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王希哲兼与胡平先生及各位方家商榷(八)
【内容提要】
1957年,恶魔毛泽东发动的整风——反右派运动,是地球文明现代(1945年以后)绝无仅有的执政党的食言而肥!绝无仅有的执政党对全国人民的公然大欺骗!绝无仅有的执政党对知识分子的政治大陷害!是世界史最大的文字狱!
【正文】
综上所述所论,需要重申:中共必须彻底否定1957反右运动。
1978年4月5日中共中央决定全部摘掉右派帽子。无疑,这是向全世界宣布:1957反右运动完全错误。可是,1981年6月27日,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却又画蛇添足,加了一条尾巴,说什么“在整风过程中,极少数资产阶级右派分子乘机鼓吹所谓‘大鸣大放’,向党和新生的社会主义制度放肆地发动进攻,妄图取代共产党的领导,对这种进攻进行坚决的反击是完全正确和必要的。”——这是中共反右运动二掌柜邓小平的个人意见。邪恶的共产极权制度再一次使个人凌驾于全党之上。——然而,显然是十足荒诞的恬不知耻之举——
其一,一个堂堂的大国执政党,基本上否定了毛泽东之后,怎么能重学毛泽东出尔反尔?
其二,全国右派摘帽平反,只留下0.000001 %的右派分子,能证明 “反右运动是完全正确和必要的”吗?天下哪有如此混帐的逻辑?!!!
其三,在人权至上的文明现代“极少数资产阶级右派分子乘机‘大鸣大放’(揭露恶政批评时弊抨击罪恶累累的执政者),向党和新生的社会主义制度放肆地发动进攻,妄图取代共产党的领导”,是公民——国家主人——应有的权利,何错之有?——1976天安门事件、华国锋政变没有向毛泽东共产党放肆地发动进攻吗?改革开放没有放肆地颠覆毛泽东的革命路线吗?)凭什么依旧坚持因言治罪?哪个国家的执政党如此恶霸?!!!
【注:1957年以前,发动土匪式的苏维埃暴动;破坏统一中国的北伐战争;策动红色肃反运动;在苏寇侵略中国(中东路战争)之时及其后武装保卫苏联;在日寇发动“9.18”事变之后,紧密配合,分裂中华创建伪苏维埃共和国;在艰苦卓绝的抗日战争期间,里通日军特务机关出卖情报与敌人配合攻击抗日国军;抗战结束,在苏联大力援助下代理斯大林发动侵华共产革命战争;同时开展血腥土地改革;接着实施“镇反”大屠杀;甘做斯大林马前卒发动替朝鲜金氏王朝保家卫国对抗维护和平的正义之师(联合国军)侵略大韩民国的“抗美援朝”战争;残暴肃反;实行抢劫式的社会主义改造等等,毛泽东共产党早已恶贯满盈】
“极少数乘机鼓吹所谓‘大鸣大放’,向党和新生的社会主义制度放肆地发动进攻,妄图取代共产党的领导”的资产阶级右派分子,乃中华民族非常伟大非常可敬的先知,应该受到中华后人永远的景仰!
历史潮流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反动邪恶的执政者,必将随着反动邪恶的制度一起被扫进历史的垃圾堆!被钉死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彻底否定罪大恶极的1957反右运动,乃必然的历史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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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视史实,中国共产党必须向反右运动的受害者——以及中共暴政下所有受害者公开道歉!
请看——
德国——作为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元凶,纳粹德国给欧洲和世界人民带来了无穷的灾难。战后1970年12月7日,西德总理勃兰特访问波兰,向无名烈士碑献花圈后,默默地走向犹太殉难者纪念碑,突然双膝跪倒在纪念碑前湿漉漉的冰冷的大理石上,这一惊人之举,令在场的来自世界各地的外交官和记者无不动容,感动了千千万万波兰人。勃兰特是一位反法西斯老战士,他与纳粹暴行毫无瓜葛,但面对遭希特勒攻占的波兰,面对被纳粹德国残酷杀害的600万犹太人的灵魂,他坦然承担联邦德国总理肩负的责任。一位记者写道:“不必这样做的他,替所有必须跪而没有跪的人跪下了!”
其后,法国总统希拉克为在德国占领期间法国人帮助迫害犹太人的行为道歉。1993年,俄罗斯总统叶利钦为苏联1968年入侵捷克斯洛伐克道歉。1993、1996、1997年,南非总统克拉克数次为南非白人统治时期的种族隔离政策道歉。1997年英国首相布莱尔为土豆饥荒饿死无数爱尔兰人而道歉……
俄罗斯——2015年9月30日,俄罗斯总统普京下令在莫斯科市中心竖立政治迫害纪念碑。俄罗斯总理梅德韦杰夫批准了永恒纪念政治迫害遇难者的国家政策准则。相关纪念碑将在纪念10月革命爆发100周年(2017—11—7)前夕完工。
台湾中华民国——1996年,李登辉成为首任民选中华民国总统后公开向二二八惨案受害者道歉,是首位公开道歉的中华民国领导人。其后,连战、吴伯雄、马英九等国民党领导人亦年年道歉。
2013年2月28日,马英九出席“二二八事件66周年中枢纪念仪式”,再度向“二二八”事件受难者与家属鞠躬致歉。无论是台北市长任内,亦或是以国民党主席、中华民国总统的身份,每一年2月28日,马英九都会慰问“二二八事件”的受难者家属。年年鞠躬道歉,十几年坚持下来,国民党一直在用诚恳的态度和方式,跨过了历史的仇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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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向反右运动受害者道歉,公开向中共暴政下所有受害者道歉,这是中国共产党不可回避的历史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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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视史实,中国共产党必须向反右运动的受害者——以及中共暴政下所有受害者进行赔偿!
1978年4月5日中共中央决定全部摘掉右派帽子以后,对受害者予以经济赔偿问题,自然摆在了中国共产党面前。
中共中央中发【1979】47号文件,中组部部长宋任穷副部长陈野苹的讲话表示:落实政策;着重从政治上解决;经济问题原则上不作清理。
(据说(没有实据,仅供参考),时任中共中央秘书长的胡耀邦曾跟中共中央副主席、主抓经济的李先念谈过对右派分子经济赔偿之事,李断然答道:要钱无一分,要命有一条。)
此乃共产极权制度下的权力霸道!
请看看德国政府的赎罪经济赔偿:
1945年2月在雅尔塔会议上,苏、美、英三巨头就战后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战胜国据此在德国拆卸大量机器设备,没收德国在国外资产以及专利、商标,德国给西方全部战争赔偿价值估计为200至250亿旧马克。但至1953年,通过拆迁工厂设备、支付占领费、提供产品等共计已达664亿旧马克,约合171亿美元。
1952年9月10日,德国以色列双方在卢森堡市议会大厦签订《卢森堡条约》。条约规定,从1954年起,西德要向犹太人支付赔款,十年期限,总额约8.22亿美元。
彼时,美、英、法等国控制着德国的外汇支出,德国获外部贷款的最高额度也受到限制。然而,在自身财政非常紧张的情况下,德国坚持道义至上。1954年,德国给以色列的赔款数额占以当年总收入的1/8、全部投资的1/3;1960年流入以色列的近一半外资来自德国,这对振兴以色列经济起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2013年5月30日,德国政府宣布,将于2014至2017年间为纳粹政权时期受到迫害的犹太人追加7.72亿欧元赔款。从1952年签署关于赔偿受迫害犹太人的《卢森堡条约》至此,德国支付的赔偿已逾700亿欧元。——远远大于61年前《卢森堡条约》规定的赔偿金额。
欧债危机“悬而不决”,欧盟各国纷纷紧缩财政,但德国用“真金白银”来弥补历史罪责。德国弥补道义的行为受到普遍赞赏。德国民众认为这是“对历史负责的又一证明”。
新华社2014年6月12日电: 德国柏林一家法庭12日裁决,德国政府应向一个犹太家族的后裔赔偿5000万欧元(约合6937.5万美元)。这一家族的连锁商店曾被纳粹抢劫。法庭命令德国政府因抢夺财产赔偿朔肯家族3000万欧元(4163万美元),以及2000万欧元(2775万美元)利息。
上世纪90年代,朔肯家族因位于开姆尼策的一栋楼被抢获得3000万德国马克赔偿。这栋楼已变成考古博物馆。
二战结束后70多年间,德国政府还与15个欧洲国家及美国达成全面协议,由德国政府提供资金,让各国政府根据协议补偿尚未得到赔偿的受害者个人。1999年,德国国会又通过了《德国基金法》,据此设立了“纪念、责任和未来基金”,对战争期间被迫在德国遭受奴役的劳工(总数1000多万人)进行赔偿,每人可获赔约7600欧元(折合8260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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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看看美国政府怎样赔偿日本人:
1941年12月8日,日本军国主义突然偷袭珍珠港,美国突遭侵略。为此,罗斯福总统下令,将12万日裔作为“敌对性外国人”强制监禁。美国政府1988年对此作出道歉,成立《补偿法》,向受迫害日本人进行赔偿,给每个被收容者支付2万美金,并同时向受害人送达美国总统布什亲笔签名的谢罪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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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看看台湾中华民国政府怎样赔偿二二八事件受害者
1995年,台湾中华民国国民党政府公布《二二八事件处理及补偿条例》,行政院并成立“财团法人二二八事件纪念基金会”,受理二二八事件的补偿申请、核发补偿金。
此后十余年间,《二二八事件处理及赔偿条例》经过数度修改以及立法机构的表决,变得更为完善。根据这个条款,若是处决或失踪的补偿金是600万元(新台币,下同.折合126万元人民币)。每一年的监禁补偿50万元,监禁补偿最高不得超过500万元(折合105万元人民币)。财产损失的补偿最高200万元(折合42万元人民币),但每一人总共可以获得的补偿不得超过600万元。2013年4月30日再度修改条例:若二二八事件受难者在申请给付赔偿金期限届满后,仍因故没有申请赔偿金,自条文修正公布后,可再延长4年。
请看看世界上的“国家赔偿制度”
“国家赔偿制度”,是在普世价值观(主权在民,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权至上等)强力推动下,随着民主革命兴起宪政民主制度建立而产生和发展的。
1873年法国著名的“勃朗戈案件”开启了“行政赔偿责任”之先河。1910年德国《公职责任法》确立了最初的国家赔偿制度。1919年魏玛变法将国家赔偿原则和国民的求偿权利予以确认和发展。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欧美普遍设立了国家赔偿法。在美国,1946年通过了《联邦侵权赔偿法》。以后,“国家赔偿制度”在全球开花。
中共党国60多年,其前30年可称为“无法无天”的时代,这是毛泽东自己承认的,也是历史的真实状况,直到1995年才出台《国家赔偿法》。纵向比较,无疑是不小的进步;横向比较,确实羞愧难当!——生活在中国共产党主政下的中国人民,何其悲惨!何其不幸!
然而,中国人民的悲惨和不幸并未结束,还在延续!
1995中共党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国家赔偿法》1995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赔偿法》不溯及既往。即“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发生在1994年12月31日之前的,依照以前的有关规定处理。发生在1995年1月1日以后并经依法确认的,适用《国家赔偿法》予以赔偿。”
第一,纵观文明现代世界史,但凡政府制造的冤案惨案,有时效限制吗?
第二,对于在文化大革命中遭受毛泽东迫害的中共各级干部,中共早已给予了经济赔偿,可是,对于右派及其家属的一再要求,对于上千万冤假错案受害者及其家属的一再要求,中国共产党却置若罔闻,为什么,法律面前不一律平等?
第三,全球许多国家后来执政者,对于与己无关的历史冤案,都不推卸责任。可是,你中国共产党自己制造的反人权反人类惨案,为什么置之不理高高挂起?
呜呼!生活在中国共产党主政下的中国人民,何其悲惨!何其不幸!
呜呼!天下岂有此理邪?!!!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反右运动乃重大血债,岂有“高高挂起”之理?上千万冤假错案都是重大血债,岂能“高高挂起”?!!!
中国共产党,对于你们历史上的滔天罪恶,必须公开道歉!必须进行经济赔偿!——历史罪恶谁也赖不掉!中国人民迟早必然要清算!
編者按:本刊所發表文章均不代表本刊觀點;本刊鼓勵各種正反意見熱烈爭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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