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财新网》报道,清华大学教授秦晖,在民办的“天则经济研究所”讲话指出,要警惕地方政府以经营规模之名“圈地” (详细内容,请看博讯2015年11月27日转载)。秦教授的警告敏锐而及时,值得重视。但能否起作用,还要看党国高层如何看待中国农村正在发生的阶级分化和社会转型。
据我所知,对北方农村不少乡镇来说,秦晖的警告其实已经有点“马后炮”,因为大规模圈地运动,早在暗中进行多时,背后推动力量主要来自两方:一是地方政府,想通过兼并敛财,继续维持日益艰难的土地财政;二是农业公司,想通过巧取豪夺扩大生产规模。实力雄厚的公司和地方政府联手,其结果不言而喻:一盘散沙的个体农户,即使拥有名义上的土地所有权,恐怕也抵挡不住土地兼并潮。更何况,从法律上讲,农民并无地权,手上仅有一张苍白无力的承包合同,遇到官府为后盾的强拆,即使祖传老屋,都无法抵挡,更何况人均一亩三分的责任田?
农业现代化的三种模式
众所周知,农业现代化的模式主要有三种:一是欧美模式(美国、加拿大、欧洲),个体农场,耕地多,规模大,机械化,高科技,农场主属于中上阶层;二是拉美模式(巴西、智利、阿根廷等),大公司垄断种植园,无地农工给公司打工。贫富分化严重,官僚腐败,社会动荡,政治不稳;三是亚洲模式(日本、韩国、台湾等),个体小农户为主体,通过农会等互助合作方式,组合成大集体,获得规模效益,贫富分化低,均富程度高,政治透明,社会相对稳定。
中国大陆人多地少,显然不适合欧美模式,可能的选择只有拉美模式和亚洲模式二者择一。按理说,中国乡村有邻里相助传统,也有过民国时代与毛时代的两种合作化经历,台湾更是亚洲模式的成功典范,大陆如果走亚洲模式,应该驾轻就熟,事半功倍。但从官方意图看,比如前几年喧闹一时的“公司加农户”,以及最近秦晖发出的“圈地”警告等等,显示中国官员不喜欢亚洲模式,更偏爱拉美模式。其中原因,值得推敲。
倘若从七八十年代开始,农村改革一步到位,把地权落实到农户,再通过学习台湾农复会经验,在确保私有产权不受侵犯的前提下,利用农会、四健会,产销班等自由结合形式,把个体农户组织成有规模效益的联合体,加上村民自治,民主选举等,那么如今的大陆农村,应该是另一个成功的亚洲模式,也就是倍数放大的台湾模式。
遗憾的是,由于旧体制的阻挠和意识形态局限,土地放权不彻底,搞了个不伦不类的责任制夹生饭,毛式公社旧体制继续保留,各级以控制农民为主业的官僚架构,开始跟乡村涌现的新贵阶层权钱勾结,甚至合二为一,身份重叠,继续以鱼肉乡民为寻租手段。经历三十多年的贫富分化和阶级重组之后,乡村社会已经逐步走上拉美化的不归路。即使中共党内的有识之士 (杜润生,周其仁等) 能看到这一点,但扭转此一趋势的主流意识形态和有组织社会力量,已难形成。这恐怕是中国不得不走拉美道理的主要原因。
在土地兼并过程中,地方政府往往有三个借口:一是“城镇化建设需要撤乡并镇,让农民集中居住”;二是现代化大农业需要规模化经营;三是大公司统一经营能保障食品安全。第一个借口主要目的是抢夺农民的宅基地,往往不顾农民意愿,也不管农民有无新的谋生手段,强迫他们“上楼”。第二个借口是为大公司跑马圈地提供方便;第三个借口是以消费者的安全健康为名,强制加速农村阶级分化。本文着重分析土地兼并和食品健康的关系,看看官方的借口是否有道理。
食品安全,谁来把关?
“大公司统一经营能保障食品安全”这个说法,表面上似乎道理,因为在许多消费者心目中,大公司有质量监控,统一包装,注册商标,产地和质量认证,生产日期等等,如有安全问题,容易追责。而个体农户和小商贩在农贸市场经营的农畜产品,不但容易掺杂伪劣,也难以监控。对这一说法的反驳,可以从监管、生产与流通三个层面着眼。
任何消费品的质量保证都离不开监管,更何况人命关天的食品?在美国,统归FDA(联邦食品药品管理局)负责。 除了官方监管机构,还有行业协会与消费者协会等非官方、非盈利组织,随时对某个行业或者某类产品做抽查评比,定期发布质量和信用报告,以避免官商勾结的弊病。
在生产和流通领域,有无健全而严密的质量检验制度,能否在每个环节保留完整记录,追踪可能出现的质量漏洞,最终向有关人员问责。如果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还要找到相关人员追究法律责任。在规范化的商品市场上,激烈竞争会迫使生产、运输、仓储、批发、零售各个环节,都尽量完善自我监管。因为说到底,产品和服务的名声好坏,都关系到企业的生死存亡。即使个体小生意,凡想把生意做好做大的人,也不愿意败坏自己的名声,者就是为什么中国自古以来就有“童叟无欺”的说法。另外,在美国各地蓬勃发展的农夫市场,销售者大多都是个体农户,蔬菜水果往往比大公司在超市售卖的产品更新鲜,当然价格也略高。标售的“有机产品”,也货真价实,没听说有假冒伪劣。现在中国市场假冒伪劣横行,不但个体户造假,大公司照样造假。但那并非市场竞争的过错,而是市场竞争不规范的过错,是政府和民间监管力度都不够的问题。
据报道,中国官方刚刚发布的《中国食品安全发展报告(2015年)》公开承认,近十年发生的25万起食品安全事故中,有七成以上是由人为因素导致,包括非法使用添加剂和过期原料等等,丝毫没提跟农业生产者的规模大小有任何关联。
反过来看,假如市场机制不健全,竞争不公平,垄断公司和官府狼狈为奸的话,说什么“大公司能保障食品安全”,更无异于天方夜谭,自欺欺人。大公司勾结官府,一手遮天,玩弄司法,打压投诉,抵制维权,甚至暴力圈地的情况,屡见不鲜。毒酒、假药、奶粉、陈化粮等重大食品安全案例,许多都跟大公司有牵连。
跑马圈地,意欲何为?
相反,看看日本、韩国、台湾等地,虽然基本没有大型农业公司垄断控制,反而是个体农户的联合体占优势,但农产品的生产、流通、销售中的监管力度,比欧美大农场毫不逊色。特别日本跟台湾,常常以美加等国的农产品质量不合格为由,拒绝进口。当然,这里不排除政府有保护小农业的政治意图在内,但同时也说明,家庭农业为主体的组织方式,并不必然导致农产品质量低下。
因此说到底,食品安全跟其它商品的质量问题大同小异,都要遵循优胜劣汰的市场规律,好坏优劣,主要跟市场规范和法治完善有关,是个宏观社会治理问题,跟农业生产的规模大小,是公司还是农户的组织方式,没有什么直接关系。以食品安全说事,是官方逼迫小农加速破产,快速无产阶级化的一个借口。其实质,是支持、纵容,甚至鼓励大公司跑马圈地,最终在更大范围内实现中国三农(农民、农村和农业)的拉美化趋势。
我曾在巴西考察过那里的大农场,从规模和效益看,的确比美国大农场毫不逊色,不过明显弊病是阶级分化太严重。少数农场(种植园)主不但雇人打工,甚至雇人经营,自己住在城市豪宅里,过着纸醉金迷的寄生生活,完全不像美、加等国的农场主们那样,早出晚归,辛苦劳作。在巴西种植园打工的农业工人,薪水很低,只有美国农业工人薪水标准的百分之十左右。许多人买不起商品楼,只好蜗居在城市周边的贫民窟(棚户区)内。
据说中央农办主任陈锡文,专门组织人去拉美考察过贫民窟,不知道他们的考察结果如何?是否有具体计划,拉美化过程中,如何解决失地农民的生存出路。中国和巴西的重要区别在于,巴西是民选政府,政府要顾及贫民手中的选票,所以地方治安当局,对贫民在政府公地上自发修建贫民窟,并不强制拆迁,反而睁眼闭眼,听之任之。甚至迫于舆论压力,还逐步给贫民窟通电,修路,配备邮政、医疗等社会服务,等于变相承认了他们对贫民窟住房的所有权,允许他们有条件买卖。这等好事(怀柔政策),在缺乏配套的政治和社会改革前提下,有可能降临到中国亿万农民工和失地农民头上吗?
最近有消息说,当局想制定优惠政策,动员并帮助农民工购买城市住宅楼,以避免房地和金融业的雪崩。主观愿望也许不错,但在普通城市白领都买不起房的情况下,如何才能动员人数更多、收入更低的农民工买得起,并且养得住房,倒是一项值得观察和研究的新课题。
在政策细节未出台以前,难以置评。希望奇迹出现,愿上帝保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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