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主和良心坐牢是很光荣的

 
 
故事整理人:马萧

 受  访  人:胡石根

 
受 访 时间:2014年11月25日

 
    
受访人简介  胡石根:1955年出生于江西南昌,1979至1986年就读于北京大学中文系,1986至1992年就职于北京语言学院。1989年积极参加当年的民主运动,受到停职反省和行政记过处分。1991年,与王国齐、康玉春、刘京生等人组建中国自由民主党、中华民主进步同盟、中国自由工会等民运组织。1992年5月底因筹备纪念八九六四三周年活动遭到逮捕,1994年12月,被控以“组织和领导反革命集团罪”和“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判处20年有期徒刑,并剥夺政治权利5年。2005年和2008年获得两次减刑,服刑16年3个月之后于2008年8月底被释放。

   
 2014年5月3日,胡石根因在北京参加“六四”事件25周年研讨会被刑事拘留一个月,同年6月5日被取保候审一年。
 
 
马  萧(以下简称—马):请谈一谈您被逮捕前的政治活动。

  
胡石根(以下简称—胡):我被逮捕的主要原因是1991年和王国齐等朋友一道组建中国自由民主党和举行八九六四纪念活动,但我的政治异见生涯是从1989年的民主运动开始的。

   
 1989年,我在北京语言学院教书。在运动初期,大约在四月下旬,四二六大游行之前,我就在语言学院学生楼前发表演讲。后来学生绝食,我又组织教工签名、游行。部队戒严后,还组织学校师生在五道口附近彻夜堵截军车。6月4号当天,我还参加学校师生举行的追悼会,冒着大雨在学生楼前发表慷慨激昂的演讲,被潜伏在语言学院的特务录了音,作为我的反革命罪证。6月11日,一些参加过运动的学生提醒我的处境很危险,劝我赶紧离开北京,当天下午,我就和他们一块坐火车到达武汉。那时,武汉的交通处于一种瘫痪状态,途经武汉的火车以武汉长江大桥为界,北上的火车停靠在长江以南,而南下的火车停靠在长江以北。

    
当时,整个社会都弥漫着一片红色恐怖,很多人都觉得国内很危险,为了保存民主力量,应该出国去,这是可以理解的。那时,西方国家也开始考虑收留中国大陆的政治流亡者,而深圳海关可能同情学生,为他们出走一时开了大门。后来,这些流亡者都获得了西方国家的政治庇护。

    
本来我也有机会出国,学院在这之前就有这种安排,我可以去英国教书一年。但我并不主张大批流亡。因此,几经辗转,我回到了江西南昌的老家。学院通过电话找到了我家,要求我尽快返回学院。8月初,我回到了北京,在北京火车站,学院派人接到我,当即向我宣布了停职反省的决定,并警告我不得离开学校大门。说一旦我离开学院,市公安局就要抓我。

    
1990年底审查结束,给予我行政记过的处分。审查期间,我一直都呆在学院,不过,我虽然没有工作,但工资依然还是照常发放。我在研究所的图书室里看了一年多的书,期间,我接触到欧洲社会民主党的政治思想,就在头脑中酝酿组党的活动。

   
 我们学院有一个印刷工人,叫王国齐,他也是1989年民主运动的深度参与者,我约他谈了组党的事,他欣然同意。在北京,还有一些人也在考虑组党的事情,包括熊焱、刘京生、陈卫,还有康玉春等人也在思考组党,像刘贤斌、李海、江棋生等人先后也参与了其间的政治讨论。

   
 1991年初,我说服了熊焱、陈卫、刘京生、王天成、高玉祥,陈青林等人,请他们都参与了“中国自由民主党”,而康玉春、安宁、陆智刚、王佩忠等人随后成立了“中华民主进步同盟”。年底,我又同刘京生、王国齐、高玉祥、李全利等人成立了中国自由工会。

    
现在看来,警察也许早知道这些事情的。不过,我们当时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而且还自认为做得很隐秘。我们当时也确实是很注意保密的,比如,我们当时都给自己取一个代号,如果要找某位朋友,为了安全,我们通常不直呼其名,而是叫代号;比如,在自家门口、阳台上放置一些特定的物品,比如,牙膏或盆景,每件物品都有特定的含义,表示安全或危险,家中有人或无人。再比如,在特定的公共场合作标记、暗号,某种接头的政治信息等等,只有在约定的人之间才明白这些信号的真实含义。

    
举个例子来说,我们当初的政治活动是怎样进行的。当时,跟外国记者接触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在1990年代,外国记者出行经常会有便衣跟踪,很难接触到中国的持不同政见者。有一次,一位外国记者想采访我,通过某些渠道告诉我这个信息。我们是怎么见到面的呢?我给这位记者写了一封信,信密封好之后托可靠的朋友捎给这位记者,连捎信的朋友都不知道信的内容。我让这位记者在某日携带夫人,假装去某个超市购物,然后,他从这家超市的后门出去,他的夫人再开车绕到超市的后门,这样,就可以迅速甩开便衣和警车的跟踪。我让他们把车开到东坝河,我在那里等他。这是我给他写的信的内容,但实际上,我并不在东坝河,等他和他的夫人一路开车到了东坝河,我会托一位朋友事先等在那里,接应这位记者,再把他带到西坝河,这样才完成一次真正的接触。现在看来,这些细节的考虑好像有些过于繁琐,但当时我们确实都非常谨慎。

    
我被逮捕的确切时间是1992年5月27日。当时,我们正大张旗鼓的筹备“6-4”三周年的纪念活动。之前,我们做了很多事情,有人给国家机关寄送公开信,有人去街头刷宣传标语,陈卫甚至还冒险到北大三角地贴过传单。并且,我们做事情的时候也非常谨慎,张贴标语时带上手套,不留下任何指纹,去一些楼房贴传单时,我们还要换鞋,避免留下鞋印。

   
 当然,我们也不是一味的秘密活动。1991年底,一位姓温的北京大学生,八九六四参与者,坐了一年牢出来,得了直肠癌去世了,我们就在西直门的人民医院那里成功地举行了一场公开的聚集。外电说这是那场镇压之后北京活动人士举行的一次公开抗议。1992年4月底,我们组织了一次“香山散步”,大概有三五十人的散步规模,实际上是一次公开的示威活动,还有10多位外国记者随同。

    
5月1日,欧洲五国的工党议员到北京来寻找“自由工会”的成员,他们可能从报纸上知道了中国北京有人组建了“自由工会”,就来到大陆找我们,先走访了国家机关,但被拒绝,后来就在天安门广场上拉横幅,被警察强行送往机场,这些人到香港后,还向中国政府提出了抗议。

 
    
马:请您谈一谈被逮捕的经过。

 
   
 胡:1992年5月27号晚上,那时事情已经很紧急,我约了一位做买卖的朋友高玉祥在宣武门见面,我们发现有人跟踪,感觉很不好,高玉祥在临别时还托付我万一出事要照顾好他唯一放心不下的儿子。

    
分手之后,我骑自行车从天宁寺桥往北走,穿过南礼士路,刚到儿童医院后门,有一位骑自行车的男子从后面撞过来,冲我喊:哥们,问你点事。咣当一声,连人带车把我撞倒在地,紧接着,两辆吉普车一左一右把我夹在中间,车上下来很多警察,其中还有女警察,手里拿着电棍。他们不由分说,用黑头套把我的头蒙住,我大喊“强盗!土匪!”,他们不顾我的抗议,强行把我塞进吉普车,衬衣还挂了一个口子。上车之后,警察一左一右把我夹在中间。手铐铐得很紧,我要求他们放松点,一位说:好嘞满足你的要求,咔咔紧上两扣。我知道碰上了混蛋,就不再说什么了。

    
我被送到丰台大红门南路的北京市国家安全局看守所。安全局看守所位于一个小村庄内,进去的路被掩映在一片麦田中间。开车的司机不熟悉路况,又是深夜,所以车开了很久,绕了很多弯,才到达目的地。

    
进入看守所院门,从外表看像是一家三层楼的招待所。他们取掉了我的头套,直接把我押上二楼的审讯室。逮捕我的是一拨人,而负责审讯的是另外一拨人。负责审讯的警察有三个,主审的警察是位年轻人,三十出头,另外两个更年轻,他们仨都比我小。

    
他们先是一本正经的给我讲了一通政策,什么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等等。我有些不耐烦,打断他们,叫他们有话就直说,天很晚了,咱们早说完早回家。他们问我:刚和你在一起的人叫什么名字?我说不知道,他们又问:是高玉祥吗?我见他们都知道,就说:是吧。又补充一句:我们准备一块做点生意。当时,我和高玉祥约好了,一旦被逮捕,就用做袜子生意来搪塞警察,因为高玉祥正在做袜子批发生意。这位警察说:编,你继续编,把故事编完,你胡石根是个做生意的人吗?

审讯将近两个小时,没有问出什么东西,也到了第二天凌晨一两点,他们也想休息吧。审讯完了,他们把我送进了一个监室,关独关押。早上,他们给我送来了一些日常生活用品,包括牙膏、牙刷、肥皂、卫生纸、毛巾、枕头,等等,开始我还以为是看守所免费提供给我的,后来才知道这是要我自己掏钱的。

 
 
马:请谈一谈您在北京市安全局看守所的生活。

 
    
胡:安全局看守所的伙食还算不错,第一天,早餐是“糖三角”,小米粥,味道很好,中午是黄瓜炒鸡蛋,主食是米饭,晚上是白菜炒肉,主食是米饭。到了晚上,狱警给了我一个编号,告诉我:以后不叫你名字,叫编号。我的编号是“9205”。当时,看守所的所长还满腹牢骚,说:我们这个所从建所到现在还没有抓过20多个人,这一次就抓了二、三十人。在当时,安全局看守所关押的主要是涉外、泄密和情报方面的重要犯人,他认为我们不够安全局关押的资格,要求把我们转到别的地方去。

   
 就这样,我进了“局子”, “局子”是指公安局、看守所。而“下圈”,是指进监狱,坐牢,这是北京的黑话。今年5月份,我又进了一回“局子”,重新激活了我的牢狱生活的记忆。牢狱会迫使人不得不正视自己所处的恶劣环境。人是需要对手的,在这里,你不得不和对手发生直接的冲突。其实我们的对手一直存在,只是我们处于恐惧、麻木的状态,回避它,对它的存在假装视而不见。一个人,经历得越多,知道得越多,越深入,也可能越谨小慎微或者更加勇敢。年轻人没有经历过,没有这样的经历,因此,要么一开始就选择放弃抗争,要么,就选择更有智慧的生存。

    
到了5月29日,我又被转到了另外一个监室,那里已经关押了一个人,叫关键,他涉嫌出卖情报,后来,他被判了无期徒刑,送到了北京第二监狱服刑,我们还在那里见过面。过了几天,又送进来一个人,是《人民日报》的一个记者,叫王均,他涉嫌一宗泄密案。我在这里呆了半个月,就转到秦城监狱了。

 

马:请谈一谈您在秦城监狱的生活。

 
    
胡:之所以转到秦城,因为当时北京市公安局看守所正在装修,就借用秦城监狱的两幢楼作临时的看守所。刚到秦城,我很不适应,因为这里比安全局看守所的生活条件差太多了。一是伙食很糟糕,我所在的号还算特别照顾的,都没有什么菜,给我的印象是,顿顿是西葫芦,还有一个菜叫角瓜,这种瓜熟透以后,有一层硬壳,炖熟之后,肉没了,剩下的全是壳,没有味道,还有玉米窝头,也是夹生不熟的。

   
 其次就是和同监在押人的关系很差,我关押在一个小号,我进去之前,公安局特意安置了两个人,一个是边检的武警,还有一个饭馆的老板。在我进去之前,狱警就和他们打了招呼,说有一个“反革命头子”要送过来,要他们俩监视我一个人。所以我进去以后,一开始他们都不敢跟我说话。那个武警是一个“蛇头”,利用“边检”的权力,将人送上飞机,专门安排人偷渡,后来可能被判了死刑。而饭馆的老板是因为“故意伤害罪”被送进来的,一帮武警在他的饭馆里吃饭,结果砸了他的场子,他用刀扎死一个,扎伤一个,后来被判了十五年,而那个被扎伤的武警被治疗好之后,也因为寻衅滋事罪被判了六年。

    
后来,跟我一个案子的那些朋友陆续转到秦城监狱来,我通过各种可能的方式联系他们。秦城监狱是苏联人设计建造的,像一个密闭的四方盒子,中间是空的。我所在的监室在一幢楼的拐角处,跟我们相邻的另一拐角,是四川刘贤斌关押的那间监室。我们可以通过窗户相互攀谈,同监的两个人就阻止我,不让我跟刘贤斌交流。在安全局看守所,我和同监的人彼此照应,还打些掩护,来应付狱警,他们的政治意识都比较强,而秦城就不一样,都是些刑事犯,狱警就利用这些人来束缚政治犯在押人。

   
 三是审讯比安全局看守所严厉很多,经常是连轴转,上午、下午、晚上,有时候一次审讯长达十多个小时,长时间审讯、疲劳战术、不给水喝,这是变相的体罚,至于言语上的威胁、恐吓、欺骗、诱供,几乎每次审讯都会有。

    
在秦城监狱呆了三个月,在中秋节前,我又被转到了半步桥看守所,就是北京市公安局看守所,现在“一看”的前身。

 

马:请谈一谈您在北京市公安局看守所的经历。

   
 
胡:这里比秦城监狱就更差一些了。首先,关押的人很多,很多人还戴着手铐脚镣,一开始是十二、三个人,两三月之后,增加到二、三十个人,整个监室都挤满了人,连个站脚的地方都没有。人要一走动,手铐脚镣叮叮当当响,跟打铁铺子似的。

     
人这么多,首先就是睡觉不方便,只能睡“立板”,一个人只能睡三块板的样子,一块板大约三厘米,即一个人只能占用十厘米左右的空间,只能侧着身子睡。即便如此,整个大铺也只能睡下十八九个人的样子。后来,我干脆直接睡地板。因为人多,地板上也睡满了人。睡地板虽然稍微宽松一点,但也只能占用二十厘米左右的空间。我在这里大约睡了半年多的地板。

    
每个监室都由警察安排了一个号长,叫“学习号”,他睡觉比其他在押人要占用更多的面积,饭菜也要多吃多占,并且经常克扣其他在押人的财物,比如,衣服、牙膏、卫生纸。我刚进去,就和这个号长发生了冲突,指责他这种盘剥其他在押人的行为,如果是普通的在押人,早就挨揍了。但他轻易不敢动我,不过也没有收敛,只是对我有点顾忌,千方百计挤压我的生存空间,想把我从这个号调走。

    
还有,伙食比秦城更糟糕,因为在秦城的时候,我被关在一个小号,只有三个人,但这里的二、三十个人,平时的菜都由牢头来分配,他们要多吃多占,叫“上撇油、下打稠”,意思是油浮在菜汤上面,包括一周两次的肉沫,而菜沉淀在下面,牢头把这些东西全部捞走了,剩下中间的汤汤水水,就分给其他的人。

    
另外,我们还要值班,一是因为人多,睡不下,二是要防止监室内的人趁睡觉期间行凶,当时监室内没有安装电子监控设备,采取人盯人的原始办法。牢头自己是不值班的,他由狱警指定,在他下面,有一帮打手,有时候三、五个,有时增加几个,这要视监室里面的人数而定,人多的时候打手的人数也相应增加。

   
 因此,监室内的等级制度也就建立起来了。在看守所,在押人分为三等人,一等人是“一板”,这个群叫“头板”,主要是牢头和他的亲信,二等人是“二板”,在号子里处于中间状态,最下等的是“三板”,这个群体和“头板”相对应,也叫“晦头”,或者叫“鼠辈”,他们是生活在最底层的人,干最累的活,经常受欺负。

    
这三个等级的人数大概维持在3:4:5的比例,而我大概属于“二板”,但我因为经常和牢头对着干,他总是想将我弄成“晦头”。

    
第四是“坐板”,在秦城监狱的时候,因为我关押在“小号”里,所以不用“坐板”,但到了大号,就必须要“坐板”了。

   
 坐板也是分了等级的,前排的位置最严。一般是新来的人坐最前面。要是坐得不端正,后面的人就会用脚踹你。为这个,我曾经跟流氓打架滚起来,结果被一帮流氓痛殴了一顿。耳朵被打得有很长一段时间嗡嗡作响,就是听不清别人说话的声音。上午从8点开始,坐到10点多,有时候要坐到中午吃饭的时间,下午午休之后再坐到5点半,每天要坐八个小时以上。碰到“严管”,比如,号子里发生打架的事件,狱警宣布这个号“严管”,那所有的人都要延长坐板时间,连晚上都要坐板。牢头也要坐板,不过,比其他人要宽松一些,狱警也不会管他们。

    
看守所的规则,狱警其实只是规定一个大致的框架,比如,所有人都必须“坐板”,至于如何坐板,是由每间号的号长自己决定的,所以,每个号对于“坐板”的宽严程度都有所不同,并不是完全一致的。流氓号是最操蛋的,一般来说,有虐待倾向的人作牢头,在押人在生活的各个方面就会更难受一些。牢头还会怂恿流氓故意挑衅你,你要一时忍不住,就会遭到他们的群起而攻之。在一次冲突中,他们把我左手的中指都掰断了,到现在,我左手中指也不能灵活弯曲,断了的手指愈合以后粘连在一起了。

    
因为跟牢头发生了一次激烈冲突,半年之后,我又被调到一个关押少年犯的监室。

 

马:请谈一谈您在这个少年犯监室的经历。

  
     
胡:在这里,我大概是一个“副学习号”的角色,相当于号里的二把手,号长是四十来岁的一个走私犯,而其他人都是十六、十七岁的孩子,这些孩子之所以被送进来,都是因为犯了重罪的,比如,杀人、抢劫。在这里,我的生存条件稍微有些改善,因为我自己也算是一个“牢头”嘛!这里,有二十来个人,但因为比别的号要大,所以不用睡地板,铺上就能睡满。有一次,四个少年犯打群架,被警察都戴上了揣子,即手铐,不能写检查,为了显得跟他们挺仗义的,我一口气帮他们写了二十多页的检查,当然,全是些应付警察的车轱辘话。

   
在这个少年犯监室呆了三四个月,进入了“检提”阶段,又调号了。

   
在看守所,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侦查审讯阶段,这个阶段由公安局负责侦查案件,第二阶段案件由公安局转到检察院,叫“检提”,第三阶段案件由检察院再转到法院,叫“法提”,这时,在押人由法院负责提审。每经过一个阶段,就要调整一次监室。

    
进入“检提”之后,我还在看守所绝过食,为了改善在押人的生存条件,一是所有犯人的生活待遇,二是政治犯受歧视的现象,因为政治犯跟其他刑事犯关押在一起,受其管理和监控,容易受伤害。看守所的所长马上找我谈话,了解我的诉求和真实想法,最后答应解决一些生活上的问题。三天之后,在押人的伙食就改善了,炖了经烧肉。很久没有闻到肉味,这些在押人都很开心,说胡老师还是你行,我们可不敢提意见,一提他们非得整死我们。一开始看守所只想给我单独开小灶,但被我拒绝了,因为我要求的是改善所有在押人员的伙食。而我提到的要求政治犯单独关押,他们没有接受,不过,也算是取得了一个小小的胜利吧。

    
后来,我对监室里流氓管号的现象提出异议。看守所每年都有打击牢头狱霸的活动,因为这些牢头狱霸往往会捅出许多问题,连打死人的现象都有。我向他们提出这个问题,看守所就提出来,你说流氓管号不行,那你胡石根行吗?我说这有什么不行的,我在这里也呆了一年多了。做了号长,我改变了之前的那些规矩,比如,在押人“坐板”的时候都靠墙坐着,也不打被垛,被子铺在板上当坐垫,我也不多吃多占,不欺负老实人。当然,碰到一些打架的事情,我也会很严厉,但总之,监室内部相对来说要宽松很多了,我还根据监室内在押人的经济条件,转移一些资源,用来照顾一些穷人。

    
“检提”这个阶段大概有八九个月,之后,就进入“法提”阶段。因此,我又调了一个号,“法提”持续了一年多时间,我收到了检察院的起诉书,法院转给我的,在这个阶段,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

    
在“法提”阶段,我一直做监室里的“学习号”。刚开始,朋友们不能接受这种情况,认为我们当号长,等于是跟看守所合作,是“助纣为虐”。我向其他朋友谈了我的想法,一是关于自己的,做学习号睡的地方相对要宽,可以不用坐板,睡觉、读书都行,思考问题不受干扰,自主性比较大,二是对其他在押人也有好处,这是一种新的监狱生活方式和状态。

    
学习号每天都要向狱警汇报情况,比如,每天晚上狱警都会询问,这个号有多少人,有多少条链(意思是有多少在押人被铐上了手铐、戴了脚镣),一般来说,都是由号长直接向狱警汇报,我就让其他在押人向狱警汇报。

    
后来,很多朋友都接受了我的观念,当了“学习号”,慢慢地,整个看守所的风气就发生一些改变了。我也感慨颇深,看上去千年不变的黑生活,其实也是可以改变的。我自己也从中悟出了真实的权力、权威是怎样在自然状态下产生的,之前是丛林法则,而现在是大家自愿服从,出于对生活共同体的最大利益需求,他们选择了一种有利于自己、也不损害他人的一种生存策略。而先前那些打手也没有意见,因为相对地,他们比其他在押人还是过得好些,比如,我不让他们擦板、洗碗,让他们帮着我维持秩序、管理事务,有一种被重视的感觉,等等。

 

马:请您谈一谈审判的过程。

 
   
 胡:“一审”开庭的情况很特殊。在中国大陆现行的司法审判体制下,在押人在开庭前事先一般是不通知的,开庭当天,法警直接从看守所将在押人架到法院,尽量不给当事人准备时间,但我们的案件可能由于影响大,在开庭一周前法院就发了一个开庭通知单。他们为了维持表面的法律程序,尽量在形式上符合法律条文,“一审”是在1994年9月。

    
在这之前,法院还发过一次通知单,不过,后来法院又收回去了,在法律上,有个专门的概念,叫:退回,补充侦查。实际上,是在法院和检察院之间玩了一个法律程序,通过这个程序,可以“合法地”延长办案时间,直到当年9月才正式审判。

   
 审判在表面上是公开的,实际上是不公开的,因为法庭的前几排都被警察占用了,而其他能够进入法庭旁听的人,都是由法庭自行组织的,庭审现场没有媒体人,只有法院系统的录像人员,一共开了两天庭,光庭审记录就达五百多页,应该是按照录像记录的。

    
在庭审过程中,法庭也做过精心的准备。我们一共有十七个人出庭受审。我是第一被告人,我在庭审现场的表现对其他人是有影响的,因此,他们从一开始就想办法尽量地阻止我进行自我辩护。我只要开口说一句话,他们就警告。我说:我无罪,这次审判是要负历史责任的。再往下说,法警就把我从法庭上押下去了。把我关押在一间黑屋子里,叫“暂押室”,透气都很困难。整个庭审过程发生了什么,我完全不清楚。后来,经过律师的交涉,我才又重新被允许出庭。在陈述期间,我又多次被打断,因为我是第一被告人,我的话对于其他的同案者会有示范效应,所以,法庭方面精心布置,剥夺了我的发言权利,用这种卑鄙的方式保证整个庭审的过程按照他们的意志走。例如,当我发言时,检察院公诉人就不断地给法官制造压力说,提请审判长注意,被告胡石根在法庭上继续进行反革命宣传煽动,为其他人开脱罪责,要求审判长及时加以制止。庭审休息中间,审判法官还特意跑到我们中间诉苦,说他们这个法官不好当,人家检察院老拿眼睛盯着你呢。

    
整个庭审过程分为三个阶段,第一,是问讯、质证阶段,核对基本案情,第二是控告和被告及其辩护人双方辩论阶段,第三是被告人最后陈述阶段。

    
在庭审过程中,我和法警发生了多次冲突。法警负责接送被告人,维护法庭的秩序,他们有一套专门对付被告人的方案、措施。比如,开庭前,他们强迫被告人必须先抱头蹲在法庭前的门口。别看这个小动作,它主要是打击当事人的尊严和自信心,实际上,在你没有被审判认定有罪之前,通过这些细微的动作就暗示你有罪了,而法院的开庭审理其实只是走一个走过场而已,这是他们的思维方式。
    我拒绝抱头蹲下,并且叫其他人也不要蹲着,都好好地站着。在我看来,我们这些人才是顶天立地的人,而那些毫无道德可言的法警才真正是窝囊地抱头活着。这样,在没有开庭之前,我就和法警发生了冲突,这让他们很恼恨我。

   
 到了中午吃饭的时候,我们有很多人绝食抗议。这些法警以为我们的抗议是针对他们,以为我们对他们发泄不满,我们其实是针对这一次非法审判。所以在后来的审判中,我们讨要水喝,他们就从中作梗。下午,当法警送我们回看守所的时候,我们不下车,要求见法院院长,控告他们。法警气极败坏,四、五个法警抬一个人,往车下拽,忙得他们手忙脚乱,等到他们把这个抬下车,另一个又再爬回车里。当时,只有十多个法警随行,而我们也有十多个人,双方就这样持续了很长时间。后来,看守所的警察过来给法警解了围,所长向我们承诺,会跟法院交涉这个问题。

    
庭审结束后,过了十天,宣判。我们再次被拉到法庭。我本来准备要在法庭上发表演讲,可是宣判完,法警马上把我架出了法庭,不给我说话的机会。这时,我被迫大声抗议,和法警发生了肢体冲突。他们掐我的脖子,反扭着我的胳膊,拼命把我往墙上撞。在这种无法正常表达的情况下,我只好拼尽全力高呼口号:打倒法西斯!打倒共产党!自由万岁!民主万岁!我的同案看到这个场景,也非常愤怒,也跟着我一齐高呼口号。这样,在共产党把持的法庭里,响起了一片“打倒共产党”的口号声。大家都是拼尽力气喊的,那动静就特别的大,吓得法警惊慌失措,他们还没有过这样的经历,也没有相应的处置措施。

 

马:请谈一谈您在监狱服刑期间的生活。

   
    
胡:1995年6月20日,我被送往“二监”服刑,我分到了二大队六中队,也就是在2号楼三层。现在中队改成了分监区,叫六分监区。当时,我们没经过遣送处转,而是直接送到了监狱,因为我们这个案件的人很多,影响非常大,遣送处的人知道这个案件,不敢接收我们这些政治犯。

   
 到了监狱之后,刚一开始也有一个适应的过程。我先是和牢头发生了冲突,监狱的牢头叫班长,一个监室就是一个班。班长受监狱警察的指派,24小时监控我的牢狱生活,他对政治犯没有概念,很卖力的为监狱方办事,包括告密、比其他犯人更严厉的管制我,等等,所以,我们之间的冲突就不可避免。不过,监狱的生活条件比看守所要好一些,最起码的,每个人有一张单独的床。我们睡的是那种上下铺的床。

    
我跟狱警同样也有冲突,因为他们要求每个犯人都“认罪服法”。我们这些政治犯,包括个别刑事犯,不认罪,就会在行动上对狱警管理有所保留。他们找我谈话,说:法院判了你们有罪,就是罪犯,就必须要接受监狱的改造。我回答:我不是罪犯,法院的审判是非法的。他们说:这不是我们判你有罪,而是法院,但我们要执行法院的判决,执行法律。我说:我只会接受监狱的正常管理,但我没有犯罪,不会接受所谓的罪犯行为规范。比如,监狱要求每个犯人都要佩戴胸牌,胸牌上有犯人的姓名、、罪名、编号,但是我拒绝戴;再比如,新进来的犯人都要参加罪犯行为规范的考试,这种考试就像考驾照一样,在通过之后才能获得减刑,在没有通过这项考试之前,犯人的劳动是不计入减刑分的。而我,既不劳动,不接受这种所谓的“改造”,更谈不上参加考试了。监狱的规则会渗透到犯人日常生活的每个细节之中,比如,“低头抱蛋”这样的姿势,我不接受;牢房里每天早晨起床后都要集合,点名报数,我不报数,班长问为什么?我说我不属于罪犯群体,不算数;再比如,升旗仪式,改造宣誓,等等,都是要求所有的犯人都必须参加,我都据理力争,坚决拒绝。因此,这时候警方还要专门派人在牢房里看管我,等等。

   
 因为我们这些政治犯挑战了监狱方面的权威,所以,他们用更严厉的方法来对付我们,而我们的反抗精神随着监狱的压迫程度也更旺盛。在监狱,每一年的六四前夕,我都会公开宣布绝食,发表公开声明,这也让监狱很恼火。头几年,每逢这种场面,他们就二话不说,直接把我戴上手铐、脚镣,送小号,关禁闭,对我进行强制灌食。再往后,他们也许也没什么好办法来管制我,就让我在所住的监室里一个人折腾,只要不闹出新的岔子就可以了。

    
对于不了解内情的人来说,监狱给犯人强制灌食,好像是一项人道主义的救助,实际上这种强制灌食是非常痛苦的。绝食几天之后,由禁闭室、医务室、狱政科的警察,一共七、八个人,把人死死按住,警察将一根橡皮管子,从鼻子通过食道直接插入胃部,因为从嘴巴往里面塞,犯人因难受可能会把橡皮管子咬断。橡皮管一端连着一个椭圆形的挤压器,上面有一个漏斗,警察把一些玉米糊糊再加点盐,倒在漏斗里,食物就顺着橡皮管,在挤压器的压力下,流入绝食者的胃部,有时,因为挣扎、反抗,而警察的动作又粗野,被灌食者胃里的血都会被喷出来。所以,每次灌食,绝食者的身心都会受到很大的伤害。

    
刚进监狱的时候,我劳动了一段时间,1995年10月以后,监狱不让我进生产监区了。因为,我进劳动车间,不干活,专门给犯人讲民运故事,讲六四学潮,犯人听得津津有味,都不干活了,有时,连年轻的狱警也停下来听我讲故事。

    
不让参加劳动,我就看书,思考,做研究。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研究和思考中国民主运动的理论和实践,二是我的专业领域,在语言学领域作探索。我在监狱里开发出一套汉字编码系统,是应用在电子计算机内部的程序,我要求监狱为我申请专利,但监狱以此勒索我,逼迫我认罪,结果双方一拍两散。

    
“二监”是一座重刑犯监狱,是一个高度戒备的监狱,外紧内松,因为犯人刑期都很长,不太好管,内部管理比北京其他监狱可能在某些方面要宽松一些。在中国大陆,《监狱法》直到1995年才正式出台,在此之前,监狱的规范甚至连个正式法律都没有,一直以来都是一个法外之地,没有法律可以追究监狱的所作所为,表面上说得冠冕堂皇,说是教育改造的场所,实际上,监狱是惩罚、虐待犯人的地方。犯人在监狱里劳动强度大,劳动时间长,早上四、五点钟起床开始干活,有时到晚上十点都完不成任务。而监狱的统一作息早上六点起床、晚上十点睡觉。工作任务没有完成怎么办?人家睡觉你别睡觉!如果还完不成,第二天人家还没有起床,就首先叫醒你,如果你稍有怨言,狱警就会用电棍伺候你,可能同时会使用几支电棍,如果你不满,就直接用电棍砸你,在没有电棍之前,监狱是用绳子把犯人绑起来,吊着打。

     
一开始,我们劳动车间的犯人是手工织毛衣。每个犯人每天都要完成定额,一般的犯人是很难完成任务的。班长不用干活,主要是监督其他犯人。有一个犯人姓何,他不在生产车间,而是在牢房干活,毛衣在缝合之后,就是一件成品了,他主要是负责把毛衣上的杂毛摘掉,这是整个生产工艺的最后一道关卡。这个工作看似轻松,实际上是很费神的,因为每天要完成三、四十件的任务,干得时间一长,眼睛就很累,看不清,有些毛衣上的杂毛难免没有摘干净,因此,质检一关肯定通不过,又退回来重新摘。这位姓何的犯人完不成任务,越积越多,等到他的劳动定额压到一百件的时候,狱警发火了,他们打断了这位犯人的几根肋骨。

   
 打完之后,狱警拒绝带他去监狱的医院治疗,逼迫他承认是自己下楼是不小心摔断的(我们的监室在三楼),并且必须写书面证明材料,直到这个犯人写了材料之后,狱警才带他去治疗。这就是我所在的牢房发生的事情。

   
 犯人在监狱里也会相互伤害。有一次,两个犯人发生了口角,在牢房里打了起来,当时,被其他犯人劝开了。一天晚上,其中一个犯人用筷子把另一个犯人的眼睛扎瞎了。狱警不带这位受伤的犯人去治疗,却要求整个牢房的犯人都写材料,证明这位犯人是不小心撞到桌子角上,自己扎瞎的。直到每个犯人都写完证明材料,狱警才带受伤的犯人去治疗。不过,这位犯人的眼睛最终还是瞎了,不断地流黄脓,而那个行凶的犯人只是受到狱警的口头警告,并没有被加刑。因为这件事情如果作为事故来处理,值班的狱警可能会有一些麻烦,所以他们会尽量地把问题压制在自己能控制的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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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2/19 20:4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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