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晓斌-
我母亲有一枚勋章,是铜质金黄色的解放勋章,这是共和国对她的奖赏。
母亲很少佩戴这枚勋章,也不轻易示人。在母亲的大衣柜里,有一个用红大绒做的小匣子,这枚勋章和其它几件母亲所钟爱的物件。常年累月珍藏在这个小匣子里。每年逢是建军节和国庆节的那一天,母亲都把这个小匣子捧出来。在灯下,用一条红绸布一边精心地揩拭勋章,一边陷入深深的遐思和凝想。
这时刻是最庄重的了,每逢这时刻,哥哥和我都静静地坐在一旁。看着母亲,凝视着那枚勋章。
母亲也经常给我和哥哥讲叙好多好多故事,许多先烈为了共和国流血牺牲的感人事迹,我们就是从母亲讲叙的故事中了解到的。写在我长篇小说中的那位名叫柳秀清的朝鲜族女共产党员,从日寇的屠刀下救出了一百名儿童,最后自己英勇就义,献出年仅22岁的生命的素材,就来源于母亲为我讲叙过的故事。
在母亲的教诲下,我和哥哥对无数先烈前仆后继,用鲜血和生命挣得来的新中国,怀着深深的敬意。觉得共和国的旗帜上既然染着母亲的血迹,我们也理所当然的就是共和国的孩子。今后,应该像热爱母亲一样地爱国,像呵护生命一样地去捍卫共和国的尊严和荣誉。
我的哥哥比我大九岁,可在我的心目中,他那时已经是一个真正的男子汉了。
哥哥十分顽皮,常常有被他打哭的孩子找到家里。逢是这种情况,母亲绝不护短,不但陪着笑脸向人家道歉,也非常严厉地管束着哥哥。
哥哥也怪,谁也管束不了的野小子,在母亲面前,却异常驯顺。母亲训斥他时,他站得规规距距,尽管过后他就把母亲严厉的告诫都抛到脑袋后面去了。
母亲轻易不动手打人,在我的记忆中只有过两次,母亲气急了,动手打了哥哥。
一次是在我五岁那年,哥哥和他的几个伙伴在家乡的半园河里游泳。他们几个混小子,为了练习抢救落水者,几个十四五岁的大孩子把我当成练习品。几个人像抛包袱一样,两个人扯胳膊,两个人拉脚,从岸上把我抛到深水里,我在水面上沉浮,呛得直翻白眼,他们再像条泥鳅鱼一样,钻到水里去救我。
这样的游戏已经重复过多少次了。终于有一次被母亲发现了,母亲大声惊呼,把哇哇大哭的我抱在怀里,哥哥和他的那一伙抢救队员连衣服也顾不及穿就都跑掉了。
当天夜晚,我已睡在梦里,梦里被一阵大声说话的动静惊醒。我把眼睛睁开,只见爸爸手里拿着一根皮带,哥哥则只穿着一件裤头,笔直地站在地上。
母亲大声说:“彦斌,你快认错,认错了我就不叫爸爸打你!”
可执拗的哥哥就是一声不吭,爸爸激怒了,一扬手,皮带抽在了哥哥赤裸的身子上。我不敢看了,用被子赶紧把脸蒙上。可是在被子里我也没有听到哥哥的哭声。
还有一次,是哥哥乘着爸爸和妈妈都不在家,溜进妈妈的房间,他把妈妈的大衣柜上面的抽屉拉掉,把年方六岁的我从抽屉孔塞进去,叫我把妈妈的小红匣子里的东西掏出来给他看。那时,我是不敢不听哥哥的,他对我可凶了,虽然,有人欺负我时他会不顾一切地为我撑腰,把别的小孩子打得哇哇直哭。但我要是不听他的,他也一样毫不客气地打我屁股。
我把妈妈的小红匣子里的东西都给哥哥掏出来了,那里边除了那枚勋章之外,还有一个红皮日记本和几封信,还有一张发黄了的照片。哥哥一样样的摆弄翻看,不巧妈妈赶回家来,看见哥哥在翻动她最心爱的物件,这次,妈妈可是真激怒了。她声言厉色地吼着:“谁让你乱翻大人的东西!”一扬手,就打哥哥一巴掌,把哥哥的脸都打肿了。我看见哥哥的眼里噙着两颗硕大的泪洙,我吓得哇哇地哭叫起来。
这以后,哥哥似乎是懂事了,他再也没有把我从抽屉孔塞进去翻妈妈的东西。
哥哥十五岁那年,被选进黑龙江省少年篮球队,离开了家乡。我也在父母的呵护下一天天长大。
文化大革命开始了,本来就头上长角身上长刺的哥哥随潮流而起,他在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撑起了造反的旗帜。那时候,他真叫春风得意,被佳木斯市的三十六万工人推举为红色工人造反团的司令。
一九六七年四月份,他做为佳木斯市的工人代表去北京参加五一劳动节观礼,途经家乡的时候,我曾和哥哥见过一面,那时,我已经长大了,不再对他敬畏了。我对哥哥说:“你别太得意了,你在佳木斯市造反有理,可你看看咱们这个家都已经被造反派打倒在地了。”
我的父母虽然都是在解放战争时期就参加了革命工作的干部,但剥削阶级的出身在那种阶级斗争弦绷得紧紧的时代,就是一种与生俱来的罪过。我在学校中虽然品学兼优,但“可以教育好的子女”的标识就像被丹青铁笔判定了一样,只能被打入另册。
在文革中,我连参加红卫兵的权利也被剥夺,学校里的各个造反团队,都不接纳我。天生要强的我,斗胆自己挑头成立了一个名字叫“一身是胆”造反团的红卫兵组织,可成立不到一个月,便被根红苗壮的红五类子弟给砸烂了。
我的思想情绪极端低落,所以我对哥哥说:“在这场文化大革命中,我们是革命对象,不可能成为革命的动力,你还是适可而止,好自为之吧。”
哥哥当时也真诚地听取了我的奉劝,答应我他从北京回来,就及早抽身不再瞎折腾了。可是,哥哥想抽身谈何容易,他从北京回来不久,涉身在一场武斗中,即被军管会收押入狱,他在佳木斯市看守所整整关押了三年,直到一九七O年八月份才获释。
三年,一千多个日日夜夜,我只见母亲的一头秀发,一寸寸发白,最后生成了一头霜雪。
我也长大了,再与哥哥见面,我已经是长着一抹小黑胡子的大小伙子了。
哥哥这三年变化更大,他已由狂热的颠峰跌落,再也不相信曾经信誓旦旦的真理了。
哥哥获释之后,仍然受到派性迫害,单位里的当权者都是原来的对立面,受到监督改造的哥哥当然不甘受这份委屈。他身上的劣根性,在三年的铁窗生涯中并没有窒息,三年间,他与各类社会渣滓朝夕相处,日夜厮守,良知在麻木,理念在变异,残酷的现实迫使他别无选择地堕落了。为了躲避派性的迫害,他逃离了原单位,流浪到辽宁省干起了投机捣把的犯罪活动。
二年之后,他的罪行暴露,哥哥为逃避追捕,又秘密潜回到家乡藏匿。
这已经是一九七三年春季了。
哥哥从辽宁潜回家时,带回来一部红旗803牌短波收音机,他躲藏在家的那一段日子,每天都用这部收音机收听广播,香港有一家电台播送的一个叫“听众信箱”节目,叫他听着了迷,那是一个专门播放仇视社会主义制度内容的反动电台,这个电台鼓动对现实怀有不满情绪的人给他们写信,每天都播送给他们写信的秘密地址。
受这家电台的蛊惑,我哥哥按照播放的地址,写了一封匿名信,这封信是我利用新婚携妻子渡蜜月时,在黑龙江省南叉邮局为哥哥投寄的。
青年人的单纯和天真很快就被严酷的政治现实所吞噬。
这封信闯了天大的祸,一场灭顶之灾正向着我的家庭袭来。
一九七三年六月九日,全国挂号的七三·二·一一书写反革命挂勾信案件侦破,我和哥哥、父亲相继被捕入狱,一年半之后,我和父亲被判处徒刑,哥哥因现行反革命罪大恶极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一九七四年十月三十一日是我哥哥被执行死刑的日子。
那一天,天是晴朗的,九点钟以后,却下起了一场小雪,全地区招开广播大会,收听公判会的消息。
母亲从广播里听到宣判哥哥死刑的噩耗,竟然没有掉一滴眼泪,她老人家只是痴痴地一声不响,听妹妹说,那天听完了广播,母亲把她的勋章拿了出来,摆在饭桌上,眼睛死死地盯着那枚勋章一句话也不说。
我不想猜析母亲当时在想了些什么,只是想把这枚勋章后面起到的特殊效用向世人展示,在那浩劫岁月,一枚用鲜血凝铸的勋章的重量,究竟值几何?
这是善良的人们难于想像的。
哥哥被执行死刑后大约一个星期,几名身着警装的公安人员来到我们家里。
那时,我们家已被查抄多次,家徒四壁,卧病在床的母亲和年仅十岁的侄儿,靠每月每人8元人民币的社会救济渡日。还有一个超过了十八岁的妹妹,每日到家属队去干点活,每天只能挣六角钱的工资。
一家人老少三口就靠这一点钱活命,其生活的艰辛可想而知。
警员来到我家,先是把一份判决书郑重地向母亲出示,威严的面容像块铁板样的冷峻。警员对母亲说:“根据伊春中级人民法院73刑字第39号判决,你的儿子庄彦斌已于一九七四年十月三十一日被执行死刑,现庄严、郑重地将判决送达给家属,收到后家属应签字。
警员把判决书铺开、放在母亲病床旁的饭桌上了。
母亲用颤抖的手,接过警员递过来的笔,在签收回执单上签好了字。
警员又朗声说道:“按照规定,家属还要缴纳二角钱的执行费。”
“什么?”母亲闻言厉问:“什么执行费?”
“执行费就是……”警员不好解释,只好含糊其词地说:“这是上级规定的。”
母亲的眼睛似若喷火,她盯着警员问:“说清楚了,什么执行费?这是那个上级规定的?”
“这……”警员说:“我们只是例行公事。”
“例行公事?”母亲冷笑了,颤微微地挣扎着从床上坐起来,她走下地,走到大衣柜前用双手捧出个小红匣子,她把那枚金黄色的勋章捧出来“啪!”地摔在桌上说道:“你看,这个值不值二角钱,如果值,你们拿去吧,顶你们要的执行费!”
警员怔住了。临出门时,母亲听到那位心宅尚存良知的警员似乎说了句:“做出收这种钱的规定的人真他妈的不是个东西!”
这一段令人寒心彻骨的往事已经过去二十多年了,我们的共和国早已从梦魇中醒来,为共和国流血牺牲的先烈们也可以欣慰了。
我的母亲却没能看到我们祖国繁荣强大的今天,早在20年前,她就怀着一腔怨愤病逝了。
记得与母亲最后一次见面,是我即将被押解到监狱服刑的前一天,那天母亲为我买了好多吃食,都是我平时最喜欢吃的东西。
我望着母亲那满头银发一脸憔容,一丝愧疚浮上心头,不知是凭何而来的一股豪壮之情,我对母亲说:“亲爱的妈妈,今天,您的儿子让你蒙受了耻辱,但是请您放心,我绝不会让您老人家永远蒙受耻辱的,将来会有一天,您会因为您的儿子而感到骄傲的!我绝不会玷污您的那枚勋章的。”
我的这一段豪言壮语竟像用刀子刻在我心头一样,多少年来,无怨无悔的追求,不屈不挠的拼搏,正是为了酬报对母亲的这一声郑重的承诺。儿子对母亲的最好的回报是什么?是用事业的辉煌去镌刻一座丰碑!这座丰碑才是母亲含金量最重的一枚勋章。
这是我,也应该是天下所有的儿女们的理想!
岁月悠悠,每逢想起母亲的勋章,我心中就有了敢攀险峰绝顶的勇气和力量……

2014/1/5 1:5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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