫做“管教”,其他科室的警察都统称为警官,但看守所留下来的习惯是除了对有一官半职的称呼职务外,其他警察也一律称呼“管教”。
老张的“入监教育”还没有讲完,突然,铁门上的小窗户打开了,“1023!提审!”有人在外面喊着。我本能地感到一阵紧张,没想到莫名的凶险来得这么快。
我在看守所面临的最大挑战,就是应付审讯。我听说当时在公安系统,为了防止看守所的警察为配合审讯对嫌疑人实施酷刑,因此,看守所和公安局已经分开了,但是在当时的国家安全局,看守所和安全局却是一体的,看守所本身就直属于安全局的预审处。
我后来的思考,公安系统和安全系统虽然都是专政机关,但两者的工作却有很大的区别。对于那些政治敏感人士,平时主要由那些有管辖权的公安系统的警察来负责,他们只考虑你在他们管辖的地域范围内不要给他们制造麻烦。因此,我们可以经常性地感受到,公安部门的警察总是将那些政治敏感人士赶来赶去的,而安全部门的警察平时你根本感觉不到,但极有可能,你身边的哪位朋友就是为他们工作的人。因此,公安系统的警察再坏,也不过像一只恶虎,它时刻吓唬你不要越过警戒线,而安全系统的警察则像一条蜷伏在黑暗中的毒蛇,你一不小心被它咬一口就是致命的。我认为,这种区别可能和它们的工作机制有关:只要你别弄出大事,那么,公安局就有业绩,因此他们平时都是以预防为主;而一旦真的什么事情都没有,那么,安全局的警察就该失业了,所以即使天下太平他们也会掘地三尺折腾点事情出来。这是我在付出沉重代价之后总结出的一些经验。
在应付审讯过程中,你永远也不知道他们会从哪个方面来突破你。特别是对没有过被审经验的人来说,能够保持沉默就尽量保持沉默,因为你在不经意间说的每句话都有可能成为他们的突破口。一般来讲,他们在审讯过程中,至少会安排两位警察来对付你,其中一个唱红脸,让你感到发怵,一个唱白脸,让你放松戒备,有时两者又会互换角色,让你猜摸不透他们的心思,不时还会有客串的警察,不停地从中搅局,打乱你的思想防线。总之,通过这种一紧一松、一张一弛的心理战术,尽量从你嘴里套出他们想要的东西,即置你于死地的犯罪证据。
在这期间,我始终面临一个道德上的困境,那就是面对审讯,我们是否应该说真话?按照我们的人性来说,追求真实的生活,说真话是最起码的道德要求,但面对那些明显不怀好意的人,是否还要继续坚持说真话呢?这是一个始终困扰我,让我内心感到纠结的问题。后来,我总结出一条经验,面对那些试图从你口中套出某些供词,以此来迫害你和你的朋友,作为他们的业绩和捞取晋升资本的秘密警察,跟这样的人就应当坚决不合作,但当时我没有经验,因此吃了很多亏。
至于看守所的日常生活,早晨六点半,喇叭里播放“新闻”,在押人员在这段时间洗漱、上厕所、搞卫生。搞卫生时,每个人负责一项,按照进来的先后顺序,新来的人先从擦便池开始,等到又进来新人,先前擦便池的改擦洗手池,擦洗手池的改擦地板,擦地板的改擦铺板,“学习号”不负责具体的劳动事务。
七点左右,是早餐时间。早餐是馒头咸菜和稀饭,每周的稀饭有几样,有大米粥、小米粥、玉米粥、豆浆等,在押人员自报要几个馒头,我刚进去的时候饭量很大,每天早上都吃两个馒头。午饭和晚饭都是大米饭和一碗菜,中午的菜都是半荤菜,肉片也不少,周末每人还可以单独加一勺红烧肉。由于我是回民,不吃肉,所以看守所还另外给我单独做菜。从伙食的标准方面考量,安全局看守所比我之后去过的遣送处和“二监”的伙食标准都高不少,可能是因为在押人大部分是间谍、政治犯和重要经济犯,许多人出狱之后说话都有一定社会影响。2001年安全局看守所每天在押人的伙食费是8元,2003年涨到了10元,可是2004年,“二监”犯人的伙食标准才每天4元,更不用说公安系统的那些看守所了。
下午起床后,要么“坐板”,要么“放风”,为了防止相邻监室的在押人在“放风”时间相互交谈,交换信息,“放风”时先是单号,一个小时后再换过双号,隔一间放一间。风场是个只有半面透风的六面体水泥盒子,长宽约3米*4米,顶部有一半露天,覆盖着钢棍和铁丝网。“放风”时第一项工作是冲水洗风场,洗完之后还需要拿抹布擦拭。
为了不让身体垮下来,很多在押人都利用“放风”时间锻炼身体,跑步。在大概十平米的风场里跑步几乎是在原地绕圈子。跑完步之后冒出一身汗,回监之后却不允许洗澡,只能在不脱衣服的情况下用毛巾擦擦身子,有位朋友因为擅自冲了个凉水澡还被罚“坐板”一个星期,我猜测这是为了顾及到那些通过监视器监控室内情况的女警察的观感。
晚上有政治学习,所谓的“政治学习”,就是每天晚上在押人并排坐好看《新闻联播》,看完后,有时候看看《焦点访谈》,还有一些规定节目,比如,收看“16大”的召开,等等,看电视节目和“坐板”一样,是一项集体活动,在这个时间,你不能自己一个人随便坐哪里去看书,或者跑到一边独自去发呆。
每间囚室的顶部有个白炽灯,大概有100度,由于房顶距离地面有两层楼那么高,这盏灯晚上用来看书显得很昏暗,但睡觉时对着人的眼睛又觉得太刺眼。我刚进去不习惯在灯光的照射下睡觉,所以经常用袜子遮住眼睛,但不久就会有警察来敲窗户,示意我把袜子拿掉。至于用被褥蒙头睡觉更是被禁止的。由于这盏灯的影响,以及终日目光所及不出十米远的地方,我的视力在这三年里下降得特别快,从1.0变成了0.3。
虽然,安全局看守所是个被严密看守的重地,但是却也经常会发生停电的现象,如果是晚上停电,很快就会有警察提着马灯过来,照在囚室的正中间,而在押人员无论是否已经睡觉,都要求像取暖的小鸡一样紧紧并排坐在一起,楼上的警察则一遍遍的巡察,害怕囚室里出现一些不确定的情况,等到来电再恢复正常。
平时洗衣服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因为没有晾衣服的地方,所以囚室里的人只能轮流洗,把衣服尽量地拧干,然后铺到大板上晾干,如果是洗床单或被罩,通常是找个同伴一人揪住一头,连续地上下煽动,直到风干。开始的时候,看守所洗衣服还能用洗衣粉,但后来不卖洗衣粉了,只能用洗洁精洗衣服。据说是因为洗衣粉容易搓出火花,但没有人正式解释为什么。
每个月会有一次“清监”,警察把整个囚室和在押人仔细搜一遍,检查是否有私藏违禁品。有一次,我们正在“坐板”,铁门突然打开了,进来一堆警察,把在押人都赶到风场,要清监。他们在囚室里把每一件能打开的物品都打开检查,每件衣物都仔细捏过,还用金属探测器探过每个角落和夹缝。然后,让每个在押人一个一个进来,逐个地脱去每件衣服,直到脱光,最后还要撅起屁股检查肛门。这个时候,你跟警察平时的关系就能起到一定的作用。一般情况下,我脱了内裤给警察检查一下,就可以马上再穿衣服,甚至碰上过更好心的警察,示意我不必脱内裤,或者象征性拉开内裤看一眼。但那一次不小心得罪了一警察,他借清监之机让我撅起屁股站了好一段时间。有些在押人因为人缘不好要接受更严格的身体检查,越是私处查得越是仔细,借这样的机会来羞辱在押人。但大家谁也不敢抗议,后来,有狱友把这种身体检查戏称为“肛肠科大夫的例行检查”,等到“肛肠科大夫”走后,囚室、特别是大板上一片狼藉,还有警察留下的脚印,大家就必须赶紧收拾干净。
我还从一位狱友那儿学会了一招:隐藏“牙签”。平时我们接触不到任何器物,但每周的食品订购里有包装鸡,吃剩下的鸡骨头可以用来做牙签,不过每逢清监的时候都会被拿走。一位狱友想了个办法,等到警察来清监,就把“牙签”扔到地板上,因为地板上带有不规则的花纹,因此很难被发现,即使发现了,也会被当作垃圾而不是违禁品处理,等到警察走后再拿起来用。总之,在安全局看守所内想要私藏违禁品是一件比登天还难的事情。
在囚室里,至少有两处地方安置了监视器,监控囚室内部的一草一木。在灯泡处安放了一个,还有一处是在电视机的底座处附近,虽然无法接触到,但是我经常能听到电视机的底座处发出嘎嘎嘎的声音,我猜测这应该是监视者在调动摄像头的方位,这是在明处的,我不知道在囚室的其它地方是否还有暗藏着的。另外,在风场还安放了一个监视器,主要是监视在押人在“放风”时的行为举止。
没有经历过监狱历练的人都会对自由抱有一种抽象的想像力,我也没有能够免俗。直到被逮捕之后,我都怀有一种侥幸的心理,希望安全局最终决定不起诉,或者检察院认为达不到起诉的标准,后来才知道,凡是安全局的案子只要被起诉还没有一起案例被判无罪的。而且凡是安全局参与的案件,都是无法聘请到律师的,他们从一开始就把你当成盘中的猎物,因此,对你有利的方面他们都会严格限制,也会让你写个委托律师的申请,但这其实只是一个圈套,但凡安全局的案子,都让你写个申请,但最终会找各种理由拒绝批准。虽然,《刑事诉讼法》第96条有明确规定:自犯罪嫌疑人被拘留之日开始,就有权聘请律师,只有在涉及国家机密的情况下,才规定当事人和律师会见需要侦查机关批准。更直白地说,法律规定在任何情况下当事人都有权利聘请律师。
还有,在审讯过程中,侦查和预审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有专门负责侦查的,他们的主要工作是对嫌疑人进行审讯,落实各种为嫌疑人准备定罪的材料。等到这些东西准备齐全了,再把它们移交给预审处专门负责预审的警察。预审的工作就是把这些材料记录下来的内容至少重复3遍式审问,挑选出其中最有利于起诉、定罪的供证,整理成法律上可以成为定罪证据的材料,再转给检查院去起诉。
因此,最初的侦查阶段是整个流程的基础性工作,在这一环节就必须对其进行抵制,但当时我没有经验。对于那些负责侦查的警察来说,他们从一开始就会把你视作一个真正的罪犯来对待,从他们身上,很难找到任何真实的情感、良知和道德操守,他们存在的意义就是在这种心理驱使下从你身上榨取支持他们这一假设的供证。因此,在审讯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一些笔录和你的真实想法与表达不一致的内容,他们会故意模糊一些词语,朝有利于他们定罪的方向上去推进,而不是根据当事人的供述或者事实本身。比如,有一次,警察问我如何达到改造社会的目的,我说应该从制度上加以改进,但他们记录下来的却是“社会制度的改变”。这样,一字之差,对语义的理解却可以有天壤之别,“改进”是一个中性词,“改变”就可以解释成“颠覆”,这是一个无聊的文字游戏,但对案件本身来说,就可能会造成完全不同的结局。
我在安全局看守所生活了三年多,直到2004年2月被送往遣送处。
定稿:201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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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26 2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