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客厅论人权

人世间有两件大难事:把自由的灵魂关起来,难;让极权的奴才站起来,更难!

—东海律 

自由是个多义词。但作为政治学概念,与人权相互交集,有其概念规定性和基本义。论及政治自由,必须尊重其基本义,不能作其它解释,更不能自由发挥,或将其解释为任性意义的自由。

政治自由与任性意义的自由截然不同。明明讨论的是社会问题,反自由派反对的明明是政治自由。受到批评时,却又以反对任性自由自辩,把严肃的学术讨论和思想争鸣变成了下三滥的混扯。

自由权是基本人权之一。基本人权包括:生存权、权利平等权、社会保障权、知情权、接受教育权、基本自由等。生存权的主要形式有生命权、健康权、人格尊严权、财产权、劳动权等。

我把生命权、财产权、自由权视为人权三要素或三支柱,可谓提纲挈领,抓纲治学。三种权利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生命权最根本,但若没有自由权财产权,生命权就得不到基本保障,轻则活不好,生命质量低下;重则活不起,生不起病不起讼不起死不起,不聊生。马邦弱势之所以活得如此艰难困苦,根本原因就在于自由和财产缺乏刚性保障。

自由权为《世界人权宣言》确定的概括性人权,基本自由包括言论自由、文化自由、人格自由、人身自由等。

或认为,自由主义没有教条。非也非也,美国《独立宣言》:“我们认为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罗斯福总统提出的“言论自由、信仰自由、免于贫困及免于恐惧的自由”,都是自由主义的教条和原教旨。

不要一提及自由,就强划给西方,自由不是自由主义和西方文明的专利。首先,《世界人权宣言》有民国大师张彭春先生的参与,其中有儒家思想的融入和中华智慧的贡献。其次,中道文化同样有自由追求,王道政治同样有自由保障。

中道文化,内圣外王。内圣学追求的是道德自由,无惑无惧无忧,不移不淫不屈,从心所欲不逾矩;外王学追求的是社会自由,尊卑长幼有序、符合五伦要求的自由,王道自由覆盖罗斯福总统的四大自由而超越之,更加有序,品质更高。

恕道也是中华特色的自由之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落实到政治上,就是官所不欲,勿施于民。例如,官不欲被冤假错案,就不要制造冤假错案;官不欲受到压迫、迫害,就不要压迫、迫害民众;官不欲被防口禁言、被思想罪,就不要防民之口、禁人之言搞文字狱……。官,包括官员、官府和领导阶级。

人类古今所有良性而正义之政治,无不兼顾自由和秩序。良序必然维护人民的自由,自由必然拥有良好的秩序,礼制德治和民主法治提供的秩序都具有良好性,前者最好,后者次优。

然因时代要求不同,自由和秩序的侧重点会有所不同。例如,古典王道有公天下禅让制和家天下继承制之别,家天下更强调秩序,公天下更侧重自由。史籍中的尧舜时代就是高度自由的,其政治没有儒家之名而有儒家之实,其社会没有自由之名而有自由之实。

王道政治又可分为古典和未来两种模式,古典模式已经已经成为过去时,未来模式有待于我们追求和建设。未来模式的王道政治和礼乐制度,自由和秩序的品质都将高于古典王道。这是仁本主义原则的应然,也是人类历史逻辑的必然。

自由的最核心是言论自由,其要义有二:

一是通过各种语言形式表达思想和见解的自由,包括异议政治、批判社会的自由,包括新闻、出版、著作、绘画等自由,任何人的书稿不会因为政治原因不能出版,任何人的文章不会因为政治原因被删被封;二是没有思想罪、文字狱和政治犯,政府不能以言治罪。任何人不会因为思想言论而受到政治迫害和法律制裁。

关于财产权,有海外会友认为:“财产权并非基本人权,当代文明国家都征以超高额遗产稅,实际否定了财产权为人权要素之一”云。殊不知,生存权是最基本的人权,包括生命权、健康权、人格尊严权、财产权。财产权即生存权之一,是生命权和自由权的延伸,不妨纳入基本人权的范畴也。

至于超高额遗产稅,并不构成对财产权的侵犯或否定。因为西方财产权是由私有制保障的,税收和遗产稅高低与财产权无关。

儒家也非常重视财产权,强调“制民之产”和“民有恒产”,三代以井田制、汉以后历代王朝以土地私有制和古典市场经济,为国民的财产权提供制度保障。古典制度的严密性或许不如现代西方,但在历史上具有绝对的文明性和先进性,非西方所能望尘。

对于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保证,除了财产权,还有社会保障制度提供保障,这在西方称为不虞匮乏的自由。

中国传统社会保障体系也是相当健全的。传统保障体系与美西一样以政府为主,由政府为弱势群体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同时具有多渠道性和多主体性。例如,家族主体的祭田族田婚田义庄义田义塾,商贾主体的慈善事业等等,都是古典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角色。这都是马邦所缺乏的。很多弱势群体上不起学看不起病,活不好甚至死不起,就是因为没有财产权又没有社会保障体系的健全。

私有制是对财产权根本性的保障,公有制下没有财产权。公有制和私有制也没有并存混融的可能性。这是两种截然相反的经济制度。

公有制下,无论允许多少个体经济、私营经济、股份制经济等类型存在,无改于公有制的本质,无法建立真正的市场经济,无法为个体经济、私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和财产权提供持久而刚性的制度保护。私有制下,无论创办了多少公有、国有、集体所有的企业,都不影响私有制和市场经济的性质。

注意,国企并非党主制的特产。王道政治、自由政治、极权政治之下都可以有国企存在。但王道和自由政治之下的国企,是真正为国家所有,经营所得用之于民,用之于社会和国家。极权之下的国企,只是假借国企名义的特权阶级私库。垄断经营也能亏损而且年年巨亏是其独门功夫。

有一条东海律:侵犯言论权就是文化人的敌人,侵犯财产权就是老百姓的敌人,侵害生命权就是全人类敌人,侵犯三权就是极权政治和国家犯罪。

法律学者蒋福财先生是国内最早提出“国家犯罪”概念的人,也是“国家犯罪”系统理论创始人。其《国家犯罪学》一书从国家与人民、其它国家、自然之间的关系出发,列举了国家可能会涉及到的几百种具体的国家犯罪行为,深切地解析了国家犯罪的危害和严重后果。该书第一章第三节指出:

“如果政党没有对手,执政无须竞争,权力不受制衡,言论没有自由,罪恶不被暴露,罪行不受惩罚和清算;那么立法就是舞弊,行政就是打劫,司法就是作案,权力就是凶器,辖内就是王土,部下就是家奴,国企就是抢夺民财的土匪,银行就是掌权者的自动取款机,发行股票和货币就是动用大规模杀人不见血的武器。国家犯罪是一切犯罪的根源,是因为国家犯罪的危害后果特别严重,摧毁了社会正常运转的基础。”

《国家犯罪学》一书于2012年由中国时代出版社出版,现已难觅踪迹。

极权主义极端不人,不尊重人命和人格。

尊重人命就要维护生命权,尊重人格就要维护自由权,这是自由主义也能做到的。然人格有法律人格和道德人格之别。自由主义只知尊重法律人格,不知尊重、亦不足以培养道德人格,成就道德自由。同时,自由政治只能“与能”,不能选贤,不能尊贤重道。

故东海曰,仅有自由主义的自由是不够的,还要进一步追求王道自由;仅有外在自由是不够的,还要追求内在自由。但是没有自由是绝对不行的。没有自由的社会,必然不仁不义。而反对自由的人物和势力,必然无道缺德。

天下最可悲者,莫过于身为奴隶而反对自由人权。奴于身不可怕,只要不甘为奴,就有自救或被救的希望;奴于心最可怕,命中注定为奴为隶的料,既不能自救,又难以被救。弱势群体而拥护极权反对自由,反对正人君子和正义力量,就是奴于心的典型表现,受害最深重的恰是他们自己。

自由不是免费的,需要付出一定的代价,作出一定的奉献。反对自由者最容易被两极主义所毁,包括生活被毁、良知被毁、生命被毁。

反对自由人权和人格尊严的人,本质上已经非人化了。说人权人格不能当饭吃的人,轻则吃不好饭,重则吃不成饭。这种人一辈子为了吃饭、吃好饭、吃上富贵饭而活着,绝大多数受尽屈辱欺压也吃不好饭,甚至常常饭碗被砸,吃不成饭;极少数人付出沉重代价吃上了富贵饭,其实也是泥碗,后面的代价更加惨重。

没有自由人权的国家,没有一个是赢家。弱者大败亏输,国家大败亏输,社会大败亏输,特权阶级终将大败亏输。

在极权社会反对自由,原因因人而异。特权阶级反对自由,毫无疑问是维护特权统治的必要。弱势群体反对自由,原因有三:

一是奴性深重,已经习惯了被奴役,丧失了爱人利他之情,也不知自爱,不知为子孙后代考虑;二是恶性深重,积极充当三帮分子,试图分一杯羹;三是极端愚蠢,泯灭了是非之心,不明自由于己于人于国家的重要意义。

是真君子,必能弘扬儒学,也必能关心社会、反对极权并追求自由。不关心社会是缺仁,不反对极权是缺勇,反对自由则是缺智,皆非君子。

当然,一般民众、学者包括儒生,不敢追求自由,不敢支持自由追求,都是可以理解的。但是,积极主动地反对自由,就不可原谅。若是儒生,性质特别恶劣。

自由不仅是西方自由政治和人本文明的根基,也是王道政治和仁本文明的要素,是未来中华宪政和礼制题中应有之义。儒生而反自由,岂仅无礼而已?那是对仁义道德最大的架空,也是对自己最大的侮辱戕残,更是对中西文明和未来中华的心灵自绝!

2021-7-25

余东海于邕城青秀山下独乐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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