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偉


~~


~~


~~


去年十二月卅日黃昏,李波在柴灣失蹤,以後陸續發生了他以國語致電他的妻子、電視認罪以及左報左刊專訪等等木偶戲。我一直認為桂民海有案底,李波是被桂牽累的,所以他遲早會無罪開釋的。於是我每日早晚各向他的手機致電一次,遺憾的是連續四個多月都是原聲錄音,稱他會盡快覆電,但卻從未接到覆電。

五月六日(星五)早上八點,我撥了手機號碼,奇蹟發生了:話筒傳來了李波的聲音,我急問他:「波兄,他們有沒有打你?我每晚都夢見你。」他用低沉的聲音說:「打是沒有打,不過第一天審訊時,態度十分兇悍。」以下是問答錄:

□胡志偉 △李波

倉庫、書店存書 全部運返大陸

□:我知道自三月份以來你回過香港三次,第一次三小時,第二次二十小時,第三次三天,今次要不要留舒非在大陸當人質呢?我看到三月廿六日報上所登照片,姑爺仔推你上七人車。你還要回去報到嗎?

△:第三次是我同舒非一起回香港的,此後她就不必回大陸為質了。這次我是昨天回來的,星期一還要上去。

□:你和姑爺仔簽的承包合約是五月十三日到期,還有一禮拜他就必須交出大鎖了,十三日以前你能不能結案?

△:這個月未必能結案。

□:那麼你現在的身份是什麼?頭一回你從大陸來電都上了香港電視熒幕,我聽到一句:「他們說如果合作,就可以從寬處理」,從口氣上判斷,你被捲入了刑事案。

△:我現在的身份是證人,不是犯人。

□:可否自由出外消費?

△:原來身上帶的四張信用咭都被收掉了,現在化銷的錢都是回香港取的。

□:你怎麼把全副身價都揣在身上,這一下就全軍覆沒了……

△:全軍覆沒還不至於,每張咭都存些錢,這是為了方便。

□:五月十三日以後,銅鑼灣書店怎麼安排?姑爺仔一月廿八日放話叫舒非通知我二月一日開舖。二月一日我去上班,但見從馬路到529號三樓,中外記者來了八十多個,光是三角架就有十多部,結果沒開,是虛晃一招。舒非說他不想付舖租,經協商,同意動用按金付租。十二月卅一日下午他鎖門關店時,把抽屜裡的兩千五百元備用金都拿走了,他說十天後通知我營業與否,但至今四個多月,音訊全無。一月五日,有記者打電話給我,說書店的鐵閘被人拉開了,我即趕去查看,但見大鎖不在門上,卻放在我桌上,桌底下是一大堆揉皺的傳真紙,抬頭見最當眼的兩套三千元精裝書,《足本金瓶梅》與《秘戲圖大全》都不翼而飛了,隨我湧進書店的大群記者都可作證。持鑰匙的沒有第三人。早在十一月十三日他接辦時就對這兩套書表示興趣,其實一個承包人,有什麼權利乘亂搏矇偷書?一月六日下午,他把鎖頭换掉了,從此我就進不去了。

△:胡兄,五月十三日你你有興趣接過書店繼續辦嗎?

□:我從各大報刊記者用傘柄頂開木門、以閃光拍下的照片可知,銅鑼灣書店已成空城,架上一本書也沒有了。那麼柴灣倉庫的書呢?春節後,记者们看见姑爺仔帶人去折騰了幾天,恐怕情况也不妙?還有多少書?

△:倉庫裡基本上已經沒有什麼書了。

□:那你叫我接辦,我賣什麼書呢?賣空氣嗎?舖租三萬九,倉庫兩萬八,一個月上期,兩個月按金,我一打開門就要預付近三十萬,我又不是李嘉誠,即使李嘉誠也會算計這一盤生意的可操作與否?

△:你不願做,就只好叫原承包人繼續幹下去了,「上面」不准我歇業,現在經濟不景氣,房租會下降,如果房子還給業主,「上面」深怕貝嶺乘虛而入,銅鑼灣書店聲名大噪,舉世矚目,不少人在動這條腦筋!……

□:這幾個月的舖租是誰付的?

△:「上面」叫他繼續做下去,唯不准再賣政治類書刊。

□:此人連莎士比亞、龍應台、章詒和都矇查查,有本事經營一家書店嗎?除非改行開架步。你為什麼不敢同這麼一個壞傢伙切割?十二月卅日下午,他一反常例,在書店坐鎮了八個小時之久,所有紛爭衝突都是做戲,第二天還假惺惺說李波失蹤為何不立刻向他報告,真把我當白痴?

△:其實他也是被人利用的,他也是受害者。

□:我直到一月七日才從籌備創刊的香港01記者陳嘉敏口中得知此人真姓名,該刊東主能從阿爺手裡拿到六億元創辦一本週刊,光是試刊就耗費三億元。陳嘉敏告訴我,姑爺仔是佐敦道一家大型桑拿的大股東……

△:他也是迫不得已,他開設的桑拿浴室,每天被臨檢兩次,嚇得客人不敢上門,生意做不下去,他萬般無奈才被迫给人當槍使。

人質與綁匪產生感情

□:十二月卅日下午關了店赴舒非辦公室途中,在的士上,他問我是否擔驚害怕,我答:我平生不做虧心事,自然處變不驚。我反問他:「你關了舖,房租怎麼付?李波不在了,我要幫李波講一句話,這是李波的資產,也是林榮基半生積累,倘不付租,會被業主將幾千本書扔到垃圾桶去的」,他說:「我大把水,我在大陸大把生意,付租唔關你事……」料想他在大陸,無非是在性都東莞開設幾家架步而已。在東莞臨檢,難道還要禍延香港的一家書店?

△:臨檢是在佐敦道……

□:香港警察臨檢一家桑那,為摧毀一家書店物色打手嗎?

△:香港警察有權臨檢那些特種行業……

□:喔,我明白了,前年有四個大陸便衣在九龍綁架一個中港貿易的與訟者,被香港軍裝警員撞破兜捕,不料前門入警署,馬上接到電話指令從後門開釋了。據說警察總部與保安局都有「上面」的特派大員坐鎮。不過,上面指揮港警運用黑社會擄人去大陸,我還是頭一回聽到。

△:其實此人只是奉命接送我出入深圳關口,從來也未接觸過辦案人員。上面也未必信任他。

□:那麼我問你,倉庫裡25萬本書,是他派車送到造紙廠打紙漿的嗎?柴灣工業大廈一樓就有一家造纸廠的收購站。

△:都是運到深圳去銷毀的,上面不相信香港人,要運到深圳去點數再核銷。我看不出他做這種事賺到什麼大錢。

□:波兄,你這是患了斯德哥爾摩綜合症,被害者同加害者產生了情感,同情加害者,認同加害者的某些觀點和想法,甚至反過來幫助加害者。這些情感是不理性的,是濫用了同理心。斯德哥爾摩綜合症是一種創傷羈絆,不一定只發生在人質身上,只要加害者對被害者實施騷擾,都可能使被害者對加害者產生強烈的情感。根據佛洛伊德的理論,斯德哥爾摩綜合症是一種自我防衛機制,當受害者相信加害者的想法時,他們會覺得自己不再受到威脅。例如電影《臥虎藏龍》中,玉嬌龍愛上了綁架她的山贼羅小虎;去年羅定邦孫女羅君兒遭貴州來的綁匪綁架勒索二千八百萬元時,也同給她送飯的鄭姓綁匪產生……

△:他沒有選擇,面對強力部門,他不得不扮演那個角色。胡兄,我知道你在香港寫了好多文章,幫我說話……

□:是啊,是阿海闖的大禍,他醉酒駕車撞死了大三女生,苦主僅僅要他賠償兩萬元喪葬費,他不捨得花這點小錢,卻耗費幾萬元偷渡回德國。我估算這個無賴堅不吐實,牽累了肥波阿平等三人,實際上他們三人對禁書作者所知甚少,這才把你弄上去夾口供,故我始終認為你是被阿海牽累的。說到寄書去大陸的事,我想這是林榮基一路做開的,是歷史上遺留下來的問題,你巨流收購銅鑼灣書店後,對這些雞毛蒜皮的事,能管得住嗎?你很少去倉庫與書店,連葉壹堂拖欠你幾百萬書款,這樣的大事都不知道,還會知道林榮基們寄書的事嗎?人盯人、一個老闆盯一個夥計,是不可能的!

△:是啊,你猜得很對。

□:不過,劉路寫文章說巨流在深圳開了收書款的銀行戶口,這就說不清楚了。劉路在博訊上說,那情婦的書,有人在歐洲付了三百萬買斷版權,是阿海收了錢書照印才讓對方動了火。那麼你那二十多萬本書……

△:二十多萬本,沒有這麼多吧?

□:去年我聽你說過,兩個倉庫存書二十多萬冊,價值兩千多萬元呢!你還說阿海寫周永康王立軍题材的書,2013年賺1100多萬,問我為何只寫歷史類書?我說有兩個姐姐在大陸,不想連累她們。你估計「上面」會不會賠償你的損失呢?

△:曾經聽過有這個意思,但現在看來沒指望,別提了。

□:你知道,倉庫和書店的書都是有貨主的,如果那二三十家出版社聯合起來入稟法院追索那二十多萬本書的書款,到了法庭,你怎麼回答?香港也有「強力部門」的,如果對方聘一個辣手的資深大律師,問姑爺仔為何毀書,他一定說是你授權的……

李波說:阿海十年內出不來

△:這宗官司肯定打不起來!政治案件,律政司要聽從中央的……

□:不說政治官司,人家打錢債官司,問你要書,問你那麼多書去了哪兒?書店老闆自己把全部書都扔掉了,你有神經病嗎?你為什麼自己不動手,要委託一個黃色事業老闆動手?你當時在哪裡,有沒有行動自由?須知開庭前要宣誓的,你再說「按自己的方式」去大陸,豈非欺騙法官,先要入獄一週,一週後還要面對法庭。

△:倉庫的書,3/4是阿海的,我名下的僅1/4,銅鑼灣書店,僅幾千本書。

□:阿海怎麼了,阿海釋放後不會控告你這個董事總經理無故毀掉他十幾萬本書?你以為他是善男信女?他很小器的,錙銖必較,一錢如命喲!

△:他出不來,十年之內出不來的。十年後誰也不知是什麼光景。

□:聽說劉路要來香港,代表阿海控告你損害他的權益,劉路還去台灣開設香港銅鑼灣出版社,要把他在香港被毀掉的書,在台灣重印了運到香港來賣……

△:劉路能進香港嗎?巨流的書在台灣盜印了運到香港來,這樣的過江龍能打贏版權官司嗎?

□:不說大戶,只說有個小戶,如果上了法庭一定糾纏要你講出無回鄉證證去大陸的經過,你怎麼對付香港的強力部門?這種錢債官司是壓不住的,如果欠款可以不還,做成判例,那麼實施普通法的香港,大家都找個藉口賴債,香港八成經濟由紅色資本控制,豈非讓阿爺血本無歸?他們會甘心嗎?

△:這些你不必擔心,一切由承包人負責搞掂,我這次回來就是奉命來結帳的,不會被別人告上法庭的。

□:鳳凰、星島訪問你時,你講的都是真心話嗎?你真要退出英國國籍嗎?

△:你相信不?

□:我當然不信,所有的友人都不相信,都說你表情不自然,言不由衷。連我家十零歲的小丫頭都說你笑容很勉強。我估計是有人編了台詞讓你背出來再見記者的。

△:我在那種環境下,能不服從嗎?

□:將來結了案,你回來還做不做出版這一行?

△:政治書籍肯定不會做了。

□:樂文書店不賣政治書,還不照樣在洛克道賺錢?減肥的書、兒童的書、文藝小說,乃至言情小說,都不犯阿爺的法吧?

△:那要等我回來後想想清楚再作決定。

又一個「溺死海灘」

□: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我告訴你:害人精黃康顯死了,死前我見到他面無二兩肉,形同骷髏;還有個吳弘達,溺死在洪都拉斯海灘,至今死因不明。

△:什麼時候的事?

□:黃康顯死在去年十二月廿二日,你失蹤前一星期;吳弘達死在上月廿六日,洪都拉斯是個雞犬不寧的亂邦,死因將永遠查不清楚。我看,多行不義必自斃!

最後有一件事問詢,我見你第三次回港時,記者問,為什麼不見林榮基回香港銷案,你說他人的私隱,你無權回答。我想,私隱不外乎男女私情,是不是他在深圳有女友,因為我見到書店裡塞滿他的旅行床,床褥、棉被,冬夏衣褲,鞋襪等,好似以店為家,常年留宿不歸。

△:是的,你猜對了,他與太太分居兩年,未辦妥離婚手續而已。假釋後,他在香港無屋可住,所以「上面」安排他在廣東某地當了個圖書舘職員,有一份工資餬口養家,不然連深圳的女友都保不住。

我照樣每日致電李波兩次。六月七日下午四點五十分,打通了,李波剛下飛機,正在回北角城市花園寓所的路上。我說,香港報紙對他的關押地點,有猜想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的,究竟在何處?他說,都猜錯了,是在浙江。我說,是不是在阿海的故鄉寧波,為了兩案合併審理,以節約辦案的飛機票成本,他說是的。

□:四張信用咭還給你沒有?

△:沒有,不要緊,困住的錢不多。

□:倉庫和書店的書,上面會不會賠償全部或一部份?

△:絕對不可能!

□:那個姑爺仔仍然押你進出深圳嗎?

△:別再提他了,這是個小人物!

□:你受那麼多委屈,付出幾千萬損失,你能嚥下這口氣嗎?我想,被控制,被軟禁,多不過一年半載,你還要在香港、在外邊過二、三十年,你怎麼面對那麼多親戚朋友鄰居?如果大家都認為你把七百三十萬香港市民的安危作為你自己平安獲釋的籌碼,你會活得安樂嗎?

△:到適當的時候,我會講出事情的真相的,但現在還不能,否則就出不來了,我必須考慮妻兒的人身安全。

□:這次回來,還走不走?

△:還要回去,能住二十天。

□:看來六月份也結不了案,是不是上面想拖過明年三月特首選舉?

△:不知道。

□:既然有二十天,我可不可以見面談一談。

△:我有許多事情要料理,至少要後天才能見面。

九個彪形大漢擄走

六月九日,我電李波,他說明日下午有空。十日下午兩點半,我依約抵達他在北角的出版社辦公室。

□:我最不明白的是,你怎麼會在光天化日之下,在市區被人擄走,報上說出事地點在康民街的小巴車站,有人看見你被擁上七人車,還有人試圖阻止並喝道:「做咩?」數人將你推上車後絕塵駛離。既然是在車站,你為什麼不反抗,你只要呼叫「搶嘢」或「綁架」,一定有市民見義勇為上前救你的。我七十五歲了,倘有人要綁架我,拚了老命也要反抗的。

△:怎麼反抗呢?九個彪形大漢,反抗就沒命了。

□:倉庫對面的小巴車站,正是下班時刻,人如潮水,我不相信抓個活人像老鷹抓小雞一樣容易:

△:哪裡小巴車站,那是報紙亂講,當日是在柴灣一個偏僻地方交書。

□:你獨自去偏僻地方送書,也不考慮後果?

△:當日想不到會出事,既然發生了,後悔也沒用了。

□:你有幾次機會可以脫離控制,例如三月廿五日第二次回港,在記者群包圍中被姑爺仔推上車,那是在你住宅門口,那麼多男女中外記者,只要你大聲呼救,一人一根手指頭都可以把姑爺仔制服,你為什麼不一勞永逸解救自己呢?

△:上面已一再對我講明,倘若我不合作、不聽話,要我一世活在恐怖之中,即使跑到天涯海角也要追殺我,還舉國安部原北美情報司司長俞強聲為前車之鑒,說他叛逃到美國,不久就被我方五名特勤追到南美某國於海中溺斃。

□:胡扯,俞強聲現在好端端活在舊金山一處警衛森嚴的豪宅。說他被制裁身死,那是心理作戰。不過,吳弘達倒確實溺死在海灘,這已成故伎。吳弘達作惡太多,反而沒人同情。你有多大罪過?充其量不過是縱容屬下職員寄書去大陸,還值得動用特種部隊追殺你嗎?周永康貪污四千億,還有人說是四萬億,那也罪不至死。令完成偷了兩千七百份絕密文件獻給美國中情局,包括核武管控系統和中南海內部奧秘,然而外派特工只找到他妻子的前夫!政府公告說你的夥計給三百八十個大陸客郵寄四千本書,這些書價值僅四十萬元,毛利僅區區六萬元而已,就是偷、搶六萬元,也值得派萬能特工去天涯海角追殺嗎?

△:這道理是說不清的,他們跟我會講道理嗎?有權就有理!

□:今年一月廿五日,廣東省省長朱小丹在省人大開幕式後聽香港記者問起李波案件,他驚詫莫名,呆若木雞,我不認為他在做戲,他確實不知道底細;廣東省公安廳副廳長李慶雄話:「呢啲嘢我地都唔知」,由此可見,這是正規的公安幹部都不屑為的!你感覺,寧波公安敢越境擄人嗎?

△:我聽說是彭麗媛辦公室主導此案的

□:一月廿日博訊透露,案件直接由公安部第九局執行,該局名義上靠掛在公安部,實際上由中辦主管,與地方公安系統絲毫無關。最初有人猜測是江澤民派系的劉雲山挖的坑,旨在抹黑習近平。

△:劉雲山哪有這個膽量?的確是習近平親自批准的,因為沒有任何人敢於承擔如此大的責任。

□:真想不到江山代有才人出,青出於藍,她比江青還厲害。當年紅衛兵火燒北京英國代辦處,毛澤東江青都下令制止,還抓了中央文革主要成員王力。上個月戚本禹死了,其回憶錄就敢出版了。從書裡知道,原來一九六六年紅八月僅北京市就殺了一萬多人,以及大興縣滅門殺絕黑五類份子,其後台總指揮竟是當時領導「首都工作組」的中央軍委秘書長葉劍英與北京市分管公安的副市長萬里。時隔五十年才真相大白。戚本禹回憶錄扭轉了我對江青的看法,至少她做不出越境擄人的事。還有,十一月十三日找你簽約承包書店時,那個所謂律師樓職員是假的,你知不知?

△:簽約時我只看了承包人的身份證,確實沒有查究公證人的身份證。

□:問題就出在這裡。事後,重案組幫辦去人事登記辦事處查過,本港七百多萬居民並無這一姓名,這意味著什麼?香港警方由此知悉事情棘手,以後就不敢再查下去了。我曾經致電那個幫辦,要求協助我取回銅鑼灣書店中我個人的三堆財物與文件,他竟回答說,他幫不到我,這就應了這句話:在香港,警察怕黑社會(警匪合流),黑社會怕記者(姑爺仔的照片常常上報,它不敢吭聲),記者怕警察(七個警官打一個記者,打了還不承認,上了法庭還詭辯)。我想,香港獨立這股風潮就是被逼出來的,官逼民反也!所謂天賦人權就是生命權、自由權和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權。當政府不能保障這些權利時,陳勝吳廣李闖王便出現了。姑爺仔毀掉了我的書籍以及私人財物,我當然要入稟法庭告他,就如斬傷劉進圖的兇手被判重刑,可是幕後黑手是永遠查不出來的……

△:你個人的財物可以通知承包人開門取回,扔掉的書,他會賠你的,此人也是個膽小怕事的,你寄賣的書他賠得起的!不過,胡兄,你要小心點。「上面」說,境外的人,表現最差是你和貝嶺,成日搞事。你最近不要去深圳了。他們給我看過你的「一百天日記」,登在網上的……

姑爺仔是教唆犯 毀毛著理應處死

□:一百天日記是登在香港01這份左派刊物上的,01的創辦基金六億元是中央給的,拙文層層審查了個多月才在網上刊出,全文兩萬字只是一百天的流水賬而已。波兄,你記得十一月十三日晚上姑爺仔交接兩千五百元備用金時所說的話嗎?「客人要寄書,錢可以照收,書收不到是他們的事,晤通有錢不賺嗎?」後來他幾次叫我收錢寄書,我都嚴詞拒絕了。我說:「底櫃裡幾十捆退回的書就是上面拒收的證明,林榮基等四人抓去坐牢,是因為二零一三年中央郵電部明文規定不准收寄境外、海外出版的任何書刊,你叫我往槍口上撞,把我當傻豹嗎?要寄你自己去深圳寄,莫拖我落水。」由於我的堅持,鄧小姐也不敢收錢寄書。設若我聽他教唆收錢寄書,錢是他賺的,「書店五子」就成了「書店六子」了,我才不上他的當呢!再說,他毀掉書店的七千本書中,有毛澤東全集、毛澤東詩詞解讀,後者是你和舒非合撰的,店裡存貨有幾十本呢……

△:是的,倉裡更多……

□:還有北京出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史》精裝十幾冊一套,總之大陸版書也有一千多本。這個黑社會,連章詒和、龍應台、周恩來是誰都不知道,竟敢毀滅二十多萬本書。回憶文革時,僅僅沾污毛澤東肖像的就會被打靶,姑爺仔若在那個年頭早就槍斃一百次了。他若不承認,無論香港或大陸法庭,我敢同他當庭對質,他賴不了……

△:上面要他把書店繼續辦下去,卻又不信任他,自始至終他只扮演過關接送,從來未去過寧波。

□:波兄,這是個一毛不拔的小器鬼,我不相信三萬九月租是他付的。

△:現在舖租都是巨流付的。

□:好!店和倉都被他用大鎖鎖起了,他對外號稱店長,連警察都怕他,舖租全由你付,坐牢的是你們幾人,這還有個天理王法嗎?

△:共產黨會同你講理嗎?你十幾歲當右派關了二十年……

□:我不是右派,如果是右派屬於人民內部矛盾不至於失去自由二十年了。我因為聽美國之音,判刑五年,留場強制勞改又十五年,文革時被戴背銬禁閉一年,肋骨被紅衛兵打斷兩根。家母被北京紅衛兵用銅頭皮帶抽得渾身是血,昏死過去。一九六六年九月我家四百平方米三層花園洋房全被查抄,六部十輛卡運了一天。紅衛兵留下一本清單,翌日又抄走了,說是「變天帳」。我父親說,他在三樓儲存的古董古畫,多過尖沙嘴任何一家古董店的存貨。從目前蘇富比拍賣唐寅、八大山人畫作的價錢來估算,共產黨搶走我父親的私有財產约合今日幣值逾六百億元,可是一九七九年落實政策時,僅退賠了十萬份之一。那時全市的抄家物資儲藏在上海九江路一座教堂,管庫的造反頭監守自盜,偷夠了就點火燒倉,因為是造反倉庫重門深鎖,誰也不敢救火,於是悶燒了多日全部燒成灰燼。那時溥儀自傳《我的前半生》已內部發售,造反派頭頭抄家見到此書,便效法書中太監的故伎——清末太監集體偷盜大內寶庫古物成風,他們生怕內務府派員清查,乃悄悄放一把火,把明清兩朝四百年寶物付之一炬,事後打掃火場還篩出幾噸金粉呢!

一九八零年家父應上海副市長張承宗邀請回滬,父親質問抄家物資下落,張承宗說國家財政困難,待經濟情況好轉將會退賠。如今張承宗本人已成枯骨,國家富得流油,周永康貪污受賄四千億元(官方宣佈是九百億元,有人透露是四萬億元),那些錢都是民脂民膏呀,也包括了我父親半世的辛苦積蓄……

△:所以,我認為同共產黨講道理是對牛彈琴,倉裡的書,我從不寄望他們會賠償我的損失。至於我欠供應商的,我正回聘呂波到倉庫結賬,他會多呆幾天;葉壹堂欠巨流的錢,不管對方怎樣出術,總會計清楚的。

此時舒非從內室走入客廳,我說:「這廿二年,我從來沒有一個月不會晤你夫婦的,唯這次睽違了一百六十三日」。她笑著說:「我勸李波不要再做了,什麼也別做了。」

□:波兄,你出版美術、文學、兒童、婦女書籍不可以嗎?放著那麼大倉庫,田園書屋三間倉庫也不如你一間大。

△:倉庫會賣掉……

巨流電腦早已上繳

□:銅鑼灣書店已經聞名全球,現在重新開張,可能一日賣幾萬元呢?

△:讓承包人去做吧,既然上面讓他繼續經營,我就不插手了。

□:波兄,還有一件事放不下心,十一月十三日,我叫你把收銀台背後書架上的客戶資料夾拿回北角,說這是人命關天的事,若被人偷走搶走造成血債,我一世也不會安樂。你說我太誇張,即使海關查出買書的大陸客,頂多拍台罵一頓,怎會造成血債?我說,愛書的文人,一旦被拘留——林榮基前年不是抓過一次吧——在鐵籠子裡一時想不通懸樑自盡是完全可能的,你不知道大陸的拘留所有多髒多亂,斯文人連臭蟲蝨子的關都熬不過。這才夾硬叫你拿走那個文件夾。我猜想,姑爺仔又把那卷宗拿上去邀功領賞了吧?

△:那卷宗在這裡,沒動。不過,我整部電腦被拿上去了,比文件夾的記錄更詳細。沒辦法,人在他們手裡,沒法不服從。

□:波兄,關押你的地方,大概比林榮基他們寬敞一點吧,從照片看,還有花圃魚池和草地呢。

△:整個大院有幾千平方呎,直接審問我的不過五個人,其餘幾十人負責看守、後勤、烹飪等等。

□:你和阿海他們關在一起嗎?

△:那怎麼可能?是分開關押的。我只被安排同三個夥計聚了一次,發了一筆錢給他們。

□:有一本《2017中國巨變》,一月初印好就被扔掉了,法國有個莊曉斌自稱是原作者,他飛去台北說要重印這本書運到香港來賣,你當時有沒有同他簽約?

△:那本書是某報駐京特派員L君寫的,流亡法國的民運人士怎能拿到那麼多資料?

□:如果《2017中國巨變》與其他情婦二奶書都在台灣翻印了運到香港來賣,你豈非成日打不完的版權官司?

△:他們連登記出版社都在台灣撞了板,劉路打電話要在香港找代銷店,卻沒一家書店敢代理。

□:一開始我就不相信是什麼情婦書惹出的禍,共產黨的大官誰沒有情婦?江蘇省的建設廳廳長徐其耀就包養情婦146人,這消息是大陸官報報導的,難道把編輯記者都抓起來?高官才不在乎外界說什麼,情婦越多才越顯得有本事。什麼《習近平的六個情婦》,是阿海出事後才冒出來的,西諾、劉路等四個人都自稱是原作者。我知道只有一本《總書記的8段情緣》(封面8字是阿拉伯字),內容也沒什麼不健康的情節。據我了解,整個案件是一本《中央軍委大洗牌》惹的禍,那本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出版的書,洩露了七大軍區改組五大戰區的軍事機密,時值南海東海戰雲密布,中央軍委決議立即在香港露布,茲事體大,有人順藤摸瓜,從此書標示的「新視界傳媒」查到持牌人係阿海,遂有全球跟蹤桂民海年餘的佈署,最後在不設防的泰國收網。上星期,解放軍報連續十次發表「要打仗」的雄文,我看這次要動真格了,絕非虛聲恫嚇,阿海正好撞在風頭火勢上。

△:《中央軍委大洗牌》是阿海印的,作者他沒說,我也不認識。

□:這一陣,政治八卦書的銷路是受挫了,但種類卻增加了,什麼《習近平與人通姦》、《全中國坐等出事》、《毛澤東勾結日寇的真相》都冒出來了,不過,這類出版社都遷到美國去了,到美國擄人談何容易啊!在香港,無論誹謗或錢債官司,只要持牌人不出庭,特區政府是無可奈何的?那些書刊都在香港委託秘書服務公司,月付幾百元卻賣書月入十數萬元,這大概是道高一呎魔高一丈吧!倘不發生銅鑼灣書店事件,哪裡會出現港獨思潮?香港民族黨和那麼多本土社團都是波兄您失蹤後陸續湧現的。

越境毀書 天理何在?

六月十六日早上,我致電李波約晤,他說今日一天很忙,四點前都有事,我就約了四點十五分。事後才知,四點前他是會晤林榮基,讓他拿走書店的電腦硬盤上交中央專案組。不過,他想不到,林榮基到了九龍塘,吸三枝煙後,良知良能高揚,斷然甩脫三名跟監的大陸警官,踅回香港找何議員召開記者招待會大爆內幕。所以,李波還以為林榮基上去了,他會見我75分鐘,好像換了一個人。殊不知我離開他北角辦公室後75分鍾,老林走上了不歸路。撰此文時,雖然華航罷工三日,台灣報紙中斷運港兩天,但台灣友人及時來電告知:行政院陸委會表示歡迎林榮基赴台,倘情勢緊急,可不經第三國直飛台北云云。

□:網上有報導說一個黑社會頭子收了五萬元獎金,您是否坐他的大飛越境的?

△:不是。

□:還有報紙說是坐直升機北上的。

△:也不是。

□:那麼是坐解放軍的軍車免檢入境的?

△:這我不能回答。

□:你身上沒有回鄉證,怎麼過關呢?

△:他們總有辦法的,這事你不要再問了。

□:我今日找你是要預先告知,我請了律師控告姑爺仔侵吞與毀棄我個人的財物。我有證據他扔掉了我的書與個人財物。

△:他在法庭上會推說是我授權他丟棄的,他沒有責任。

□:我在貴公司有著作權的書存倉近兩萬冊,面值近三百萬,請您開一張十二月底的存貨結單。

△:我不會開給你,書是巨流的,巨流付作者的版稅是賣出去才能付,在倉裡純係巨流的資產。

□:書上有我的名字,自有我應得的份額。雖然你我從來沒有簽過出版合約,但十二年來一直是按書價16.66%分帳的,以舊帳單為證,法官會同情我。

△:我說過了,倉裡的書都是巨流的,我有權把它們全部扔掉。

□:如果是賣不掉的貨尾,也必須通知作者取回,我在夏菲爾出版的幾十種書,丟棄貨尾前一定預先通知我的。我昨天還從夏菲爾運回四百本書。

「強力」能把人變成鬼

△:書是巨流出版的,巨流有權扔掉,我再說一遍。

□:今年二月巨流倉庫棄書不是扔掉貨尾,而是在你失去自由期間被迫扔掉的,而且全部運入大陸銷毀,這裡面的法律根據,你要在法庭上交代。如果香港法律不能保障我的私有財產權,特區政府容許黑社會在香港偷竊貨主的財物運往大陸,香港就淪為盜賊世界了。再者,書店有自由出版社寄售的二百本書,你也有權叫人扔掉?姑爺仔說一月十日通知我去留,現在五個半月過去了,影蹤全無,這又怎麼解釋?

△:你看店時候自行進的貨,我電腦裡沒有記錄,我不承認。

□:二零一四年「銅書」轉手前,林榮基簽收我一批寄售書,至今未結帳。去年十一月六日我進店後,有顧客見書評二、三輯,堅持要買第一輯,那是十幾年前的書,我特地回家找了十本,後來《書評集錦》與《被歷史遺忘的名人》賣完了,就陸續搬來了幾包。那都是自由出版社的新書,按慣例辦的進貨手續。如果我悄悄私賣了,你也不知道,可我按规矩寄賣你又不承認。這家書店我看守兩個月,多次創下日銷逾萬元的紀錄,你不要忘恩負義!我如果貪心,家中存留的樣書有五千本呢。十一月進的書都是我自由出版社新書,你倉裡根本沒貨。

△:你看店,自己進書,就不合規定。

□:十二月一日我將進貨單交給你,你只退回林榮基的一張,說2013年進的書已同林榮基結清,去問他要吧!但其他單你都收下的。

△:我沒有收,電腦也無紀錄。

□:你電腦的紀錄自己可以刪,送貨單是有章的。

△:那是你自己蓋的印,有利益衝突。

□:那些書,多數都賣掉了,錢你收了,還能賴我的帳?

△:我當時叫你找出每日賣書帳單,你沒給我。

□:那是連環套(計)了,流水帳都由鄧小姐保存,我從來不會去搜她的櫃桶,如果姑爺仔沒有毀滅帳單,我可以逐本點出來。不讓我進去,原來是為了賴賬!按香港稅法,一切帳單要保存五年,誰毀滅帳單誰負刑責。我的私人財物,鎖在書店,為什麼不給我取走?

我這才知道,五個多月的禁錮,李波已經脫胎換骨,蛻變成如此無情無義,他為了自己解困,毀滅了二十多家供應商的書,且全數抵賴了我的倉存、門市書帳,把自己的損失轉嫁到他人身上。這個世界,居然有一種「強力」,能把人變成鬼。



【转载请加上出处和链接:https://yibaochina.com/?p=237138
【作者观点不代表本刊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